1.001.穿成恶毒女配 《七零娇娇女[穿书]》 ——为我撩人 ——2018.6.11 001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2.002.小树林 002 或许是跟原身同名同姓的原因,姜可可很好地融合了记忆,哪怕没亲身来过这村子,也能正确地找到去男知青宿舍的道路。 塘边村是个依山傍水的村子,环境不算太落后也不是富裕,来的知青倒是不少,刚开始是给知青男女混住的,后来知青太多,一个屋子住不下,就给分开了,男知青跟女知青分开住,也不怕出事。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地方倒是挺宽敞的,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就是别人看见了,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白白嫩嫩的,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3.003.希望 003 要说穿越过来后姜可可害怕谁,除了刚刚见面的江寄余,就是眼前这个表姐女主了。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中的女主林思然不是圣母的性子,重活一世后,她基本奉行的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原则,还会有小心机,小聪明,绝对不是圣母,而这样的性格也是这本书读者喜欢推崇的,像每次‘姜可可’使坏她都会狠狠地打脸回去。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说是化被动为主动,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是七七年,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但凡扯上点关系,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不知道是不是自我说服起了作用,这一次,她很快就感到困倦,然后陷入了睡眠。在一种很空灵又缥缈的状态下,姜可可似乎又回到了现代,只是,她看到的却是自己没有呼吸躺在床上的画面,正当她感到惊恐的时候,忽然有道光窜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后,床上的‘自己’睁开眼睛坐起身,四处看了看,接着很准确地看着她的方向,嘴角露出恍然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你且回去吧,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会替你照顾好父母的。” 姜可可不懂她的意思,正想开口问,却有股力量拉扯自己,失重感传来,整个人就惊醒了。 “你醒了?正想叫你来着,醒了就快点起吧,不然待会上工又迟到给扣工分了。”赵志红站在她床前,说完就端着自己的搪瓷脸盆走了出去。 姜可可往外看去,天色已经亮了,大家都起来洗漱忙活了。 “呼~”这一夜过得可真快,又想起那个梦,用力掐了一把自己,是疼的,果然是回不去了。 算了,就信了梦里人的话,把这一切当做宿命的安排吧,不然也没法子了,她也回不去了,只能好好适应这个身份,把这书中世界当做现实世界,认真努力在七十年代活下去吧。 而且要是梦是真的,那也不怕父母会因为自己猝死而难受,会有人好好照顾孝顺父母的,也是没了后顾之忧。 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的姜可可扯了扯嘴角笑一笑,然后便起身叠被子,按照记忆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搪瓷脸盆,还有桌上的牙缸牙刷去洗漱。 只是没想到,准备努力在七十年代生活的姜可可第一天就遭受了巨大打击。 4.004.上工 004 七七年,人民公社还没解散,农村除了老弱病残,基本上都要上工,甚至有的家庭为了多赚点工分,连十来岁的小孩子都给送到田地里劳作。 至于下乡来的知青更不用说了,要是不下工,他们就甭想分到口粮。 原身下乡的时间不凑巧,并没有分到粮食,她现在吃的口粮都是提前预支的,等到年底分粮时再扣除,扣除后剩下的才是真正能分到的粮食。而原身在上工这段日子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常摸鱼,得的工分并不高,还反倒被扣除了不少,现在账面上都是负的。 姜可可有心要在这个年代好好生活,然而现实会告诉她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什么意思,她压根不会干农活。 穿书前她家是城里人,从小就没干过农活,甚至父母奉承女儿娇养富养原则,家务活都没怎么干,而现在,她要给一大片玉米地除草。 比起锄地,这真的是份轻松的活,但轻松的同时也意味着工分少,大部分来干这个的是十几岁的孩子,知青里只有她一个干这个。 生产队大队长对她挺绝望的,啥都不会干就算了,还不学着干,净捡轻松的活,跟她同来的知青都能上手一些农活了,挣工分也比较积极,而你要是硬把她塞在地里头锄地什么的,分给的量甭想按时完成,能在地里摸到天黑,当然,大部分时候不用天黑,有‘热心’的小伙子会主动给她帮忙。这样一来,村里的婶子婆娘就不同意了,又绑不住自家娃,就给他这个生产队大队长施压,她们可不想便宜别人。无奈,大队长只能给她分轻松能按时完成的活。 算了,反正到时候工分不够,就拿钱来抵吧,看她也不是个没钱的。 姜可可:…… 她感谢原身这不靠谱的一点,不然眼下她就要干更难的农活了。 但是这除草也很累,塘边村不是富裕村落,早几年大炼钢的时候铁具都缴上去融成铁水了,现在村里仓库也没多少用具,像玉米地除草这种活都是用手去拔的。 原身没吃多少苦,不过到底是在乡下劳作了两三个月,怎么说手上都会有些茧子才是。然而不知道是记忆出错还是怎么回事,姜可可的掌心没半点儿茧子,哪怕是薄薄一层都没有,肌肤娇嫩,就跟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完全不像能干活的手,她拔了没十分钟杂草,手掌心就开始发热发烫,翻过面来一看,上面染了青草汁不说,红痕也很明显,好像再继续干下去,就会被嘞出伤口似的。 姜可可为这发现绝望,这具身体太娇嫩了,做不了农活啊! 想哭,然而还是要坚强继续干下去,知青可以适当用钱抵些工分,但要是完全不下工那是万万不行的,绝对是思想有问题,知青有个宣传口号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么,贫下中农怎么教育?除了下地干活,也没别的了。 事实上现在政治环境还比较宽松点,要是刚动荡那几年,像原身这样拈轻怕重没准会被拉去进行思想教育的。 姜可可一边忍着不舒服一边拔草,这边这块地都是她负责的,要是不能拔完又得延迟下工,至于延迟下工后让村里小伙或者知青来帮忙,这一点她没办法像原身那样心安理得接受。 她在这个村子里的风评够差了,不想继续得罪那些婶子们,也不想让人误会,耽误人家的终身大事,这个年代大家都成婚的早,尤其是在农村,十六岁的小伙子娶亲都被认为是正常的,二十来岁还没结婚就是‘大龄青年’了,而处对象往往意味着要结婚,像后世那样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是耍流氓,会被戴上作风有问题的帽子的。 原著里上辈子原身被女主认为是水性杨花其实是原身在国外长大,回国后思想也比较开放,跟不少人交往过,并且通常都是她甩了人家。 姜可可虽然不认同谈恋爱不结婚就是耍流氓,但是也不想挑战这个大环境,她现在身体是十六岁,在农村看来正好是大人了,可以结婚,所以不少小伙子都对她挺殷勤的,可姜可可不想这么早结婚,也不是很想在这个年代谈恋爱,或许是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又或许是知道这是书中世界,哪怕说服自己当做现实世界,还是会有一定隔阂,要是跟人谈恋爱,她怕自己会有跟纸片人恋爱的荒谬感。所以面对长的很好看很戳她心的未婚夫江寄余,她也只想求的原谅不被恨上,然后离得远远的。 只是,姜可可望着挑着担子从这片玉米地经过却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江寄余,不由得有些烦恼,原身似乎把人得罪得太狠,想道歉都无从下手啊。 “可可同志,今天你负责这块地啊?”和江寄余一样担着担子的廖志明却停下脚步,把担子放下扬起笑脸跟她打招呼。 “嗯。”姜可可为了礼貌应了一句,态度并不热情。 廖志明却也不在意,只当她是干活累了心情不好,姜可可性格跟一般姑娘都不一样,有个性又好看,家里也很富裕,每个月都见她到大包裹,出手也大方,他就喜欢这样的姑娘,只有这样的姑娘才能是他革命道路上的伙伴。 “这天也太热了,你要是累了先歇歇,晚点儿再干,别累坏了身体。”言语间很是关心,却没说要主动帮她干活,嘴上漂亮的家伙。 姜可可不想搭理他,她从原身记忆里知道这就是个自视甚高大男子主义强烈又懦弱没担当的男人,原身是小姑娘但也聪明,知道廖志明不是好货,不过却并不排斥成为朋友,起码有文化基本能聊得来,奉承她的话也显得有水平些,不像那些农村糙汉子,邋里邋遢,普通话都讲不好,还得她自己去学方言来沟通。 是的,原身本来是不会这地方的方言的,但是她聪明脑子也好使,学语言很快,又有不少‘老师’‘陪练’,现在都把这地方话掌握的七七八八,只要不是特别偏僻的词汇和讲太快,她基本能听懂。接收了原身记忆的姜可可也顺利地接收这语言技能。 姜可可用力把手上的草拔掉,语气恹恹,“不劳廖同志关心。” 廖志明没听出话里的意思,还自认为很体贴,“这都是应该的,你一个小姑娘来到这儿无亲无故,我长你几岁,多关心关心是应该的,你呢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事跟我说,我跟村支书还是有点交情的……” 扒拉扒拉,颇有要一直闲聊下去的感觉,姜可可只觉得聒噪极了,她本来不喜欢跟陌生人攀谈,更不喜欢像廖志明这样光说不做的男人,也顾不得打断人是不礼貌的行为了,当即道,“廖同志,现在是上工时间,还是先干活吧。” “……对,你说得对,那我们下工后再聊,也能聊的更尽兴点。”廖志明自我解读能力十分强悍,姜可可无语了,不想跟她说话,低头继续拔草。 廖志明自认为已经达成共识,再次嘱咐姜可可累了要歇歇,就担着担子走了。 而不远处的江寄余听到这串对话,眼里浮现不屑,昨天看她哭成那样还以为自己平时误会了她,以为知错要改了,没想到本性还是那样糟糕,上工时间跟男人聊的那么欢,还约好了下工继续聊,简直是没有男女距离观念,更别说是在知道自己有婚约前提下。 好在他们说好了婚约关系失效,以后她跟谁好谁暧昧都不关他的事。 对了,补充一句,要是真跟了廖志明这样的男人那真是眼瞎,在他看来就是村里的大壮都比廖志明好,起码大壮干活好,还乐意给她干活,不像廖志明这样只会耍嘴皮子。 5.005.生病 005. 到下工时间,姜可可的玉米地也拔完了草,当然不是她一个人拔得,而是相邻地里的两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较大的那个女娃子早早弄完她负责的地,就试探性地问姜可可要不要帮忙,“我们帮你把地里的杂草拔了,你给我们一颗糖成吗?” 姜可可原本想拒绝的,那两个孩子年龄太小,又瘦骨嶙峋的,拿糖跟人交换,总觉得是欺负小孩,不过又看见那两孩子眼里隐隐的期待,便答应了。 于是有了两个小孩子加入后,姜可可玉米地里的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少了下去,她……她深刻感受到连个小孩子都不如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外面等我,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6.006.去医院 006. 赶牛车的是村支书的儿子大壮,同行的是老莫他婆娘赵婆婆和江寄余,以及姜可可。 按道理说江寄余不该在这时候跟着去,不过他借口说到镇上买东西,便也陪同。村支书将此理解成他是听了姜可可的话想讨好老莫夫妇,毕竟这些知青们没有什么返城手段,要是下放的坏分子真能返城,江寄余没准能凭借今天这示好和照顾换取一个回城的机会。村支书也理解江寄余的做法,是人就不可能做到无欲无求,他让大壮跟着去多少也是打着跟江寄余一样的主意。 牛车上,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 姜可可却没法回应他,跳下车就跑到旁边吐了,牛车颠簸路不好走,时间又长,她立即晕车了,好不容易撑到现在,完全是控制不住,整个人跑到角落大吐特吐起来。 大壮脸上一荒,赶紧跟着上前去看看。 江寄余望着扶着墙弓着身子的人影,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没有过去,自己下车把赵婆婆背起来,“大壮,我先带着老莫他婆娘去看病啦。”没公开没平反前,称呼就不能太尊敬。 大壮回头看了眼就挥挥手,“好,你先去吧,我看着会姜知青。” 等姜可可吐完,江寄余早已进去医院里了。 —— 姜可可掌心勒出的口子有点大,护士用酒精给消了毒,又洒了药粉用绷带缠了下,这样不容易感染。至于手上浮起的那点红豆豆不用太担心,轻微过敏,不管它过几天就能好。但是姜可可还是央求医生给开了药,她怕晚点回去后过敏症状加重,来镇上一趟可不容易。 还有一些感冒药清凉油等基本药品,不要票的,也拜托医生给开了单子好买。 “我是下乡的知青……” 这句话就能让医生了然,乡下条件落后,不备点药确实麻烦,乡下人没钱或者没这概念,但是大城市去的知青有这防患于未然的想法不奇怪,更何况姜可可一身干净没补丁衣裳看得出有点钱,皮肤娇嫩状态也看得出下乡前娇生惯生,估计下乡日子也不长,干点活才弄成这样,被她大大的杏眼望着,有个差不多年龄女儿的医生心软了,给开了单子让她拿药去。 拿着单子去窗口拿完药装进军绿色的斜挎包里,姜可可这才去找江寄余他们。镇上医院规模不大,打听一下就很容易找到,是个多人间的病房,她敲门进去的时候赵婆婆正在输液,江寄余和大壮站在一边待着。 见她过来两人的视线都转过来了,姜可可下意识就是看向江寄余,不过对上他深邃的眸子还是有点怂,立马就移开,“我弄好了,婆婆没事吧?”她记忆里只知道江寄余的外公姓莫,外婆姓什么不清楚,便没再前面加姓。 说的是普通话,大壮文化水平不高,听到‘婆婆’没有想多。而江寄余见她这么坦荡荡,也明白过来她话里‘婆婆’的意思不是他理解的那种,而是种尊称,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过觉得舒服倒是有点。 “中暑性发烧,得吊完水看看。”江寄余难得主动开口回答,语气没昨天那么恶劣,顿了顿,看向她缠着纱布的掌心,犹豫着要不要问候两句,就被大壮抢过了话头。 “你手怎么了?医生咋说啊。” 江寄余便沉默下去。 姜可可没注意到这一点,答道,“没事,缠住会好的比较快。”对于热情好像有点过头的大壮,她其实也有点不太习惯,宅太久的人社交能力是会跟着下降的,更别提她本身社交能力就不好。 大壮也不在意,姜可可本来就有点傲,今天他还觉得温和可爱许多呢,一点不觉得她不会说话冷漠。 但他在她面前也不善交谈,嘴跟锯葫芦似的,只能干巴巴地说,“那就好那就好。”话题跟离家出走一样。 大家都不说话又没事干让姜可可不太舒服,见赵婆婆闭着眼睡觉,便找了借口一个人先出去。 跟半生不熟的人呆在一块还没有走入人群中让她自在。 姜可可出来后舒了口气,这才按着原身记忆往供销社去,说实话,她对七十年代的供销社还是有点兴趣的,小时候听爷爷奶奶磕唠过去的事挺有意思,没成想自己有天能亲眼看见。 不过比起供销社,在穿年代的前辈眼中更有意思的好像是废品回收站? 7.007.供销社 007.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8.008.剧情按照轨道走? 008. 通往废品回收站有条小街道,往常这个时间点这儿都比较安静,然而今天却有两个手臂上别着红袖章的男人小跑着过来,看那样子是在追人。 姜可可还没从刚刚江寄余快跑冲过来又钻进旁边巷子消失的场景回过神来,那两人已经冲到她面前,直接问她有没有看见一个男人从这里跑过去。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赵婆婆倒是有些担忧,不过她一个住牛棚的坏分子,不能多说什么,走的近反倒是牵累,索性闭上眼,当没看见。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又收回视线。 眼眶又红了。 这两天内,她哭的次数好像太频繁了。还是以前那骄纵坏脾气好,看着讨厌没错,也比这红着眼眶眼泪要掉不掉的样子好,脆弱得反倒让人心疼。 心疼?!江寄余浑身绷直住了,他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难道不是‘活该’,‘丑死了’吗? 这下是彻底别开视线不说话了。他脑子可能还没清醒,眼不见为净。 9.009.空间 009 “姜同志,姜同志。” 牛车刚到村口停下,就听见廖志明喊人的声音。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就数这廖志明了,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10.010.金手指(修改) 010.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11.011.田螺少年 011. 塘边村这边的气候土豆一年能生长两茬,现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里的土豆刚好收获一期。它是一种块茎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实都是在地里埋着,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里的土豆苗给割了,再用锄头铲出来。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就给换了个活,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12.012.和女主对峙 012. 晌午,女知青宿舍,林思然翻了会身没睡着,脑海里想着午饭时姜可可的表现,越想越觉得奇怪。 按照她对姜可可的了解,中午她就不会拒绝她端来的青菜鸡蛋汤,也不会在被朱梅怼的时候忍气吞声才对,还有活没干完也不会在非上工时间自己去干才是。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除了出去时的装扮,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13.013.挑拨离间 013 “你是不是个傻的?手伤成这样还不知道停下来啊?”大队长跟村支书是堂兄弟,不过为人比较耿直,说话很直接,嗓门也很大,听起来凶的要死。 姜可可被吼得小小瑟缩一下,她有点明白为何平时请假原身都要特意跟村支书而不是大队长请了。 “我,我想按时干完活,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14.014.上药 014. “看够没?”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眼里的着迷一退去,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凤眼定定地看着她,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说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起码是刷了点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有……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说好要远离麽?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 15.015.说开 015. “可可,你跟江寄余怎么回事?他怎么帮你干活?是不是又想纠缠你?”晚饭后,林思然迫不及待地将姜可可拉到僻静之处询问。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16.016.入V通知 016. 塘边村去趟镇上不容易,整个村子连辆自行车都没有,就一辆牛车,那牛在春耕时还得下地犁田,至于拖拉机,那一年能坐的次数也不多,一般妇人都想凑这个热闹,到镇上去采买一些东西,比坐牛车来得快,还备有面儿。 姜可可原本不知道可以坐这拖拉机去镇上的,还是同宿舍的赵志红告诉她的,她下乡久,对这事熟的很,而且性格也比较好,最近还借了姜可可的杂志来看,投桃报李,自然不会忘记告诉她这消息。 因此这一天,姜可可也是带了钱票等在村路口,打算搭拖拉机去的。 这年代的拖拉机姜可可还没见过,是老式那种手扶的,前面车头有两个大轮子,后面车厢也是两个大轮子,车厢是露天的,整辆拖拉机看起来很像机器版的马车,而且还要人工启动,拿跟铁棍样的东西在车头某个孔子里摇上几下,这才把车给启动开来,落后得很。 姜可可猜后世这种肯定是被淘汰了,不然她也不会半点没在马路上见过。 当然,在这年代,这手扶拖拉机还是稀罕的,没见整个公社也只有两辆,还是拉关系弄来的麽。 姜可可跟着女知青走在一块,这次要去镇上的女知青一共有五个,除了她还有同批次下乡的两个姑娘,老知青里就赵志红和朱梅。林思然倒是没来,她自己其实偷偷买了辆自行车放在空间里,平时跑镇上勤快,不想在这天气跟人家挤。 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有其他大娘媳妇姑娘等着了,挎着篮子拎着麻袋的都有,热热闹闹地,跟赶集一样。 男知青那边也来了几个人,廖志明就在其中,放眼看过去,他确实是那群男知青里显然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也是干净整洁,皮肤也比其他下地的知青白,态度端一端,很有这年代文化人的气质,不少小姑娘眼睛都往他那儿瞟,可以说塘边村很多怀春小姑娘都是很喜欢他的,就跟其他怀春小伙子喜欢姜可可一样。 廖志明看到姜可可到来,眼神瞬间亮了下,这些天姜可可请假不上工,天天待在宿舍里,也不出来,他就是差人喊她,她也不出面的,联想到那一次姜可可的冷淡,终于有些急了,担心姜可可就此不搭理自己,这不到了村口都四处张望着,就希望她也能来。 眼下乍一看到,廖志明脑袋里第一想法不是想着姜可可会不会不搭理自己,而是姜可可太好看了,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惊艳’,这不是说她脸变了或者衣服穿的好看了,完全是整个人的气质和皮肤状态。 从前的姜可可漂亮是漂亮,在一溜女知青里也是最白的,但是晒了太阳下地劳作皮肤多少会变得黑点粗糙点,而现在的姜可可有金手指作用,皮肤状态调整到了最好,就算是披着麻袋也不能掩盖住一身白嫩娇柔的肌肤,且她的性格跟原身也不一样,原身的娇是带着对其他人看不起的浅薄,脾气也影响一个人的气质,而现在的她骨子里就是娇软清甜的,又因为从后世穿越而带着对这个时代的淡淡疏离感,让人觉得不可轻易攀玩,又很灵动,漂亮的杏眸似能说话。 她有了那种站在人群中安安静静就能一眼吸引到别人的气质。 比如在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在看向这群走来的女知青时,第一眼倒是注意到站在边缘安静不说话的姜可可,旁边穿的鲜艳笑得明媚的都不如她安安静静认真走路的样子。 真的很美。 等那眼惊艳过后,不少人就开始低头议论起来了。 “感觉今天的姜可可好好看啊,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是啊,她好像又白了好多,这几天不是在请假不上工吗?立马就白成那样了,真的好羡慕啊,我去年藏了一冬天都没她这么白。” “我也是我也是,她皮肤怎么能那么白,是不是每天都涂雪花膏啊。她家条件可真好,雪花膏可以天天涂,还能穿‘的确良’。” 女孩子们谈起这个,各个都是嫉妒的,就像当初第一批女知青到来一样,大家都觉得她们是城里姑娘,比不上,后来慢慢发现就算是城里来的女知青,条件也不尽然是好的,大部分都是一般家庭,家里人也给不了多少补贴的,最后还有熬不下去嫁给村里人的。渐渐地大家对知青就没一开始那种羡慕,仰望的视线了。 而今年姜可可的到来,再次让村里同龄的小姑娘感受到什么是差距,颜值家世学识样样比不过,不带最初的滤镜都知道对方真的是白富美娇娇女了,没有小姑娘是不爱对比的,哪怕是再乖巧安静的都会下意识跟身边女孩子做个比较,对上姜可可,几乎所有人都是败退的,再加上对方那骄纵的脾气,愿意亲近姜可可的很少,谁都不想被秒成渣渣啊。 现在看人家更漂亮了,那更别说凑上前去说话了,这个年纪谁都希望自己是小公主啊。 不过跟姜可可在一块的知青倒是没有觉得对方有什么变化,毕竟天天在一块,本身她也比较白。只是看大家视线还是落在姜可可身上,而且还是惊艳的视线时,走在一块特意打扮过的女知青心里就不太舒服,暗暗地拉着同伴远离了姜可可,不着痕迹孤立她。 老好人赵志红倒是没这个想法,不过同行的朱梅拉着她不停说话,自然没多余心思注意到姜可可被冷落在一旁。 姜可可虽说已经说服自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孤立,但是还是很不习惯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被打量,她又不好意思强行插入别人的话题让自己分散点注意力,只好安静站在树下,绷着脸,假装自己什么视线都没注意,什么议论都没听到。 实际上内心的想法是:妈妈呀今天这些人的视线怎么这么火热啊好可怕啊。 好在她没有煎熬太久,因为拖拉机‘轰轰轰’的声音由远及近传过来了,其他人的注意力一下子移到拖拉机上。 视线一转移,姜可可整个人松了下去,承受视线这一点,她得承认她比不过原身。 而江寄余开着拖拉机过来,看见就是‘一周升级版’的姜可可,光洁莹润,像是洗净铅华的珠宝,纯粹剔透,吸人眼球。 她恰好转过视线看过来,四目相对,杏眼先是一愣,随即灵动起来,她漾出了笑意,浅浅的,甜甜的,也是娇娇软软的。 江寄余招架不住,立马挪开视线,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闪过一瞬的惊慌失措。 她今天娇美得太犯规了。 姜可可眼里的喜意却因为他这冷淡的态度褪去,这几天没联络,江寄余又跟以前一样么?有点小小的难受。 不过她还是很快掩盖掉那点难受,说服自己没准刚刚江寄余其实是没看见自己,这才会一瞥就挪开视线,毕竟他开着拖拉机,认真看路是很重要的。 这样一想心情就好了,安静下来等车停下。 第二次回来两辆拖拉机也不能全部载人,还有一些土豆没送到粮管所,要先把这些土豆都给弄上车,剩下的空位大家才能上去。 村里有力气的小伙子等车一停就把土豆搬上车,一筐筐手脚利落,很快就装好,最后是装了一车又四分之一车厢才全部装完。 等一装完,那些战斗力强的大娘们就率先抢着上车占好座位,小姑娘们有心上人在场,矜持了点,就落后了,不过能去镇上的姑娘大多有自家娘给占位置,不怕没地儿坐。 知青们是外来人口,不好先跟村里大娘抢,也有点自恃身份的意思在里面,不会是头一批轰上去的,落后了几步,但也能挤上位置。 而姜可可完全是抢不上了,她的战斗力完全是渣渣,人还没走到车子跟前,感觉上面的位置都没了。 这、这么凶猛的吗? 她感觉自己后世坐过的那几次地铁都白坐了。 “可可同志,上来,这还能挤出个位子。”廖志明有过坐拖拉机的经验,哪怕矜持,也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还能在自己身边弄出个小位置来。看着姜可可有点懵地站在车下,廖志明觉得自己开口这一刻气场两米八,瞧,他多厉害,能让你坐上车。 而姜可可看着那个挤出来的夹在土豆筐和廖志明中间的狭小位置沉默了,要是真坐那儿,那身体肯定会跟廖志明挤着。至于其他小姑娘中间也能挤出点位置,只是她们都没有要给她留的意思。 要不,今天还是不去镇上了? 正当姜可可打退堂鼓的时候,大壮突然喊道,“姜知青,要不坐我这边吧。”车头驾驶员那儿是一块横木板。 他脸上有些紧张,看得出是鼓起勇气又很害怕被拒绝的。 只是没等姜可可回答,大壮的妹妹先沉不住气了,“哥!不行,这没位置了,坐不下她!” 被拆台的大壮脸色红了下,呵了妹妹周花妮一声,“挤挤不就成了。”也有点小小求情的意味在,周花妮在家也是比较受宠的,他当哥的还是疼爱自家妹子的,只是自家妹子不喜欢姜可可,怎么也不肯妥协。 “挤不下!而且人家还不乐意跟你挤呢,她是城里人,哪瞧得起我们啊。”小姑娘是很不喜欢姜可可无疑了,原因也很简单,一来她比她漂亮,二来她喜欢的小伙子喜欢她,三来她还抢了她哥哥的喜欢。光是这三点就够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讨厌一个人了。 大家伙显然也知道周花妮不喜欢姜可可,巴不得来点热闹看看,一个是村里一枝花一个是城里一朵花,脾气都不好,吵起来才带劲呢。 周花妮本人也是斗志昂扬瞪着姜可可的,半点不怕吵起来,那跃跃欲试的表情还很期待似的。 要是换做原身即使不吵这也要怼几句的,然而姜可可却觉得尴尬,她不擅长面对面吵架,也不擅长处理这种事,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说起来还没被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呛声,所以此时第一反应就是她还是回去吧,今天可能不适宜出门。 刚想要走,另一道声音却插入进来,打破看热闹的安静气氛。 “姜可可,过来这儿坐。”清冽冷淡,陈述语气。 17.017.坐一起 017. 姜可可循声看过去, 江寄余正站在一辆手扶拖拉机前, 面色冷淡, 若不是那视线落在她身上,她都以为自己刚刚听错了。 其他人也没想到江寄余会突然插一手进来,以往也没见他对姜可可多喜欢,甚至传言两人关系很差, 今天这么主动站出来,倒是又让大家脑补一出好戏了。 先有廖志明,后有大壮,还有江寄余, 果然, 美人到哪都是有争议的,就是不知道姜可可会选谁了。 大部分还是赌廖志明比较多,毕竟平时姜可可跟廖志明来往比较频繁,两人又都是知青,而大壮虽说也是村里有能力的小伙,但到底是农村人,还有妹妹周花妮从中作梗, 凭姜可可的傲气是不会坐过去跟周花妮挤的。至于江寄余, 他的座位上倒是没有人挤, 但是两人田里吵过架,往常传出来的风声都是姜可可不喜欢江寄余。 廖志明也是自信满满, 他是亲眼看过姜可可跟江寄余吵架, 也听过姜可可嫌弃江寄余的话的, 不过能有这么多人抢着姜可可他还是很自得的,这么受欢迎的姜可可接受的是他的邀请,想想就觉得很有面子。 他就说自己眼光很好。 然而,下一秒却见姜可可抬腿往江寄余方向走过去了,直接忽视了他,一把走到江寄余面前。 “谢谢你。”姜可可认真地跟江寄余道谢,心里忍不住有些高兴,他的邀请正好缓解了她的尴尬呢。 江寄余神色淡淡,“上去吧。” 车头驾驶员坐的那块木板坐的下两个人,她身子娇小,位置占得不多,两人绰绰有余。 廖志明的脸色不太好,像是当众被下了面子,但是也不好发作出来,在外面他的形象一直维护得温文尔雅的,勉强挤出笑,“那位置也好,宽敞。” 大壮被拒绝多次倒是没那么尴尬,失望是有,但更是好奇江寄余的态度,他跟江寄余关系算是不错的,平时也知道这人对姜可可冷淡,怎么这次会这么主动? 周花妮吵不起来心里也不舒服,感觉自己的挑衅都打在棉花上一样,半点回应都没,只能气愤地说句“花蝴蝶!”就知道四处拈花惹草。 人坐满了拖拉机就开始启动,江寄余车厢载的都是土豆,所以他打头开在前面,手动给拖拉机启动后,便也跳上了车头,坐下拉着手扶的把往前开。 拖拉机的手扶把是中间位置的,座位也不是特别长,江寄余一坐上来,姜可可就感受到一股压迫感,不太自在,虽然他们肌肤没有触碰,可距离是真的很近,好像她轻轻一动就能靠在他身上一样。 而且这车座位还没有扶手可以攀着,姜可可完全是一只手掰着车座边缘的木板,一来控制自己不要往江寄余身上靠,免得人家误会,二来是抓紧点别掉下去了,她不是很有安全感啊。 七十年代的路况不要太好,都是没有铺水泥的土马路,石头泥沙坑坑洼洼的,还有的转弯地带边缘就是两米高断崖,姜可可觉得开拖拉机技术要比赶牛车好才行,否则一个不注意就往断崖里带。 很显然江寄余是属于技术好的那一挂,除非是路本身很不平,不然拖拉机就开得很稳,会有颠簸,但是没有牛车颠得那么厉害,又看江寄余很淡定很冷静的样子,渐渐地姜可可也没抓车座抓得太紧了,应该不会掉下去。 正要这么想着,没一会就是下坡路了,那坡还有点陡,姜可可感觉自己整个人要往前冲出去,吓得一把抓住江寄余近在咫尺的大腿。 她动作突兀,江寄余猛地回过头来,冷淡的脸上崩裂出惊讶表情。 姜可可用乌溜溜湿漉漉的眼眸瞅他,害怕和祈求的意味表露无遗。 胆可真小!江寄余转回视线继续开车,语气却不太好,“抓着衣角。”抓男人大腿算怎么回事,真是不矜持。 姜可可乖乖改为拉他的衣角,正襟危坐,身子绷得直直的,看着认真听话得要命。 眼角余光瞥到的江寄余:……她又可爱得犯规了。 到后来路况平稳了,江寄余暗示性道,“前面的路比较好走了。” 姜可可坐姿不变,目光正视前方,很认真的点头,“嗯,那你小心开,安全第一。”我是不会撒手的,抓你衣角比抓着木板好,不疼又安全啊。除非你开口。 江寄余看她装傻的小模样竟也气不起来,低头看了眼拽着他衣角的小手,前几天割的伤口都好全了,白皙幼嫩,一点疤都没留,这体质也恢复得够好的。 又想到那天她的包扎和手帕,默默移开了视线,算了,这也算礼尚往来吧。 姜可可安静坐了会没听到其他话,偷偷看向他,嗯,很认真的开车,没有要她放手,那她就不放啦。 安全小衣角,Get! 或许是因为这小插曲,接下去姜可可心情都比较放松,没有一开始两人排排坐那种压迫感,也不晕车,还有心情四处看看青山绿水。 就这样一路和谐地到了镇上,江寄余没有直接把拖拉机开到粮管所,而是在镇上入口把她给放下,“在这下吧。” “好。”姜可可松开手,看着他被抓得皱巴巴的衣角还有点不好意思,用手扯了两下,还是有点皱,不好意思冲他笑了笑,“对不起呀,我抓太紧了。”软软糯糯的嗓音和抱歉的小表情令人没法生气。 妈的,这娇软下来完全抵抗不住啊。 江寄余有时候都会忍不住怀疑姜可可是不是换了个人了,但是想想又觉得不可能,虽说她之前是对自己没有好脾气,可是也不是没有乖巧的时候,而且看着乖,脾气也是挺骄纵的,就像那天在地里头,不顺着她说不搭理人就不搭理人。 或许是之前接触没现在这么频繁,又或许是确认婚约会取消自己对她再没束缚,她态度就软和下来了吧,毕竟从前父母也是好友,小时候他们也算一起玩过。 这样一想,江寄余倒是分不清自己是高兴还是不高兴她这改变了。 把手帕从上衣口袋里掏出来还给她,“那天谢谢了。”不管怎么样,能像现在这样平和相处总比相看两厌来得好。 手帕早早洗过了,今天带在身上也是想着她可能会出门来好顺道还给她。 见她接过放回斜挎包里,江寄余才道,“下午三点前要在这儿集合,晚了的话只能自己走路回去。” 走回去一般知青都吃不消,更别提是姜可可了,所以她用了点了点头,保证自己绝对不会迟到。 江寄余嘴角翘了一下,随即压下去,语气恢复淡淡,告别完就上车开往粮管所。 姜可可目送他离开,自己也没等其他人到来,毕竟她投稿的事不想那么快就让其他人知道,现在自己的话题度在村里已经很高了,没必要再多添加话题给别人嚼口舌,而且她晚点还要去废品回收站一趟,看看能不能弄到教材,所以就更加不必跟人群一块儿了。 到了邮局刚想寄信,倒是先看见旁边竖着的小黑板上写有她的名字,表明有她的信和包裹。邮局的邮递员对于较远的村镇都是不给派送的,往往是写在黑板上等人到镇子赶集时候来拿,或者当地的村支书也可以帮着领回去,不过要开具证明。 原身的父母每月都会给她寄东西,数数日子,这个月也差不多是信件和包裹到的时候了。姜可可也没马上就去领,她还要先买其他东西,带着包裹不方便,等办完其他事她再回来吧。 于是把信寄出去后姜可可直接往废品回收站走去,上次被江寄余打断,这次得先过去看看,最好能找到一整套的教材。 在不上工那段时间姜可可除了写作也有把数理化丛书那本书拿来试做,数学方面还好些,物理和化学那是差不多都丢给老师了,好在她是准备报考文科,但想要考个好学校数学也得加把劲才行,结合教材的话没准能唤醒更多从前上学的记忆,让知识点更加通透。 镇上的废品回收站规模不大,是瓦房加露天大院那种,守在门口的是个老爷子,穿着老头背心坐在屋檐下摇着把蒲扇,不知道是不是天气原因,感觉他懒洋洋的,没什么活力。 看见姜可可到来反应也不大,“卖东西还是买东西?买东西自己进去找,关着门的房间不能去,其他随便,找完后来这给钱。” 业务是很熟练了,看来其他人也经常来这‘淘宝’啊。 不过姜可可也没有掉以轻心,还是先表明自己只是过来找教材的,不是碰什么违禁物品比如书画啥的,毕竟她也不知道这老爷子是真疏于管理还是咋样,谨慎为上。 然而进去看了之后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一点不在意了,因为里面真的是纯粹是废品,废纸片烂掉的搪瓷缸等等,小说写的那些什么古董字画完全是瞎掰扯,想来也是,这世上本来就不缺能鉴定古董又有远见之人,哪有那么好真的留给你捡漏,真要捡漏那也是早几年的事,现在都七七年了,能捡漏的都被捡漏了,剩下的就真的是废品了。 不过姜可可也不是来‘捡漏’的,所以并不介意没有古董字画什么的,她往书纸那边去,仔细地翻找教材。 虽然很杂乱,但好在还是能找到教材的,只是要是从小学找到高中,那教材数量就会有点多,姜可可觉得自己可能要拖着走。想了想,最后还是只拿了初中和高中的文科教材,然后花钱跟看守收费站的老爷子买了个粗麻袋,毕竟这书有点脏,她没办法说服自己抱着或者放进斜挎包里。 半拎半拖着这麻袋姜可可又绕到邮局去把包裹和信件取了,钱的话暂时还不用,她身上还有,也真花不了多少,小镇物品少,上次采买那些日常用品也就花了十来块,其他的都不知道往哪花。倒是很想买手套和床帘,手套平时上工戴,床帘则是为了在宿舍有个私密环境,她其实很不习惯跟其他陌生人住在一起,没半点儿隐私。 只是这两样东西镇上都没卖,有钱没票没供给也没辙,她大概只能寄希望于父母寄来布票,让她买了布找婶子做,农村大多婶子大娘都有一手好手艺。 领了包裹之后姜可可索性也撞到麻袋里方便拎着,然后从斜挎包里拿出手表看了眼时间,还不到集合时候,手里东西又多,也不方便逛街,直接去集合点无聊又热,想了想,最后想到了一个去处,那就是镇上书店。 书店店员还是上次那个姑娘张芳娟,见到姜可可进来脸上有意外见到朋友那种欢喜,见她拎着麻袋,还放下书主动接过来放在一边。 经过上次短暂交流,她对姜可可印象不错,姜可可也对她感官挺好的,可以说是穿书以来遇到最适合来往的姑娘,只是两人一个在镇上一个在乡下,想来往也没那么方便。 简单了解到姜可可今天来镇上的原因后,张芳娟大方表示她可以在这里待到集合时间,还给她找来一张凳子,好让她坐着,说话聊天或者看书都好。 和气场合拍的人来往会比较轻松,哪怕姜可可不善交谈,但是跟张芳娟也能很自在地聊看过的小说故事。 这个世界的小说文学跟原先世界相差不大,就是经典名著姜可可就读过许多,和张芳娟聊起来毫不阻滞,书店里这时候也没什么人过来,两人聊天也不担心被打断,气氛很好。 一聊下去,时间就过得很快了,姜可可一个不注意,差点就错过集合时间了,赶紧跟张芳娟道别。临走要跨出店门前又折返回去,多买了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恢复高考消息出来后这本书会成为抢手货,供不应求,她还是趁现在多买一本,送给江寄余吧。 结账时姜可可也委婉提醒张芳娟一句可以多看看书做做题,“多学点知识总是好的。”保不准恢复高考呢? 不过话倒是没说太清楚,毕竟八月份国家才召开相关会议,十月份才有恢复高考的消息,现在才六月份,她又不能未卜先知。 最后姜可可是半走半跑着回去的,她是想快跑早点赶到来着,因为江寄余说过要是错过那个点,她就得一个人走着回去了,想住宿都没介绍信。可是跑快点手会被麻袋勒疼,她现在皮肤娇嫩,痛感加深啊。 心里渐渐有些慌乱了,这感觉就像以前学生时代快要上课了,而自己却还在路上耽搁着啊,迟到就大条了。 想到这,姜可可咬咬牙还是快跑起来,顾不得旁人好奇的视线和疼痛了,不错过拖拉机才是正经啊。 可越跑越是慌乱,没注意前面一个拐角突然冲出个五六岁的壮实小男孩,跟炮弹似的,撞得姜可可一痛,整个人跌倒在地。 好痛。 姜可可皱眉,她的掌心火辣辣疼,抬起来一看,擦破皮了,细小的沙子还嵌在里面,血都流出来了。 不过没有顾得上哭,而是先过去扶起跌倒的那个小男孩,“小弟弟,你没事吧?” 然而,刚扶起来,小男孩就“哇哇哇~”放声大哭,后面跟他玩耍的孩子见状大喊,“周奶奶,虎子撞人哭了!” 姜可可还没意识到他这一喊代表什么,直到那凶悍的大嗓门传了出来,“哪个天杀的欺负我乖孙啊!” 事情可能要糟。 18.018.维护 018. 老太太气势汹汹跑了出来, 见姜可可拉着她的虎子, 一瞪眼赶紧过去拉回自己的孙子, “乖孙别哭了,伤哪了?告诉奶奶是不是人欺负你了,别怕啊,奶奶给你作主!” “不是……”姜可可闻言赶忙就要解释, 然而那小男孩的‘解释’更快,“哇哇哇~奶奶,她撞我,我屁股好疼啊, 手也疼!” “哪呢哪呢?奶奶看看。”老太太一听脸上的焦急就掩不住了, 抓起他的两只手来看,手掌没破皮,但是印了几个沙子,手背擦出淡淡的痕,很容易消失那种。她又直接去脱他的裤子,半点不忌讳。 姜可可赶忙闪过眼,不过老太太动作太快太突兀, 也让她一眼瞧见屁股处也没伤痕没淤青。 然而老太太却怒了, “好你个天杀的连小孩子都欺负!把我家乖孙撞成这样子, 手破皮了屁股也肿了,没良心啊!” “我没撞他, 是他冲过来的……”当时在转角的时候她自己是放慢了速度, 是那小孩冲得又快又猛, 让她躲都躲不及。 “是她把我撞倒的!”小男孩却打断她的话,突兀开口。 “听到没!小孩子哪里会撒谎,就你个破烂货还想骗人,门都没有!我告诉你今天这事跟你没完,伤了我孙子就得赔,你个###” 难听的话一串又一串,姜可可脸皮薄被她骂得是又羞又气,气愤之下也不管什么礼貌了,直接打断她的话,“你够了!这事主要责任不在我……” 话还没说完整老太太再次炸毛,“什么责任不在你?不在你在谁?看我个老太婆好欺负是吧?我告诉你我可不怕你!大柱她婆娘,你还不赶紧出来,这有人要欺负你娘你儿子啊,快给老娘滚出来!” 姜可可真是被眼前这个胡搅蛮缠的老太太气得眼眶都红了,“你看看我的手也受伤了!”直接伸出两只手,右手当时拎着麻袋还好些,手背擦破了皮,左手掌心完全是破了一大块皮,血和细沙混在一块,看着才恐怖,比起那小男孩的‘伤’,她这才叫伤! 老太太看到那伤口顿了一下,随之而来的是更加大的嗓门,“你这是什么伤啊!你就是想……想那啥,讹诈!自己弄伤了还怪在我们头上是吧!哎哟娘亲哎,这城里人太厉害了要来骗我这乡下来的没见识老太婆啊,伤了我乖孙还要来骗我钱啊,主席啊您看看啊,有人要欺负咱可怜的贫农啊,咱往上数八代都是根正苗红的贫农啊,这破烂货穿的人模狗样还要来欺负我这老太婆啊……” 见到有其他人围观上来,老太太一改凶悍,反倒是哭诉起来,整个人还跌坐在地上,抱着她孙子嚎,而小男孩本来有点哭累了不哭,被他奶奶这么用力一抱,暗地里掐了下,竟也很有经验地跟着干嚎起来。 头发灰白的老太太和五六岁的小孩子抱在一块哭,听到动静上来围观的人都会下意识心疼弱者,指责起穿‘的确良’背斜挎包,一看就是富裕人的姜可可,哪怕她手上的伤看起来很严重。 被人倒打一耙是什么滋味姜可可深切体会到了,心里又气又委屈,但是也知道眼下这情况在意围观路人想法是没用的,直接对老太太道,“我们报公安处理!”说再多都是假的都是废话。 看她这么坚决说出报公安的样子,有路人就觉得自己刚刚是不是妄下结论了,“看那小姑娘那么坚决报公安,没准还真没做错呢。” 老太太头发白了可耳朵好使,听到这要扭转的言论眼珠子一转,没害怕反倒嚎得更厉害,“天杀的这还要报公安啊,也不知道跟公安有啥关系啊,进去了就不让老太婆出来啊,老太婆才不去啊。” 而这个时候另一个中年妇女也扒拉开人群走出来,“娘,虎子,这是咋啦?” 来人正是老太太口中的‘柱子婆娘’,她儿媳妇,两人都是前阵子从乡下来的,平时婆媳关系不好,但是这种时候立马结为同盟,老太太偷偷冲她使眼色,暗示姜可可的挎包,中年妇女立马懂了,立马站起身对着姜可可气势汹汹,“是不是你欺负我娘和儿子了?看我们乡下来的好欺负是吧?我可不怕你!走,跟我去医院,要是我娘和儿子有半点伤就要你好看!” 说着伸手就要拉姜可可,一副要让她跟去医院付医药费的样子。 小孩子不提,老年人身上总会有毛病,到时候检查出来没事也有事,付医药费不提,还有各种麻烦事。这两个乡下来的婆娘早先时候听过一耳朵别人靠这弄来二十来块‘营养费’的事,那么多钱,都快赶上家里那口子工资了,他们那口子今年才分了房将他们从乡下带过来,养着家不容易,能弄到这么多钱那可是多美的事,今天难得有机会,这姑娘一看就是头肥羊,还不会吵架好欺负那种,不讹诈一下想想就亏。 要说姜可可也实在倒霉,遇到这两个乡下来的难缠女人外加颠倒是非的小男孩,在乡下时候就讹了许多知青,连同村也讹过许多,名声差的不行,胆子也很大,丝毫不怕公安也不怕进医院。 从碰到熊孩子熊家长到被碰瓷,事情发展快得跟过山车一样,没有经验的姜可可一把被那中年妇女掐住手腕,眼瞅着就要被拉着走了。 就在这当口,另一只手忽然伸出来扯开了中年妇女,姜可可回头,就见到不知何时出现的江寄余站在身后侧,他挥开中年妇女,眉宇间闪过一丝嫌弃和厌恶。 中年妇女没料到半途中会出来个程咬金,被挥的后退两步,刚想张口骂,就对上江寄余冷淡的凤眸,不知为何心里一冷,反倒是哽了一下。但也只是一瞬,有钱能使鬼推磨,对于这半路跑出来要坏她好事的,中年妇女嘴上可不会留德,“哪里来的瓜娃子?两人是一伙的是吧?毛都没长齐就学人来做那熊是吧?”她文化不高,英雄救美这个词没记住,就记住了个熊,说话也是又凶又脏,连带着江寄余一块骂。 然而骂了一串话江寄余脸色都没改变,很平静地看着人,幽黑深邃的眸子像是盛满恶,又像一面镜,照映一切肮脏心思,中年妇女没见过这样的人,心里有些怕起来,越是咬人的狗越不叫,话糙理不糙,她心里怂这样的人,也不骂了,但也不想放弃那‘营养费’,直接道,“不管你们是不是一伙的,反正伤人就要赔偿,要么现在给点药费让我们自己去看,要么送我们去医院,检查后再赔也一样!” 涉及到钱财,围观的路人议论更激烈了,不过江寄余也不搭理他们,舆论有时候是可以影响人,但很显然这中年妇女也不是怕别人口舌的那伙,相反很很有想法,能用舆论操纵出自己想要结果的时候就会努力演戏,而对方一旦不在乎舆论了,她们也不是很在意,没看地上那老太太在中年妇女骂人的时候都不嚎了吗? “我没有伤人,是那小男孩跑太快撞到我,他都没受伤,你看我手倒是伤了。”姜可可担心江寄余被中年妇女骗了,赶紧解释,还把自己的手伸出来给他看。那语气有点小委屈,跟孩子见了能帮她的家长一样。 不过两人都没觉察到这点,江寄余看到她手上的伤,还有手腕处多出来的指印,身上气压莫名低了,甚至还有点怒火,手擦伤了不算,还把人手腕给掐出指印了,那得多用力啊。 他心里有气,脸上却绷得住,依旧冷淡而严肃,十分冷静地对中年妇女说,“好,我们去医院。” 中年妇女脸上一喜,去医院也行,没准能赔的更多,然而下一秒就听见江寄余道,“她手掌的伤要处理,还得做检查,你们家儿子那么胖冲过来也不知道把人撞成什么样,不去医院检查不放心,没准尾椎骨都撞裂了,还有你掐她手腕,也有可能骨折了,上面指印都是青的,也要做个检查。你放心她虽然身体不好骨头软容易出事,但我们不会讹你们的,按照医生开的单子算医药费就行,而且我们有表亲在医院当医生,治疗费也能省点,顶多花个几十上百的。” 江寄余语气很平淡,也很有逻辑条理,半点不像开玩笑的样子,中年妇女被吓到了,“人哪有你说的那么娇贵,不就是一破丫头片子麽,我娘和我儿子才受伤了呢!” “你这话说的就不对了,你见过哪家丫头片子像她一样麽?我们家叔叔只有她一个孩子,娇养着长大的,这次受伤还不知要吃多少好东西才补的回来,当然我们也不是不讲理的,你们付个医药费就行,后续的食补我们自己会负责。” 中年妇女闻言仔细打量姜可可,也发现她比正常人白嫩的皮肤了,还有那手印,她也没咋用力就乌青成那样子,娇贵的不行,一般好人家都养不出那身皮,心里的慌乱更多了。“那我娘……” “至于你儿子,”江寄余打断她的话,“他也一起送去医院检查,我们也会出医药费的,到时候可以跟你赔我们的医药费抵消,看他那样也抵消不了多少钱。你娘的话那就不关我们的事了,从头到尾我们都没碰你娘一下,总不能嚎一嗓子就赖在我们身上吧?那大家也不用养老人了,直接让老人到街上找个人嚎一嚎赔医药费就够生活了。” 这话说的明白又讽刺,虽说这年头还没有碰瓷的概念,但是说开来大家也能想象,多少也有乡下亲戚,也见识过一些极品农村老太的‘碰瓷’做法,没事也要嚎一嗓子,脏水污水就泼到人身上。这种人是很让人厌恶的,再仔细看那老太太,可不是半点眼泪没掉麽。 “对,那姑娘没有碰老太太一下,我看见了。”有路人来作证,将中年妇女到口的反驳给堵了回去。 老太太见中年妇女被逼得无话可说心里唾弃她没用,还是得自己来,脸皮够厚,拍着大腿唱念做打哭诉起来,“你们合伙起来欺负我个乡下老太太啊,撞人还抵赖啊,没天理啊~” “老太太,您哭也没用,该赔的躲不掉。” 老太太立即像被掐住嗓子一样,嚎声一断,顿了下又嚎了两口,“你说啥我耳朵不好使没听见,算了,人老了就不跟你们计较了,虎子奶的乖孙咱回去,这天热得多喝点水。”说着就手脚利落地从地上站起来,抱起壮实的小男孩就要离开。 她这一走,可不是心虚了的表现么,中年妇女也唱不下去,也想走,不过被江寄余拦住,“大婶这么走就过分了吧?” “怎,怎么过分了?我们都不要你们赔医药费了,你们也别找我们,让开,我要回去了。”中年妇女要推开挡在她面前的江寄余。 江寄余没让她碰到,自己先闪到一边,然而声音很冷淡,“大婶要走想清楚了,你不赔还有你男人,看大娘走的方向是纺织厂那边的家属楼吧?这个点想来你男人还在工作,我们去厂里找人要医药费也方便,就是不知道闹到厂里对你家男人会不会有什么影响。” 中年妇女的脚步登时顿住了。他们一家只有男人有工作,要是因此影响了男人的工作,那他们一家岂不是要喝西北风去?而且男人又好面子,丢了面子到时候他会不会打死自己?或者让那老太婆借此机会拾掇他跟自己离婚找个有户口的城里人?这也不是不可能的,虽然老太婆在讹诈别人时候会跟自己齐心,但是平时很嫌弃自己半点不能给家里男人带去助力,这出事也只会把责任推到自己身上…… 想到这,中年妇女后悔了,她今天就不该财迷心窍配合老太婆讹诈别人,她倒是跑了,留自己在这担责任,最奸最毒就是她了。 “小哥,有话好好说……” 中年妇女想扯皮,可惜江寄余态度坚定,根本不想跟她扯,要么现在赔钱要么找他男人,多说无益,最后只好肉痛地赔了七块六毛钱——那是她身上全部的私房钱了,再多也没有。 经此一事,中年妇女是不敢再讹别人了,最起码不敢讹城里人,不像乡下那么好欺负,宰人没成反被宰。 没热闹可看,众人也就散去了,江寄余看了眼姜可可的手,把钱放在自己口袋里,“先去医院,这钱待会给你作医药费,有剩的再还你。”说罢又指着那麻袋问,“这是不是你的?” “嗯。”姜可可点点头,江寄余就把麻袋拎起来,不算重,单手很轻松地拿一路没问题。 “那走吧。”他走了几步,却见姜可可没跟上来,停下回头,刚想问她怎么不走,就见她眼里忽然放光,“你好厉害啊。”才回过神来似的。 “厉害什么?”没头没尾的,那眼神那么亮看着他莫名想站直身子维持形象怎么回事。 “就是对付刚刚那些人啊。”姜可可语言中都有点小崇拜了,江寄余从头到尾没有动手也没使用暴力,就让那老太太没便宜可占落荒而逃,还让中年妇女赔偿,这简直是给她树立了对付熊家长和碰瓷处理榜样啊。要知道她虽然觉得有时候暴力解决问题很有用,但是这她学不来啊,不用暴力解决,靠虚虚实实的话和细致的观察推理掐人软肋解决更厉害啊,她也可以学……的吧? 貌似这个也学不来,从头到尾说话上她都是被压制的那一方。 想到这姜可可不由得沮丧了,打不过也说不过,还不能宅在家,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江寄余不知她在想些什么,刚刚还闪闪发亮的眼神突然就黯淡下去了,湿漉漉的眸子都像沾染了丧气,瞧着有些可怜。他下午见快到时间点了姜可可还没来,一时又魔怔了不自觉跟其他人说自己有急事要办,其实压根没事要办,只是想来找找她或者拖延下时间,让她不是最后一个回去的,她在村里名声不太好,大壮哪怕偏向她有亲妹子周花妮在也不能等太久,他的话还好些,反正也不会拖太久,没准他走到半路就遇到赶回来集合点的姜可可呢。 结果却是看她被人围着在里面挨人欺负,坐在地上干嚎的老太太和气势汹汹的中年妇女,她气得眼眶都红了,还是忍着没哭鼻子,想解释都没法解释,完全是任人欺负的小绵羊似的。江寄余那刻也不知怎么想的,下意识竟然会觉得她可怜得让人心疼,见到那中年妇女抓她脚先脑子动了。 然后就有了之后那些事。 “以前不是挺牙尖嘴利的麽?怎么今天这么没用。”江寄余想到当时她那受气包的样忍不住就怼出口。 姜可可原本就沮丧了,被他这么一说更觉得自己在人际交往为人处事上是很废了,忍了大半天的眼泪忽然忍不住了,鼻子一酸,眼泪就往下掉,“我也想牙尖嘴利……”可是我不是原身啊。 眼泪一滴滴的,又是手疼又是难受。 江寄余也没想到一句话就把她说哭了,冷淡的神色都多了一丝无措,虚张声势地凶了一句“别哭了!” 姜可可咬住了唇,想听话的绷住,没成功,眼泪反倒掉的更厉害了,她抬起手背去抹,软糯的嗓音委屈巴巴,“我没哭,你别凶。” 越抹越多水,真是跟水做的一样。 江寄余没辙了,没见过哭起来也这么好看戳人心肺的,缓了语气,“行,我不凶。那你别用手去抹,等你哭完我们再走。” ...... 直男注孤生! 19.019.同住一屋 019. 等两人去医院处理好伤口, 村里人早搭着手扶拖拉机回去了, 至于另一辆则在送完粮食后被另个生产队的人借走了, 他们也收好了土豆,赶明儿就要送来粮管所卖。 “怎么办,要走回去吗?”姜可可仰着小脑袋看向江寄余,虽说是询问, 可眼里的抗拒的小表情很明显了。 她不想走回去啊,现在都五点多了,走到天黑没走完她腿都要先废了。 江寄余也没想到自己一时鬼迷心窍出来找人会遇到这事,夏天天黑的慢, 如果只有他自己完全能赶得回去, 毕竟他脚程快,又在乡下锻炼多年,体能早不是当初能比的。只是带上姜可可,估计走到半道上就天黑了,她胆子还小,很显然不想走夜路。 看了眼姜可可抗拒又期待的小眼神,江寄余硬拖着她要赶路的话说不出来了。 算了, “明天早起赶回去!” 这就是有办法了。姜可可当即弯起嘴角, 笑容甜甜, “好。” 然后江寄余便拎着麻袋,带着姜可可七拐八拐, 最后到了镇西一座瓦房前, 面积不大的瓦房, 离镇子有一段距离,邻居也比较远,这地理位置可以说是远郊了,都算不上镇里。 江寄余上前去敲了敲门,很有节奏的,叩、叩叩叩、叩、扣扣。 姜可可感觉跟地下党接头对暗号似的。 然而等了一会,并没有回应声。 “出门了。”江寄余下了结论。 “那怎么办?” 江寄余没答,放下麻袋,然后走到旁边的围墙上,后退几步一助跑,往前一冲双腿一跃,双手攀住墙头,整个人就到了墙头上,接着又跳了下去,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姜可可瞪大眼:还有这操作? 不是,重点是擅闯民宅是不对的吧? “江寄余你别冲动,大不了我们走路回去吧。”被人瞧见就完蛋了! 刚说完大门就响了下,一双手从门缝里伸出来,钥匙一插,锁头就开了。江寄余从里面打开门,自己拎着麻袋,“走吧,进去,今晚我们就住这儿。” 说罢却感觉衣角被人拽住,偏头望过去,就见姜可可用水汪汪的眸子看他,“擅闯民宅是不好的,我们还是走吧。” 语气小心翼翼,还有点担忧,但莫名的可爱,想逗是怎么回事? 江寄余绷住脸,不解释,“快进来,不然关门了。”说完自己先一步走进去,颇有种一意孤行不听劝的意味。 “哎!”姜可可拉不及,眼见着他进去,当即有些心虚地往四周看看,没人。 鼓了鼓小脸颊,姜可可还是往里面走去了,下午江寄余帮了她,现在她总不能这么没义气吧。 进门就是个小院子,没怎么打理,也没养鸡鸭,野草倒是长了些,还有口小水井。 姜可可简单瞥了眼就往屋里去,入门是堂屋,左边是厨房,右边是住人的房间。江寄余把她的麻袋放在了堂屋角落,人往里面杂物间去了。 他不知哪里找了钥匙,上锁的杂物间都给开了,进去看了眼,原来里面放的都是粮食,一筐红薯一筐土豆,袋子里还有米和挂面。 “江寄余,我们这样是不对的,这是别人的粮食。”姜可可看他那要拿人东西的架势要哭了,她是三好学生五好青年社会主义接班人啊,怎么就要成小偷呢。 拉着江寄余的衣角不放,“我有钱有粮票,我们出去国营饭店吃吧。”别拿人家粮食了。 “哦,那你去吧,我自己煮。”江寄余说的认真,还动手拿了把挂面和筐里一把蔫蔫没啥水分的青菜。 姜可可真要哭了,“不行。”她从他手上夺过青菜和挂面放回去,做完后又怕江寄余生气,后退几步怯怯看他,“拿别人东西是不好的。” 江寄余不说话,就静静地看她,绷着脸瞧着还挺唬人,结果就看姜可可红了眼眶,立马不逗人了,赶紧道,“这屋子主人我认识,他允许我拿你放心。” 这人叫周豪,是他来塘边村后认识的朋友,他曾经救过他,于是便被周豪当成过命兄弟。平时他一人住在这屋子,还没娶妻,家里老人有大哥奉养,他性子野,暗地里做些黑市买卖,也不在镇上做,兔子不吃窝边草,怕有事连累家人,一月回来住的次数也不多,但是会在家里留点粮食,让江寄余来镇上有事直接住,钥匙放置地址都告诉他,完全不介意江寄余住他的吃他的。 他跟姜可可简单解释了下,并没有说周豪是做黑市买卖的,虽说他现在跟姜可可关系缓和许多,但是还是留有余地,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法的,万一姜可可不小心说出去就麻烦了,他可没想把兄弟往火坑推。 姜可可听完解释后总算放下心来了,她还以为江寄余真是擅闯民宅加拿人粮食呢,真要是那样,她都要再考虑下以后要不要接近他了,毕竟她心里对这种事是抗拒加不喜的。 “那你怎么不早说?”害她刚刚提心吊胆的。 江寄余不答,微微翘起的嘴角却给了答案。 “你故意的!”姜可可瞪他,她一直以为江寄余是个严肃正经不开玩笑的人,没想到被他骗了。 “是你笨。”嫌弃的话却是温和的语气,眼里还漾着属于少年人的鲜活,与往常冷淡平静相去甚远。 可这却让两人距离更近,好像往日的争吵不愉快隔阂都消失,此刻他们就是能够嬉笑打闹的朋友一样,气氛轻松又萦绕着若有似无的小暧昧。 女孩对男孩的小抱怨小指责,男孩对女孩的小顽皮和小包容。 这气场那么莫名又突然,两人纷纷一愣,随后还是江寄余先收回笑容,别开了脸,耳朵微微发红,“晚上想吃什么?时候不早了也该把饭做起来。” “嗯,随便都好。”姜可可也配合地转移话题,不然总感觉会奇怪。 都想岔开话题的两人在这方面达成共识,不提及那一瞬莫名的气氛,转头去商量晚饭。 最后江寄余拿了挂面青菜一些面粉还有些红薯,打算煮个青菜挂面,烙饼子,窝红薯。他胃口大,光是挂面吃不饱。 到厨房要做饭姜可可也有点小尴尬,她不会做饭,也还没学会土灶生火技能,完全是废一批,都不好意思看江寄余投过来的眼神了。 “我还没学会……”她弱弱地解释,在这个年代,下乡几个月还不会生火的知青,估计她真是头一份了,村里传言也不尽是虚的啊。 江寄余感概了一下,倒是接受良好,反正他自己会做饭,下乡的知青不论男女都会基本的厨艺,生火也不在话下。 拿了干木壳和火柴,手脚利落地给点燃了,然后加柴,又去洗锅,院里水井的水是干净的地下水,不用担心水源问题。 姜可可为了不让自己太没用特意表示她可以煮面,虽然不会生火,但是煮面没问题,后世在家她能自己煮面,用电饭锅煮饭,特制的电子炖锅炖汤,还是有基本厨艺的。 然后江寄余就看着她勺了一大半猪油下去,很败家了。 这婆娘怕是以后没人娶。 煮完面后就是烙饼子,姜可可冲江寄余讨好一笑,“你烙的饼子比较好吃。” 说的好像她吃过一样。 江寄余也不拆穿,自己起来接过她的活,姜可可很自觉地蹲下去要烧火,“要大火还是小火?”她拿起劈好的柴,跃跃欲试。 “现在火候正好。”再加柴进去饼子都糊了。 “哦。” 江寄余看她一眼,“柴火不用你加,你把桌子擦一下,很快就能吃饭。” “行。”有活干才不像吃白食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觉! 很快一餐饭就弄好了,一人一碗面,大海口的碗,份量特别足,姜可可不动,看着江寄余,“我能给你倒点麽?太多了。”吃完她得撑,还得错过香碰碰的饼子。 江寄余瞥了瞥她的小身板,想了想自己囫囵吃了几口,然后把她的面夹了些到自己碗里,“剩下的吃完。”虽说不是他未婚妻了,但也不能虐待人。 然而最后姜可可还是吃撑了,圆圆的薄饼子也只咬了几口过瘾,就吃不动了。其余的全落在了江寄余嘴里。 他还洗了碗,看在姜可可左手包了纱布的份上,决不是心疼她! 吃饭洗碗烧水洗澡,不心疼人的江寄余将所有事都包圆了,热水都亲自端到房间里,还叮嘱人右手小心手背擦伤的地方别碰到谁。 被照顾的姜可可:要不是江寄余全程冷淡着脸她都以为他是她男朋友了。 简单擦洗完出来灶里窝着的红薯也熟了,表皮一片焦黑,可是闻着很香,姜可可没忍住,请求江寄余掰一小口给她尝尝,用炭火窝熟的红薯真的很诱人啊。 “你可真事多。”江寄余嘴上不耐烦,手却给她掰了一小半,还剥好了皮。 姜可可接过蓦地脸颊发红,有点体贴。 然而到了晚上睡觉,面对只有一张床的窘境,姜可可才是真的脸红了。 “怎,怎么睡?” 20.020.矜持点 020. 孤男寡女同处屋檐怎么睡? 在七十年代, 这是个很简单的问题, 因为大家的思想还是挺根正苗红的。 江寄余把床让给了姜可可, 自己卷着草席去堂屋打地铺,半点没要占她便宜的意思。 姜可可为自己那一瞬脸红羞愧,果然芯子就不是这个世界的,总会不小心想太多。 然而一个人睡在黑黢黢的房间里, 姜可可莫名有些失眠,这跟穿过来当知青又不一样,当时原身是女孩子,同宿舍还有其他人, 多少是点安慰。现在这是陌生男人的房间, 也没点煤油灯,外面月光也黯淡,除了虫鸣风声,好像全世界只有自己一个人似的,都没听到外面江寄余有什么动静。 姜可可揪着薄被子闭上眼数绵羊,争取早点入睡,别想太多, 明天还得早起赶路呢。 这样想着, 好不容易迷迷糊糊有点睡意时, 外面一道惊雷忽然把她吓醒,闪电紧随而来, 竟然下起了暴雨。 夏季多暴雨, 姜可可第一次出门在外, 遇上了。 暴雨遇风,雨线倾斜,砸着窗户进来,弄湿了窗台和地面,两扇敞开的木头窗户也被风吹得摇晃作响,好像随时要散架似的。 姜可可赶紧掀开被子起身要去关窗户,闪电恰好闪过,窗外的景色被照亮,荒地草木在狂风暴雨的夜里显得如恐怖片里怪兽的聚居地,所有的睡意顿时如潮水般褪尽,蔓延来的是内心的恐惧。 赶紧把窗户关上,窗户边缘安装的小铁片很好地锁住,隔绝了外面的风雨。 里头却更暗了。 屋顶的雨水声还响得激烈,姜可可真心怕了,摸黑往外面走,出了门走到堂屋,却没看见江寄余的身影,当即慌了,“江、江寄余,你在吗?” 话音刚落,右手边突然出现一朵橘黄色的火,姜可可猛地回过身,忍不住尖叫,“啊!” 刚去杂物间找了煤油灯的江寄余:……这喊的跟见了鬼一样,心理素质真差。 然而看见她惊慌失措流泪的样子,江寄余的嫌弃就说不出口了,还淡淡有点小愧疚,不小心把人给吓了。 姜可可心有余悸,抬手抹掉眼泪走到江寄余身边,“我以为你不见了。”吓死她了。 江寄余摸摸鼻子,“这屋子远没有通电,我刚刚去杂物间找了煤油灯。” 老式的煤油灯,上面加了玻璃杯罩,黑夜里乍一看还真以为是飘荡的鬼火。 “就只有一盏吗?”姜可可见到人心里安定许多,擦掉眼泪后也不哭了,但说话还带着点小哭音,软软糯糯地,亦步亦趋跟在人身边走着,真的是可爱杀了。 江寄余点头,“你先在这等等,我去把厨房的窗户给关上。” “我跟你去。”漆黑的雨夜远郊的瓦房,落单什么的真的很恐怖啊。 江寄余看她一眼,没有拒绝。 厨房有两道门,一道开在外面,一道开在里面,可以直接从堂屋穿过去。江寄余走里面那道门,进去后把煤油灯交给姜可可拿着,自己上前去关窗户。 关完后问姜可可她房间的窗户关了没,见她点头,微微皱了皱眉,“那你衣服有没有被溅湿?”今晚的风雨又急又烈,他关窗户那档口就被溅得一身水。 姜可可刚刚只顾着害怕,经他这一提醒,才发现衣服确实打湿了不少,黏在身上不舒服,要命的是她没有换洗衣物,而这上衣布料是的确良的,煤油灯照过去,隐约可见里面的小衣服,嫩黄色的外国货,全杯,鼓鼓的,塑性效果很好。 啊啊啊,她还是个孩子啊!!! 脸一红,默默地将煤油灯移开点,姜可可假装刚刚什么都没注意到,又瞥了眼江寄余,见他貌似在准备生火,应该也没看见吧。 江寄余一本正经把柴拢好,没人注意的耳朵尖泛着红,咳,他刚刚什么都没瞧见。 “炉子在杂物间,我先过去拿。”说完没等姜可可反应,迈着大长腿就往外走了,哐当一声貌似还撞到东西了,姜可可追出去,他已经跑到杂物间去了,夜视能力可真好。 感概完这一句,姜可可赶紧趁人不在捏着衣角进进风,别贴的那么紧啊,好尴尬的。 而找到小土炉子的江寄余已经恢复正常,在厨房里点燃后搬到堂屋,让姜可可先简单烤烤火,把衣服烤干。 自己则避嫌到厨房去。 姜可可没有拒绝他这个好意,努力先将前襟那儿烤干,不然里面的小衣服也会给沾湿,那才是最不舒服的。好在的确良料子薄,比较容易烤干,没多久她就弄得七七八八了。 “江寄余,我好了。”他虽然关窗速度快,但是也溅湿了些,不弄干的话晚上容易感冒。 “那你先去睡吧。这屋子建起来的时间不长,这点暴风雨影响不大。”江寄余说着眉头却皱起来,新房子自然是没问题,这么大的雨,牛棚那里怎么办? 塘边村的牛棚虽然不是四面敞风的,但是却是老房子,风雨这么大,屋顶的稻草也不知道承受不承受得住。 想到这,江寄余什么心情都没有了,直接道,“明天天不亮我们就要走回去,你要是赖床我就丢下你一个人回去。” 突然转变的态度让姜可可愣了下,随即也反应过来,点点头,又尝试性问道,“你是不是担心莫老和赵婆婆?” 原身知道江寄余跟他们的关系,这样问出来也不算突兀,只是江寄余的视线却多了打量,沉默的审视。 姜可可赶紧道,“我没有别的意思。”她知道老莫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和底线,之前原身多次言语冒犯让江寄余在这方面变得敏感,说起来她自己都觉得这段时间能缓和跟江寄余的关系是做梦般的幸运,自然是不敢像原身那样作死触及他底线的。 只是毕竟有过前科,不趁机说清楚以后江寄余也不会放心信任她,她虽然不善言辞,但是对人的情绪却能敏感感受,江寄余对原身做过那些事是很芥蒂的,换句话说也是对她有心理疙瘩,哪怕有时候看起来相处的很好,但这却是随时能因为一句话一个念头而转变而倾覆的,就像现在这样。所以如果姜可可以后想跟江寄余做朋友,这心理疙瘩必须得先消除才行。 “我之前刚回国不久不了解国内情况,误信了别人的话,对你态度不好说话难听,我跟你道歉。”姜可可态度很认真,既然是她接管了这具身体,那么之前的事也要负起责任来,不能假装不知道蒙混过关,那样不诚心的道歉江寄余也会察觉的,“对不起,我以后不会再犯了,也绝对不会把你和赵婆婆他们的关系说出去,我发誓。” 江寄余还是沉默,神色不明。 见状姜可可情绪低落下去,“我是认真的,不信以后你可以看我表现的。” 江寄余望着她失落的神情心里一动,然而下一刻不知想到什么眉宇却一郁,顿了顿,开口问,“别人说了什么话?” “啊?” “是说我成分不好无父无母还是说我外公他们是坏分子,一家芯子都是坏的?” “不是......”姜可可张嘴匆忙要解释,却听得江寄余用冷淡又自嘲还夹杂一丝迷茫的复杂语气道,“是,他们说得对,我们一家,我外祖父母,我爷爷奶奶,我父母,还有我,都是根子坏掉的坏分子,人人喊打人人厌弃,一辈子都只配活在脏泥里牛棚里翻不了身,从前你骂我的那些话,没有说错,我确实没有资格拥有那门亲事......” 那些刻意压在记忆里的画面挣脱牢笼闯了出来,厌恶,嫌弃,谩骂,拉扯,哭喊,鲜血,一幕幕仿佛近在眼前,那是动荡十年里的记忆,他以为他记不清了,可是到此刻才发现依旧深刻印在脑海里,才会一提及就会止不住地涌出来。 江寄余的神色越来越冷淡,黑夜之前拥有的短暂美好仿佛都是虚假的,眼前的炭火也是假的,火烧不出温度,只让他更加看清现实。 他忽然没有继续说下去的欲望,太沉重的现实不会让人呐喊,只会像枷锁一样拷住倾诉发泄的裕望。 江寄余在火炉子前站了起来,想要离开,却被人一把抓住了手,微凉细腻,不沾人间烟火似的手。 “不是的,没有人应该被成分和出身来决定好坏的,哪怕是国家政治也不能决定。江寄余,你不是坏的。” 姜可可抬头很认真地看着他,如幼兽般的眸子纯澈又坚定,“迟早有一天,国家会认识到这一点,人们也会发现这一点。江寄余,你很好。” 不是小说里狠戾无情心硬如铁睚眦必报的反派,而是身处泥潭,却依旧保有孝义和柔软的人。 外面的风雨还在飘摇,江寄余看着她,却觉得屋里的炭火忽然暖和了起来。 “我知道了你快去睡,明天起不来我真的会丢下你!”江寄余像是被烫到一样猛地抽回身,语气又凶了起来。 姜可可心里却蓦地轻松,虽然很凶,但是感觉这样的江寄余比刚刚那冷淡得死气沉沉的样子好多了。 然而抬步走到自己房间,姜可可却顿住了,声音听着像个小可怜,“江寄余你今晚在我房间里打地铺好不好?” “碰!”像是什么东西撞到了,江寄余气急败坏,“你是个女孩子能不能矜持点!” “可是我害怕啊,而且我在国外长大,汉语不好不懂矜持是什么!”又怂又努力理直气壮。 江寄余:...... 21.021.意外 021. 最后还是双方各自退让一步, 姜可可在房间里面睡, 江寄余在门口打地铺, 煤油灯放在房间里,她一眼便能看见睡在门边的他——的后脑勺。 然而就是如此,姜可可也觉得安心许多,外面的黑暗和电闪雷鸣似乎都不恐怖了。 “晚安。”姜可可闭上眼, 很快入睡了。 而就在她沉沉睡去呼吸平稳的时候,江寄余终于翻了个身,回过头来就看见她侧着身子睡觉,小手捏着被角, 橘黄色的煤油灯下脸蛋无暇又幼嫩, 隐约可见少女的一丝稚气,很安心的睡样,半点不怕他会趁他熟睡做点什么。 江寄余神色复杂,她是信任他还是对所有人都这样没有防备?可左手似乎还残存着她指尖的温凉细腻,认真又澄澈的眸子和坚定又真诚话语像热水那样温柔又霸道地渗入他的四肢百骸,他觉得自己无法再用任何恶意的念头去揣摩她,前几个月她的骄纵恶言似乎都在记忆里淡化不留痕迹, 能记住的只有她乖巧可爱又娇气的模样。 他再次承认自己魔怔了, 可是这一次, 江寄余愿意对她多点信任,相信她今晚说的话都是真的, 也相信她开始改变。 想到这, 江寄余微微翘了下嘴角, 眼角眉梢的冷淡退了些,“晚安。”轻轻呢喃,宛若幼时父母在耳边的低语。 一夜好眠。 第二天姜可可是被自己做噩梦吓醒的,梦里她睡过头了然后江寄余丢下她一个人跑了!猛地睁开眼一看,门口还真没了江寄余的地铺,吓得她赶紧下床跑出去,“江寄余。” 然而一跑到堂屋,就见江寄余从厨房门口走出来,手里还拿着锅铲,语气有一丝着急,“怎么了?” 姜可可的着急一下子变成了不好意思,“没、没事,我以为你先走了。” 江寄余:…… 仔细看她,这才发现她是刚醒就跑出来的,头发没梳披在肩上,有点儿蓬松和凌乱,发梢还不安分地翘着几根,有点傻傻又很可爱。 好想摸摸头。 江寄余别开视线,心里的念头压下去,用正常的语气道,“这里没有新牙刷自己简单洗漱一下,吃完早饭就回去。”说完便回到厨房去了。 姜可可点头,看了眼外面,天色还早,都还没完全天亮,只隐约有点光,也不知何时停的雨,昨晚的暴风雨仿佛一场梦似的。 没有牙刷姜可可也忍住了,昨晚她就没刷牙,也不在乎这一早,环境能最有效地改变人的习惯,忍一下,这是七十年代,不能要求太多,早饭还是要吃的,不然她怕是没力气走回去。 而且虽然吃的是细粮,但是真的没啥油水,也不担心口腔有异味。 在姜可可简单洗漱收拾自己这阵工夫,江寄余已经做好了早饭,还是青菜煮面条,外加煮红薯和纯面粉做的饼子。 他给她分了一块饼子,自己没碰,全部收起来。姜可可愣了下,随后反应过来大概是要带给赵婆婆他们,面条不好带,做好的饼子松软,也藏得住。 “我吃不下。”姜可可把饼子放回去。 江寄余看她一眼,“不差你这一个。”特意做了她的份。 姜可可没拿回来,冲他笑笑,安静地吃自己的面条。吃了那么多天的糙饼子红薯饭,她感觉就是清煮挂面都很好吃了,更何况江寄余厨艺不赖,姜可可吃的分外满足。 回去后还是自己学着生活吧,不然给自己开小灶都没办法啊。 一餐饭很快吃完,姜可可在屋子里拿自己挎包的时候给屋主人留下了两块钱和一斤半粮票。虽然江寄余说这是他朋友,但是这年代粮食珍贵,还是要补贴回去的。 “走吧。” “好。” 一日之计在于晨,雨水洗漱过后的空气格外清晰,路边的草都像是重新焕发了生机一样,姜可可心情很好地跟着江寄余往山路走,听着鸟叫闻着花香,貌似走回去也不错。 然而半小时后,气喘吁吁的姜可可看着没有尽头似的路,拉了拉江寄余衣角,“还要走多久啊?” 她真的高估自己的体能了,现在就觉得腿酸了,要命。 “再过半小时……” “真的?” “就走了全程的四分之一。” “!!!” 妈妈呀,姜可可觉得自己可能半路就要阵亡,这年代真的太凄凉了,回趟家就要走上四个小时啊,早知道这样她宁愿一直窝在塘边村直到高考再出门!!! 江寄余看她皱着小脸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好笑,其实有条小道能快点回去,就是比较难走,加上昨晚下过雨,危险系数太大,所以他没跟姜可可说,不过看她那样,要是说了没准还真是会为了少走路而冒险。 娇气。 “挎包给我,到了还给你。”心里嫌弃,手上还是主动接过她的行礼,拎着麻袋也不抱怨。 “没事,我还可以再坚持一下。” 可以再坚持一下的姜可可到了后半程挎包挂在江寄余身上,人也挂在他身上,拉着他的衣角被带着走,真的不能再弱气了。 一定是金手指的原因!宅女姜可可把锅甩在了金手指身上。 金手指:呵呵,你开心就好。 好在是在中午下工前赶了回去,到了村口江寄余就把行礼和斜挎包还给了姜可可,“分开走。”让别人看见就说不清了,没被瞧见还能抵赖。 姜可可也知道这年代男女关系最容易惹是生非,昨晚他们没回来不定会传成什么样,但是昨天她肯定是走不回来的,天黑山路不安全,比起名声她更在意安全。 在村口分道扬镳,姜可可往女知青宿舍走去,江寄余则绕道打算偷偷去看一下外公外婆怎么样,毕竟昨晚下了那么大的雨。 然而走到村子里却隐约听见了哭声,不是小孩子跟人打架后那种哭,而是跟天塌了似的嚎啕大哭,江寄余皱眉,循着声走过去,却发现村里方柱生家围了许多人,而他家的房子塌了一小半。 “怎么回事?”江寄余走过去拉了下站在外边的大壮问道。 “你回来了?”大壮皱着眉头,“方叔没了。” 昨晚下了大暴雨,方柱生家的房子本来就是年久失修,大风一刮大雨一砸,泥胚房就撑不住了,挨到早上,方柱生她婆娘先早起去厨房做饭,家里几个孩子也跟着醒了,而方柱生前几天抢收土豆挣工分太用劲,腰疼想缓缓就比平时晚了点起来,就是这么一晚,小半间房子就塌了,人就那么给埋住了。 第一时间方柱生婆娘就哭出来了,冲着上去扒拉泥土什么的,听到声音的邻居出来一看发现事态紧急,也喊人来帮忙一起救,然而差不多全村出动了,等把人扒拉出来,也早没气息了。 现在院子里躺着的就是被砸的血肉模糊浑身脏兮兮的方柱生,他婆娘和孩子都跪在一旁哭,孩子除了刚满十七岁能算做大人的大儿子,其他四个都还小,最小的那个才八岁,抱着他爹哭的样子要多凄凉有多凄凉,旁边一些感性的小媳妇和村里的老人都忍不住红了眼,直喊‘作孽啊’‘可怜啊’。 留下一堆孤儿寡母的,没有壮劳力,也不知能不能撑得下去。 “那村里其他房子怎么样?都好吧?”江寄余语气隐隐有些担忧,大壮以为他是关心其他村民,内心还有点小感动,毕竟他一个城里来的知青,能这么担忧村里人,就是把这当作家融入进去的意思了。 “村西边那两栋没人住的老房子也倒了,大有叔家的杂物间也塌了,不过人没事,其他都还好。哦对了,牛棚那边的房子早上也塌了,但住在那儿的坏分子倒是没事,他们早早起来上工,躲过了一劫。” 闻言江寄余狠狠松了口气,人没事就好。又问,“那那些人现在在哪?” “什么人?哦你说那些坏分子啊,我爹把他们暂时安排在村大食堂那,现在事多,也顾不上,晚点再来安排怎么办。” 五八年的时候全国兴起人民公社化运动,村里也跟着上级步伐办起了大食堂,不过就跟全国其他大食堂一样,没撑住半路破产了,现在各家还是吃各家的,不过大食堂倒是留了下来,平时开会也拿来做会场。 这房子当时是跟着政治方向建起的,用料比较实,不是危房,不怕有坍塌风险。把牛棚的人安排到那儿住,看来村支书还是把当初姜可可撒的谎话放在心上了。 可是,被下放到牛棚了还有平反的可能吗?姜可可信口开河,日子久了没准会被村支书怨恨,到时候就麻烦了。 算了,她说那话也是为了帮他和他外祖父母,要是以后村支书真怪罪起来,他再帮她想法子吧。 这一边回到女知青宿舍的姜可可也从没上工的赵志红那儿听说了村里房子塌了砸死人的事,第一反应就是那老莫夫妇没事吧?确认没事之后,这才发现心来,去想原著里有没有发生过这种事,可惜没想到,她原著寥寥翻了几章而已,压根没看到后面剧情。而且小说是二次元,现在这是三次元,有所变化也不一定,她便抛诸脑后不想了,只是为那个不幸而死的村民感到同情,人生的意外实在是太多太突然了,谁都不能保证一帆风顺下去。 然而姜可可此时却没想到,人生是真的处处充满意外,她没想到这事还能跟她扯上关系。 22.022.说媒 022. 塘边村最近有些忙碌, 一场暴雨是过去了, 但是留下来许多麻烦。 首先是房子坍塌砸死人的事, 村支书得跟公社上面报道一下,看看多少能不能批点钱下来做补贴,毕竟方柱生家家境不好,村里也没个兄弟帮衬, 姐妹倒是有几个,但是都嫁人了,嫁的也不是什么富裕人家,更何况当初这些姐妹在做闺女时候老人苛刻, 重男轻女得厉害。而老人早在闹灾荒的时候不在, 没了这层羁绊,那些姐妹们对方柱生感情也不深,这些年也没咋来往,走的不勤。 至于方柱生家里真正的壮劳力就只有他一个,大儿子方家宝才十七岁,人长得也不是特别壮,干活也拿不到满工分, 中间三个女娃子倒是能干活, 可年纪太小, 也做不了重活,最小的儿子才八岁, 没人指望他拿工分。而他婆娘生小儿子时候伤了身子, 平时也拿不到满工分, 方柱生这一死,家里可不是半个能顶事的壮劳力都没了? 往常他们家就是堪堪能温饱的家庭,以后还不知得怎么办好呢! 可村支书也知道这房屋坍塌砸死上面公社给补偿的几率是非常低的,顶多给个五块钱当作吊唁费,毕竟每年都会有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没了,公社要是每个都给钱补贴,早就撑不下去了。这给五块钱还是得看今年账面情况呢。 第二件事就是牛棚塌了,村子里那五个坏分子要怎么安置,这也是个大问题。要是换做以前村支书可能直接就随便搭个茅草房算了,但是自从听过姜可可说的这些人有平反的可能性后,他就考虑得多了。想了一宿,最后还是说服村委会那些人,让他们暂时先住在村大食堂那儿去,“现在这个时候没有新稻草,更不可能买瓦片建牛棚,让他们先在大食堂那边住下,晚些时候稻子收上来了,有了新稻草,再给建。” 其他几个干部一开始还有点异议,“那大食堂房子那么好,给他们坏分子住是不是不合规矩?” “没啥合不合规矩的,这几个坏分子这些年都很认真地反省认错了,我们也要看到他们的进步,给他们机会。现在又是多雨的季节,直接让他们露天睡觉保不准没个几天人就没了,上面把坏分子放在我们这儿是相信我们,让我们教育他们改过,人没了还咋改过?而且那大食堂也不是全部给他们住,就划一块小地方,简单搭个围栏也是那个意思。”要忽悠人的时候,村干部队伍里村支书绝对是最厉害的一个。 于是其他干部也就同意了,当然最重要是大家都不是心狠之人,哪怕一开始这些坏分子下来时候也厌弃,觉得肯定是做了什么坏事,但是这么多年他们安安分分任劳任怨,也多少有点改观,又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家,真没狠到让人去死。 这件事定下来后,还有第三件事,那就是查修村里房子,该修整的修整该加固的加固,倒塌了也得帮着建起来,夏天还没结束,指不定还有多少场暴风雨呢,到时候再没一条命,那真是损失大了。 村干部们简直是庆幸他们先收好了土豆,不然这么多事混在一起,可不是晕头转向腾不出手。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给方柱生下葬,夏季天热,不早点办不成。虽说人是意外死的,但是起码薄棺得有一副,华国人将就体面来体面去,不管生前怎么样,死后但凡是有家人的,家人就得给好好处理身后事。 早早地去找隔壁村的赵老叔帮忙,他是干这个活的,方圆十里这些村子村民都不是买的棺材,而是早早准备好树木种下,到了差不多时候砍了托赵老叔帮忙,给个工钱就成。方柱生去的突然,但好在木材还是好找的,木材一遇到,赵老叔就加急给做了。 于是两天后,人也就下葬了,还找来村里的大根叔简单做了场法事。华国虽然破四旧,但百姓该迷信的时候照样迷信,这两年风声也没那么紧,村里做场法事也没人会去扣帽子。人生在世,谁还没一死,这事可不能乱扣帽子。 不仅要做法事,还得要宴请吃流水席。吊唁的钱按照亲疏远近贫穷富有看着给,一毛两毛五毛都可以,给个一块钱就是关系很亲近的了,实在穷的拿把蔬菜来也是行的,这个年代的环境就这样。 知青们那天也得去吊唁一番,以表示融入了村里,不能置身事外,不然大家嘴上不说,心里不一定怎么想你,而且以后还要在村里干活,谁也不想被孤立。 姜可可那天也跟着过去了,不过没有留下来吃流水席,一来没什么好菜,二来关系不亲近也不习惯,给了个一块钱礼金就回去了。 她这一块钱礼金其实是按照身家和同情给的,已经是很多了,再多了不好,不合适也容易被当做大肥羊。 然而,姜可可没想到就是这样自己还被人当作大肥羊。 几天后,姜可可正在屋里歇着的时候,村里的红花婶子竟然上门来了。 “姜知青,大喜啊。”她一上门就这么来了一句,眉开眼笑的,好像真发生什么喜事一样。 姜可可一脸懵逼,她记忆里好像跟这个人没有交集才是,怎么突然会来找她? “姜知青你一看就是有福气之人……”正懵着呢那红花婶子就拉着她的手夸,把她夸得好像是仙女似的,方言一串一串的,都要超出她的方言词汇范围了。 好不容易等她夸完,姜可可才明白她今天是来上门提亲的,而且是为方柱生他大儿子方家宝提的亲! “婶子,你别说了,我暂时还不考虑嫁人的事。”姜可可是又羞又窘,她这具身体年龄才十六岁,还是个未成年啊,这婶子也说得出口。 红花婶子不在意这个问题,“女人哪有不考虑结婚的事的,你都十六岁了,再不考虑到时候留成老姑娘咋办?要我说啊女人这辈子最重要就是嫁个好人家,其他都是虚的。你看方家宝啊也是念过书的文化人,人也长的不差,还是贫农户口,根正苗红,他还是长子,嫁过去你也不用受妯娌的气,还能使唤底下弟弟妹妹,多自在啊。” 媒人一张口,死的都能说成活的,更何况还是红花婶子这做媒多年的,那话说的跟花似的,不知道的人还以为真是多好的亲事呢。 姜可可被她这样糊弄心里也有点气,同个村的谁还不知道谁啊,那方家宝家里没半个壮劳力,底下弟弟妹妹都要人养,念过书那也念的是小学,比大老粗多识几个大字,算什么文化人?最重要是方柱生她婆娘也不是好相与的,没了丈夫指不定脾气还怎么变呢,嫁过去只有受气只有付出的份。 而且她压根就不喜欢他,脑海里都没什么印象,当下就是拒绝,“你别说了,他不适合我。” 红花婶子多次劝说不成,脸也拉下来了,“你不要给脸不要脸,现在你还能选择方家宝这样年轻的,以后只有找老光棍的份!老光棍没准都不要你,又懒又馋活都不会干,还跟别的知青在外过夜,身子都给人看去了,要不是看你还能带点嫁妆的份上,谁娶你活祖宗啊!” 话语恶毒简直是戳人心肺,姜可可完全是被辱骂得又气又怒,脸色都涨红起来, “你再胡说八道什么!你给我走!走啊!” “走就走!谁也稀罕你个没脸没皮的,哼!”走之前还要骂一下,完全是欺负人了。 同宿舍其他女知青看了一出好戏,看不惯姜可可的朱梅更是直接落井下石,“哎呀有些人啊就是不检点,连媒婆都嫌弃啊。” 姜可可瞪她一眼,“你才不检点!”一转身,眼泪却掉下来了,不带这么欺负人的。 —— “红花婶子这是咋了,咋气冲冲的?”林思然路上走来迎面看见了红花婶子,心思一转就走到跟前主动问了。 “还有什么,还不是你那好表妹,破鞋一个还嫌东嫌西,把我大侄儿做媒给她都不要!”红花婶子跟方柱生婆娘是表姐妹,这才维护方家宝的去跟姜可可撕破脸的。当然也有姜可可在这边无亲无故的原因,不然也不敢这么欺负。 “你去找我表妹说媒了?”林思然心里一喜,她就随便那么对方柱生婆娘‘指点’两句,方柱生婆娘竟然听进去,相信娶了姜可可能拿到一大笔嫁妆来度过眼前难关,还这么快找人上门说媒,简直是孺子可教啊。 “是啊,可也不见她那什么态度,林知青你也得去说说她,都跟男知青出去过夜不干不净了,我们家宝能娶她都是她的福气了!” “是啊,家宝是挺好的。婶子放心,我会说说她的。不过我表妹这人眼高于顶,也不听我说,红花婶子要说成这门亲还有点难。” 红花婶子一愣,随即反应过来了,压低声音问,“那你有什么好法子?你是她表姐,最了解她才是。” “法子嘛……”林思然笑了笑,“说媒这事主要是你情我愿是吧,不过婶子你也说了我是她表姐,总不能害她,这门亲事对她来说确实不错,不说有没有跟人过夜吧,就是她一个国外回来的,不够根正苗红,得跟家宝这根正苗红的贫农中和一下才好你说是吧?” “没错,这国外就是容易被那啥主义腐朽,是要中和一下,你说说看有啥好法子?” “婶子你附耳过来……” 23.023.流言 023. 姜可可要跟方家宝结婚的事传遍了整个塘边村, 与此同时传出来的, 还有姜可可与江寄余在外面过夜, 身子已经不干净的消息。 原本方家宝这样的大家伙是觉得配不上姜可可,完全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的,毕竟姜可可是城里姑娘,家里一看也是不缺钱的, 除了真的年纪太大或者成分太差的,哪几个知青肯在村里安家落户。然而有了后面那条消息,口风就转变了,都失了身子不是黄花大闺女了, 能有方家宝这个身体健全的年轻人接收就是运气了。 农村人将贞*一事看得比任何事都重, 婚前失贞的女人,没几个家庭要。 当然也并不是所有人都相信这条消息的,姜可可和江寄余在平时就没见他们有什么交集,绯闻对象换成廖志明大家还更相信一些,而且那天在镇上姜可可和江寄余并没有走在一块,事后姜可可说她不小心受伤去了医院,回来手上新包扎的纱布大家也是瞧得见的。江寄余则是在镇上有急事要办最后在朋友家过了一夜, 事后也没见他俩同时回来(当时塘边村发生了房子坍塌之事也是忙乱, 没什么人注意到这一点, 要不是有人特意散播他们两个在外过夜的消息,大家伙都因为这阵忙乱的事忘记了呢)。 而且有经验的婶子也能从走路姿势判断人是不是黄花大闺女, 更不可能相信了。 但是架不住人的劣根性和八卦性, 有些人无事都要掀起风浪, 更何况是似真似假的流言。 女知青宿舍的朱梅就是看不惯姜可可的人,眼下得知这个消息,那是恨不得幸灾乐祸,红花婶子刚走她就嘲笑姜可可,把人说进屋里去也不收嘴,还以为难得将人压了一筹,抱着双手大嗓门地嘲笑,“哎呀我就说咱们姜知青行情好,跟人过夜不回了还有年轻小伙子上门来提亲啊,别的姑娘要是发生这种事那只有被挂破鞋游街的份啊,哪像我们姜知青这么好命啊。我现在可就先恭喜姜知青啊,这么快就能在这生产队安家落户啊……” “别说了。”赵志红先看听不下去了,扯了扯朱梅的衣袖,“媒人那张嘴你也信,都是同个院子的知青,没必要说话这么难听。” “是啊,你一个大姑娘讲话那么刻薄做什么。”说这话的知青从前也被媒人上门来说亲,她心里厌恶这种事,哪怕平时对姜可可印象不是很好,这时候也不乐意听得朱梅这样说人,太缺德了。 然而朱梅并没有因为她们的劝说而停止,反倒是别人越劝说越想反着来,“我说的是事实!那天去镇上她不是没有回来吗?同行去的江寄余也没有回来,孤男寡女两个人在镇上过了一夜谁知道事实是怎样?你们这么巴巴为她说话是多想从她哪里捞好处啊?我偏要说,她就是个水性杨花……啊!” 朱梅的话因为一碰冷水嘎然而止。 “说够了吗?!”姜可可端着脸盆站在门口,眼眶虽然还发红,可是眼神却冷了下来。 兔子急了还会咬人呢! 朱梅没料到姜可可会忽然发难,整个人被泼得湿淋淋的,她刚洗过澡,这身衣裳不能穿了,最重要是里面的小衣服她只有两套,一套刚换洗,这套湿了就没有替换的,愣了下马上就爆发了,“姜可可你个贱人我要打死你!”尖锐的嗓音落下,人也跟着扑了上来。 姜可可不会打架,刚刚端着水出来是被她难听的话刺激到的冲动行为,可是不代表她完全没脑子,朱梅一扑上来,她直接就把脸盆狠狠扔过去,准头不错地砸中她的脑袋。 “咚!” “哐!” 脸盆砸中后直接掉在了地上,哐当声让大家按下暂停键一样愣住了。 随后朱梅一声尖叫才打破这瞬间的禁止。 “啊!姜可可你竟然敢砸我!” 朱梅一手摸着被砸中的额头,没有摸到湿润的,被砸时涌起的那瞬害怕又压了下去,替代的是更加愤怒,这下更是张牙舞爪,颇有种不狠狠教训她一顿就不罢休的姿势了,然而姜可可接下去的话却让她停止步伐。 “你想清楚你打了我能不能赔得起医药费!”姜可可语气冷冷,“我泼你这身水是为了洗干净你那脏话连篇的臭嘴,扔你脸盆是正当防卫,但你要动手就想清楚赔不赔得起医药费,我娇生惯养可不像你这样耐打,随便碰一下我就住院去,你自己掂量下是你上工有钱还是你父母会帮你赔钱。” 朱梅的怒火在这样冷静的语气下奇异地散了大半,然而她还是意难平,“你要脸点吗?明明是你先动手还要我赔?” “你敢动手你就要赔!”姜可可强硬说道,“反正我不怕不上工没粮食,受点伤我就去住院!” 她穿越过来确实是去了好几次医院,拔个草都能受伤流血的人,肯定挨不过朱梅的打,她也不想动用暴力,但是要是钱恐吓不住朱梅的话,那也只能正面杠了。 可以说姜可可这次爆发完全是朱梅撞枪口上了,拿女孩子清白这事做文章,真的是最为可恶的,那红花婶子她也格外厌恶,当时没发作是性格使然,等她走了朱梅的嘲笑和别人若有似无恶意的打量才让她明白一味的退让是没有用的,哭也不会有爸爸妈妈护着,越哭越躲起来别人只会以为你是心虚,所以她才在朱梅不依不饶骂人之后那么强势地泼了她一盆水。 姜可可这边冷静又光棍地威胁后,眼角余光不断在找有没有趁手地武器,要是朱梅硬气来揍人她也能有个准备,不能被压着打,体力不成工具凑。 好在朱梅没她想的那么硬气,她不比姜可可是独生子女父母宠爱,家里日子就过得紧巴巴,一开始下乡还会多少寄点钱,后来是一分不给的。而她在乡下干活也只能勉强养活自己,哪来那么多钱赔偿。虽然女孩子间打架还从来没有闹到赔偿这地步,但是她也不敢保证姜可可是撒谎,她说的那么强势又笃定,平时也是任性妄为的性子,哪怕这些天觉得姜可可安静许多,但是既有的不好相处印象让朱梅还是放弃了要打她。 不过心里是放弃了退缩了,脸上还是要面子的,挽尊式的虚张声势道,“没见过你这么不要脸的,打你还嫌脏了我的手呢,哼!”说罢连要姜可可道歉都不要了,转身就往自己宿舍走去。 其他的女知青面面相觑,有对这场纠纷解决的松口气,也有为剧情急转几下而没反应过来,但更多是觉得姜可可不按照常理出牌,为人真是无赖又霸道,一点都不好相处。 这一下子就忘记了之前是朱梅先出口挑衅的,不得不说人的情绪真是琢磨不透,一开始会因为姜可可处于弱势觉得朱梅咄咄逼人了,后来又会因为姜可可强势杠人而觉得她过分了,还隐隐有炫富嫌疑,这女知青宿舍就她日子过得最好,如她自己所说娇生惯生,不上工也不怕没粮食,有钱买,受个伤也能轻易跑医院,一深想就半点不觉得她值得同情可怜。甚至恶意点的还觉得红花婶子说的那些话没准都是真的! 然而心里想法归心里想法,倒是不敢再像朱梅那样大大咧咧说出来了,到时候人家泼你水扔你都说是正当防卫,也不是不能掰扯,可是谁叫她们家条件都不好,不想冒险让富有的姜可可发疯杠上自己。 可以说姜可可这一超常发挥的爆发还是很有效果的。 可是她半点高兴不起来,晚上睡不着觉躲被子里偷偷哭,她觉得自己太惨太没用了,被人骂成那样才敢动手泼人,那最先羞辱她的红花婶子她都没有打回来,她性格要是能跟原身一样没准就能当场打那红花婶子一顿,让她后悔当时这样骂她,现在想想真的觉得自己好没用,当了那么多年乖乖女,没有爸妈护着就被人这么欺负。为什么要穿过来呢?为什么会被人欺负呢? 姜可可胡思乱想了一大堆,最后也是哭着睡着的。 但事情并没有因此停止,外头那些听了红花婶子和方柱生她婆娘散发出去的消息后,又是一轮新的八卦和折磨。 姜可可上工路上就收到好几波好奇的探究的嫌恶的打量的等等不怀好意的视线,甚至还有婶子凑过来问她那天晚上没回来是不是跟江寄余在一起?真要跟方家宝结婚这些问题。 半点没有留德,考虑过这话对未婚的少女是多么大的恶意。 姜可可心里很难受,但是有昨天那次爆发和沉默被人欺的认知,忍着没有哭而是冷着脸对那婶子道,“饭可以乱吃话不要乱讲,我那天是受伤住院了不信还有医院清单,跟江知青没有半点关系!还有那方家宝我也不知道你们哪听来的谣言,我父母都在呢想说媒去B市找他们谈,别当我们知青是好欺负的,党和国家让我们知青下乡是建设农村可不是给人解决终生大事的!” 嗓音的软的,可语气和内容却是强硬的,让人不敢小瞧,那婶子是嘴碎八卦的同时也是胆小的,提到党和国家这种政治问题谁也不敢轻易多嘴,文化**命是过去了,但是那种氛围还没散去,经历过早几年运动的人都不想无意触了高压线。 “我就是听到消息问问嘛你这女娃子这么严肃干嘛……不说了不说了,赶紧干活去。”自动自觉关闭了话题。 可事情并没有解决,那方家人还找上来了。 24.024.动手 024. “可可, 你干活累吧?来让家宝帮你干, 他年轻力壮, 能干活。”方柱生他婆娘李三妮忽然凑了上来,还带着他儿子方家宝,一脸热情。 “可、可可,我来帮你干活吧。”方家宝还有点害羞, 虽然昨晚他娘在耳边说过多次姜可可是个破了身子的‘破鞋’,能嫁给他这个年轻的小伙子是她几辈子修来的福气,是他们方家人大度,当时他多听几次也觉得现在自己是配得上姜可可的, 但是眼下走到姜可可面前, 他的勇气和信心就少了大半,原先的姜可可就是塘边村大部分年轻人的梦中仙女,喜欢她的不计其数,村里家境最好最能干的大壮喜欢她,男知青里被女孩子追捧的文化人廖志明也喜欢她,他比不上村里的大壮能干,也比不上知青里的廖志明有文化, 所以从来不敢肖想过能娶到姜可可。 而且他家劳动力不多, 他身为长子也知道自己是不可能会娶姜可可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的, 以后的妻子一定是个能干的给家里挣工分的。然而没想到他爹意外去世,家里失去顶梁柱的劳动力后, 他娘会让他娶姜可可, 还请红花表姨上门去提亲, 这简直是做梦般的惊喜。 可惜结果不好,红花表姨被赶出来了,姜可可没有答应这门亲事,他心里失望,但是也是意料之中。然而他娘和表姨都没放弃,还把姜可可‘身子不干净’这一点告诉他,让他不要妄自菲薄,不是他配不上她,而是有了污点的姜可可能嫁给他是高攀。她们说的那么笃定,渐渐地方家宝也就信了。 然而此时站在姜可可面前,看着她娇生惯养出来的白嫩皮肤和整洁干净没有半个补丁的衣裳,完全不是乡下人,也不是其他女知青可比的,方家宝就气短了一截,也不敢像之前他娘说好那样直接拉开姜可可自己去干她的活,只能懦懦地走到她旁边去。 方家宝他娘见儿子这么没用心里有气,来时不说说好了吗要做给别人看,最好让别人看见他们有‘肌肤之亲’,关系亲密要马上谈婚论嫁,这碰都不敢碰她一下,还怎么实施自己的计划。 暗暗看了眼周围明里暗里投过来的视线,方家宝他娘心思一转,上前要偷偷把姜可可推到自己儿子身上,假装投怀送抱。 “哎呀可可你喜欢家宝也不能大白天对他投怀送……“方家宝他娘一边往姜可可哪里凑一边大嗓门调笑,然而还没等她伸手将姜可可推到她儿子那边,姜可可自己却往后退了下,方家宝他娘下了大力气是一定要推成功的,没成想姜可可躲开了,力道没收回人往前倾,自己撞到他儿子身上,还将她身体瘦弱的儿子直接给压倒在地上了。 方家宝他娘虽然生娃伤了身体,但是重量还是有的,一下子把方家宝给压得惨叫起来,“啊!痛!”地上有块拳头大的石头,戳着他腰疼死了。 “哎家宝你没事吧!”方家宝他娘听到儿子叫痛紧张了,都没想立马从她压着的儿子身上起来,而是要去看他伤在哪,也是担心过头了。 周围其他暗地里想看热闹的见到这个场景都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有跟方家宝他娘不太对付的婶子还直接冲着方家宝他娘喊,“哈哈哈,李三妮你没了男人也不能往你儿子身上扑吧,都要把你儿子压坏了。”这意有所指的荤话让农村一些如狼似虎年纪的老娘们都哈哈大笑起来。 李三妮听得怒火中烧,爬起来又拉起他儿子,暂时都顾不上去看伤到哪了,冲着那讲荤话的婶子就是一阵破口大骂,那婶子也不是吃素的,两人你来我往骂了上下七八个来回,最后还是那婶子被身边人劝下,怎么说方家宝他娘李三妮都刚没了男人不久,还是留点口德吧,这婶子这才歇了,不过还是嘀咕了一句,“她哪里值得同情,把主意都打到人小姑娘身上了,谁不知她那点心思,还不是看上人小姑娘有钱又是外地来的好欺负,什么东西!” 骂骂咧咧倒是没再说什么,她有句话是说对了,姜可可是外地人,本村人再怎么闹,也不会这种时候偏帮外地人,当然也不帮李三妮,只是高高挂起吧。 李三妮见那婶子不说话以为自己赢了心情也好多了,不过回过头来看见姜可可在一边安静干活半点不搭理她,而自家儿子还痴痴地看着她又是一阵火大,这还没娶回家呢就把人迷得不知东西的! 又想起刚刚要不是姜可可躲开她也不会这么丢脸,当下脸色就不太好看,语气也有点冲,“你刚刚躲什么害我和家宝都摔倒了!” 姜可可还是抿唇不说话,眉头微皱,手在玉米叶子里不知道翻找什么。 “喂我是长辈跟你说话你你咋不回答……”李三妮一边说一边往姜可可方向走去,刚走近呢就见姜可可转了身手一扬,她没说完的话在嗓子眼变道成了“啊呸呸呸!” 什么东西丢了过来?! 李三妮吓了跳觉得嘴巴里有东西,还是会动的,慌得赶紧呸呸呸地吐出来,一看竟然是虫子! 春耕不久玉米也种了下去,此时到了夏季玉米杆子长成叶片一多虫子也多,像什么毛虫象甲的,姜可可拔了那么多天玉米地的草,也见过玉米叶里的虫子,她刚刚忍着恶心和不适抓这些虫就是为了这一下,别以为自己没看见她刚刚是想推自己到方家宝身上,以为她好欺负是吧,让你吃虫子! “啊!你这贱蹄子竟然向我扔虫子!”李三妮尖叫起来,来之前的热情和温和作派完全抛诸脑后,冲上去就要揍姜可可。 姜可可又不傻立马就是跑,边跑还边去捡石头,手里握着两个婴儿拳头大的石头对着李三妮就是一阵砸,砸完还去捡,把她砸的东躲西藏哎哟叫唤的。 “哎哟你这贱蹄子别跑!” “唉唉唉别砸了!” “哎哟疼!我的手!” “家宝你还不快过来帮娘揍这小贱蹄子!” 此刻李三妮脑海里是忘记了要骗姜可可跟她交好好让她带着丰厚嫁妆嫁进他们家的事了。 姜可可一边捡石头一边跑,她年轻又注意看地形,倒是没让李三妮追上,后面方家宝被他娘一喊虽然也跟着追上来,但是起步晚离得远,她还是占优势的。 她心里有成算不能这样一直跑下去,得去找人帮忙,周围的村民的指望不上的,他们能袖手旁观看热闹就不错了,谁叫他们是同村人呢。 只有去找村支书,他这人圆滑,不会任由着村民欺负人。而且她今天来这一下也是想向大家表明她跟方家宝半点干系都没有,别说嫁过去,她现在都厌恶死他们家了,更是后悔当初给了那一块钱吊唁费,白白糟蹋了自己的同情心,这种可恨的人一分钱都不应该给! 还要想办法骗到那村支书站到自己这一边护着自己,不然在这乡下她一个外地来的很是吃亏,姜可可虽然不善言辞做了多年的乖乖女,但是她也知道在这个年代摊上这种事不强硬点不行,让别人说她不好惹也没关系,反正本来名声就不好,她现在反而更希望自己有原身那种不顾一切的骄纵,该强势就得强势! 一边跑一边打人一边想事情的姜可可没注意到林思然不知何时来到了自己身后,被她一把抓住了手腕。 “可可你跑什么啊?”林思然好似没看见后面追喊着的李三妮和方家宝,拉着她脸上特别关心地问道。 “放开我!”姜可可要拽回自己手腕,没挣扎开,林思然下乡多年,力气哪里是她比得过的。 “怎么了可可?我刚刚在地里头看见你跑过来是发生什么事了吗?” 李三妮的咒骂声更近了,林思然还恍若无闻慢悠悠地问着话,摆明了要拖延时间。 姜可可急了,心里又很生气,平时林思然不喜欢她编排她一些坏话使软刀子就算了,这种时候明知道她在干什么还把她拦下,是真想她被李三妮打死吗?表姐妹们究竟是有多大仇恨啊,至于这话时候给人找茬?! “放开不然我不客气了!” 林思然没听进去,“可可你没事吧?你跟我说说我看看能不能帮你……” 李三妮和方家宝就要到了,既然林思然是铁了心了要找事,姜可可也顾不上了,将手上攥着的石头露出来狠狠砸向林思然抓着她手腕的手。 路上随手捡的石头不是鹅卵石,有突出的尖,用力砸下去即使不出血也很疼,林思然没注意到她来这招,手腕一疼就松开了。 姜可可趁机赶紧跑开,她跑开那瞬年轻脚快的方家宝就跑到林思然跟前,错身而过那瞬,林思然盯着姜可可的背影,眼里闪过狠色,身子一动手一推。 “啊!” 一声惨叫响彻在田地上。 25.025.猫腻 025. 惨叫声响起, 不过不是姜可可, 而是方家宝。 按照当时两人间的距离, 方家宝往前那一扑真有可能扑倒姜可可,然而在方家宝扑过来那刹,一只手从旁边出现将姜可可拉到一边去了。 太突然又很用力,姜可可觉得自己撞在了一堵墙上, 硬邦邦的,抬眸看却是江寄余,他应该是快速跑过来的,语气还有点喘, 眉头微皱, 冷淡的眸子透出一丝担忧,“没事吧?” 姜可可紧绷的情绪竟莫名地在他眼神中松懈了些,提着的一口气舒下来,“没事。” 听在江寄余耳里却像个小可怜。 她没事,方家宝事情就大条了,他脑门竟然磕破了,李三妮听到儿子惨叫第一时间上来都顾不上对付姜可可, 而是拉起自己的儿子, 看到他脑门上那滩血, 当场就叫起来了,“出血了出血了!家宝你疼不疼啊?” 方家宝用手摸了下脑门, “血!血……”竟然眼睛一闭, 给晕过去了。 李三妮的嗓门更尖锐了。 姜可可看过去, 方家宝的脑门上本来磕了个口子在流血,他手一抹又抹的半张脸都是,看着很恐怖,视线往地上去,一块两只合并拳头大的石头染着血躺着。 可是,那里怎么会出现这么大块的石头?她刚刚虽然跑得急,但是眼角余光是真没看见有石头啊。 忽然,她想起刚刚被江寄余拉开前脚后跟一闪而过的触感,那感觉不是方家宝碰到她,他当时扑的没那么快,而江寄余又眼急手快地将她拉走。 要是没有江寄余,即使方家宝要差点才能碰到她,那块石头是不是会砸在自己脚后跟上?她现在身体敏感程度很高,那一下下去腿一疼,没准真要跌倒。 想到这姜可可眉头皱起来,猛地看向林思然,却看到林思然脸色苍白额头冒汗,很痛苦的样子。 怎么会?难道是空间?!姜可可看到她那样子第一时间就是想到她的空间,她看原著那几章的时候没看见林思然有隔空收放物品的功能,她从空间里拿东西都要以身体为媒介才成。但是看过的其他小说又告诉她空间持有者是有可能隔空收放物品,不需要用手去触摸的,那块突然出现的大石头是不是林思然放的?只是她能力有限,原本想砸自己却没成功,反倒让方家宝磕上去了? 不得不说姜可可的猜测是对的,林思然确实是因为过分使用自己的空间才导致现在如此痛苦的,她在推倒方家宝那瞬间突然有强烈的意志要姜可可倒下,然后空间里特意放着平时用来以防万一的石头竟然真隔空出现了,可惜力量不够,石头从她脚后跟位置出现而不是膝盖窝——那个地方砸下去人肯定会跌倒。 这是林思然第一次成功隔空取物,代价是脑袋剧痛,她死死强撑着没倒下,既然姜可可没倒下方家宝出事,那也得借此祸水东引才行。 她狠狠掐了自己一把大腿让自己清醒,刚想开口,却发现脑袋实在太疼了,说话都没声了。 姜可可这段时间可算是见识过林思然一张嘴巴的厉害了,见她嘴唇动了动一副要说啥话的样子,赶紧道,“他脑门流血了还不快送去赤脚大夫那!” “你还敢说话都是你这个贱蹄子的错,我家家宝就是被你害的!”李三妮简直是奇葩了,儿子脑门磕破了只知道一昧哭叫都不记得要先去送赤脚大夫那看看,姜可可提醒她她还反倒对她凶,将莫须有的责任安装在她身上。 “又不是我推的他要找找林思然!”姜可可见李三妮要起来打她赶紧躲到江寄余身后去,把矛头指向林思然,反正她也从刚刚林思然拦她那事见识到了她是有多不喜欢她,而且哪怕没有亲眼看见,她也觉得方家宝的事跟林思然有关,冤有头债有主,她可不想替林思然背锅。 江寄余将姜可可护在身后一手去拦李三妮,“李婶子,方家宝是林思然推倒的,我刚刚看到了。” “你胡说!”林思然听到这话一慌用力地喊出来,声音不大,但是那剧烈地疼痛已经过去大半,倒是能出声了,“李婶子我可没碰你们家家宝,江知青话可不能乱说,你可不能为了护着可可就把责任推到我身上!” 一边说一边拼命对李三妮使眼色。 李三妮顿了下,不知想了什么,还是转过头来要对付姜可可,江寄余拦着她也跟着打,骂他们‘奸夫淫妇’这些很难听的话,江寄余原本不想动手,在听到这样的话后心里也是一阵怒火中烧,猛地用力将她推倒在地,“嘴巴放干净点!” 李三妮还想叫唤,可对上江寄余那冰冷如同野兽一般的眼神,蓦地就哑了嗓音。 “干什么呢!”恰好这时村支书的声音传过来。 江寄余收回视线,李三妮舒了口气,刚刚那瞬她觉得江寄余要吃人一样,心脏都吓得砰砰砰砰跳。 能主事的人来了,一切也就走正常程序了。 村支书先喊了附近劳作的壮劳力过来把方家宝带到赤脚大夫那看看情况,姜可可江寄余还有林思然几个也要到场,先保证人生命安全后,再来算账,在场的人都不能先走。 姜可可不在意,反正她没推方家宝,她是绝对不会负责的! 她瞥了眼走在李三妮后边的林思然,想到刚刚她跟李三妮那个眼神官司,心里很不舒服,总感觉李三妮和林思然之间有猫腻,好比如说李三妮突然会盯上自己做儿媳妇会不会和林思然有关系? 她本来不想以这样大的恶意揣摩人心的,一来是穿越前看的那本《重生掳获兵哥哥》里她看的那几章林思然重生后一直在努力种植作物到黑市卖挣钱,文中写她上辈子穷怕了,没钱没底气才被丈夫那样欺负,所以重生后发现自己有种植空间第一件事就是努力种田发家致富,很少去掰扯宿舍女知青们的琐碎小事,就是原身她也不怎么搭理,只有原身找她麻烦被她三言两语解决或者小小打脸。 此后章节她虽然没看下去,但是评论里写都是女配,也就是原身主动找林思然麻烦林思然才会对付这个表妹。 二来就是她在后世生活的环境一直很简单,人际关系也不复杂,哪怕她知道自己穿的这具身体在文中是恶毒女配的角色也因为相信这是真实世界跟二次元小说世界不一样,只要好好生活不给女主找茬就没事。 然而她想差了一点,既然相信这是真实世界跟小说不一样,那林思然在现实的性格也肯定跟小说有出入啊。而且刚刚林思然明明看见了她被李三妮他们追还死死拦住自己,没有恶意她真是半点都不信。 人就是不能多想,一多想所有的阴谋论都会出来,她在这刻真的觉得李三妮这事跟林思然脱不了关系,她想毁了自己名声,甚至想毁了自己名节! 姜可可浑身忽然发冷,伸手拽住了旁边的江寄余。 “怎么了?”她一动江寄余就偏头看过来。 “刚刚真是林思然推的方家宝麽?”她压低嗓音问。 江寄余点点头,“我没看见她出手,但是看见方家宝跑到她面前时她动了动,然后方家宝就扑倒在地了。” 说完又想起刚刚她被李三妮他们追着跑的事,又问她怎么回事,要不是他今天刚好在她经过的那块地里下工,就凭她这小身板,没准真被李三妮给撕了。 问起这事姜可可又想起昨天受的欺负,眼眶一红,看得江寄余忍不住紧张起来,直到听完她讲的那些事,包括红花婶子上门来说媒,紧张的情绪就变成了气愤,这年头说媒都是找长辈,又不是父母双方都没了,就算是村里那些知青也要事先去信问过父母,这红花婶子上门说亲不算,不成功还直接谩骂造谣起来,简直是恶媒,想欺负人。还有这李三妮母子俩今天早上这一遭,更是恶心人,强上门来想用舆论逼迫人。 江寄余一直以为现在除了他父母家人没有事情会让他感到滔天愤怒控制不住情绪,然而他错了,他现在就很想把方家宝打一遍,再把那红花婶子和李三妮都狠狠收拾一顿,尤其是看到姜可可一边小声说一边红着眼眶却忍着不哭的样子,心里更是像被人扯着一样疼。 “我的错,那天应该连夜赶回来的。“这样她也不会受这个流言蜚语。江寄余本以为提前给医院那医生塞好处弄张住院单再回来解释一通就没事的,而且那时候村里又发生那么多件大事,没想到还是被有心人利用来编排她。 姜可可摇摇头,“不关你的事。”那天是她自己没办法赶夜路。“是他们想要抹黑我好达成目的。”没有这出也会找其他理由。 江寄余沉默,她虽然娇气但不傻,看出了李三妮他们突然来这一手是有目的的,最大可能是方家宝家里失去壮劳动力,看中了姜可可家庭条件好,想捞一笔嫁妆来度过难关。 人心的黑暗他早就见识过多次,比起他见过的那些恶,李三妮这其实不算什么,想要强迫人嫁又要人顺着她意,温和的伪装都做不了,被人一激就露出张牙舞爪的刻薄样,这样的人简直蠢得没边。 但是他庆幸李三妮是这么蠢,要是她足够聪明足够恶毒,要做的就不会是像今天那样带人上门来干活假装亲密了,而是直接生米煮成熟饭…… 想到这,江寄余握紧了拳头,阴沉的样子把姜可可吓了一跳,“怎,怎么了?” 她微仰着脑袋小声问他,红彤彤的眼睛带着担忧与一丝害怕。 她还是个被人精心呵护着长大没经过半点飘摇动荡的小姑娘啊。 江寄余彻底忘记她从前所有的恶语,收敛身上的戾气,对她安抚笑了下,“没事。” 一笑冰雪消融,春暖花开。 姜可可再次感受到了他颜值的杀伤力,对他刚刚阴沉模样涌起的一丝害怕消失无踪。 这么好看的人怎么会是反派呢?姜可可觉得反派是林思然才对! 26.026.撕打 026. 方家宝脑门伤口不算厉害, 赤脚大夫给他擦掉脑门恐怖的血后, 露出来的额头擦伤较多, 真正流血就一条小缝,也不知磕破哪,那小小口子血流的特别凶,赤脚大夫给洒了一把石灰上去, 没多久就止住了。 而方家宝也在赤脚大夫按他鼻子下那穴位清醒过来,之前大概是见血太多晕过去的。 人醒了血也止了那算是好了,乡下人一般不会再送去医院,然而李三妮要讹姜可可, 说一定要送去医院看看, 医药费让姜可可付。 这是看人没大碍要开始扯皮了。 村支书也不让他们吵,“柱生家的先别吵,先把事情说出来,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可没只听一方的!” 他嗓门不大,但是一直管理村子多年,威信很足, 方柱生婆娘也不敢太下他面子, 听他这么一说也没张牙舞爪着要来找姜可可算账了, 而是怕晚开口失了好处,赶紧道, “这事是姜可可那小贱蹄子的错, 早上我和家宝好心好意要帮她干活, 她不感激就算了,还拿虫子扔我,拿石头砸我,可怜我家宝去追她,脑门给磕了这么多血,周支书,这事你得替我们作主,让姜可可送我们家宝去医院,要赔钱,还要为我们家宝负责,把脸磕破相了以后没姑娘要,她得嫁来我们家补偿我们家宝!” “你做梦!”姜可可再次听到李三妮这无耻言论还是气得不行,这世道怎么会有这么不讲理胡搅蛮缠的恶心人,她活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见到,简直是刷新她的三观! “我做什么梦!我说的是事实大道理,这害人流血受伤了不用负责啊,林知青你也评评理,你表妹说的是什么话!” 林思然刚刚强行使用隔空取物而疼的脑袋现在好多了,脸色虽然苍白,但讲话却大声了些,不像之前蚊子一样其他不仔细都听不见。她扯起嘴角笑了下,“可可真拿石头扔人了?这可不好,李婶子是去帮你的,你不能那么任性,砸我就算了,砸伤别人是要负责的。”说着不动声色地伸出右手手腕来,让大家看到手腕上那沾了点石头灰尘的小口子。 那是姜可可砸的没错,可也要看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砸的!姜可可气得想反驳,却先听得江寄余的声音道,“我们现在先来说方家宝摔倒这事是谁的责任,一条条来,别东掰西扯转移话题。” 江寄余之前就知道林思然不是真心对姜可可好,做的是表面功夫,从她几次言谈中就可以窥见,哪怕她笑眯眯好像是在为姜可可着想,但是说出来的话却是让人姜可可很差劲的,只是当时他对姜可可也没什么好印象,这才坐视不理。 如今情况又不一样了,姜可可变了,他们之间的关系也好很多,江寄余不可能看林思然给姜可可设计语言陷阱不作为,林思然说这话是抹黑姜可可的意思,但也有转移话题的意思在里面,要是姜可可先去掰扯这些琐事主题就被跑偏了,到时候还不知得怎么带到沟里去呢。 姜可可之前还是被保护得太好了啊。江寄余心里感概一下,却没反应过来自己这行为也是想要好好护着她。 林思然一听到江寄余的话脸色就不好看,她就知道江寄余不好糊弄,一下子就戳破她的打算。 村支书也是人精了,怎么会听不懂林思然话里的官司,见江寄余这么说也是卖他个面子,平时江寄余这小伙子还是很不错的,跟他家大壮也来往密切。 “对,一件事一件事来,扯那么多没用。现在轮到姜知青来说说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他喊江寄余一直是小江,jiang知青就是指姜可可。 姜可可这时也反应过来了,心里对林思然的戒备又多了一些,看了眼江寄余,这才慢条斯理逻辑清楚地将之前发生的事情说出来,她是个写文的,只要冷静下来多点勇气,说话是能表达得可观又隐隐对自己有利的,更何况这件事本来错的不在她。 先把红花婶子上门来提亲不成编排话骂她的事说出来,又说早上李三妮带方家宝找上来的事,“……李婶她自己没站好撞到方家宝结果怪在我身上,我当时正在给玉米叶子除虫,她那么凶冲我骂我一害怕不小心就把刚抓到的虫扔向她,她生气了要来打我,我又不傻肯定不能让她打,我就跑,她就追过来,还喊上方家宝一块追……别问我为什么用石头扔他们,他们一个是男的一个是干惯农活力气比我大的我能不害怕吗?我就想用石头逼他们停下来不要追我,然后林思然拦住了我,我挣脱了她跑掉了,后面方家宝就摔倒磕到头了,从头到尾都不是我让方家宝摔的,当时林思然站在方家宝身边。” “我看见方家宝是跑到林思然身边后摔倒的,他们脚踩的那地方没有石块,要么是方家宝自己绊倒,要么就是林思然推倒的。如果是方家宝自己绊倒那就方家宝自己负责 ,如果是林思然……”江寄余的话还没说话,坐在一旁紧紧听着他们说话的方家宝就急急否认了,“不是我自己绊倒的!当时我感觉自己后背被人推了一下!”他才不傻承认自己绊倒,而且本来他就感觉到自己身后被人推了一下。 林思然简直要说方家宝愚蠢了,这么简单就钻进了江寄余的陷阱了,她连挽留的余地都没。当时她是想让方家宝扑倒姜可可,那么事情就会混乱,到时候李三妮一定会明白她的眼色让方家宝和姜可可‘不清白’,没成想事情除了偏差,她那石头弄出来反倒坏事,更可恶是江寄余也跑来掺合这事! 李三妮听到方家宝的话脸色也是不好看,虽然之前江寄余说是林思然推倒方家宝的,但是当时方家宝又躺在地上昏迷,加上她想赖上的是姜可可就没有相信,现在听到儿子亲口承认,心里简直是火大,方家宝是她第一个儿子从小也是很宠爱的,尤其是在他之后生了三个都是女儿,更是把他当作未来的依靠,林思然竟然那么狠心出手推她儿子,害的她儿子脑门磕出那么多血,当下就跳起来要打林思然了,“好你个黑心肝的我以为你是个好的没想到你心肠更烂!把我家宝伤成这样我打死你我!” 为母则强,要说之前李三妮打姜可可是觉得她不识好歹加上还有点威吓的意思在,现在对付林思然那是真的生气了触碰她雷区了,追上去就要打。 林思然也体验了一遍姜可可当时被李三妮冲过来喊打喊骂的过程了,她还要面子没往外跑,想躲到江寄余身后然而江寄余却是闪开护着姜可可后退,一副怕姜可可被伤及到的模样。她心里一气,男人都是看脸的肤浅生物,看姜可可漂亮就帮她! 这一气还没发出来,后脑勺就被李三妮一巴掌打了下,她是干惯农活的女人力气大,一巴掌下去她的脑袋都晕了下,原本就因为过分使用空间而不舒服的脑袋眩晕过后,眼前一黑一把跌坐在地上。 李三妮还要上,村支书见状也赶紧喝止了,“够了!” 小小教训一下就成,这要是再闹下去,天黑事情都处理不完! 村支书走上前要去拉开李三妮,李三妮在那之前心一毒伸手给了林思然脸上一爪子,叫你把我家宝脑袋磕破,我也让你破破相! 林思然感觉眼前一道影袭来下意识往后退要躲开,没全部躲掉,左脸颊一疼,这下尖叫的人换成了她,也是一报还一报了。 可惜事情变得更混乱,李三妮一爪子让林思然晕乎乎的脑袋清醒,清醒过来摸到自己的脸颊,整个人就炸了。 接下去的场面就有点狗咬狗?反正两人是厮打在一块,村支书劝都没劝住,还被误伤了下,最后也气,自己站到一边看她们打,打得差不多他再来调解! 被江寄余护着的姜可可探出脑袋看李三妮和林思然互相扯头发努力尖叫,整个人哆嗦了下,她就知道自己战斗力不好,还好没有正面杠,看着就好疼啊。 江寄余低头看她皱着的小脸,明白她的意思不由得好笑了下,现在她才发现自己战斗力不行啊,早先时候敢那样激怒李三妮,也是厉害了。 当时要是他慢一点赶上去,没准这小胳膊小腿就让李三妮给撕了。 正好笑着,江寄余忽然脸色变了下,“你这谁弄的?” 27.027.解决 027. 姜可可的皮肤娇嫩, 用力点掐就会留下印子, 上次在镇上遇到那碰瓷的中年妇女就被掐出痕来, 这一次手腕上的印记更明显,足以见得当时多用力。 “她弄的。”姜可可指了指地上和李三妮撕打在一块的林思然,还有点疼呢。 江寄余皱了皱眉,“晚点我把药酒给你。” 现在不是交流好时间, 还是先把事情掰扯完。 村支书见状差不多了让方家宝和江寄余帮忙把人拉开,方家宝是个傻的直接拉她娘,结果让她娘差点挨了林思然几下,不过江寄余‘很及时’地上前拉住了林思然, 李三妮刚巧伸腿踹住了林思然。 嗯, 他没有拉偏架,更没有心疼姜可可给她报复回来! 女人打完架不至于像男人那样鼻青脸肿,但是头发凌乱衣服皱巴巴是肯定的,两个人都像疯婆子似的,露出来的手臂上都有指甲印。林思然左脸颊三道爪子,李三妮也没好到哪里去,脸还给扣了一小块血肉出来, 可见林思然是有多彪悍了。 姜可可看到李三妮的惨状感觉自己应该找人练练跆拳道……哦不, 军体拳?防泼妇十八招?妈妈呀太凶残了, 她以后就算是要跟林思然打架也不给她近身! 双方撕破脸皮又有当事人的口证,姜可可摆脱了赔偿的责任, 医药费由林思然赔偿。李三妮和林思然不肯想闹都没办法, 村支书手段强硬, 真硬起来也不敢不服。 最后林思然在方家宝医药费的基础上多出了一块钱给方家宝作营养费,多的不给,李三妮想讹都不成。至于她们两个打架,那谁都不用赔,反正两人都带伤,村支书不管她们。 商量完大家就散,临走前林思然看了眼姜可可,脸上没有平时那种伪装出来的笑意,显得很阴沉,再加上那凌乱的头发和脸颊的伤,看着有点渗人,姜可可不动声色地站在江寄余身后和她对视,要是她扑上来打她,她一定先躲起来! 然而最终林思然也没有扑上来打,或许是顾忌江寄余在场,阴沉着脸往外走了,连挑破离间的话都没心情说,可以看出她心情有多差。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抬头就看见江寄余看着自己,立马抬头挺胸,她不是怂她就是不爱暴力!脸却悄悄红了下。 超可爱! 江寄余默默收回视线,再看下去真的会忍不住上手摸一摸,她怎么能这么可爱! 林思然走后李三妮又要让姜可可嫁给她方家宝,姜可可让她做梦去,“再来骚扰我我就报公安,告你欺负下乡知青,破坏知青队伍,还告你残害妇女同志,损害未成年的身心健康!” 一套一套的罪名当着村支书的面说出来,李三妮听不懂也没关系,村支书脑海里没这么法律也没事,反正他明白她坚决不能跟李三妮一家扯上关系,要是他们要纠缠不休她一定不管不顾反抗。老百姓没有不怕见公安的,村支书虽然有胆量但是并不想招惹公安过来,而且他也不能确定姜可可说的罪名到底能不能安上,为了不让村子出现不好听名声村支书是会如了姜可可的意制止李三妮再纠缠她的。 “结婚是结两姓之好不是结仇,既然姜知青不同意这事就作罢,以后不要再纠缠人家,也不要去败坏别人的名声。” 李三妮不想听,“这嫁娶也不归你管……” 村支书笑了下,“是不归我管,但这事你还要闹,以后你们家出事也别找我,柱生可没旁的亲兄弟。” 一句话就让李三妮打消所有想法,村里人最讲究抱团人丁兴旺,方柱生亲缘关系薄,都没旁的亲兄弟可以扶持,家里孩子都还小,她一个婆家不强势的女人要想在这个村子好好生活下去,那肯定要村支书支持一把,要是把支书也得罪了…… 李三妮最后也不敢再说婚事的事了,拉着方家宝就回去。既然姜可可这块肥肉没了,那林思然那点赔偿的钱也得早点弄到手才行,最好讹她一下,谁让娶姜可可的注意她也掺合了呢! “走吧,跟我去拿药酒。”李三妮走后江寄余又上前去跟村支书不知道说了什么,然后带着姜可可往男知青宿舍那边去,没让她进去,就让姜可可等在男知青宿舍不远处那棵树下。 姜可可看了把这棵树只觉得事情变化好快啊,她刚穿过来就是在这儿等江寄余的,只不是那时候江寄余很讨厌她,她也对他怕的要死,还被他吓哭了。而现在她不仅不怕他,还觉得他很好,可以说整个塘边村她觉得最可靠的就是他了。 江寄余拿了一小瓶玻璃装的棕黄色药酒出来,这是他自己泡的,方子是早些年住在牛棚一个中药大拿给的,他用吃的换来,可惜那位中药大拿没挨过冬天去世了。 “自己拿回去擦,要用点力,也不要往回擦要往外,不然效果不好。” 姜可可看着那药酒皱了下眉,用力啊,那算了,她还是靠金手指自然治愈吧。 江寄余看她表情就知道没把自己的话听进去,拿回药酒让她把手伸出来,“我给你示范一遍。” 姜可可却咻地把手背在身后,“不,不用了,我自己可以。” 江寄余静静地看着她。 姜可可:……最怕空气突然安静。 “好、好吧。”虽然江寄余没有她想的那么可怕但是还是忍不住妥协听话是怎么回事?!! 姜可可欲哭无泪,一定是男色太撩人而不是气势太可怕! 江寄余嘴角翘了翘,往自己掌心倒了些药酒搓热,然后轻轻捏着她的手腕,没有半点暧昧色彩地对着淤青用力搓了下去,姜可可当场就疼哭了。 “轻点~” 带着哭腔的嗓音又可怜又乖软,还抬着脑袋用噙了水的眸子看他,江寄余收回了视线,感觉喉咙有点痒。 “忍一下。”手收了点力道,不过还是有点重,不然真的没效果。 姜可可刚开始没忍住掉了眼泪,现在都是咬牙撑住了,她可以适应的,她是娇气但是不是哭包,只是穿越后体质改变对痛感忍受程度变低才会掉眼泪,绝不是爱哭鬼! 好在在江寄余停止前她都忍住了,不然老是哭江寄余会以为她天生眼泪多吃不了苦的。 却不知道在江寄余印象里她早就是个吃不了苦的娇娇女了。 “回去之后按着我刚刚那种手法和力道搓,过两天就会好的。”江寄余收回手,想了想又道,“关于我们那流言的事你不用担心,不用太久就会解决的。” 流言?姜可可眼神迷茫了下,随即明白过来是散播她和江寄余过夜还失了身子的事,脸色有些红,在当事人面前谈及这个总感觉很奇怪。 “好的,那没事我先走了。”姜可可红着脸说完又说了句“谢谢”,脚步匆匆走了。 等到几天后,姜可可才知道江寄余所说的他会解决是什么意思。 李三妮走后江寄余找村支书说话是说遏制他们流言的事,村支书不可能开个大会专门讲这个事,但是把红花婶子给拉出来罚了挑一天粪以儆效尤,谁让最开始风言风语是从她那里传出去。这样一来村里关于江寄余跟姜可可的流言就少了许多,本来不信的就有,还有是碍于村支书面子,他跟大队长好,村里主事其实是他,没必要跟人反着来。当然还有一小撮不在意也不给面子的八婆,嘴上依旧不干不净。 然后这些人说完后她们家的儿子就让人给套麻袋,没认出是谁,暗地里套完麻袋就打,也不打得多厉害,就是受点皮肉之痛。 刚开始那些人还没把这事联系起来,再来两三次就明白,纷纷找江寄余要说法(打人这事下意识都会想到绯闻的男主),江寄余自然不认账的,谁都没看见没证据,不能这样讹人的。 去找村支书,村支书也是这样讲道理,没有证据没法管,“实在不行你嘴里留点德不就成了?”那些人没辙了,回家后还被儿子男人训了顿,少八卦多干事,骂了一通就不敢了,然后儿子还真没再被打过。 事实上村支书心里是门清的,但是他不能说也不能调查,因为这事不仅是江寄余干的,他儿子大壮还有堂侄子都一起参与了,在江寄余被别人盯着时出手的是大壮他们,这样一来你还能指望村支书这老油条在这种事上偏向别人?而且本来那些娘们也是嘴欠,太不留口德,受点教训也好,省的天天叨叨叨的。 最后这事算是圆满解决了,不过姜可可名声多少有点受损,但是姜可可本人已经不太在意了,反正她也没想要在这村里结婚,顶多在待到高考后那通知书,到时候估计不会再回来了,能有什么影响? 不过姜可可更在意的是那天回来时在女知青大院门外听到的对话。 林思然竟然这么坏?! 28.028.男主 028. 知情大院里, 林思然面对找上门来的李三妮半点好脸色也没, 这个又蠢又贪心又没文化的老婆子, 她都不知道她怎么还敢在打过她之后回头就找上门来讹诈,脑子里是哪根线搭错了吧! “李婶子,我只是说了姜可可家底好受宠爱,她结婚父母肯定回准备好一大笔嫁妆, 这可是实话,其他的都是你自己动了歪念头,怪得了谁?” “你放屁!就是你这么说我才让红花姐上门的,还有你说的那法子……” “至于法子就更可笑了, 我就给红花婶子讲了个小故事, 说以前有个姑娘跟男人有不清不楚的关系,村里人知道后舆论一多,两人就结婚了。这个故事有什么特别吗?”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那笑却不达眼底,“李婶子,你要去说也随便,看谁相信你, 我可是为了我表妹推了方家宝, 关系也不是你三言两句就挑拨的。” 说完林思然把村支书说的赔偿金额一分不多地丢给她, 一点也不在意李三妮会出去乱说话似的,转身就走了。 李三妮见状知道是讹不到钱了, 心塞得要命, 骂骂咧咧一顿, 这才揣了钱离开,娶不到姜可可又从林思然这里讹不到钱,那她得赶紧去上工才行,不然年底分粮吃啥? 等她走后姜可可从角落里出来,脸色很是难看,她猜到了林思然和李三妮之间会有猫腻,但是亲耳听到却是另一回事,林思然竟然真的想毁了她名声甚至是毁了她一生? 她打了个冷颤,这种人怎么会这么可怕?明明她没有得罪她,在她穿过来之前原身和她顶多是小女孩一些口角之争,并没有深仇大恨才是,怎么能把人往火坑里推?她们不是表姐妹吗?林思然上辈子也不是原身害死的啊。 姜可可想不明白,她努力地回想着原身的记忆和原著她看过的内容以及评论,肯定是她遗漏了什么,不然林思然怎么会这么来整她? 想了好久好久,姜可可都没有想到有关联的剧情,在她快要放弃的时候忽然想起原著的书名《重生掳获兵哥哥》,这表明林思然的对象是当兵的,而原身在林思然第一辈子里的丈夫也是当兵的,他们俩有没有关系?不会是同一个人吧?! 姜可可愣住了,她看原著的内容太少了,而那本书的男主出场很靠后,她压根没看到那里,至于原身上辈子的丈夫原著在原身出场的时候也是借女主林思然之口说她嫁了个军官过得很幸福,那军官是啥名字她都没记住! 【那个,难道就我一个人觉得女主重生后找上辈子的表妹夫当老公三观很歪吗?】 这条读者评论突然在脑海里想起来,姜可可是真的惊呆了,她之前看书看评论都看得太快没怎么记住,竟然把男主是原身上辈子丈夫这事忽略了!!! 那就是说她穿过来这辈子,林思然要掳获的兵哥哥是原身上辈子的丈夫? 要死要死了,她就说为什么小说评论里会写原身跟林思然抢男人,明明原身家境好人也漂亮,犯不着死死盯着男主一个男人,竟然是因为那男人是她上辈子的丈夫,本身就有因缘牵扯好吗? 这样一想,姜可可忽然觉得写这本书的作者大约三观也不咋正,明明原身上辈子跟男主是幸福的,让林思然一重生她反倒成了个恶毒女配,男人被抢走了不算,还落个众叛亲离,横死街头的下场,跟上一世蜜罐里的幸福人生完全颠倒。 这哪里是女主重生发家致富奔小康嫁兵哥的剧本,分明是炮灰重生逆袭打脸剧本啊。 简直是太可怕了! 刚在这个世界安定不久的姜可可再次萌生了想回家的念头,炮灰逆袭什么的,她真走不来这剧情啊。 灰心丧志的姜可可蹲在地上思考了会人生,最终决定给原身的父母写封信,穿越前她父母给她撑起一片天,穿越后也是可以期待一下的! 管他是不是亲生的,还是先顾好眼前吧,她一个人害怕啊! 说干就干,姜可可回屋拿出信纸钢笔来写信。前几天她收到包裹信件时没有马上给姜家父母回信,一来是会觉得别扭,二来是觉得自己不是姜家父母的亲生女儿,迈不去心里这坎,所以就没有回信。 但是眼下情况特殊,她得问问姜家父母能不能提前把她带回家,比如‘病退’‘招工’这种方式,早点远离林思然早好,不然她怕她丧心病狂又怎么对付她啊,只有做贼千日没有防贼千日的,早点远离林思然她也能安心点,到时候再考个大学,如果姜家父母的亲生女儿找上门来她就给她让位,当然也会给姜家父母养老,感谢他们的抚养之恩。 而且,自从发现这是本炮灰逆袭剧情文时姜可可也很怀疑原身不是姜家父母亲生女儿这件事的真实性,不过这一点得跟姜家父母联系做个亲子鉴定才能下最后结论。 不管咋样,她现在还是姜家父母的女儿,能依靠就依靠啊,她也不是很想继续上工干活,太累了。 姜可可避开政治敏感处(毕竟姜家父母是为国家工作,也不知道这信会不会事先有人检查,小心为上),给姜家父母写了一封委婉地求助信,如果姜家父母真的如小说里那么疼爱原身,那就会看出她信里想离开的意思。 当然最后没看出也没关系,她在信里告了林思然一状,最起码姜家父母会对林思然有防备,不会再在信里说要她听林思然的话,还给她也寄一些吃的。 写完信后姜可可对林思然的忌惮和戒备也没消失,这人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是思考,要当作小人一样防备,尤其是她还有空间,是那种能人进去,也能隔空取物的空间,这杀伤力太大了,要做什么事情都很容易啊,比如陷害什么的。 实在不行,她得想个办法偷了林思然的空间才成。 越想越觉得这个比较可靠,毕竟她有空间在要做很多坏事都容易还能不留痕迹,而且很庆幸的是这个空间不是那种纹身而是能取走的玉佩,虽然林思然在玉佩里抹血认了主不能再让别人用,但是她也没想要用,只要不让林思然拿来对付她就成了。 然而这个想法实施起来却不容易,因为林思然几乎是随身携带这玉佩,就没有见她拿下来的时候,姜可可在这事情上陷入了僵局。 另一边,在姜可可忌惮林思然的时候,其实林思然也很忌惮姜可可,因为她发现即使她一开始抹黑了姜可可印象村里喜欢的年轻小伙子也没有少,他们跟上辈子一样喜欢姜可可。当然一开始林思然并不在意这个,反正那些人最后也没多大成就,直到江寄余跟姜可可关系修复,林思然才真正担忧起来。 上一辈子江寄余就是姜可可最大的金钱靠山,哪怕姜可可和他解除婚约,江寄余也对姜可可好的要命,这一世她明明提前破坏了他们关系,两人都是相互讨厌的,但是却在她没注意的短暂时间里又和好了,关系还很亲密,林思然就有些怕了,是不是不管她怎么努力,有些事都是她改变不了的?比如姜可可还会嫁给方志军? 想到这林思然就怕了,如果说上辈子她最后悔的事情是什么,不是为家庭牺牲替弟弟下乡,也不是后来嫁给害死她的丈夫,而是没有和方志军在一起。 明明,就是她先认识方志军的啊,在下乡的时候就认识了,他娘李婶子还想过要让她做媳妇呢,可他去大学进修一趟,竟然和姜可可结婚了。 若不是姜可可,她也是有机会成为方志军媳妇的啊,享受他带来的荣耀和疼爱,幸幸福福地度过一生,哪会落得那么凄惨下场? 所以重来一回,林思然最想的就是和方志军在一起,一切都还来得及,她提前到李婶那里刷了好感,笼络了他家里人,只等到今年他探亲假回来,就先把亲事订下,到时候他们就是夫妻了。 至于抢了姜可可的丈夫?这一辈子不是从头来过吗?姜可可跟他压根不认识。 林思然原本胜券在握,然而看到江寄余和姜可可关系修复后这信心就崩塌了一半,因为害怕姜可可的命运轨迹不可更改,所以她才会怂恿李三妮去给姜可可提亲,要是能成万事大吉,要是出错也没关系,起码要把她名声弄坏,全村皆知尤其是让方志军他娘李婶知道并讨厌姜可可,这样方志军就不会再和姜可可在一起了。 她主意打得挺好,可谁知道自己的脸会被李三妮给抓破相了!方志军就在这几天内会回来,她顶着这张破相的脸还怎么见人?这就是她当时会气疯了不要面子跟李三妮撕打在一块的原因。 现在好了,因为李三妮那女人姜可可名声是难听了,可她脸也破相了,到时候方志军回来她要用这张破相的脸见他?! 想到这林思然就咒骂死了李三妮,活该她早早成了寡妇! 29.029.撕破脸 029. 姜可可给姜家父母写的信没有马上寄出去, 她这段时间太频繁请假不上工了, 哪怕当时有正当理由, 现在没事也不能随便再给批假。 没有假,那就只能等到月末再去,村里虽然每天都要上工,但是每月还是允许知青请天假的, 如果他们不在意那天工分的话。 姜可可是不在意的,反正她也看出来自己年末不会分到多少粮食了,在挣扎也没用,只是一定要上工, 这个躲不掉, 她只能顶着大太阳下地去了。 倒是林思然请了假在宿舍休息,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脸上那几道抓痕,不好意思出来见人,不过让人恶心的是她把推倒方家宝这事解释为是为了姜可可,拿对李三妮那套说法来糊弄女知青,让那些女知青以为她是真心为了姜可可好,来责怪姜可可对林思然太冷漠。 “思然可是为了你才推倒了方家宝, 还跟李三妮打了一架, 破相又赔钱了, 你态度应该好点才是。” “是啊,不说要你赔钱吧, 就是多关心关心也行啊, 天天还冷着一张脸, 事关不己恨不得躲得远远地,这也太白眼狼了吧?” 跟林思然好的知青替她出头,把姜可可恶心坏了,直接伸出自己手腕上的淤青给她们看,“这是她抓的,明知道当时李三妮和方家宝要追上来了还死死抓着我不放,安得什么心思她自己知道。” “可可,抱歉啊我当时看你跑得那么急以为出什么事了,没想到皮肤那么娇嫩,比孩子还矜贵呢,轻轻一抓就弄出淤青来了,真是对不起啊。”林思然重新端的一脸歉疚模样,丝毫不见当时在跟李三妮打完架后那脸阴沉。 女知青们看到姜可可手腕上那淤青原本还吓了一跳,因为是真的很明显,被江寄余用药酒揉搓后还有散开的迹象,一大片地在白皙手腕上很刺目。然而一听到林思然的话,有人就嗤笑了,“还真以为自己有多矜贵啊轻轻一抓就有淤青了,指不定是自己私底下偷偷弄的,想倒打一耙也不用对自己这么心狠吧。” “别这么说,可可不是那样的人,可能她打小生活得好,身娇体嫩,跟我们不能比。”林思然的软刀子依旧很厉害,哪个时代的女孩子不爱美,尤其是在这个年纪,没谁肯承认自己不如人的,但偏偏又是事实,加上平时对姜可可已经形成了固有印象,听到这话只会觉得不舒服,有个女知青就干巴巴说道,“什么身娇体嫩,不一样是乡下种地吗?谁比谁还矜贵啊。” 其他女知青不说话,但大多是这个意思,姜可可从小生活得再好又怎样,现在还不是一样都是知青,就不要再来指着过去看低别人。 姜可可对这种情况也很无奈了,固有印象一旦形成就很难发生改变,让她做低伏小就贬低自己讨好她人她也做不到,爱咋想就咋想吧,把她们当作屋檐下的陌生人算了,反正很快也是要分道扬镳,她并不是一定要靠得到女孩子的友情来生活下去的。 她看了林思然一眼,“你也不用转移话题,看在表姐妹关系的份上,你把我掐出淤青的事我不会要你赔偿的,但是你怂恿李三妮来找人跟我提亲,败坏我的名声一事我是绝对不会原谅你的……你不用解释了,那天你跟李三妮说的话我都听到了,我真是看错你了,表面上跟我装的好姐姐,暗地里做出这种事,还说我坏话,我再信你就是傻瓜。” 姜可可一通话扔下来,也不管林思然她们是什么反应,转身就回了自己的屋子。她是打定主意要跟林思然撕破脸的,不然天天虚以逶迤她也做不到,还很恶心自己。而且撕破脸她就能光明正大不搭理林思然了,多少有点作用。 至于其他人听到她这番话会怎么想姜可可也不在意,聪明的人不用她这番话都能从平时林思然的话语中看出她是真心还是伪装,不聪明的或者不想看清的那也不关她的事,她也算做了侧面提醒,还对林思然没有半点防备以后哪天被卖了也不关她的事。 姜可可当着众人撕破脸皮心里还是很高兴的,她觉得自己现在都被锻炼的越来越会说话了,比起一开始只会沉默好太多,即使处境跟那时也没什么区别,但是最起码自己心里说出来发泄了许多,不难受。 回屋后她就给自己手腕缠了纱布,有金手指在,这种程度大概一两晚就会好,到时候别人问起不好解释,还是缠起来谁也看不见,等差不多时间再解开。 唉,这样看来她纱布消耗的很快啊,老是找医生买人家也不一定肯啊,算了,像这种还是重复利用吧,洗洗再暴晒一下,哪天需要伪装也能用。 和林思然撕破脸后林思然还来找过她,但是姜可可不搭理她,多来两次,林思然也不知是想通了还是咋地,就没再来找她‘解释’,这样姜可可舒了一大口气,平时也把自己贵重的东西锁在木箱子里,每天回来也检查一遍自己的床和行礼,很怕林思然哪天趁她不在往她这放了什么东西来诬赖她,更怕自己的东西不见,也跟宿舍人说很清楚,以后不许林思然靠近她的床。 这样做虽然很像杞人忧天,但是姜可可觉得自己多点戒心是没错的,谁让林思然性格三观都有点扭曲,还有个空间呢。 好在她的担心没有变成现实,每天回来都没发现自己少了东西或者多了东西,不过警惕心不能降低,她的空间没消失前,一切都要更加小心。 不仅她自己要小心,还要提醒江寄余小心,因为林思然知道江寄余跟老莫夫妇的关系。原本姜可可以为自己不说出来不使坏,江寄余就不会遭遇小说中那次被举报,给革委会关小黑屋的事,老莫夫妇也不会因此遭受皮斗伤了身体熬没多久撒手人寰。但是自从知道林思然不是温馨种田文女主而是重生逆袭打脸女主后,姜可可就推翻了自己之前的想法,万一林思然动了坏心思也想搞江寄余怎么办? 要是真那样,江寄余会不会因此走上黑化反派之路? 姜可可不想赌这件事,但她自己也没有想到法子解决,而且她是从小说评论里知道江寄余走上反派黑化之路的大概原因的,更具体的她压根不清楚,比如这件事为何革委会会处理,还把老莫夫妇拉出来又皮斗一遍?难不成真只是因为职责所在或者想再展示一下革委会的能量? 她不清楚当时真相,所以压根不知道该怎么解决,最后还是决定把这事告诉江寄余,让他有个心理准备,最好能想出办法来,未雨绸缪一下。 “你是说最开始是林思然告诉你我和我外公外婆他们关系的?” “嗯。我其实一开始没认出你来的,你知道当时我出国的时候还小,在国外待了十来年,压根没什么印象了,要不是林思然说了你的身份,我也不知道的。”姜可可将事情全盘拖出,当时原身没有对江寄余说出他的身份是林思然告诉她得,因为那个时候原身还是挺相信林思然,被她忽悠了一道,瞒住了林思然在这些事情中始作俑者和推波助澜的作用。 “而且我不知道她是打哪来的消息,我父母并没有跟她说过这件事,也根本不知道你和莫教授他们在这儿。” 江寄余皱起眉头,要是林思然不是从姜家父母那里知道,那她是哪里来的消息?记忆里他们家跟林思然家好像没有什么来往才是。 看来他得去问一下外公外婆他们,要是他们也说没有来往,那林思然知道这消息就很奇怪了。 “总之,你要小心点,我怕林思然会把这件事说出去到时候造成什么不好的影响,我听说国内有革委会皮......唔......”姜可可话还没说完就给江寄余捂住了嘴巴,他警惕地往四周看过去,好在这角落没人。 “不要随便议论这种事知道吗?”江寄余表情很严肃,姜可可从国外回来没经历过那十年不知事情深浅,最容易祸从口出。 姜可可被他这么一来也弄得神经紧张,“好,我知道了......” 她一说话,唇瓣就张张合合,触碰在掌心跟亲吻一样,一下一下的,又软又温热,江寄余忽然掌心发烫,猛地抽回手身体往后退了几步,眼神闪了闪,努力沉下嗓音,“嗯,以后别再说这个。” 姜可可没发现他的异样,再次认真点点头,“好。不过你真的要注意,要未雨绸缪,她很坏的,我怕你出事。” 江寄余耳朵尖控制不住红了,这人说话怎么越来越甜,又软又蜜,浸到人心坎里去了。 心里稍稍荡漾了一下,江寄余又很正经道,“你自己也注意,知道林思然坏就要小心,别再傻傻给人欺负了。” 姜可可点头,然后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江寄余语气好像叮嘱小女朋友似的。 脸红~ 30.030.夜聊 030. 姜可可说的事江寄余放在了心上, 夜里趁大家都睡觉的时候去牛棚找了一趟老莫夫妇, 问他们关于林思然一家的事。 然而提到林思然一家老莫夫妇都是一脸懵, 他们压根就不知道。老莫夫妇的女儿虽然跟姜家父母关系很亲密,但是林思然跟姜母毕竟是表情,他们哪里记得那么远。 江寄余皱了皱眉,这样一来林思然的消息来源就很可疑了。当年外祖父母的下方地点是用家里关系努力得来的, 这边气候比北方好,山地多,靠山吃山,远离政治中心, 比其他地方要好。而自己来这里也是做了掩盖的, 基本没人知道,林思然会是从哪里得来的消息? 算了,不管怎么样先防备着,再慢慢看能不能找到原因来。 江寄余心里过了一遍想法,打算过几天找个时间去镇上找周豪一趟,那时候他应该回来了,让他帮忙打探点消息, 关于革委会那边的。姜可可说得对, 这事是应该未雨绸缪, 虽然上头说文#结束了,但是革委会还是一直存在, 政治风向也不甚明朗, 这两年皮斗是不怎么搞, 可谁知道还会不会再来一遍呢? “你怎么忽然问起你姜婶婶家的亲戚了?” “没什么。”江寄余并不想说出来让老人家烦恼,不过关于姜可可的身份他有点犹豫要不要告诉他们。之前姜可可不太好江寄余并不想说出来让两位老人伤心,老莫教授只有一子一女,平时也是一碗水端平,对儿女都是关心的,他母亲跟姜家父母来往密切,自然两位老人也是有关注,甚至小时候两家父母忙着实验室工作时还帮着带过儿童时期的姜可可和江寄余,那时候他舅舅还没结婚生娃,姜可可是女娃娃又很可爱,老人家还是很喜欢的。 正当江寄余犹豫时,就听得莫教授语气有些感慨道,“说起你姜叔叔一家,这么多年过去了也不知道他们在外面怎么样了。”当时姜家出国,本以为过个几年学成就回来,谁曾想到国内会发生这样的事,想回也不敢让人回来了,要是当初他也能果断把儿子也送出去……罢了罢了,莫教授不想想这些,提起来也是让人难受罢了。 赵婆婆也是被莫教授勾起了回忆,“是啊,那时候出国去他们年纪也不大,还带着小囡囡一起去,这么多年,估计囡囡都长成大姑娘了。”囡囡是姜可可的小名,赵婆婆带过她几次也是很喜欢,“说起来上次给我水喝那个知青名字跟我们囡囡大名一样,长得又乖乖巧巧的,跟囡囡小时候一样可爱,也不知道囡囡现在长成什么样了,从前你俩还定过娃娃亲呢。” 不知道是不是今晚月色正好,还是好一段时间没有跟老伴外孙子三人待在一块安静说会话,赵婆婆都开始怀旧起来,柔和的笑容冲刷了白天里的麻木,整个人都多了点生机。 人活着,没有个美好的回忆怎么能挨的下眼前的困苦呢,只是笑得再柔和,终究还是夹杂着沉重的苦涩,都是造化弄人啊。 “不过那都是大人们的愿望,你们的父母感情好也希望你们后辈能玩在一块,要是你现在有喜欢的女孩子,在一起你姜叔叔他们也不会怪你的。”赵婆婆还是希望自己的外孙子能有个可人儿在身边,都这个岁数了,可以考虑人生大事了,不能只把心思放在他们这两个埋了半截黄土的老人身上,要是哪天……她可不愿看自己唯一的外孙子孤孤单单啊。 “上次那个姜知青人倒是不错,若是处得来可以大胆去追求的。”赵婆婆对姜可可印象挺好,她笑得时候又软又甜,是老人家会喜欢的孩子。她的外孙子过得太苦了,能有个这么甜软的姑娘在身边陪伴着,生活也能多点滋味。 江寄余完全没想到赵婆婆会这么想,平时再端的住的少年也在长辈善意的打听下忍不住红了脸,好在这些天太阳大晒黑了些,又是在月光下看不太清,不然心思真是完全暴露了。 “外婆,其实那姜知青就是囡囡。”说到‘囡囡’二字江寄余忍不住想起来姜可可的笑脸,甜甜软软带着娇气,杏眼却干净纯粹像幼兽,好像儿时的她就是这样可爱。 赵婆婆和莫教授都被江寄余这个消息弄得一愣,随即是惊喜,“你说姜知青就是囡囡?那你姜叔叔他们一家这是回来了?” 江寄余点点头,他本来在犹豫的,但是刚刚看到赵婆婆说起囡囡一脸柔和,又把姜可可和囡囡联系起来时,还让他去追求姜可可的时候,他脑袋一热,不知道怎么就把话说出口,不过开弓没有回头箭,说了就不打算瞒着,“我是这几天才确认这个消息的,所以一直没和你们说。” “真的啊?那真是太好了,我就说那姜知青看着眉眼就跟囡囡有几分像,没想到真是囡囡啊。”赵婆婆因为姜家在国外一直没敢往那边想,谁知道兜兜转转 ,竟然还真回来了。 “那你们相认了吗?囡囡还记得娃娃亲的事情吗?你们是个什么想法?”赵婆婆是真的很在乎江寄余的人生大事的,在知道姜可可就是囡囡的时候如果他们两个在一块她会感到更加高兴了,名正言顺不提,跟大人们从前的心愿也是不谋而合啊,更重要是这会让她感到过去的苦难也不是能摧毁一切的,总有新的美好能留下来。 江寄余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姜可可是知道娃娃亲的事情的,只是之前她非常抗拒这件事,而现在又似乎有那么一些不一样,她不反感他也不讨厌他,还很相信他的样子,只是,在这基础上是因为他们没有了娃娃亲这层联系,她才能像小时候那样亲近他吗? 脑海里自己有许多猜测不过也只停顿了一秒就对赵婆婆笑着说道,“她还小呢。” 赵婆婆炖了下,不过也没反驳,姜可可是囡囡这件事给她的喜悦很多,既然外孙不正面回答,她也不会逼迫着去要个答案。 “外婆知道,你们慢慢来,有好消息再来告诉外婆。” “好。”不管怎样先应了再说。 老莫教授听到这消息也很高兴,不过他在高兴之余关心的则是这件事背后的意义,如果姜家父母能回国来了,是不是表示上头的政治风向又有些变了?要知道那几年出去了可没几个人赶回来,也不敢跟国内联系,就怕连累国内亲人。 不过江寄余也不清楚这事,到这山旮旯来好处是远离政治中心不卷进去,坏处也是远离政治中心没法得到最新的消息。 老莫教授也表示理解,又问他是怎么知道这个消息的,刚刚光顾着高兴也没问清楚。 江寄余便简单说了下,不过没把之前姜可可就知道他们身份这个消息说出来,也忽略姜可可之前的不好,毕竟外公外婆对姜家这故人的回归是喜悦和高兴的,说出姜可可曾经不好的容易让他们多想和难受,完全没有要维护姜可可的意思!!! “晚些时候要是囡囡不介意,让她来见见我们吧。”赵婆婆还是很像跟以前联系起来,哪怕是个小辈,也是难得了,更何况她是真想知道姜家这些年过的怎么样?就跟长辈记挂晚辈一样,远走他乡这么多年,总归是想念的。 而且牛棚里其他几个人也不会告密,不提大家遭遇一样是同根绳上的蚂蚱,就是江寄余这些年在暗地里也帮助接济过他们,大家私底下关系处的好,谁费那个力气去告密做出力不讨好的事呢。 “算了算了,总归是有点风险,已经把你扯进来了没必要把囡囡也拉进来这摊浑水。”没等江寄余回答赵婆婆又改变注意了,到底是分隔多年又境遇改变,赵婆婆心里是期待又是担心,没法保持从前的淡定从容和平常心,容易多想。 江寄余听着却敛了笑容,他能觉察赵婆婆他们情绪的变化,也能体会他们的心情,可是就是因为这样才更觉得命运太会捉弄人,大半辈子优雅过来,临老了却落到与牛棚为伍,想见晚辈还害怕连累,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到头?他们还有希望和未来吗? 蓦地,江寄余就想到姜可可那次对村支书说的下放的人被平反召回那事,当时他以为她只是为了帮他争取到送外婆去医院机会才编造谎话,但是后面在镇上那个雨夜里,她抓着他的手又说迟早国家会发现成分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好坏,语气认真又诚恳,是不是她从她父母那儿听到了什么风声? 想到这,江寄余是真的又激动又兴奋又期待又担忧,少年人的情绪丰富杂乱,脑海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想法,他等了那么久都已经放弃,原来是还有希望的吗? 江寄余脑袋兴奋,脸上却很快稳了下来,没有暴露出太多让老莫夫妇多想,只是安慰他们找机会姜可可会过来的,然后又简单说了些话,就让老莫夫妇回去休息,明早还要上工,得有点精神。 而他自己却绕了个圈走到女知青大院,站了好久好久,内心也不知道是个什么想法,等到觉得夜太深了该回去了,却隐约见得有个身影走了出来。 31.031.秘密暴露 031. 林思然悄声打开了宿舍门径直往后院晾衣服那块地走去, 视线巡了一下, 找到了姜可可晚上洗的衣裳, 一把拿了一件短袖上衣和小衣服,然后转身往门外走去。 走出院子门先是看了眼四周,四下无人,整个村子都入睡了一般, 安静地很。林思然这才拿出铁皮手电筒,开着灯脚程加快地往村里方加蛋那里去。 方加蛋是村里的二流子也是老光棍,三十来岁了还游手好闲的,早些年有过媳妇但是媳妇难产没了, 娃也胎死腹中, 后来就传出他克妻的流言,就没有其他人敢嫁给他,再加上家里也不是顶富有的,都分家了,也没多余钱给他讨老婆,就这么单着下来。上工也不勤快,时不时会去附近村子或者镇上赌赌钱, 兜里干净家徒四壁, 就一栋带着围墙小院的瓦房子还能拿得出手, 是早些年娶媳妇时候修的,现在也很破旧了。 林思然没干爬墙的活, 直接借助空间把姜可可的衣裳给挂到院子里面的竹竿上, 想了想, 又把竹竿上挂着那件洗白洗旧的蓝色补丁上衣给偷了出来。 这隔空取物很耗费精神,不过要比第一次使用来得好,虽然还是脑袋疼,但到底没有之前那么厉害,林思然猜测这种能力多用几次大概就会习惯,不需要再像现在这样耗费精神力。 但是眼下她是不后悔使用精神力来干这种事的,原本以为经过李三妮跟方家宝那么一闹村里人会对姜可可印象降到很差地步,还有她跟江寄余在外面过夜失身这个流言也会沸沸扬扬,姜可可的名声会落到泥里去,然而,村支书却给姜可可正言,江寄余私底下给人套麻袋,双管齐下,竟然没有再拿讨论这事,还渐渐扭转口风,觉得姜可可被李三妮惦记上是她倒霉,错的是李三妮他们,也不相信江寄余跟姜可可在外面一起过夜,毕竟住院单子都有。 甚至连方志军他娘李婶也这么想的,可以说她弄了那么多事是没啥效果了,而自己脸却破了相,现在都还没好全,近看都能看见疤痕。 林思然对这个结果不满意,她对现在这样去见方志军没有信心,而又担心方志军会提前遇到姜可可然后喜欢她,所以这才想了这个办法,再次把姜可可名声弄差。 方加蛋不是个好人,他没钱又没媳妇,要是醒来后见到姜可可的衣裳在他那里而他的衣裳不见,不管怎么样都会闹一通,哪怕没有发现这是姜可可的衣裳也不要紧,她把他的衣服弄到姜可可床上,早上起来姜可可发现陌生人的衣服肯定会嚷出来问是谁的,方加蛋那边也闹出来,一对应,两人的风流事就传出去了。 这手段是很粗糙低劣漏洞百出,但是方加蛋那二流子肯定会借机要好处,不管上缠上姜可可也好还是要一笔钱,都能膈应姜可可一回,村里还会多了饭后谈资,哪怕再有村支书和江寄余从中干涉,这也不是两天内就能安静下来的消息,而后天方志军就回来了。 更何况农村人其实有时候也不是很在乎这种桃色绯闻的真相,两次姜可可都扯上了,再不八卦的人都会多想一下,是不是姜可可真不太好,不然怎么每次她都卷入这种事呢? 受害者有罪论在哪个年代都存在的。 不得不说林思然这一招很阴损又很有效,最起码这样一来,方志军一个军人是不会想跟姜可可这种桃色绯闻缠身的人有过多想法的,她最初的目的就达到了。 至于姜可可会受到什么伤害,林思然其实不以为然,姜可可这女人上辈子就沾花惹草,谈对象又分手,一脑子洋思想,根本不会在乎这点桃色新闻的。而且她还当众跟她撕破脸给她难堪,连她的示好都爱搭不理的,一点都不看重她这个表姐,那她也没必要为她考虑太多。 重活一辈子,再给亲人无私奉献就是傻子。 林思然心情很好地往回走了,却不知道在她走远后,一道影子从黑暗的角落里走出来。 江寄余几乎是震惊地看着林思然远去的背影,这世上竟然有这么反科学的事,能凭空把物品变出来又收回去的?他的三观都在这晚上颠覆了,他完全无法想象林思然身上有这么大的秘密在,要不是今晚脑袋发热走到女知青大院来,他压根就不会发现这件事。 她究竟是人还是鬼?那把东西变走的本事又是怎么回事?江寄余脑袋乱得要命,仔细想想有关林思然的事,却没发现有什么异常,她跟人一模一样,有影子,也不怕太阳暴晒,平时看起来就只是个心机重点的普通知青,但是今晚这一手又证明她并不是简单的女知青,即使林思然是人,那她也有特殊之处在。 江寄余将心里的惊讶压下,摸着到墙边,这围墙不高,都不需要助跑一个跳跃就给攀上去,一翻身一跳,整个人就到了院子里。 方加蛋是真的家徒四壁,平时连个鸡都没养,院子里空空的,他直接往晾衣杆那边去。刚刚她看见林思然就是站在旁边的石块上盯着院子,然后手里出现一件男人的衣裳,借着那男人的衣裳又消失了,他想看看这有什么秘密。 然而走到晾衣服那边去看到上面女人衣裳的时候他着实愣了下,随即认出那是谁的衣裳时,心里就腾起怒火,她怎么敢?! 江寄余一把抓起那件衣裳,拿起时有东西掉落,当看到地上掉落的小衣裳,没有遐想没有脸红,只有更多的怒气,把这样私密的衣裳和很容易辨认出身份的衣裳拿到一个二流子家里,她是想毁了姜可可吗?! 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恶毒的女人,平时扮的是一副温柔大度善解人意,对自己同样离家下乡的表姐妹却怀了这样坏的心思,她还是人吗?不知道女孩子名声有多重要吗?还弄到方加蛋这个二流子家,是想毁了她一辈子吧! 江寄余气得简直想揍人。 然而想到刚刚林思然的异常和手里拿着的衣服,忽然替姜可可担心起来,要是林思然使这手段把方加蛋这二流子的衣裳放到姜可可床上,那姜可可怎么办? 想到这,江寄余看着屋里的方向眯了眼睛。 —— 姜可可清晨是肚子痛醒的,不知道咋回事,睡着睡着觉得肚子不大舒服,有下坠感,这感觉还挺熟悉的,好像每月她来大姨妈的时候就有这感觉。 大姨妈?! 姜可可猛地睁开眼睛,手往裤子后面一摸,还好没湿,但是也是不敢再睡了,爬起来准备去厕所看看是不是真来那个了,要是是的话得赶紧处理啊。 从原身的记忆来看华国这时候还没有后世那种‘妇女之友’的,她从国外回来时带的‘丹碧斯’内用卫生棉条已经用完了,国内还没引进这个品牌,也没其他相近的产品,只能用月经带,在往里面垫一种质地粗糙的卫生草纸,但是在这个时候是挺好的,农村很多人还用包谷杆芯草木灰等物充当‘月经纸’。 姜可可真是再次体会到了这个年代物质的匮乏,她没想到有朝一日自己竟然会用这么落后的方式度过经期,还没法去挑剔嫌弃够不够卫生这个问题。这都不卫生,那真的只能出国去买了。 算了,既来之则安之,有原身这条件算很好了,将就吧。 姜可可下床按照记忆去弄简陋的‘妇女之友’,然而,却发现自己床上多了一件男人的衣裳! 卧槽,她之前担心的变成现实了吗?这衣裳绝对不是她的啊。 姜可可四处张望没看见林思然的身影,那很有可能是半夜她熟睡时林思然弄的,不然不可能没发现,她睡前有做检查的。压住心里的慌乱看了眼时间,还早,不到大家平时起床的点,还有机会先处理‘赃物’。 她把那衣裳拿起来,仔细看了下没认出,但是很显然就是男人的,还有点湿,没洗干净似的有味道,把她给恶心到了,抻开看见里面的大裤衩时更是厌恶的不行,心里隐约有些猜测,又气又怒,忍着情绪小心去翻找其他地方还有没有‘赃物’,确认一遍没有之后,姜可可这才打开门,小心翼翼往四周看了眼,此时是即将拂晓的时候,光线可见度不低,没有发现林思然的身影。 立马从屋里出来,也顾不上要先去检查自己身上有没有来大姨妈了,赶紧把东西扔了要紧。 不管这是谁的,反正不能留在她手上! 然而刚走出女知青院子没几步,身后忽然被人拍了一下,吓得她要尖叫的时候一只大手从后面捂住了她的嘴巴,姜可可心脏要吓得挑出来的时候,熟悉的气息欺身过来,“是我。” 江寄余绕到她身前,松开她的嘴巴,见她一副被吓得要死的样子,眼里有了歉意,他见到她出来太激动,都忘了她胆小,“抱歉,没事吧?” 姜可可的眼泪却掉下来了,一颗一颗,跟拿锤子咋在他心上似的。 江寄余当即有些慌了,手脚都不知道怎么摆放,“怎、怎么了?” 姜可可一下扑在他怀里,“呜呜呜~江寄余,她太坏了。” 32.032.邪门 032. 姜可可真的是被林思然给恶心哭的, 她没想到人还能够坏到那个地步, 要不是她早有防备, 要不是她今天提前醒了,那她不就落到林思然的圈套中了吗? 眼泪控制不住地往下掉,姜可可觉得自己还是低估了人性中的坏,还是没办法接受自己被人这样设计陷害, 即使有了一定的心理准备,可是真的被设计陷害的时候还是忍不住会慌乱会难受,会埋怨自己为什么到了这个世界,要面对这样坏的人。 听着她压低的哭声江寄余半点暧昧想法都没了, 抬手轻轻拍了拍她的背做安慰, 语气有些干巴巴,“别哭了,你越哭林思然越高兴。” 姜可可闻言却想起什么猛地起身离开他的怀抱往女知青大院看去,确认没有人醒过来后才舒了口气,抬手抹了把眼泪把泪意逼回去,“走,我们去别的地方。”这里说话哭泣有暴露的风险, 她刚刚看到熟悉友好的江寄余一下子没忍住才哭起来的。 姜可可拉着江寄余往后山上走, 那里没有人, 适合说话也适合销赃。 然而到了后山脚下的偏僻处,江寄余却到一草丛里拿出姜可可的衣服出来, 顶着姜可可震惊和不可置信的眼神赶紧解释, “这衣服是林思然拿的。” 江寄余把昨晚他看见的事情简单说了一下, “我担心你这衣服放在那里有麻烦,就把你这衣服给拿了回来,想直接给你但是拿在手上又不好,怕你起来的晚被人撞见不好解释我就给简单藏在草丛里,等你醒来再交给你。没先到你今天起的这么早。” 他还以为要等到天光大亮呢,毕竟一些小道消息传姜可可很喜欢赖床,一直是宿舍最晚起的那个。 姜可可只能说是幸运自己今天早起了,从江寄余手里接过她的衣裳,翻了下看到里面裹着的小衣服时心里是又羞又怒,结合江寄余那番话她怎么会猜不到林思然想干什么,这女人是真的想毁了她啊,找了个二流子老光棍,是嫌弃她名声太好麻烦太少了吗? “怎么会有这么坏的人!”姜可可一把将那男人的衣裳扔在地上,狠狠地泄愤般地踩上几脚,心里真的恨不得现在回去暴打林思然一顿,哪怕打不过也要打,没见着这么欺负陷害人的!一次不够还来一次,一次比一次狠! 越想越气,姜可可抱着自己的衣服就想回去收拾林思然一顿,不然她气不平! 江寄余怕她冲动赶紧拦住她,“等下这林思然有点邪门。” 想了想,江寄余还是把林思然会隔空取物这种事情告诉了姜可可,不然就姜可可现在这样子怕是直接要跟林思然起冲突,本来她就太娇弱打不过,林思然又有这邪门本事,也不知道还藏了什么,到时候直接对上姜可可指不定更吃亏。 说完后看姜可可睁大眼睛一副惊讶的不行的样子,江寄余又怕她胆小想东想西,把自己给吓到了那就得不偿失了,补充道,“你别怕我看林思然应该不是鬼怪,她应该身上有什么奇遇,类似乾坤袋那种东西。” 不得不说江寄余猜测还是很接近的,早年家里没出事的时候藏书多,各种志怪杂记小说都有所涉猎,能想到类似功用的就是这乾坤袋,仙家的宝物。只是他还不是很确定,嘴上是安慰姜可可别怕,自己却有要去找这方面的道士之流看看,毕竟这事还是挺玄乎的。 然而他却不知道姜可可震惊的不是林思然有空间这事,而是她竟然暴露给旁人知道了。按照小说的发展,女主空间这种秘密很少暴露出来的,哪怕是最亲近的人都不一定告诉,一来空间是仰仗,二来是怕被人当作异类哪去切片。林思然也是想要隐瞒的,在小说最开始描写她得到这空间时候她就有隐瞒下来的想法,结果没想到会让江寄余给撞见了这个秘密。 而且最可怕的是江寄余竟然把真相猜的差不离,那空间不是乾坤袋,但是作用也相差不大的,区别只是她这个是能种植的有限玉佩空间而已。 讲真,要不是江寄余的言行举止都很像土生土长的七十年代人,不然就冲这想象力和接受度,姜可可都要以为他也是非原装的了。 姜可可咬了咬唇,既然江寄余看见并且猜的差不多了,那她要不要把事情真相告诉他?可如果要说的话江寄余会不会怀疑她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 犹豫了下,姜可可决定晚几天说,到时候就说自己通过观察发现这个秘密,这样江寄余也不会怀疑,不过她还是可以适当引导一下,“乾坤袋?可我没看见她有什么袋子啊,是她藏起来了?” “没准不是袋子,而是有相同作用的物品。”江寄余的反应度和思维发散能力真的很好,被姜可可一提醒就能想到别的地方去,大概真的是要这种反应力接受力想象力,他最后才能成为大佬吧。 姜可可心里感概一下,脸上露出了了然的表情,“这样啊,那我回去盯着她,看她藏了什么秘密!” 见她这样江寄余舒了口气,可怕她哭了,一哭起来那么楚楚可怜的看着心里堵堵的。不过看她这样简单就相信他的话还有那不自觉流露出来的崇拜眼神江寄余感到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担忧,“你就这么轻易信了?”该不会谁说的话她都傻傻相信吧? “嗯。”姜可可点点头,“因为是你说的啊。” 因为是你说的话,所以我才轻易相信啊。 上下一连串起来,江寄余突然觉得熬了一宿的疲惫全都消失了,这样乖这样娇这样甜蜜,真的超治愈啊。 他闪了下视线,免得自己做出不合时宜的越距行为。 姜可可没有发现他的异样,又问,“那这衣服怎么办?丢在这儿吗?” 不知不觉,姜可可都没发现自己是真的很信赖又依赖江寄余了,总觉得他特别厉害,什么都能解决。 说到这事江寄余刚刚高兴的情绪又涌起火,那大大咧咧的裤衩像最有力的证据揭示人的险恶,他的眼神一派冰冷,“礼尚往来,也让林思然尝尝这滋味。” 姜可可一愣,随即点点头,没错,就应该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林思然那么坏,一直欺负她,她也不是包子,能报复肯定会报复回来的,才不会觉得江寄余这提议有多不好呢。 “那我们赶快回去,再晚她们就该醒了。” 听到姜可可这话江寄余面上神情不变,心里却是松了口气,他说那话其实也有试探姜可可的意思,就怕姜可可会觉得他狠毒,也怕姜可可太软弱放弃报复回去,要是真是那样,他大概也会有点失望的。 他喜欢姜可可身上这娇气,但也希望她该硬气时候硬气,帮了人却反被责怪,这种滋味是很不好受的。 好在现在的姜可可看着娇娇软软都是没有受气不还手,这样的她很好。 然而一转身往回走,江寄余的脸色就变了,“你这是怎么了?哪里受伤了?” 姜可可被他突然抓住手还吓了跳,闻言顺着他的视线看向身后,脸色顿时爆红,啊啊啊,她大姨妈真来造访了! —— 林思然是怀着好梦入睡的,而且过度使用空间隔空取物收物很耗精神,一觉睡得很沉,醒来时外头已经天光大亮了,宿舍的人也早都醒了。 “思然你今天怎么睡得这么沉,都叫不起来的。” “估计是昨天上工太累了。” 她请了几天假昨天还是去上工了,歇一阵在干活总是容易感到疲倦的,舍友表示了解。 “对了几点了,大家都起来了吗?”要是姜可可醒来看到床上那又破又旧的衣裳,就她那性子估计会闹起来,嚷着问谁把东西丢在她床上的,不过怎么没听到什么动静,难道她错过了? “哪有都醒了。”舍友往姜可可的宿舍努努嘴,一脸嫌弃,“你表妹姜可可还在赖床呢,说肚子不舒服今天还要请一天假,真是懒死她了,三天两头装病,不知道的以为我们女知青都跟她一样差呢。” “是吗?她也就是娇气些不坏的,我过去看看,没准真是生病了。” “就你性子好,被她那样骂了还关心她,她就一白眼狼不领情的。” 林思然笑笑,起来简单梳理了头发就往姜可可房间去,她总感觉有点不对劲。 “可可,你生病了啊?怎么了?”林思然笑着走了进去,视线却落在她昨晚放置衣服的地方,却发现衣服不见了!” 林思然脸色一变,顿觉不妙。 33.033.反噬 033. “可可, 怎么还在睡, 哪里不舒服啊我看看。”林思然边说边上前去拉开姜可可的被子, 视线在床上翻找,却没有找到方加蛋那衣服。 姜可可其实没有睡着, 只是来大姨妈肚子不舒服不想动而已,林思然一说话她就浑身绷紧了, 抓着身上的被子不让她掀开全部, 语气不太好,“你干嘛啊?我要睡觉呢。” 林思然把视线放在姜可可身底下, 很有可能是她睡姿问题导致衣裳被压住了, 脸上笑意不变, “可可,这都天大亮了,老是请假不好, 不然先起来吃顿早饭也是好的啊。”说着就动手去拉她。 姜可可挣扎了下没挣扎出来, 她力气也不知打哪来的,都要把她拽起来了, 索性自己从床上下来。 林思然一喜赶紧去掀开被子,然而抖了抖被子都没看见那套衣服。 姜可可冷冷地看着她, “找到没?还要不要把我草席也掀开?” 林思然身体一僵,随后勉强恢复笑容,“可可你在说什么呢, 我没找东西啊, 你怎么会怀疑我在找东西, 难道是藏了什么小秘密啊。”语气亲昵,视线却锐利地来回打量,想从她脸上发现什么。 “我有没有秘密不清楚,你自己秘密自己门儿清。”姜可可睨她一眼,重新回到床上去,拉起被子盖好被子,给她留个背影。 哼,等她想办法弄掉她得空间,让她怎么陷害她! 林思然脸色是真的难看起来,眼皮狂跳,赶紧回到自己屋里去翻找,好在也没发现那套衣服。但这样一来就很奇怪,难道是姜可可发现了然后把衣服丢了?可是她要是发现陌生人的衣服难道不应该叫起来,而且即使要丢也会让其他人看见吧,毕竟同一间宿舍住着,哪有什么秘密? 又回想了姜可可那态度和话语,林思然总觉得有什么脱离了自己的掌控,突地惊醒过来,压下慌乱往后院晾衣服哪里找去,上面姜可可的衣服好好地挂在原处,跟从来没变过一样。 她一愣,正怀疑自己昨天是不是做梦来着,视线不经意看过去,扫一下又一扫,终于发现了端倪,她的衣服不见了,也是一件经常穿的很好辨认的上衣还有很私密的小衣服! 林思然脸色刷白,不可能的,昨晚她明明拿的是姜可可的衣服,为什么她的衣服好好地在这里,自己的却不见了?! “姜可可!”林思然气冲冲地冲到姜可可房间里,想要拉起姜可可问清楚,然而姜可可在听到她那声尖叫就有心理准备,知道要闹事了,在她靠近她的床时一个枕头就往她头上招呼,先下手为强,“你有病啊三番两次吵醒我!” 林思然没注意挨了一下,虽然枕头是棉的,但是姜可可是直接跳起来抡着打,藏着怒火在里面,下手没手软,还是疼了下,尤其是枕头边缘划过眼睛,一刺痛眼睛闭上了,等她再睁眼姜可可已经跳下床往外面走去。 “我的衣服呢?”林思然大声质问,太过慌乱都忘记保持平时端的得体。 姜可可胸前抱着枕头当武器,内心防范,“什么你的衣服,我哪知道啊!” “不可能!本来你的衣服……”林思然说到一半突然住了嘴,她不能当众说她干了什么事,视线巡了一下,发现大家都看着她们,眼里尽是好奇和八卦。 林思然竭力压下心里的慌乱和烦躁,努力恢复自然道,“我衣服不见了,想问问你有没有看见?” 不等姜可可回答又立马道,“可可我知道你不喜欢我,但是你要是拿了我的衣服就还回来吧,我不像你衣服那么多,别闹了啊。” 这一听围观的女知青都恍然,原来是衣服不见了,难怪林思然这么失态呢,也是,这年头布票供应少,家里要是人多几年都轮不上做一套衣服,她们这些下乡知青虽说也是城里人,但是家里条件都没有好到衣服多的地步,尤其是下乡几年,那都是把衣服穿旧了打补丁的,真丢了一件衣裳心里得疼死,当下跟林思然相好的就给她帮腔了。 “是啊姜可可,你以为谁衣服都像你那么多啊,还不快点还给思然!”这是先入为主地相信林思然误会姜可可了,当然话里也有一丝羡慕嫉妒的意味在,姜可可确实是衣服最多的,在国外也没有要票限量供应,她其实有很多漂亮的小裙子,偶尔穿过几次让女知青们眼羡不已。 姜可可不搭理那女知青,反正她都习惯了,也不入林思然的圈套,很自然问,“我拿你衣服做什么?我需要拿你的衣服吗?你别丢了什么怪在我身上,我是你表妹没错但不是给你无赖的,你别没证据空口白牙就诬陷人,那我要是丢东西了还怪在你头上呢。” 林思然一噎,“我不是这个意思,我只是丢了衣服而这大院里就你最近跟我闹了别扭所以我才……” “对啊,大院就你跟思然闹过矛盾,丢了东西难道不应该第一个怀疑你吗?” “没准就是你拿的。” “也别这样下定论可可说的也在理,她不缺衣服没必要拿思然的衣服。”赵志红见状看不过去从中调和,“昨晚可可跟我们同个时间睡的,早上也是我们先醒,不会是她拿的,这事要讲究证据,思然你再找找,会不会是放错地了你没记住。” 赵志红这话说的很中肯,可惜也得要有人听得进去,林思然心里知道自己是不可能晾错地方的,她都仔细找过了,还往周边地上也找了,不是风吹走的而是人拿走的,最大的可能就是姜可可拿的,因为除了她想不到还有谁会这么恰好地拿走她一件上衣和小衣服,就跟她之前拿姜可可的一模一样,这是报复! 林思然想不明白事情怎么会这样,昨晚她明明观察了没有异样的,怎么会一早醒来就变了个样,眼下她只能期待衣服是在姜可可那里,也不听赵志红的话,而是对着姜可可道,“可可你仔细想想真没看见我的衣服吗?要不然我进去找找你的行礼?” 姜可可简直要被林思然这无耻的话给气哭了,她还真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刷新她的三观下限啊,她究竟哪来那么大脸认为她可以去翻找她的行礼的? “去报村支书!找到证据再来问我能不能翻找我的行礼!”跟这种人真的没话好说,要是武力值在线她一定二话不说打爆她的头! 姜可可真是眼眶都气红了,穿着宽松的衣裳抱着枕头,头发都没梳,还光着脚,脸色因为来大姨妈显得苍白,一副被欺负的小可怜样,弄得平时对她感官不好的女知青都不忍心,觉得自己是帮凶似的。 就在这当口,外面忽然传来乱糟糟的声音,大家伙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呢,女知青宿舍的大门就给推开了,冲进来一帮村民,男女老少都有,走在前头的是右边嘴角有淤青的方加蛋,进门就喊“林思然,你给老子滚出来!” 那架势,就跟找人打架似的。 方加蛋确实是很想打人的,他昨天晚上睡得好好的,半夜却突然给人打了一下,都没看清楚是谁,整个人就给打昏过去了,等到一早醒过来,发现自己给绑的严严实实的,嘴巴还塞了一块抹布,想喊救命都没办法,最后还是他努力蹦跶到床下,使劲敲自己的门,隔壁邻居听见声音才救了他。 要是邻居没听见他弄出来的声音,他一个孤家寡人的,指不准还得在里头待多久呢!方加蛋能没有火气吗? 至于为什么找上林思然?那还不是发现他院子里有她得衣裳,他没认出来隔壁婶子认出来了,毕竟上工女人凑堆比较多,谁穿哪件衣裳看的不是一清二楚的,尤其林思然有了空间后常跑黑市日子好过,结合未来她的眼光专门找人做的,整个村子款式独一件,有不少衣服的姜可可都没这种款式的,可不一下子给认出来了吗?都不需要再筛选。 林思然看到方加蛋手里拿着她上衣那瞬心就凉了,她最怕的还是发生了,衣服没有在姜可可那反而在方加蛋那儿,她的计谋不仅落空还让自己给陷了进去,这下子全毁了! 她狠狠地瞪了一眼姜可可,到现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肯定是昨晚自己做的事情被姜可可发现了,不然今天怎么会有这么巧合的事! 然而还没等她恼恨姜可可突然又想起更重要的事,如果姜可可发现了,那她是怎么发现的,难道全程姜可可都跟着她,那她使用空间岂不是被她看见了?! 这下脸色真的是一片刷白,这比衣服在方加蛋那里更要糟糕,要是她真看见了还说出去,那...... 不会的不会的,她要是看见早嚷起来了,不会是这么平静的,一定是昨晚她看差了拿错了衣服! 林思然不敢深想也不敢多想下去,只能用另外的借口来安慰说服自己,空间是她除了重生之外最大的秘密和最大的依仗,她完全不敢想象暴露了会怎么样。 她想她需要点时间来压制住心里的害怕和慌乱,然而方加蛋却没给她时间缓冲。 34.034.赖上 034. “林思然, 这是你衣服吧?你说, 昨晚是不是你跟你姘头到我家里来, 把我给打了还绑住的!”方加蛋气势汹汹把手里的上衣给扔到林思然跟前,一副要跟人拼命的架势。 林思然不自觉后退两步, “不是,是……”她脑袋有点乱, 事赶事在一块, 一时之间都不知道怎么说话才能摘的出来。 方加蛋没给她想明白的机会,立马就吼, “你别狡辩!衣服都在我院子里了, 还想狡辩, 是不是以为我没在家所以才跟你姘头约在我家里啊?” 他时不时会跑去隔壁村子或者镇上赌博,这样说也是有一定道理的。 只是这并不是事情的真相,当时江寄余看见林思然的行为时, 担心她把方加蛋的衣服放到了姜可可那里, 而姜可可的衣服又在这儿,到时候他要是晚送衣服给姜可可, 那么两人的衣服都不见,林思然很可能在里面做文章, 为了给自己争取时间送衣服以及做个保险,江寄余把方加蛋给敲晕绑起来了,本来方加蛋就是在睡梦中, 这很好操作。至于绳子也很方便找, 谁家里还没几根自己搓的粗麻绳, 绑人都挣不开。这样一来,即使方加蛋醒了,那也不会立刻发现自己院里的衣服不见了,他也有时间把衣服送回姜可可手上。 要问为何不直接自己翻墙进去把衣服还回去?那还是因为女知青宿舍的墙高不提,上面还插满了尖锐的碎石头碎玻璃,不好爬。早些年附近村子发生过二流子摸进女知青大院把其中一个女知青玷污的事,当时那二流子还想借此把人娶回家,毕竟失了清白,然而那女知青刚好是烈性子,半夜里一把火丢进了二流子家里,活生生把他烧死了。当时这事造成了极坏的影响,十里八乡都有耳闻,上头还专门派人来进行了一番整治和思想教育,村支书引以为戒,恰好正要修女知青宿舍,就给院墙加高插尖石头碎玻璃,以避免再发生这种惨案。 只是江寄余没想到姜可可会提前醒过来把衣服拿回去,那方加蛋算是白挨打挨绑了。 不过这行为也是歪打正着点燃了方加蛋的怒气,看到院子里林思然的衣服就气势冲冲带着人找上门来了。 “我没有姘头你别乱说话,而且我昨晚根本没出门,我的衣服怎么会在你那里还要问你呢!”林思然急急否认,没想到方加蛋会给自己编了个姘头,真的是太冤了。 方加蛋哼笑,“你说没出门就没出门啊,现在衣服都在我这儿了,你还是快点承认,谁是你姘头,不然今天这事没完,你得给我赔偿!” “关我什么事?我早上醒来发现衣服丢了,这知情大院里的都可以作证,我要是半夜真去你家为什么留下自己的衣服?这不是明摆着露出马脚吗?”林思然将空间的秘密可能被发现的事情压下,脑袋快速转动起来,“这一定是别人想要陷害我!”说着把视线看向了姜可可,好像陷害她的人是她一样。 方加蛋顺着视线看了眼姜可可,不得不说眼前一亮,她真是他见过最好看的,然而他很清楚这种人不是自己可以肖想的,上次村支书对红花婶子做的惩罚还有那么多人被套麻袋的事还近在眼前,他还想活得久点日子过得舒坦点,可不敢乱攀扯到时候天天被人套麻袋打,自然是不会如林思然愿去攀上姜可可。 “屁!别给老子扯那么多,赶快把姘头交出来!”方加蛋一口咬定林思然,不管她怎么解释,就是认定了。 其实方加蛋心里也多少明白干这事的人可能不是林思然,可谁叫只有她的衣服在他那里呢?就跟林思然想的那样,他压根不是好人,无理都能搅三分,能让人背锅讹到一笔钱那是最好的,自然会至于要不要趁机要个媳妇?方加蛋明白这事不太好操作,他也挺怕以前那被女知青烧死的二流子的事发生在自己身上的,要钱的话起码不用担心生命问题,没逼到绝路嘛。 不怕人流氓,就怕人流氓又知足,还看得清事! 林思然见势不妙想亲自把姜可可给拉下水,然而这次姜可可却没让她开口先攀扯,“我说怎么大早上诬赖我拿了你衣服,自己不知干了什么还找我背锅,你真是太坏了!” “不是,可可……” “什么不是,你先诬陷人也别找我啊,我这么瘦怎么干的来这种事。”这话是大实话,塘边村所有人的认知里姜可可都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加上今天这小可怜样,谁也不会觉得她干的来打人绑人这种事,哦,还要先爬墙。 “可……” “可什么可?想说我是靠男人帮忙?你脑子坏掉啦大晚上我啥事不干专门找男人偷你衣服丢到别人家,我真要找人也是直接找人套你麻袋,让你四处说我又懒又馋不会干事败坏我名声。最讨厌你这种两面三刀的人,坑我那么久还想坑我,没门!” 一番话是把骄纵表现得淋漓尽致,但是大家对她姜可可的印象本来也是直白的娇娇女,倒不觉得崩人设,反而觉得话里暴露出来的信息很足,仔细想想他们最开始对姜可可印象不好好像还真是来自林思然,虽然她说话看着维护姜可可,但是就是让别人听起来觉得姜可可各种不好什么的。 而且靠男人帮忙?这话让在场的叔叔婶婶都想到自家的小年轻,他们大部分都喜欢姜可可,要是姜可可要做这种坏事没准还真是会去帮忙。虽然觉得几率很渺茫,但还是很害怕真牵扯到自家儿子身上,当下就有婶子附和姜可可的话了,“是啊,谁那么傻大晚上不睡觉专门找人偷你衣服还丢到别人家里。而且这院墙这么高,指不准你那衣服是怎么丢的呢。” 这婶子说话也是有点毒,最后那调笑的语气真像暗示林思然有什么不可告人的肮脏事,让人浮想联翩。 林思然气得心里一团火,恨不得冲上去撕烂她的嘴,但是很显然眼下她要是这样做了,只会给人小心眼记恨上,平白给人树立口舌,又让人对她印象不好,动不动打长辈。毕竟上一次她打过李三妮,当时还可以借口是替表妹出气,顾念亲情,这次这么短时间内又打人,不管怎么样肯定会让人不喜,觉得她好斗。名声更差。 她现在真是呕死了,姜可可把话说成这样也不好攀扯,围观的人又在低头议论,方加蛋那态度摆明就是讹上她,她想摆脱掉都很难。 就跟她自己之前谋害姜可可的那样,沾染上这种桃色绯闻,不管怎样都会名声受损,尤其是当下方加蛋还给她按上姘头,编出一起更加引人浮想翩翩的故事,不好好处理,真的很难洗白。 林思然脑袋快速转动,想要想到一个妥善的法子,不管怎么样是绝对不能认下这种事的! “想清楚没?有没有姘头,没有的话就你来赔,把我打了一顿要赔医药费,还要吃点好的补补,还有我衣服也丢了你也得陪我一身衣裳,家里还有什么丢了我得回去盘算一番才能跟你算清楚。”方加蛋也是铁了心要找人赔偿,听说上次李三妮就要了一笔钱,这次他也可以,而且这林思然看着也不像是个差钱的,怎么说都是姜可可的表姐,平时也穿的不错,气色也比平常人好看。 “我是绝对不会给你钱的!”林思然怎么会由着方加蛋这样来讹自己,哪怕自己付得起那几个钱,也不会给更不能给,尤其是这可恶的二流子引来一大帮人还说了那么多难听的话毁坏自己名声,她更不会让他如意,“我看这事就是你自导自演,偷了我的衣服还来讹我,毁坏我名声,我要告你去!” 林思然也改变主意要把这事推到方加蛋身上,只有这样她才能变成无辜的受害者,而且方加蛋的话里漏洞百出,他自己肯定也不清楚真相,大家会听只不过是事不关己,看个热闹,谁输谁赢都没关系,日子无趣最爱这种八卦大新闻。 “走!我们去找村支书!村支书不给我作主我就去找公安!”林思然摆出一张气愤受到天大诬陷般的脸色,捡起地上自己的衣服就想往外走,然而方加蛋却突然露出一角口袋里的小衣服。 “要我改口风说我们暗地里发生关系过还是赔钱?你自己选。” 他低低一句话,却让林思然如坠冰窟。 35.035.自作自受 035. 方加蛋是个混的, 他完全不在乎自己的脸面, 不然也做不了这种没有切凿证据就上门来讹钱的举动, 他要临时改口风说自己跟林思然其实暗地里早来往发生关系,那也是绝有可能的事。 而他把小衣服藏起来只在这时候露给林思然看的意图也很明显, 他就是要讹钱,最好就给他钱, 不给的话那就一起闹呗, 他有林思然的小衣服,怎么编排都会有点人信。要是最后林思然性子真那么烈, 那他就算了, 反正闹一闹又不需要什么成本, 方加蛋就是这么光棍混蛋。 林思然何尝看不出方加蛋的意思,可是她却做不到鱼死网破,明天方志军就回来了, 她要是还在跟方加蛋这个不要脸皮的人纠缠, 吃亏的肯定是她。 没办法,林思然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 “澄清关系,私下给你钱。” 方加蛋脸上一喜, 这算计是成功了,当下也是高兴,不就澄清吗?这有啥难, 面子可没钱实在。 “行行行, 这事我错了, 诬赖你了我道歉,就不找啥村支书了啊。”说着方加蛋把口袋里的小衣服往兜里一塞,给了林思然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就干脆利落走了。 跟着来以为有八卦看的众村民:……这咋刚要到高潮就结束了?一点都不符合大众吃瓜诉求! 然而闹事的主角之一走了,剩下那个很显然也不想继续给人看热闹,大家伙只有散场,下工去了。 姜可可瞧着也很没意思的,本以为事情还可以闹一闹让林思然也体会下大庭广众让人看笑话的滋味,谁知道两人刚刚偷偷嘀咕了啥就这么算了。 不过这也不关她的事了,反正就方加蛋那种人能轻易这么走掉肯定是有好处的,林思然不想给也只是徒增麻烦,她的目的算是达到,还是去打了热水洗个脚再睡觉,一大早就闹事,人都没精神,她要休息一上午再去上工。 本以为就这么了事了,然而女知青们去上工后,林思然竟然折返回来找她,再次把她吵醒,“可可,我的衣服真的不是你拿的吗?” 她的脸色很严肃,难得没有以往那种虚伪的温和假笑。 姜可可刚有点睡意又被林思然吵醒,心里真的是窝火,“是是就是我拿的。” 林思然脸色刷白。 “我拿的我承认行了吗?快走我要睡觉!”一脸不耐烦,拉住被子盖上自己的脑袋,一副别吵我睡觉的样子。 然而这副模样却让林思然提起的心回落下去,要是真是姜可可拿的那姜可可就不会是这副态度,而是要否认才对。 但是如果不是姜可可,那么又会是谁?还是说她自己昨晚真的拿错了?林思然此时倒是宁愿是第二种,被人发现空间存在这个假设实在是太过可怕。 又瞥了眼床上躺着睡觉的姜可可,心里只觉得她运气实在是太好,这都能够躲得过去,不甘都没辙,谁能料到半道还会出差错? 林思然深吸一口气,眼下不是思考如何弄姜可可的问题,摆在面前是更为棘手的麻烦,比如空间,比如方加蛋。 “五十块,我就把东西还给你。”无人的角落里,方加蛋狮子大开口。这个年代的钞票很值钱,普通干部一个月的工资都才四十多块,农村有些人一年都存不下这么多钱。 林思然还真是低估了方加蛋的无耻,他以为自己印钞票的,五十块钱也敢开口说出来?而且就算她有,也不可能会给他,这样只会让人以为她钱多好欺负。 林思然憋住了气,“五块钱,要就要,不要就没了,大不了咱鱼死网破,我拼着不要名声也把你送进牢里蹲着去。” 方加蛋哪里是会被吓到的人,从早上林思然那妥协他就看出来林思然这人是要面子不想鱼死网破的,现在这么说不过是想逼他呢,还把价钱一下子压得这么低,真以为他好糊弄。“行啊,你去报公安,到时候我就说我们自己看对眼,你勾引的我,这衣服就是证据。” 两个都不是纯善之人互相试探来往,磨了大半天,林思然同意出二十五块钱,附加条件是除了还那小衣服,还有要洗白她的名声,莫须有的姘头一定不能再出现。 方加蛋虽然没拿到五十块钱但是这其实还是比他心理预期的要多的,正美滋滋呢,好商量的很也不介意跟人解释两句,反正也不会少块肉,至于是谁半夜打的他那也办法了,没看见还能咋办,只能以后晚上睡觉屋里门关好关紧,免得再让人跑进去。 不过要是还能有钱拿,其实方加蛋也不是不乐意再来几次的,挨下打被绑住也不咋难受。可惜这样的美事只有一遭,拿完钱以后还想跟林思然讹都不好,这女的也是个坏的狠的,看得出要是真那样干了没准哪天夜里也会一把火烧了。 可惜啊可惜,怎么不是个好拿捏的呢。方加蛋不无遗憾的想。 要是林思然知道方加蛋这想法估计得更加怄气,典型的得了便宜还卖乖! 可谁叫这是她自己挑的‘好人选’呢?只能说是自作自受。 —— 林思然一走姜可可就从被子里探出脑袋,心想可算是走掉了,她当时被人吵醒心里窝火脑袋一时没转过来,盖上被子才发现这样的举动不好,要是林思然丧心病狂想偷偷干掉她那她可就惨了,但是为了不输气势硬是没有跑掉,好在林思然没有那么丧心病狂,只是来确认下情况就走人的,真是吓死她了。 不过好像也是因祸得福,林思然好像真的以为不是她偷的衣服,事实上她真的是讲真话啊,她的衣服就是他亲自拿给江寄余的,当然那小衣服还好好地包裹在上衣里面,绝对不污染江寄余眼睛。 但是江寄余当时好像还挺嫌弃的样子?姜可可没仔细看,因为她大姨妈跑到裤子上来还被江寄余看见,实在是太丢人了,当时想跑,然而江寄余还抓着不放,以为她哪里受了中伤,真是……没有生理课的少年伤不起。 最后是姜可可红着脸给解释,然后,两人都尴尬沉默了。 现在回想起来姜可可都觉得超尴尬,她都不知道以后该怎么面对江寄余。 这一边江寄余也是不遑多让,他刚开始看到裤子上的血完全没往女性月经那边想,这个年代的人对女性的生理期讳莫如深,是很私密的,加上也没看过这方面的书,是真的没什么概念在脑海里,让姜可可那样简单地解释一通,才隐隐绰绰摸到边,心里当时是很尴尬的。 只是这方面的知识他确实有点欠缺,想着以后有机会要找书来看看,每个月都出血这真的没事吗?本来姜可可看着就瘦,每月出血身体能负担得了吗?今天还请假不来上工,是不是跟这个也有关系? 正在上工的江寄余完全没有意识到自己已经开始关心起姜可可的身体健康问题,还在脑海里想着这些令人脸红的生理知识,要是让一般姑娘知道了,还真是要以为他是变态呢。 不过这个念头却让他解锁了新的知识,让他日后成为超级贴心实用会照顾人的好男人——当然,仅属于姜可可的。 36.036.原书男主出现 036. 方加蛋半夜在家被绑架和林思然衣服出现在方加蛋院子里这事在方加蛋的改口下成了虎头蛇尾悬案, 没人知道方加蛋被谁捆在家里, 也没人清楚林思然的衣服为什么会出现在方加蛋院子里。 农村名侦探大叔大婶们纷纷上线, 对此事发表看法。 农村名侦探大叔:方加蛋经常无所事事外出赌博跟混混在一块,没准就是哪个混混二流子看他不爽跟他结仇所以半夜才把他绑在家里的。 农村名侦探大婶1:我看是方加蛋偷了林思然的衣服, 他不是个老光棍吗?没准自己偷了衣服,结果没想到晚上会让人绑了, 又让大家伙看见, 索性怪罪到林思然身上,洗脱罪名再发泄一下心情。 农村名侦探大婶2:我觉得没准方加蛋说的是真的, 那林思然跟姘头想亲热, 以为方加蛋没在家跑进去, 发现人在就给绑起来。 农村名侦探大婶3:没准是来找方加蛋报复的混混二流子刚好看上了林思然,就给偷了她衣服。 …… 一个个的讨论的热火朝天的,也不管合不合逻辑, 反正八卦嘛, 说的爽就成,就跟林思然要设计姜可可之前想的一样, 卷入这种桃色绯闻,甭管真相, 私底下总有人会认为被卷入的人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名声也不会有多好。 林思然心里气这样的说法,但是也没办法, 她没能耐管的住所有人的嘴, 只能尽量去降低这件事的影响, 尤其是方志军他娘李婶子和他妹妹方晓红,她更是努力去扭转她们的印象,让她们同情自个儿,别因为这事就对她印象不好。 她也是个能说会道的,平时对李婶子和方晓红都不错,两人再听她一诉说,还真是站在她这边。林思然松了口气,最怕就是方志军家人对她印象不好,尤其是李婶,她知道方志军是个孝顺的人,上一辈子要不是姜可可横插一手,先一步跟方志军扯了证,不然方志军是会听他娘的话。 这辈子她提前搞定了李婶,李婶已经很有要把自己介绍给他儿子的想法,只等方志军回来,两人再相个亲,在他结束探亲假前定下婚事或者直接结婚,那她就完全可以放下心来了。 这个年代农村还是比较讲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只要李婶子认可了,她这边又没问题,那方志军是有很大可能会跟她处对象再娶了她的。 只是她这脸还有点淡淡的疤痕,林思然有些担心更有点紧张,仔细回想前世能祛疤的法子,结果发现前世自己都没钱买护肤品,每天操心柴米油盐,哪里有心情去美白护肤。 心里烦躁,大半宿没睡好,连空间的事都不大担心了。反正她想清楚了即使真被人看见自己凭空拿东西收东西,但是只要别人没想到那是玉佩空间就没事,一般人肯定不会知道普通的玉佩会有这作用的。那只要没人猜到就不怕,说出来也不一定有人信,她咬死不承认,谁还能怎么办? 更何况现在将就破除封建迷信,谁大大咧咧说出这话封建迷信话。 林思然打定主意这段时间少用空间,又想了下见到方志军该怎么表现,胡思乱想一通,大半宿过去才渐渐有了睡意。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眼底都有淡淡的黑眼圈了,又是一阵不满。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期待的男主今天就要回来了,她昨天来大姨妈不太舒服,不过下午之后就好多了,只是让人尴尬的是卫生草纸用得快,剩的份量也不多,估计原身是打算下个月来大姨妈前去镇上拿包裹顺便再买的,结果她来了没注意这件事,就导致了现在卫生草纸不够用的尴尬事件。 没办法,姜可可只能去镇上一趟了,顺便也可以把信寄出去,她可是写了厚厚一封信,不仅告林思然的状,诉求回城,还隐晦地传递了江寄余跟老莫夫妇在这里的消息。原身父母是个重情义的人,当初跟江寄余一家感情那么好,回国后一定会暗地里打探他们的消息,也不知道原著里他们有没有打听到,不过姜可可可以提前告诉他们,按照原身父母的性格,一定会有所反应的。 虽说现在平反还不到时间,但是能快点准备起来,等到有机会争取做第一批平反的才好呢。 姜可可要去镇上,恰好江寄余也要过去,两人都没有事先约好,就这么巧合地选在同一天,不得不说真的是缘分。 但是姜可可再面对江寄余还是挺害羞的,毕竟刚发生过那么丢脸的事,脸蛋到耳朵尖都散着淡淡的羞红,咬咬嘴唇,“好、好巧哦。” 江寄余看她这模样心里却莫名痒痒,咳了下才很淡然地样子回了句,“嗯,是挺巧的。”两人上工的地方往往不在同一处,昨天下午就没有见面,没想到今天早上又见到了。 当然,巧的不止是姜可可跟江寄余,廖志明也来了。之前李三妮为了成功能让方家宝娶到姜可可传播姜可可跟江寄余过夜失身的流言,又见姜可可被李三妮和方家宝追着跑,他心里觉得这样的姜可可不再是他心中的女神,所以避了一段时间,后来不知咋回事也被人套了一次麻袋,心里有些怂,就更不敢再去勾搭姜可可。 这一次再次这么近看到姜可可,廖志明其实心神还恍惚了下,因为他发现一段时间不见,姜可可好像比他想象中更好看了。 然而看到她跟江寄余说话眉来眼去的样子廖志明就又坚定起来,还说是流言,两人都光天化日之下暗送秋波了,谁相信他们之间没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啊,那套麻袋的事没准就是江寄余干的,可惜他没证据,不然就……算了,好像打不过。 江寄余是看起来瘦,但是有肌肉的很,跟他这种真正的文弱书生、不,是文化人不一样。廖志明心里自我安慰,坚决不敢承认自己是打不过江寄余才不敢乱来。 对姜可可和江寄余露出个鄙夷的眼神,哼了下就率先往牛车上坐去。 可惜江寄余和姜可可都没关注他,自然是不知道他的小动作,知道也不在乎,对姜可可来说,一段时间不来骚扰她的廖志明已经是过去式,她都差不多要忘记这人的存在了。对江寄余来说廖志明这种嘴上漂亮没能力的人没什么好在乎的,尤其是姜可可都不跟这人来往了,那他更不会去帮廖志明找存在感。 嗯,姜可可眼睛终于不瞎了,廖志明这男的就应该忽视到底! 牛车一路慢悠悠地往镇上去,这一趟同行的人不多,位置很宽敞,江寄余坐在姜可可身边,两人没怎么说话,但是姜可可却不像刚开始面对江寄余那样紧张,不说话也不会觉得尴尬,而且大概是习惯了,也不晕牛车了。 半路她给江寄余递了一颗糖,上海那边厂子生产的大白兔奶糖,奶味很足也很甜,姜可可嘴巴里含了一颗,想跟他分享。 江寄余要拒绝,想说这奶糖是女人小孩吃的玩意,结果就见她偏着脑袋对他笑得眉眼弯弯,手指还戳了戳自己的脸颊,示意她也吃了。 又甜又可爱。 脑袋一犯浑,回过神来手里已经剥开糖纸塞进嘴巴了。 “好吃么?” 甜滋滋的,跟她的笑容和嗓音一样。 “嗯。”江寄余点了点头,心里却在想怪不得她看起来越甜越可爱,大概是奶糖吃多了,嗯,害羞的时候嗓音貌似也是奶奶的,可爱。 坐在旁边的人:空气中莫名有种粉红气味是咋回事? 下了车,江寄余问清姜可可大概要干嘛之后,还是跟她分开走了,他有事要去找周豪,周豪家里也可能有其他男人在,带上她个女孩子不一定好。 姜可可也没想太多,她自己要去买那卫生草纸,要是让江寄余跟着也会有点害羞放不开的。 于是两人分道扬镳,各自干各自的事去了。 姜可可先把信寄出去了,至于自己投稿的回信没着急,时间还早,又是走信件,哪有像后世那么快能得到回复。 弄完这事之后她就去买卫生草纸,非常感谢这种卫生草纸不需要票也能买,价贵了些,一般人也很少买。这次她买了许多,免得不够用,最好能支撑下个月的生理期,不然怕中途没来镇上又得麻烦。 等办完这两件事后姜可可也没别的事要做,想了想便到小公园去散散步吧,那里有湖有柳树的,还修了凉亭给人休息,不用每次都去书店那里打发时间,而且最主要书店格局不大,这天越来越热,书店里面还没外面公园凉亭凉快,她也带了书,还能背背政治,到时候高考也能让自己的政治切合这个时代,考高点分。 这段时间她都有陆陆续续在看书,只不过要上工要应付林思然时不时的阴谋诡计还真是消耗了不少心神,能这么安静心无旁骛看书,哪怕是教材姜可可都觉得挺舒服挺放松的。 只是不知道姜可可是不是真的运气不太好,就这样都能遇到事,正看累了眼睛想休息会,就听见稍远处湖里有人在喊救命。 回头看去,一个小男孩在湖水里扑腾,岸上围了几个小孩子和几个老人,脸上都是焦急神色,都没年轻人在,也没有下去救人的。 姜可可吓了一跳,这湖水深不深不说,但是再不救那小男孩怕是危险了。当下把书一放,也没考虑自己是不是生理期了,冲着就跑了过去,她虽然宅,但是绝对会游泳,跟专业教练学过的,这不是水流湍急的大江大湖,按照小男孩跟岸上的距离来看成功救下人的几率很高,不怕。 然而没等她冲过去,一道军绿色的身影率先冲过来,‘噗通’一声跳进了河里。 姜可可脚步顿住,走上前去,就看见那道身影快速游到小男孩那里,一把掐着他的胳肢窝让他浮了起来,然后游回了岸边。 等他带着小男孩上了岸,姜可可发现这抢先救人的貌似是位军人,五官端正剑眉星目的,很符合这个时代人的审美。 小男孩的奶奶抱着孙子不停感谢,他只是敬了个军礼,又淡淡看了姜可可一眼,当时他跑过来的时候注意到姜可可也冲过来了,这一眼有点惊艳,不过大概是身份和性格使然并没有盯着人不放,收回视线转身走了,走到那道上时才捡起自己丢在地上的包袱,看样子是赶路路过,见义勇为。 姜可可见人得救也没把这事放在心上,有惊无险是最好了,至于那救人的男人虽然军人的身份让她好奇多看了两眼(毕竟这还是第一个在这个拥军年代看见的军人),但是并没有把他跟原著男主联系起来,直到到了约定坐牛车地点再看见他,姜可可才灵光一闪猜到了他的身份。 天哪,原来他就是原著男主,原身上一辈子男人,这一辈子女主的准CP方志军麽? 猝不及防.jpg. 37.037.遇险 037. 牛车上, 姜可可暗暗地打量着方志军, 他正在跟赶车的大叔和车上的婶子们聊天, 准确来说是婶子们热情地找话题,方志军认真地回答着。 虽然方志军出去当兵多年, 但是村里的大叔婶子们还是记得他的,毕竟从小是村里长大的, 而且这年代拥军, 现在方志军活着回来了,指不定前途多远大, 就是当个小兵也成, 总比地里刨食好, 所以婶子们热情一方面是久没见了想八卦下,另一方面也是想打探下他部队里结婚没,没结婚好给人介绍对象啊, 什么闺女侄女啥的, 谁家还没个待嫁的姑娘啊。 方志军对大叔婶子们的问话没有露出不耐烦,能回答的基本都回答了, 而且全程都保持端正坐姿,站如松坐如钟, 这形容很贴合他。 姜可可忍不住好奇心,她因此之前方志军跳水救人事件对他就有初步的好印象,现在看他对待村里大叔大婶们的态度更觉得他是个不错的人, 原身上辈子的选择还真是没有错, 旁的不说, 方志军肯定不会对不起原身,而且从原著几章也印证了方志军确实是对原身很好,是个好丈夫。 不过姜可可并没有因此产生什么想法,对她而言,除了父母是血缘关系不可切割的,其他的姜可可都是可以选择性接受和拒绝的,像方志军她就没必要一定要嫁给他,走上原身上辈子的道路。虽然方志军未来前程大好,但是姜可可不需要靠着方志军过上好日子,她自己能够把自己生活过好,更重要是她尊敬军人但不想嫁给军人,因为做军嫂是很辛苦的,军人随时有可能出任务,两人很可能半个月一个月甚至半年一两年没办法见面,到时候军嫂啥事都得靠自己。姜可可对爱情和婚姻都有比较浪漫的小女生想法,她大概没办法忍受那种孤独,也更害怕随时会失去对方。 姜可可隐晦的打量方志军也注意到了,军人的身份让他对人的视线很敏感,不过他没有从姜可可视线里感受到不好的因子,只是好奇和淡淡的赞赏? 方志军装作不经意地瞥过去,四目相对,被抓包了对方不仅没有小女孩的娇羞,反倒是愣了下,随即便弯着乌溜溜水润润的杏眸子友好一笑,像是跟人打招呼似的。 还是第一次有小姑娘是这样的反应,落落大方,一点都不矫情,长得还很好看,粉粉嫩嫩一身气质,他们村里可养不出这样的姑娘,估计是城里来的知青。 方志军心里下了结论,心情却觉得有点好。 然而坐在姜可可身边的江寄余心情就没那么美妙了,一路上姜可可对方志军的打量他看在眼里,还有刚刚那一下眼神对视和笑容,更是让江寄余觉得心里堵堵的。 他还没有见过姜可可对一个陌生男人这么好奇过呢,就是以前对廖志明都没有这样的目光。 难道她喜欢的是方志军这样的军人? 脑海里冒出这样想法的江寄余不太高兴,想说女孩子要矜持点,不能动不动就对别人男人笑,然而转念一想姜可可也不是他的娃娃亲对象了,他哪来的身份和立场说这种说,目光暗了一下,江寄余收回视线,又是一派冷冷淡淡的模样。 江寄余看到姜可可对方志军别样的关注是冷淡表现,而林思然看到方志军和姜可可坐在同一辆牛车上时,满脸的高兴和期待却是瞬间消散,心里先是惊讶愕然,随之反应过来的是紧张担忧和恼怒,姜可可怎么会跟方志军在这个时候见面?!她明明记得上辈子他们是在方志军去进修后姜可可才认识方志军的,难道事情有变化? 林思然心里满是慌乱,连预想中要上前去先来个偶遇的计划都忘记了,目光紧紧地盯着他们,害怕看到上辈子他们恩爱的画面。 她还记得仅有几次看他们相处,方志军没有多说话,但是看着姜可可的眼神尽是包容和关心,那份军装下严肃的温柔只给过他的妻子姜可可一个人。 难道这辈子还要这样吗?! 林思然攥紧了拳头,目光尽是不甘,她不容许,绝对不容许这种情况再次出现! 正在回答婶子话语的方志军忽然觉得有道令人不太舒服的视线,像猎人盯住猎物似的,那种不甘心和势在必得,刺得他当即就是抬眸看过去,然而,看见的却是个穿着碎花裙子披着长发的姑娘。 林思然被方志军忽然投过来的锐利视线吓了一跳,随后却意识到这是初次见面的刷第一印象好感的机会,假装刚刚什么都没发生,微微低头让左边头发垂下来,抬手将右边脸的碎发拢在而后,露出自己没有伤疤的右边脸颊。 她对自己容貌还是有一定信心的,重生之后就一直给自己进补,把自己从干瘦的难看状态给补成稍微有肉些,也注意养气色,平时还勤快擦雪花膏,比起上辈子的落魄模样绝对好太多。 而且她还特意打扮过,给自己描了眼线沾了口脂,衣服也是新做的,样式又新颖又好看,今天这样打扮之后路上遇到的几个人眼睛都看直了,回头率还不错。 然而捕捉到她刚刚眼神的方志军却并没有因此觉得惊艳,更何况还有姜可可这个更漂亮更素颜美的珠玉在前。他只是觉得有些奇怪,林思然刚刚那眼神好像是认识她一样,明明他从来没见过她。 还有被发现后装作什么都没看见的样子跟部队那自以为很漂亮能吸引他的文工团文艺女兵其实差别不大,曾经经历过一样的套路,方志军真没能升起好感。 这一点跟原著就不一样了,原著里姜可可没有坐这趟牛车,也没在这时候跟方志军见面,林思然没看见他们在一块情绪就没有失控,精心打扮过的妆容和内心演练过千百次的‘偶遇’场景让林思然每个动作每个眼神都恰如其分,让方志军对她第一印象还不错。 这次方志军只是淡淡看了一眼,就没再多关注林思然。 林思然再抬头想假装不经意看过去时,方志军已经收回了视线,脸上看不出半丝异样。 她的脸色登时有些难看。 她以为方志军就算没看呆多少也会有影响,没想到半点效果都没,白费了她的心思! 忽地想起什么又去看姜可可,她没有化妆,也没有特意打扮,但是她的好衣服多,平时随便一件都跟新衣服似的,气色比她还好,肌肤还水嫩嫩的,将旁边的人都衬得跟非洲人乡下人似的。即使不想承认,但是姜可可就是闪闪发光引人注目的存在,林思然觉得自己的打扮都是在闹笑话,心里暗恨,她为什么今天要去镇上呢?为什么就是处处跟自己作对? 她才不要跟姜可可同时出现在方志军跟前! 当下失去了跟人偶遇的心情,转身就走了。 姜可可还不知道自己无意中蝴蝶掉了原著男女主第一次见面,下了牛车跟江寄余打声招呼就往女知青宿舍走去了,坐了这么久的牛车,她超怕大姨妈泄漏啊,赶快回去换纸!!! 江寄余望着姜可可仓促离开的画面,心里还是很不得劲,怎么今天不跟他多说两句话就跑了,还跑得那么快?果然是遇到这个男人言行举止都改变了吗? 很无厘头的想象,偏偏身处其中还不自知。江寄余隐晦地看了方志军一眼,也没见哪里好,还不是黑布隆冬的。 方志军:??? —— 方志军回来探亲的消息跟一阵风似的一下子传到塘边村每个村民耳朵里去,这去当兵都好多年了,一直没回来,他们都以为人要没了,没成想说回来就回来了,人还变得这么高大稳重,部队真是养人的好地方啊,看看这小伙,多精神多壮实,要是能拐来做女婿多好啊。 一时间,方志军成为村里热门八卦的话题,之前有关姜可可有关林思然的八卦都没人爱谈论了,各个都在谈论方志军,又说李婶子好命,儿子这次回来了,听说还在部队当官哩,以后有福享了。 果然,消灭一个八卦的最好方式就是制造另一个更大的八卦,在某个程度上来说,方志军还算是帮了林思然的忙,让林思然远离村里八婆话题中心。 而李婶子亲眼看见儿子这么高大这么优秀之后,高兴之余之前想要让林思然跟方志军相亲的想法也淡了许多,看儿子没缺胳膊少腿,还要在部队继续奋斗的样子,要是只是娶了林思然,一个下乡的知青,没有过硬的背景,那对儿子的前程基本没什么助力。 如果儿子能够在部队找个对象,比如说师长的千金啥的,那能省多少力气? 不得不说天下大部分父母都是想孩子走的更高更远的。 因为有这样的一个心思,所以林思然再上门的时候,李婶子并没有跟之前暗示的那样要给方志军和她做媒,装的好像之前什么打算都没有一样。 林思然久等不到李婶子的安排,自己委婉的暗示李婶子也跟没听出来似的,这让林思然好不生气,偏偏她还没办法,方志军回来后第一天她端着没好意思立马上门,结果第二天方志军就开始出门去拜访战友什么的,一连好几天都是早出晚归,压根没有给机会让林思然如愿以偿。 而姜可可是完全不知道林思然这边受挫的,她对方志军没想法,自然对此不关心。大姨妈来完之后没几天就轮到她拾柴了,以前原身在的时候这种事都是喊人帮忙,现在换做姜可可,她可不想占别人便宜,让别人多想,自己跟着赵志红一起去山上了。 本来每次拾捡柴火都是两人一组,只是原身捡柴靠别人,做饭不可能让小伙子跑到女知青宿舍来做,就跟赵志红商量她负责柴火赵志红负责做饭,抵消几次做饭的次数,要是那个月抵消掉还轮到她做饭,她就给人好处让别人帮忙做。 姜可可决定靠自己的,赵志红也挺好说话,她请她吃过几次糖又借书给她看了之后,赵志红就答应教她生火做饭了,这次拾柴也乐意跟姜可可一起去,还说她这样挺好的,能靠自己,比之前靠年轻小伙子来得好。 赵志红是那种比较传统的人,之前虽说不讨厌姜可可,但是也不喜欢姜可可一些处事作风,这段时间见姜可可在慢慢改变,也是跟着高兴,毕竟知青在外人看来就是一团伙,姜可可能改变,那对整个知青队伍来说也是有好处的。 上山捡柴这对姜可可来说是一次陌生而新奇的体验,毕竟后世基本都用燃气灶或者电,烧柴火这种事很少见了。她跟赵志红学背了个竹背篓,带着柴刀穿着长裤长袖就往山里去。 塘边村是个山水环绕的村子,山多就不愁没柴火烧,哪怕明确规定不能随便砍伐,但是枯枝落叶是可以弄回家的,这次姜可可跟赵志红去的是南面那座山,哪里可以捡到柴火,也能摘摘野菜,运气好没准还能捡到野鸡蛋什么的。 赵志红下乡多年已经很有经验了,又不像其他年轻女知青一样对姜可可抱有敌意,故意把她往危险地方引什么的,而是仔细教她哪里不能去哪里有危险,什么野菜能吃什么不能吃——嗯,对于姜可可五谷不分这件事赵志红接受良好,毕竟从平日就能观察出来的,城里姑娘本来对农作物了解的少,更何况姜可可这种一看是娇养着长大的。 姜可可能感受到赵志红的好意,所以还是挺认真学的,没有抱怨,即使山路不是那么好走天气又热一不注意还会被小树枝或者锋利的叶子给挂到,都没说丧气话,而是自己摸着那刮到地方,小声安慰自己‘不疼不疼’‘没事没事’。 偶然瞥见的赵志红看了都觉得可爱的要命。 果然是颜值好的人不论男女都被吸引到麽? 姜可可一路走一路捡了些小树枝,还在赵志红的教导下认出了一些野菜给摘了,慢慢地也觉得挺有意思的,跟捡到宝似的,这些都是免费的呀。 她们还遇到一小丛可以吃的酸根,开着粉色的小花,叶茎是绿色偏透明些,那是可以吃的,嚼出汁,一点儿酸味,不甜,不过许多农村小孩子都爱采来嚼,还有稍大的植株底下的根也能吃,像迷你型水萝卜,淡淡一点儿甜味,小孩子们更喜欢这个,不过不是每株都能挖到这能吃的根。 大约是这段时间姜可可表现还不错让赵志红忘记了从前姜可可骄纵跋扈的样子,还挖来一点让她尝尝,姜可可尝试性地吃了下,不知道是不是她倒霉,她觉得这株有点儿酸了,眉头都皱了下,那小表情把赵志红逗笑了。 笑出来后赵志红又猛地意识到姜可可脾气不太好这件事,赶紧收回笑去看她,却见姜可可也冲她笑,不是伪装的而是真的笑容,她似乎觉得这事也挺有意思似的,让赵志红一下子觉得跟姜可可距离有些近了。 来之前有相好的其他女知青劝她不要跟姜可可这个大小姐脾气的人走太近,免得被当作出气筒,现在看来其实之前都是她们把姜可可想的太不好相处了吧,明明还是脾气挺好又很可爱的啊,就是个没长大又有好奇心的小孩子而已。 忽地又想起那天姜可可说林思然背地里说她坏话两面三刀的事,仔细一想,似乎她们一开始也没觉得姜可可有多不好多差劲,反而是在林思然处处‘维护’,替姜可可‘说话道歉’之后才觉得她是个很不好的人吧? 老好人赵志红心里一凛,要是真是那样,那林思然还真是有点恐怖,她以后对她还说多点戒备心才行。 姜可可不知道赵志红心里对她改变了想法,要是知道的话大概还是高兴的,虽然说她快习惯了宿舍被孤立,但是能有人喜欢她还是挺高兴的,尤其是通过相处后她觉得赵志红也很好,像个大姐姐一样,又很包容。这是她继书店姑娘后在这个世界第二个想交好的姑娘呢。 双方都对彼此印象不错的结果就是捡柴过程很愉快,时不时也有说有笑,硬生生地把捡柴这辛苦枯燥活变成野菜教导辨认课,一个认真教一个用心学,脾气都不坏,相处起来能不好么? 就这样很快捡了一背篓的柴火,赵志红看天色差不多便打算带姜可可回去了,却在要回程的时候姜可可竟然眼尖地瞧见一棵李子树,有青有黄还有红的果实挂满了整棵李子树,大约是位置比较偏僻被高大的树木和草丛挡住了,这株李子树竟然没被人发现,要知道村里的小孩子对山上的野果可是如数家珍,被他们发现了那一般等不到果实成熟,带青就给撸下来,不然就轮不到你了。 没办法,农村吃的零嘴少,能有些野果子吃对小孩子来说也是很不错的。 姜可可也很馋这李子,她都好久没有吃过水果了,供销社的水果供不应求,往往刚到货就被人买了,等她去镇上连个干瘪水果都没有,水果罐头倒是能买到,但是毕竟不是新鲜的,穿书前她可是可以把水果当饭吃的,现在乍一看见树上挂着的新鲜水果,能不馋麽? “志红姐,我们去摘李子好不好?”姜可可小眼神里尽是渴望。 赵志红看了眼天色,她们是下工之后来捡柴的,夏季天黑的晚,下工之后太阳还亮好一阵呢,只是刚刚到底耽搁了不少时间,要是现在去摘估计天得黑了。 想拒绝又看见姜可可盯着李子不放,乌溜溜的杏眼满是‘想吃’的样子,又看了看满树的果实,嘴巴里好像也分泌出唾液了,顿了顿,还是说道,“那行,不过我们摘一会就走,不然天黑了山上危险。” “好的没问题。”姜可可不贪心,她就是馋了! 两人借着柴刀扒过草丛弄出条路,费了会功夫终于走到李子树下,这李子树并不高,站着掰下树枝就能摘到。姜可可率先摘了个红了熟透的李子,擦了擦,想放进嘴巴里又停下,不是怕喷过农药有毒,谁叫塘边村不富裕,平时地里都不咋喷农药,哪来农药能喷这山里长的野李子,只是小小的洁癖作祟,所以还是小心翼翼剥去皮,吃里面的果肉好了。 赵志红看了摇摇头,这李子不大,剥去皮没了核,果肉基本没多少了,一般人拿了都是直接连皮带着吞,就是那些讲究的女知青们也不例外,姜可可还真是爱干净。不过她也没说她,这是个人习惯,不影响其他人。 剥开皮之后里面的果肉是黄的,甜中带酸,倒是挺开胃的,姜可可一连剥了三个吃下,这才去摘来放进背篓里,虽然背篓里装了树枝,但是还是有缝隙能容得下李子的。 亲手摘野生李子的感觉很不错,比摘野菜更像捡到宝似的,以前姜可可也亲手去农庄果园什么的动手摘过果实,但都是要付帐的,感觉不同,这完全是天生天养的野李子树,有种捡到便宜,好幸运这样的愉悦感。 两人都高兴地摘着李子,一开始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靠近,直到姜可可觉得不太对劲好像有怪怪的声音,扭头一看,不远处竟然有一头一百来斤左右的野猪顶着獠牙盯着她们,见到姜可可回头,后退不停地刨土,在做冲刺的准备似的。 “快跑,有野猪啊!” 姜可可吓得脸色刷白,拉过赵志红的手就快速往前跑。 赵志红下意识一回头,看到野猪冲过来的样子更是吓得要死,反抓过姜可可拖着她死命跑起来。 “救命啊!” 38.038.得救 038. 上山遇到野猪怎么办?姜可可脑袋里完全没有应对答案, 因为在现代的时候野猪都不多了, 她也没有什么机会上山去撞见野猪。 但是姜可可知道这种长着獠牙的野猪是很危险的, 遇上了别说要去杀了它把它当作猎物,自己能跑掉不给它当猎物就谢天谢地了。 姜可可和赵志红死命地狂奔, 两人不敢缓下脚步,都拿出平生最大的力气来奔跑了, 然而野猪还是在后面紧紧跟随, 完全不打算放过她们的样子。 没办法,再跑两个人可能都玩完, 于是两人分开跑, 谁能逃出去谁就去喊人来救命, 不然她们都打不死一只野猪啊。 然而,当姜可可看到野猪跟着自己方向跑的时候心里还是很想哭的,她体力不好力量也不强啊, 还不会爬树, 要死啊,动物都知道捡软柿子捏麽! 姜可可欲哭无泪, 好在她发现野猪似乎只会跑直线,刚刚她们俩突然分开拐弯跑野猪没刹住脚往前冲了出去, 好一会才调整路线重新追着人跑,观察到这一点的姜可可也不跑直线了,而是呈‘之’字形跑, 左拐右拐的, 还注意把野猪往树木上带, 期待野猪刹车不及会直接撞上去。 可惜她没经验计算不精准,树干也不够粗大,野猪几次都是擦着树边冲过去,或许野猪也注意到自己被戏弄,反而更加生气了,追得姜可可更猛更紧,颇有种誓不罢休的姿态在里面。 姜可可觉得自己可能真的要完蛋,因为几次之后她体力都快耗空了,眼见着跟野猪的距离越来越近,连哭都快被吓得忘记了。 屋漏偏逢夜雨,姜可可刚想再拐一次弯好争取点时间拉开跟野猪的距离,谁知道脚崴了一下,一下子跌倒在地,扭头望去,野猪直直地冲上来,獠牙凶猛又强势,好像能将她整个人给顶起来。 姜可可瞪大眼睛,连尖叫都忘记,死亡是如此地清晰。 “可可!” 就在那千钧一发之际,一个身影忽然扑过来抱住她旁边翻滚,紧接着是野猪的惨叫声。 姜可可愣愣地抬眸,发现压在自己身上的是江寄余,他的一只手搂着她得腰一只手护着她的后脑勺,偏过脑袋往旁边野猪惨叫声那处看过去。 她也无意识地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发现不知何时出现的方志军正趴骑在野猪身上,双腿紧紧地夹着野猪的下腹,一只手死命地抓住野猪其中一个獠牙做支撑,另一只手不知哪来的匕首一下下往野猪两眼中间上方插去[注释1],野猪死命想要挣脱,却甩不开它身上的方志军,只能忍受这痛苦。皮再厚都挡不住锐利匕首的反复攻击,更何况方志军插的是野猪身体薄弱部位,没一会鲜血正流,野猪的惨叫越来越刺耳,也越来越弱下去。 危机似乎解除,江寄余这才回过头来问,“没事吧?”往日冷淡的眸子此时尽是没有掩饰的担忧和紧张。要知道刚刚那一幕有多危险,若不是他今天也恰好在这附近替赵婆婆他们捡柴火听到救命声过来一看,没准此时姜可可就血溅当场了! 听到他的声音姜可可才如梦初醒似的,回过神来,眸子已经润出眼泪,“呜呜~吓死我了。”她以为自己死定了,没想到还能活着,受过惊吓后心里变得有些脆弱,眼泪止都止不住。 江寄余舒了一口气,能哭出来就好,刚刚那直愣愣的样子吓他一跳,不过看她哭得眼眶红红的心里也不好受,也不擅长安慰她,只能伸手去擦她的眼泪,语气带着虚张声势的凶,“别哭了,再哭把野猪引过来了。” 姜可可…姜可可哭得更伤心了。 江寄余手足无措,手抹的更快,“行了行了我说错话了,没事了不哭了。” 姜可可伸手抓着他抹她眼泪的手,嗓音委屈又可怜,“你、你把我擦疼了。” 他没给女孩子擦过眼泪,手虽然收了点力道,但是姜可可皮肤娇嫩,被他带着茧子的手擦着疼,感觉要破皮似的。 江寄余低头一看,被他擦的两边眼角红红的,当下有些不好意思,这脸皮真薄真嫩。 “我不擦了,你也别哭了。” 姜可可点点头,松开他的手自己去抹眼泪,这么一打岔她刚刚的害怕消失了许多,现在冷静下来一看发现江寄余还压在自己身上,姿势太过亲密暧昧了,脸蛋发红,小声道,“你先从我身上起来好不好?” 江寄余刚刚也只顾着着急姜可可,现在被她一提醒,也意识到姿势不妥,立马从她身上起来,耳朵尖也是忍不住发红,有点尴尬。 不过,她真的好小好软…… 这边方志军终于把野猪彻底打死,他松了口气抹了把额头的汗,心里也是很庆幸。他今天也出去拜访退伍的战友,回来的时候走山道,在赵志红喊第一声救命就听见了,军人的责任感让他当即顺着声源处跑过来,然后就发现那惊险的一幕,不过他比江寄余要晚来一步,江寄余扑过去抱着姜可可的时候他抽出匕首跳上野猪背,按照以前捕获野猪的经验将匕首把野猪两眼之间上方的脆弱部位插,一开始野猪摇晃没插准,不然凭他的力道和那部位的脆弱,野猪会死得更快才是。 好在费了一番功夫野猪还是死了,也多亏这野猪只有一百来斤,再大点估计要这样杀死更难,毕竟他只有一只匕首。 “没事吧?”方志军将野猪杀死后从它背上下来,这才有心情关心刚刚的受害者,却没想到是姜可可跟江寄余,那天回家路上这两人他都有印象,尤其是姜可可,好看又心善,他知道那天要是他晚点冲下去姜可可就会跳下去救那小男孩的。 得知救了的人是个善良的人,方志军心情还挺好的,虽然即使这人不是姜可可他也会出手的,但是救一个有好印象的人总比救一个有坏印象的人好。 只是,他看了眼旁边的江寄余,刚刚那一扑真的是十分惊险,要是来人稍有犹豫,晚点扑上去没准姜可可就要没了。能毫不犹豫地冲过去,他们俩究竟是什么关系? 江寄余不知道方志军观察如此细微又敏锐,他起身向方志军道谢,刚刚要不是方志军适时出现,救下姜可可之后他还要对付野猪,指不定有多危险,所以此时江寄余还是感激方志军多一些。 姜可可也从地上站起来道谢,这是她第二次看到方志军,两次看见他他都是在救人,第一次是小男孩,这一次是她,原本就对他有好印象,现在是觉得他人更好了。 道完谢后看见他手上身上都有血,忍不住关心了下,“你没事吧?”她的视线落在他带血的地方,近身跟野猪搏斗,真的很有勇气也很危险。 方志军瞥了眼,随后答道,“没事,都是野猪的血。” 看见这一幕的江寄余心里莫名又发堵,虽然他知道姜可可是因为方志军救了他们才道谢关心他,但是理智上能理解,情感上却有些不太舒服。 “我们还是快点下山吧,天黑了,这野猪的血腥味也怕引来其他猛兽。”江寄余状似无意地上前指了地上一摊血道,恰好站在他们视线中间。 姜可可没发现江寄余的异样,却是在江寄余走到她跟前的时候才发现江寄余也受了伤,后背的衣服不知道被什么刮破,露出来的背部有血痕,还有沙子灰尘沾染在上面,有点可怕。 “你受伤……”姜可可边说着便往前,却发现左脚一踩地便一阵剧痛,腿一软又跌倒在地,两只手掌又擦在碎石碎沙的地面。 她这才想起来自己刚刚是脚崴到才摔倒落入那么凶险地地步的,没想到脚竟然崴得这么重,疼的要死。 江寄余回过神去扶她,皱眉道,“咋了?” “左脚崴了。”说完又道,“你后背受伤了?疼不疼啊?” 自己摔得眼眶红红还来关心他疼不疼,江寄余觉得她是个小傻子,但是刚刚发堵的心情却奇妙地治愈了。 “我没事。”他有感觉后背的伤,应该是扑过去时跃的太高角度不对擦过了野猪的獠牙,但是不深,不是剧痛,应该伤口不大。 低头小心检查了下姜可可的左脚,见她疼得‘嘶’地往回缩,微微皱起眉头,转过去对方志军道,“她脚受伤了走不了我背她下山,你能处理这野猪吗?” 方志军将一切收入眼底,看了眼姜可可又看向江寄余,点点头,“行。”一百多斤的野猪他拖得动,部队里体能训练不是说笑的。 “可是你背……”姜可可想说江寄余背受伤了,她可以自己走的,不是,他掺着她走就行。 江寄余却没听她的话,直接在她眼前一蹲,“上来!”不容置喙的语气。 见姜可可没马上动,又道,“不是国外回来不知道矜持吗?快上来。” 他说的是那次停留在镇上雨夜时她害怕一个人睡扯的无赖话。 姜可可脸一红,伸手攀住了江寄余肩膀。 江寄余双手穿过她的腿绕到自己身体两侧没碰到她,往上颠了颠,确保她不会掉下来,这才跟方志军点点头,往山下走。 姜可可顾忌着他后背的伤口没敢趴下去,虚虚地撑着,视线偷偷去看江寄余,他长得真的很好看,就跟漫画里的人似的,要是再过个几年,江寄余这样的脸蛋绝对是大多数女孩子会喜欢的,只是现在不符合大众审美而已,不过对大家伙来说这虽然不算好看,但也是周正,他人又那么能干,会不会有其他女孩子喜欢他呢? 蓦地就想起刚刚他护着她满脸紧张的模样,心里一咯噔,脸蛋控制不住地发红,她、她她在胡思乱想什么啊。 姜可可还没完全抓住心里那瞬跑过的奇怪情绪,就听到一阵杂乱的脚步声和说话声,抬眸看去,原来是赵志红下山找了村民来,一个个手里拿锄头柴刀的,满脸紧张。 走在前头带路的赵志红一脸担忧和着急,忽地看见江寄余背着姜可可,立马就冲过来了,“可可!你没事吧?”天知道她在野猪追向姜可可的时候心里是又有逃过一劫的庆幸感又有因为这念头而对姜可可产生的愧疚感,当下就是冲下山狂跑着去喊人来,就怕她求救不及时让姜可可命丧野猪手里。 姜可可看到这么多人有些不好意思想从江寄余身上下来,然而江寄余不给,手暗暗用了力扣住她,又对赵志红和村民们道,“她腿崴了走不了,野猪被方志军打死了,他们在后面,你们过去帮他一起抬下来吧,一百多斤呢。” 村民们看到姜可可和江寄余都没受伤很是松了一口大气,要知道他们来之前听到赵志红说是姜可可这个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被野猪追着跑都不抱希望的,以往有比姜可可强壮的小伙子都没能跑得过野猪,谁知道姜可可这么幸运,没死也没受伤,只是崴了脚而已。 脚崴了不能走,这样一来对江寄余背着姜可可也不意外了,事急从权,也没说为了避嫌把人丢在山上不管去喊女人来帮忙背的道理,而且这来的人除了赵志红都是粗线条的男人,也不会像娘们想那么多。 当然最重要的理由是他们听到了人不仅没事还把野猪打死了,村里的野物都是公家的,像你去山上套个野鸡兔子什么的村里人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是像野猪那不管谁打到都是公家的,全村人都有份。一百来斤的野猪呢,即使打死野猪的人能分的多一些,那他们这么村民多少也是能分到肉来吃的。要知道村子一年到头很少吃肉,上一次吃肉还是在过年时候呢! 每个人都由来时的紧张凝重变得兴高采烈,村民们让江寄余先送姜可可回去,他们去帮方志军拉野猪去! 赵志红没跟着上去,她觉得江寄余这样背着姜可可下山去不太妥,她是女知青想的要多,本来姜可可跟江寄余就曾经传过绯闻,现在这样背着下去,即使说是为了救人,那村里的八婆也会当作饭后茶余闲话来说的,没准还会联系起之前绯闻。她觉得今天姜可可为她吸引力野猪的注意力,侧面也说也是救了她一命,所以眼下是真心实意为姜可可考虑起来。 “可可,还是我背你走吧。”她没好意思说男女授受不亲,这样是对不起江寄余的好心似的。 江寄余本来不想让姜可可下去的,她一点都不重,只是看到赵志红那为难的眼神,想起上次在镇上过夜后,即使他们做了应对之策村里还是有流言蜚语传出来,尤其现在村里还有个对姜可可不喜的林思然在,不准她又会闹什么幺蛾子,想了想,还是弯腰低下把姜可可放下来,“麻烦你了。”江寄余对赵志红道。 赵志红觉得怪怪的,怎么感觉江寄余是把姜可可划为自己人对她说这种话?不过她也没多想,这天眼见着都快黑了,弯腰就背起姜可可走。 她比姜可可年长,下乡这几年也锻炼出力气来,姜可可还不重,倒是能背的动。 而江寄余就跟在身后走着,那架势看着好像赵志红要是不小心把姜可可摔下来他能第一时间去护着似的,偏偏他自己没意识自己这样做的原因,而赵志红和姜可可走在前面也没看见这一点。 刚到了山脚下就看见有个人拿着柴刀往这边冲,定睛一看,原来是大壮。 “可可,你没事吧?”赵志红来通知消息的时候他刚好没在,是后面才知道姜可可山上遇到野猪的消息,吓得当场就往山上跑,家里人说有村民去救了也不听。 没想到在山脚下能撞见姜可可,还是完好无损没有流血的姜可可,大壮那种失而复得的心情简直是外露表面,半点都没遮挡。 姜可可觉得有些尴尬,虽然她很高兴大壮能关心她的生命安全,但是一想到大壮对她喜欢是那种想娶回家的就高兴不起来,因为她对大壮没感觉,她以为远离着大壮慢慢地他就会跟其他年轻小伙子比如廖志明那样不再喜欢她放弃这段感情的,今天一看,才知道大壮还是惦记着她,可她却没办法回应,这就很尴尬了。 “我没事,江寄余救了我,方志军把野猪打死,我没受伤。”姜可可清晰解释道。 大壮这才注意到身后的江寄余,脸上因为姜可可还活着而高兴的情绪忽地低落下去,他不是心思多细腻的人没错,但是雄性在面对情敌都会变得敏锐起来,更何况江寄余是他朋友,他也是了解江寄余的性子,从前他相信江寄余对姜可可没感觉,但是最近却频繁地看到他们两个同框出现,不是他敏感或者想多了,他觉得这段时间江寄余对姜可可不太一样了。 江寄余看了眼大壮,眼神闪了一下,随即很自然很若无其事道,“她脚受伤了,我背也擦伤了,先去赤脚大夫那里一趟。” 大壮点点头,看着姜可可的背影,不知为何,他感觉自己离姜可可越来越远了,心里像空了一块似的,没有着落。 他大概再没机会能看到姜可可娇俏着神态使唤他干活了。 想到这,脸上的神色就是一黯。 而不远处把野猪让给热情村民们处理的方志军早一步下山来,刚好就看见这一幕,瞥了眼方大壮,又看了看江寄余走在姜可可身后的样子,他似乎也错过了什么? 方志军摇摇头,没仔细去探究这突然涌现的奇怪情绪是什么,对他而言,姜可可不过是只见过两次的,好看,又让他有好感的姑娘而已,至于其他的倒没有深想。 他哪里想得到上辈子姜可可是他媳妇呢? —— 村里赤脚大夫虽然医术不咋高明,但是恰好在正骨方面比较厉害,早些年就是靠一手正骨手艺才被村里推去镇上简单学了些医术回来当赤脚大夫的。 姜可可是骨头扭伤比较严重,但他能治,也不需要送到镇上去,省去了麻烦。 准备好简单工具,又因为天差不多黑了屋里头有点暗给搬到外头来,还点了煤油灯,然后就让姜可可坐好脱掉鞋子袜子挽起裤脚来。 江寄余瞥了眼又挪开视线,脚也是小小的白白的,露出来的脚腕也很细,哪哪都可爱。 姜可可没注意到江寄余视线,她有点怕,小时候她骨头脱臼过,医生弄得挺疼的,这赤脚大夫也不知道能不能轻点。 双手抓着凳子边缘,有点怂,“方大叔,你轻点成不?” 赤脚大夫笑了,“放心,女娃娃怕痛我知道。” 姜可可多少安了点心,然后下一秒她就知道是骗人的,因为疼死她了,眼泪没有预兆就掉下来。 妈妈呀,太疼了! “你轻点!”江寄余看到姜可可痛哭出来了忍不住道。 赤脚大夫一脸轻松,“行了,就痛那么一下,没事的。”他本来就是干这行出身,这么多年下来,还是有点能耐的,一下就给正回去了。 “谢、谢谢。”姜可可一边掉眼泪一边擦,还不忘道谢,真是让人又想笑又想疼,乖巧得不要不要的。 赤脚大夫闻言对姜可可态度都好些了,最讨厌那种冲医生发脾气的病人,给治了还嫌疼,爱谁伺候谁伺候。 正完骨后其他步骤就比较简单了,敷了草药绑着木板,再给说了注意事项,“不能碰水不能上工,最好躺在床上养养,别用力,过两天我再去看看。” 姜可可点头应好,又让他帮忙给江寄余看看,后面的伤口得清洗一下,要是纱布不够包扎她宿舍里还剩些都给拿过来。 赤脚大夫瞥了两眼他们,什么都没说,眼关眼鼻观鼻,用心看病去了。 年纪大了,就不爱八卦小年轻的事了。 39.039.相亲 039. 看好伤从赤脚大夫那儿出来, 天色已经完全黑了, 然而村里还是很热闹, 因为一百多斤的大野猪抬了下来,屠户和村支书大队长他们正在村大食堂那边准备给分肉。 夏天天热, 等到明天再来处理肉怕是要臭了,而且这年代大家看到肉都挺激动的, 都想赶紧分到自己家中, 得到手的才是最实际的。 村里分这种意外打到的野猪肉都是按照户头来分,差不多每家可以分到一两斤肉, 方志军作为野猪的人可以多分些, 大家都没意见, 本来就是这么安排的。 不过姜可可和江寄余没想到他们两个也能多分两斤肉,因为方志军没把打野猪的功劳全揽过去,他说是姜可可和江寄余从旁帮忙协助, 消耗了野猪体力分散了野猪注意力, 他才能安全地把野猪打死。 当时打死野猪时只有他们三人在场,方志军这么说大家伙也就没好反驳。 赵志红本来有点不高兴, 因为她也被野猪追,姜可可能多分点, 她也应该多一点才是,不过转念一想姜可可确实是吸引了野猪大半火力,可以说是用命换来的这几斤野猪肉, 要不是江寄余和方志军及时赶到, 没准要没命了。这样一想, 心里就平衡下来了。 林思然却是没办法平衡,不仅是为了姜可可能多分野猪肉,更是为了姜可可被方志军和江寄余救下。尤其是方志军,自他回来探亲,她就没正面跟人认识过,三天两头往他家跑都没遇到人,姜可可这么好命,在山上被野猪追都能让方志军给遇上,这叫什么事! 可是她不高兴也没办法,方志军说完打野猪的情况后就回家去了,她也不好意思晚上去人家家里。看了眼来领野猪肉的李婶子,林思然咬咬唇,看来还是得跟她挑明,让她按照之前说好的那样给他们牵线搭桥才行。 姜可可腿伤了没有去排队领猪肉,是赵志红帮忙给领回来的,她看着三斤重的猪肉咽了下口水,除了去镇上的国营饭店吃过一两次,她基本没再沾什么荤腥,眼下看见生猪肉脑海里已经自动浮现起红烧肉,梅菜扣肉,猪肉青菜汤,笋焖肉等等菜式。 然而并没有什么用,因为她不会做。 最后她还是把肉交给了赵志红,让她帮忙处理,她们对半分着吃。 赵志红不肯要这么多,毕竟这肉来之不易,没道理一下子占了人这么大便宜的,还是姜可可坚持,赵志红这才应下,不过她表示愿意帮姜可可烧洗澡水帮忙提水洗澡什么的,这样姜可可就不怎么不需要走来走去,更利于静养。 姜可可跟她道谢,两人倒是更亲近了些。 因为姜可可这一出,女知青宿舍里就有眼红地说酸话,说姜可可会收买人,让人干活是大小姐,又说赵志红是贪图便宜才对姜可可好。 姜可可被说习惯了没什么大反应,赵志红一开始不太高兴,不过她好朋友安慰她,她就不难受了,还跟她朋友说姜可可为人不错什么的,让她朋友对姜可可也有好脸色。本来也就没多大的仇,放下成见也比较容易,再试着相处发现人有改变还不错,就可以继续相处下去了。 就这样,姜可可没有刻意去改变去讨好别人,她也成功地打破宿舍孤立,在女知青宿舍也有了能说话的普通朋友,这点让她挺高兴的。 因为腿伤姜可可再次请假在宿舍休息,刚开始还觉得特别幸福,不用晒太阳去拔草去下地,但是渐渐地就觉得不太方便了,洗澡走路什么的都挺麻烦的,要不是有赵志红帮忙她自己会搞得更加乱七八糟,所以还是想要快点好起来。 她算是发现了,自己这金手指对外伤有效,像骨头错位这种就没办法,还是跟正常人差不多的愈合过程,很缓慢。 真是、鸡肋得要命啊。 姜可可心塞塞,不过还是谨遵医嘱能不走路就不走路,每天就在房间里背背书做做题,偶尔也写写故事,主要是写长篇故事,她短篇故事也积累了一些,打算等上次寄的短篇有了结果后再考虑把现在这些寄往哪个报刊杂志。 就这样五天时间过去,姜可可都待在宿舍没有出门过,也不知道林思然这位原著女主终于跟方志军这个原著男主有了第一次正式的见面。 那天也算是李婶子牵线搭桥,林思然还是侧面说服了李婶子给她和方志军做媒,她旁敲侧击了解到李婶子改变主意不给她牵线搭桥的原因后对症下药,跟李婶子说了些娶了部队女人后方志军就不会再回家来了,也不会像其他媳妇那样给李婶子拿捏,谁城里住着的乐意伺候乡下婆婆?不仅会拾掇方志军不回来,没准还会拾掇方志军不给家里寄钱或者少给家里寄钱,还有以后的孙子孙女也不会带回家来给她看。 李婶子有三个儿子,但是她最爱的还是方志军这个最有出息也最俊的儿子,要是日后方志军都不能回家来,那她跟没有这个儿子有什么区别?还有不寄钱回来,不寄钱回来她吃什么喝什么?大儿子跟二儿子都是地里刨食的泥腿子,孩子一堆要养,靠他们她是别想过什么好日子的。 她是个现实的女人,虽然一开始认为儿子有出息可以找个部队姑娘帮衬一下,但是一想到找了部队姑娘,尤其是她心目中最能帮助儿子前进的领导千金什么的会瞧不起她让她失去自己最有出息最能依靠的儿子,李婶子当即就断了这个念头。 这结婚还是门当户对的好,即使不门当户对,也不能让女方压头,她想了想还是让林思然跟方志军相亲吧,虽说不能让方志军娶领导媳妇,但是也不能太磕碜,她寻摸了身边的人,除了姜可可条件最好,就剩下林思然了。但是姜可可名声不太好,又常跟江寄余搅和在一起,还是国外回来的,虽说从国外回来没遭到批斗,但指不准啥时候就有事了,所以姜可可第一时间就给排除了,这样一来还是林思然最好最适合了,她也跟林思然相处过,是个不错的城里娃,平时对她也好,跟她唯一的闺女方晓红也处得来,要是能跟方志军结婚,还是很不错的。 也不怕林思然拾掇方志军不归家,毕竟林思然是个知青,在这里没有个娘家,还不是得听她的话,而且嫁给他儿子还是她高攀了,不怕门户太高自己没底气,婆婆的谱都不能摆。 就这样一分析,李婶子就帮着给林思然和方志军牵线搭桥了。 方志军没想要相亲的,不过想起回来前领导批他假条时说让他把个人情况给解决了,也能了却一桩心事,再看自家老娘这么殷切希望,想到这么多年自己一直没回家照顾她,心一软便同意了。 于是便有了原著男女主的第一次见面——相亲。 这个情况又跟原著不大相同了,原著里男女主在相亲之前见过面了,而且因为原身姜可可没有出场和林思然的特意打扮和偶遇方志军对林思然初步印象还不错,现在穿书的姜可可蝴蝶掉了这次林思然获得方志军好感的偶遇,而且还让方志军对姜可可有更多的好感,所以这次的相亲会不会按照原著剧情走,这还是个问题。 40.040.熟悉 040. 农村的相亲方式一般流程是男方派媒婆上门去女方家里找家里长辈说合, 家里长辈同意了媒婆才会安排男女双方见面。不过像林思然这样来下乡的知青家里离得远是不可能去找家里长辈先说合的, 只要女方同意, 就可以安排见面。 李婶子虽然跟林思然私下说好了,但是为了表示看重, 不轻视,还是得有媒人上门去再说一遍的, 这样方显诚意。 媒婆也不是红花婶子, 虽然她也是十里八乡有名的媒婆,但是是名声不太好那种, 上次经过方家宝跟姜可可那事红花婶子在村里的名声更是一落千丈, 想要正常结亲家不是卖女儿的都不会想要找红花婶子去说合。 林思然虽然内心里很想嫁给方志军, 但是她也知道上赶着的往往容易被轻视被瞧不起,所以平时跟李婶子说话相处都是很谨慎地把握一个度,不让李婶子瞧出她很想要嫁给方志军的心思。这一点说起来也有点像店家和顾客了, 为了达到自己的理想价位, 明明喜欢都得矜持装作不是非要不可,要是表现得非要不可, 那有点脑子的店家都会死守着不让位。 东风压倒西风,婆婆和儿媳妇的关系也不外乎如是, 林思然会讨好李婶子但是不会过分,她重活一世可没想要受人气。 李婶子还真被林思然糊弄过去,一直以为是自己很想要促成这件事, 林思然只是愿意看在平日她的面上和方志军英勇救人打野猪的英雄事件愿意来相亲, 不是上赶着, 这样她就不能马虎,得让人看见自己的诚意,所以请的媒人是说了不少好婚事的周媒婆。 周媒婆给人做媒奉承的是你情我愿,结两姓之好,像那种为了高价彩礼把黄花大闺女说给老光棍二流子瘸腿子的缺德事她是不干的,而且会比较照顾双方的脸面,是有口碑的好媒人。 林思然也挺满意李婶子请的周媒婆,这是一个态度,证明她在跟李婶子的相处上把握的分寸很好,以后可以继续下去。 那天为了女方名声着想周媒婆把俩人的相亲安排在下午,大家伙上工的时候,这样不管成不成都不会引起围观和议论,地点就在李婶子家里。 林思然倒是想去镇上,没有村里人在会更自在,而且还能去看看电影,多浪漫。不过她也知道第一次相亲没必要坐那么久的牛车去镇上,等这次双方都有好感了,再一起去镇上也方便。 她特意打扮了下还换了身衣裳,这次穿的不是上次方志军回来那件碎花裙子而是换了一套小V领的红色长裙,上辈子她经常见姜可可在方志军面前穿红色衣服,每每姜可可那样打扮,全场人的焦点都会第一时间落在她身上。而且她记得上辈子姜可可在故意炫耀她跟方志军恋情时,曾经说过第一次见面,在舞会上她就是穿了红色裙子,然后方志军就看痴了。 林思然也没意识到自己是用什么心情做了这样一套红色的裙子,明明她喜欢的不是这样张扬的颜色,但是偶然一次在黑市看见这样鲜艳张扬的红色布料时,她想起了上辈子,然后便掏了大半身家买了下来,那时候她才重生不久,也没赚很多的钱,但是就跟着魔似的买下这块布料,还做成了跟上辈子姜可可一模一样的衣服。 做完之后一直压在箱底下,却没想到在塘边村竟然还有穿它的机会。 她以为自己不会穿的,即使要穿也不是在跟方志军第一次正式见面,还是相亲会面这样的场合,按照她的想象在初次见面和相亲会面上她穿的都只会是自己喜欢的衣服,比如在得知方志军要回来那天穿的碎花裙子。 可是姜可可提前跟方志军见面这种事让她心慌意乱,好像有什么事情不受控制,本来他们不该这么快就见面的,却没想到不仅见到了,他还救下了姜可可。这跟上辈子有出入,林思然感到不安。 哪怕她重生以来一直想改变上辈子的生活轨道,但是她并不想方志军和姜可可初次见面的时间也改变,她希望方志军和姜可可的会面时间跟上辈子一样保持不变,这样在那之前她就能先姜可可一步嫁给方志军,方志军是个重家庭的有责任感的男人,只要他跟她结了婚,就绝对不会在外面乱来。 然而姜可可跟方志军提前见面了,所以林思然没办法按照自己步骤走,她选择穿这条曾在上辈子吸引过方志军的裙子,再梳起跟上辈子姜可可舞会时一样的高马尾,让这次相亲顺顺利利。 林思然换好衣服打扮好自己,临走前看了眼姜可可房间所在的方向,不知想到什么,顿了顿,还是没有往她房间里去。 等相亲成功回来吧,那样她更能享受双重的喜悦,姜可可绝对不知道她失去的是什么。 林思然脸上带笑,连日见不到面的阴霾和受挫终于散去,心里放晴,脚步都轻松了许多。 一路上都没遇到什么人,大家都上工下地去了,她脚程很快,有些迫不及待想看见方志军,所以没多久就来到了方志军家。 此时方志军家里只有李婶子,方志军和周媒婆,其他人都下工去了。因为林思然父母不在这边,周媒婆便代表林思然先来跟李婶子、方志军闲聊。等林思然敲门进来的时候,在场的人都愣了下,不为别的,就为林思然这一身打扮。 自从发行布票限量供应以来,供销社和百货卖的布料基本都是蓝灰黑三色,其他颜色的布料比较少见,但还是可以买到的,不过这红色,还是这么鲜艳的红,对乡下人来说真的是不常见,往往只有新嫁娘才穿红,颜色还不一定有林思然这身这么正,而且还是小V领的红裙子,都露出了点锁骨,头发也不是扎辫子而是绑着高马尾,整个人一捯饬倒是让人以为今天不是来相亲而是来结婚的。 李婶子看到林思然这一身算是后知后觉回味过来,虽然林思然话里表现得对这门亲事不是很热络,但是今天一看才明白哪里是不热络,分明就是迫不及待了,不然打扮得这么鲜艳这么郑重做什么? 只是李婶子见那小V领里露出的地方又有点小小嫌弃,怎么这么不庄重,这还刚第一次见面呢,难不成就想勾着她儿子了? 心里小小给林思然记了一笔。 周媒婆一看林思然的打扮也觉得不妥,红色对华国人来说代表的意义听重大的,男女双方第一次相亲见面穿成这样其实不太好,容易让人觉得女方恨嫁,瞥了眼李婶子的表情,捕捉到她眼里那一抹嫌弃和得意就知道她猜测对了,这闺女,聊的时候好好的,怎么关键时刻这么不懂事? 又去看方志军,他倒是愣住了,眼睛直直地看着林思然,跟想看出一朵花来似的。周媒婆心里稍稍放心,男方看起来是中意的,这就好办多了。 林思然也注意到了方志军的视线,不,或者说是从头到尾她的心神只在方志军身上,今天的方志军也是穿了一生军装,身子笔挺,比记忆里更加年轻英俊的脸上此时没有往日那种严肃,视线紧紧地盯着她,好像看痴了一样。 她被这么直白又热情的视线看得不太好意思,娇羞地微微低了低头,心里却是高兴的,再没之前的忐忑,看来她今天的打扮很好,方志军很喜欢。 却没有发现在她娇羞低头时方志军眼里的痴迷和熟悉不见,换上遗憾和疑惑,为什么他刚刚觉得林思然推开门进来时很是眼熟,好像是就该是这个人,她就是他想要找的媳妇,但是林思然承受不住他视线时那种宿命般的呼唤和熟悉感不见了,内心隐隐有声音在说,不是这样的,不该是这样的,她发现他的视线后应该是大胆迎上来,下巴微抬,眼里的骄纵和自信一览无余才是。 方志军觉得大概是天气太热了才会胡思乱想,哪里有什么熟悉感,分明是第一次、不是,是第二次见面才对,他记得那天回来在牛车上感受到的不舒服视线,貌似就来自眼前这个要跟他相亲的对象。 虽然那种感觉消失了,不过方志军对这次相亲又多了些热情,不再像一开始那样无关紧要,这还是第一次有女的给他这样感觉,也许真是缘分也说不定。 就这样,在林思然喜欢,方志军愿意相处的情况下,相亲会面很顺利地进行下去了。只是越是交流方志军就越觉得有些违和,总觉得这套衣服不该是林思然穿才是,她不够大方自信,撑不起来。 等到相亲会面进行到男女双方独处这个流程时,李婶子和周媒婆到屋里去聊天,把院子留给这两个年轻人。 方志军便忍不住开口问道,“你怎么穿这红裙子出来?” 林思然一愣,害羞高兴的情绪立马变成紧张,“我、我挺喜欢这件衣服的。”又鼓起勇气学着上辈子姜可可穿红裙子时的张扬自信笑容,抬头对上方志军的眸子,问,“不好看么?” 虽然紧张,但是姜可可张扬骄纵的样子她在脑海勾勒过千百遍,即使学不到十成十像,但也能有个皮毛。 方志军被她这样一笑一问心里又浮现那怪异的熟悉感,眼角眉梢也不自觉柔和下,“嗯,挺好看的。”这么张扬明媚的自信才撑得起这红裙子。 有了这句话,林思然心里是真的放松下来,只是在看到他眼角眉梢那跟上辈子面对姜可可才有的几分柔和后心里又忍不住会在想是因为她刚刚学了姜可可吗?这个念头一浮起就被压下,她不允许自己多想这些没用的话题,现在在跟方志军相亲的是她林思然而不是姜可可,这辈子方志军也只是会属于她林思然而不是姜可可的! 压下不该有的念头后,得知方志军大概喜欢什么样类型的林思然放开来表现,让自己看起来落落大方些,又有上辈子从李婶子和姜可可等人听来关于方志军的事,所以接下去两人聊的很好,就是方志军也觉得林思然还真不错,即使心里会有一点点怪异,但是确实是愿意试着跟林思然处处看。 而且林思然一开始的娇羞没准是他视线太专注吓到人了,毕竟是姑娘家的,是他唐突了。 这样一来,两人的气氛倒是融洽不少,李婶子和周媒婆半小时后从屋里出来看见两人聊的很好,方志军那严肃的脸上还有点笑容的时候,两人对视一眼,就知道这事成了。 41.041.平安符 041. 午后, 姜可可正在看书, 林思然忽然推门走了进来, 高马尾红裙子,脸上是藏不住的高兴和得意。 “可可, 在看书啊?”林思然瞥了眼她手上的杂志,又把视线落在姜可可脸上。 姜可可合上杂志, 看了眼林思然的红裙子, 这颜色还真正,只不过感觉林思然不太适合这种颜色。 “什么事?”她没有搭理林思然的问候, 开门见山道。 林思然笑了笑, “没事, 就是过来关心关心你,怎么样?脚没事了吗?” 姜可可却暗自提高了警惕心,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 林思然才不是这种会关心她的人, “有话直说,不然出去。”说着她重新打开了杂志, 一副不准备继续搭理她的样子。 林思然笑容一滞,随即像是想到什么又高兴起来, “你这么样可真没人情味,咱们可是表姐妹,应该亲近些才是。”说完见姜可可确实是不打算搭理她的样子, 这才又继续道, “对了跟你说件事, 我今天去相亲了,你知道相亲对象是谁吗?” 闻言姜可可一愣,再次把视线落在林思然身上,难怪今天打扮成这样,原来是去相亲了。至于相亲对象是谁?这个问题还需要问吗? 姜可可不回答林思然也不介意,直接说道,“是方志军,就是李婶子家那个刚从部队回来的,他前几天还救过你,你还有印象吧?”说到这林思然看向姜可可的眼里多了一丝隐秘的兴奋和恶意,“他人很好,平时看着挺严肃正经的,但是今天相亲的时候特别热情,有说有笑的,而且他现在还是部队的副团长,每月工资加补贴还有百来块,家属结婚后还能去部队随军,再不用下地挣工分了,可可你说这对象是不是不错?” “方志军确实不错。”只是配上你太可惜了。姜可可内心吐槽,一开始她对原身上辈子的老公,原著中的准男主并没有什么特别感受的,直到方志军出现两次都是在见义勇为之后她对他的感官就发生了改变,这个男主确实是非常不错的人,对得起一身军装,性格也比较好,很正直,从原著的描写来看是个非常好的宠妻男主,未来前途也是一片光明那种,放在相亲市场上来说是绝对的优质男了。 只是,原著女主林思然给她的印象却不太好,也许重生前林思然还是个孝顺顾念亲情又容忍善良的女人,但是重生后的林思然性格却是大大改变,上辈子的庸碌和惨死扭曲了她的性格,她想要活得更好更精彩,可是却不是想要依靠自己来改变,而是通过打压别人攀上别人来改变。 或许姜可可看的小说中林思然不是这样的,但是现在在姜可可生活的这个现实世界里林思然却是这样的性格,上辈子原身是林思然身边同辈中过得最好最幸福的女人,所以重来一辈子,她处处盯着原身,败坏她的名声,想要分裂她和她日后靠山江寄余的关系,更是盯上了原身上辈子的男人方志军,提前去跟方志军相亲,破坏原身这辈子的姻缘。 这样性格扭曲的林思然怎么都觉得不太配得上方志军。 不过,没准林思然在方志军面前不是这样的?只是针对她姜可可一人? 姜可可没法去评价,虽然现实世界跟原著有所出入,但是方志军跟林思然到底是官方CP,原著结局他们俩生活的貌似很幸福,要是她强行去拆了CP也不知道算不算毁了方志军的幸福,而且她好像也没什么立场去对方志军说‘林思然是坏女人她不适合你’,这样会显得她挺智障的。更何况把方志军跟林思然拆了,她也没法去找一个原身还给方志军,原身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只是,姜可可有些犹豫,方志军到底救过她一命,就这样什么都不做的话心里会过意不去,这年代的人对婚姻比较忠诚,相亲成功后往往意味着是准备结婚了,而像方志军这样的军人更是不可能会背叛自己的婚姻,真和林思然在一起,除非林思然做了什么不可原谅的错事或者林思然先提及离婚,否则即使方志军对林思然没有感觉,他也不会主动离婚的。 姜可可在脑海里闪过这些念头的时候林思然在为她承认方志军是个不错的对象而沾沾得意,“是啊?可可你也挺喜欢他对不对?可惜李婶子找了我去相亲,我不好意思拒绝,见面后方志军又对我有了好感,不然我倒是希望你也能找到这样的好对象。” 炫耀的语气真的是一览无余了,姜可可瞥了林思然一眼,再次确认她的性格真的很扭曲,明知道方志军上辈子是她的表妹夫,现在提前去跟人相亲回来还在正主面前炫耀,这深藏的恶意不要太多,要是现在她是原身,那真的挺惨的,都不知道自己错过的究竟是什么。要是午夜梦回得知了上辈子的真相,再回想起这一天,没准会呕死。 姜可可不想跟林思然说话,满足她那扭曲的成功感,转过头继续看书,不再搭理她。 林思然看姜可可这态度有点生气,但是转念一想到自己成功地获取了方志军的好感,不出意外姜可可跟方志军再没机会,心情就难以抑制地兴奋愉悦起来,还对姜可可有一丝隐秘的同情,她绝对不会知道她失去的将是什么,以后她会成为军官夫人,会彻底摆脱上辈子的悲惨日子,会过上幸福的生活,而姜可可再没有方志军这样好的丈夫疼宠。 林思然看向姜可可的眼神多了一丝自得和同情,最后说了几句炫耀的话,转身就出去了。她得想一下明天穿什么,方志军要约她去镇上玩耍,第一次约会,要更加慎重点才行。 姜可可看了眼林思然离去的身影,抿了抿唇,又看看自己脚上固定的木板,唉,还没好,就算是想做点什么也没办法啊。 还是再看看情况吧,等过几天脚好一点能出门了再来做决定。 然而还没等她做好决定,整个塘边村的人都知道方志军和林思然处对象了。原因也很简单,天下没不透风的墙,林思然跟着方志军去镇上时被村里人看见了,方志军还不知打哪借来了一辆自行车,七十年代相当于跑车一样的代步工具,塘边村人没看见才怪。 姜可可心里更加犹豫了,方志军这都带人去镇上了,处了对象,那离谈婚论嫁真不远,她虽然希望早点远离林思然,却也不想方志军的婚姻会不幸福。 所以,要在事情不可挽回前告诉方志军一些事呢? 姜可可把这个问题抛给了江寄余。 在林思然跟方志军去镇上这天下午江寄余趁着大家上工的时候来找她了,当然是在宿舍外面喊她的名字,姜可可自己踮着脚跑到宿舍外面去见他的。 几天没见,江寄余后背的伤已经结痂了,看起来没什么大碍。 他看了眼姜可可的脚,先问了下脚伤情况之后,这才把两张符递给姜可可。 “这是干嘛用的?”姜可可接过符看了两眼问道。 “这张你偷偷放到林思然床褥下看看有没有用。”江寄余指了左边那张,那是他前阵子让周豪帮忙找大师弄的符纸,林思然能把事物凭空变没那一手还是太玄幻了,他不得不去联想一些非科学事件。当然最好的办法是找来大师看一看,但是且不说这个年代破四旧打击封建迷信,就是把陌生人带来村里容易引起注意,塘边村地方小八卦少,多出一个人在村子都会引起一阵关注,到时候惹来麻烦或者打草惊蛇就不好了,所以才想用符纸试试,听说要是那玩意的话是挺怕符纸的。 姜可可一囧,她没想到江寄余会去拿符纸来对付林思然,不用试试就知道没用,林思然是重生又不是那啥非科学事物,符纸哪有什么用。不过她也能理解江寄余这样的想法,正常人看到林思然那非科学一面都会怀疑的,江寄余没有嚷嚷出来而是暗地里想办法解决已经很撑得住场面了。“那这张是干嘛用的?” “咳。”江寄余眼神闪了下,“这张是平安符,你随身带在身上吧,不然老是三天两头磕伤弄伤的。”这段时间都受过多少次伤了,还被野猪追杀,真的是很惊险了。 见姜可可不说话,江寄余以为她不要或者是不信这些,又解释道,“这是开过光的,费了很大力气才弄来的,不管有没有用都带在身上,求个心安。” 他本来也不是信这些之人,只是先前见过林思然那非科学的隔空取物,又见姜可可总是受伤,就跟别人常说的被脏东西跟了一样,这才让周豪去帮忙弄这个。要是他他自己不会用,但是姜可可这手无缚鸡之力的娇娇女,还是求个平安符好,多少也是心理安慰。 姜可可心里一暖,“江寄余,你真好。” 江寄余耳尖蓦地一红,凶巴巴道,“我只是不想再给你收拾烂摊子!”姜可可土豆苗没割完他去割的,镇上被中年妇女碰瓷他解决的,李三妮打她他帮忙的,衣服被林思然拿到方加蛋那他弄回来的,被野猪追杀他护着的,这样细数过来,他还真的是替姜可可处理了不少麻烦。 姜可可闻言以为他是真的嫌弃,赶紧道,“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给你添麻烦的。”她也不知道自己咋那么多事,而且,手握紧了下平安符,原来是怕她给他找麻烦麽?心里隐隐有些失落。 江寄余见她当真了,又不太自然地改口道,“其、其实也没多麻烦。” “嗯?”姜可可抬眸突然瞥见他发红的耳朵尖,怔了一下,随后明白过来,脸色也跟着发红,“你、你是在安慰我吗?” “......”江直男哽了一下,“总之,好好戴着就是!” 42.042.喜欢 042. 姜可可这次没有因为他凶巴巴的语气而失落, 反而觉得红着耳朵尖的江寄余还有点可爱, 凶萌凶萌的。 只是自己也有些害羞, 感觉气氛怪怪的,赶紧转移了话题, 把自己的烦恼跟江寄余说了下,“你知道方志军跟林思然处对象的事么?我有点担心方志军以后会后悔。” 江寄余听到这话脸色却有瞬间的难看, “你担心方志军?” 姜可可点点头, “他人那么好,又乐于助人又有责任感, 要是娶了林思然以后发现林思然做过那么多坏事, 跟他想的不一样, 婚姻不幸福怎么办?” 江寄余心里发堵,“你觉得方志军那么好?”是不是喜欢他? 姜可可没注意到江寄余的异样,再次点头, “他救过我呢……” “我也救过你!”江寄余想都没想急急答道, 答完之后又觉得不妥,可是也不想解释, 莫名地心里很不舒服,尤其是姜可可语气满是对方志军赞扬的样子, 明明他们两个只见了两次,就这么为他着想。 后知后觉的姜可可终于发现有什么不对劲了,小心翼翼去看江寄余, 怎么突然不高兴了? 江寄余注意到姜可可的神色, 内心一阵烦躁, 想不明白自己在胡思乱想什么,情绪变得这么外露,而且姜可可早就不是他的娃娃亲对象,她关心别的男人又关他什么事?难不成还有立场去说三道四吗? 用力压下心里的情绪,不等姜可可回答便道,“方志军是成年人也是军人他有自己的判断,你没必要操心这个。但是如果你喜欢他也得等把林思然的秘密破解后再说。我还有事就先走了。” 姜可可有点愣,她没有喜欢方志军啊,她只是因为知道原著一些剧情和方志军救过她才会这么关心这件事,不是真对方志军有什么特别感觉啊。 她想告诉江寄余可惜他没给她说话机会,自己说完话转身就走了,脚步还很快,没几下就消失在拐角处。 留在原地的姜可可懵圈了好一会,随后才反应过来一件事,江寄余刚刚突然不高兴是因为她说方志军好话吗? 他是、吃醋了吗? 可是,可是如果是吃醋的话怎么会让她去找方志军呢? 姜可可看了眼掌心的符纸,心里忽然乱糟糟的。 傍晚,林思然从镇上回来了,但是脸色没有出门前那么好看,也不至于难看,就是觉得有心事不太如意似的,回来后还暗地里阴恻恻地看了姜可可好一会,不知道在想什么。 可惜姜可可因为下午江寄余那态度没有心情关心她和方志军的进展,她自己心乱如麻,感觉都扯不清楚,江寄余究竟是什么意思呢? 唉,她叹了口气,夜里都睡不好觉,这还是她第一次这样翻来覆去揣摩一个男人的态度,脑海里反反复复都是他的样子,冷淡的,凶巴巴的,厌烦的,沉稳的……各种模样都在脑海里出现,然后纷纷汇集成那天在山上他冲过来抱着她躲避野猪的模样,紧张,着急,关心,在乎,冷淡的眸子全是她。 姜可可忽然愣住,江寄余那天究竟是抱着什么样的心情在那样危险的情况下扑到她身前的? 这个问题她竟然没有深想过。当时他就不感到害怕吗?野猪的獠牙都划伤他的后背了。 姜可可心里忽然说不出是什么感觉,密密麻麻的情绪在心底翻涌,有点酸,有点暖,有点害怕,有点甜……这感觉甚至是新奇而陌生的,她从来没对一个人产生过这样的情绪,语言系统好像都失效,小说里描写的任何形容词似乎都太过单薄。 她缩了下身子,小手紧紧攥着被子,露出来的脸蛋上有些无措。 这、这是喜欢吗? 她喜欢上了江寄余?! 姜可可的脸当即爆红,即使现在是在黑暗中没人看得见,她还是觉得格外的羞涩。 明明是在想江寄余为什么会不高兴,怎么最后反倒把自己圈进去了? 姜可可又是懊恼又是紧张,还有一丝丝期待和甜蜜,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年少时真的是乖乖女好学生,也不曾有男生让她早恋,后来毕业后又宅在家,更是没有出去社交认识男生的机会,虽然她写言情小说也画少女漫,可那都是从偶像剧和书本中得来的想象加工,自己的恋爱史还是空白的,压根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感觉。 直到刚刚,那陌生的感觉涌出来,脑海里那根名为恋爱的弦才忽然动了下,这就是喜欢吗? 这就是喜欢吧? 姜可可忍不住会去想江寄余,虽然一开始她很怕他,但是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不仅不怕他,反而更接近他了,还很相信他,甚至是把他当作很亲近的人,那天被林思然陷害发现床上有衣服的时候她没哭,见到江寄余那瞬却哭了起来,她是个胆小的人没错,可也不是随便在别面前那样示弱,是觉得他可靠才会那样。 还有他在野猪獠牙下救她,抱着她的时候,其实她有心动的感觉,只是那时候刚死里逃生,没有及时注意到这一点而已。 想到这些,姜可可脸蛋更红了,浑身都发烫似的,脑袋都不能思考了。 她原来是喜欢江寄余的么?那他,会不会也有点喜欢她? 可是,她今天好像又让他不高兴了啊。 姜可可神色懊恼,没发现自己刚知道喜欢就开始智商下降,陷入到患得患失想太多之中去。 就这样胡思乱想了一整夜,天蒙蒙亮的时候才堪堪入睡,没多久又被同寝室起床的女知青们吵醒,睁开眼睛外头天光大亮,又是新的一天。 姜可可直接放弃早饭继续睡觉,梦里却梦见刚穿过来时候江寄余对她一脸厌烦和冷淡的样子,她鼓起勇气向他告白,然而江寄余却是冷着一张脸,直接给她五个字。 “我不喜欢你。” 姜可可被吓醒了,醒过来后发现一切是场梦,这才舒了一口气。 妈呀,梦里的她怎么那么有勇气跟江寄余告白呢?多吓人啊。 本来就没啥胆量的姜可可决定即使喜欢江寄余也不能说出来,除非他喜欢她。 可是,他喜欢她吗? 醒过来的姜可可再次陷入跟昨晚一样的难题之中。 大约每个初次春心萌动的少女都纠结这个问题? 姜可可打算这几天先不要见江寄余,好好控制一下自己的情绪,免得在相处的时候不冷静外露出来或者像梦里那样不经脑子就说出来。 然而这个计划在第一天就破产,早上大家上工的时候江寄余在中途又跑过来,小石子也不知道怎么扔的准头那么精确就到她门口。 他扔了一个小石头又学了声鸟叫,很明显的暗号了。 姜可可望着石头犹豫两秒钟,随即把自己前几分钟做的决定丢在脑后。 不主动出去找人还可以坚持,可是都找上门来了,拒绝见面实在是太难了啊。 请原谅一个刚春心萌动的少女。 发现自己喜欢江寄余之后再见到他姜可可心里其实还是挺害羞又有点期待,然而江寄余半点没发现姜可可的小心思,他这时候跑来是想确定那张验证林思然的符纸究竟有没有用的。 昨天回去后他自己也冷静思考觉得总是这样情绪外露想东想西不好,应该克制一下这种情绪,不能老是对着姜可可魔怔。 而且他本来想花点时间调整一下,先不见姜可可的,但是林思然这件事又比较重大,把姜可可抛在一边自己去调整太不负责,怎么说都是他把那么玄幻的事告诉了姜可可,要是发生什么事姜可可吓到了或者有什么危险就不好了,所以他才趁着大家都上工,林思然也在地里头,这才找机会来问情况的。 周豪说那符纸找的是厉害大师画的,见效快,要是林思然有异常符纸会发黑。江寄余也不知道这话水分有多少,不过总归是个办法,总比什么都不尝试被动挨打的好。 43.043.方法 043. 姜可可摇摇头, “没有用。” 事实上是姜可可没去用, 因为她知道这没效果, 林思然是重生又不是妖魔鬼怪,真有用的话没准先中招的是姜可可了, 谁叫她是异世来的魂魄。 江寄余看着姜可可拿出来那张完好无损的符纸,心里也没多失望, 他其实也不报什么希望。 “不过我发现一件更重要的事。” “什么事?” 姜可可抿了下唇, 决定现在把林思然能隔空取物的真相说出来,不然江寄余不知道还会找什么法子, 东奔西跑的太劳累。而且她已经想到一个比较好的办法, 需要江寄余帮忙, 所以也必须告诉江寄余。 “林思然她能隔空取物,是因为她有个玉佩,就是脖子上挂着的那个, 里面是个乾坤袋, 她管那叫‘空间’。”姜可可说完又补充道,“我观察了好久才发现这一点的, 她自己私底下使用时说了出来,被我听见了。” 这是姜可可想到最好的解释, 不然她也不知道怎么说自己知道林思然有空间,空间还藏在玉佩里。事实上要不是姜可可是从看了点原著穿过来,她也很难知道林思然身上有这么个宝物。 江寄余闻言脸上有一丝惊愕, 他之前考虑过是不是乾坤袋, 没想到还真是类似功能的东西。只是姜可可的说辞他有一瞬间的怀疑, 随即又抛诸脑后,因为如果不是偶然听见林思然说出来,姜可可又是从哪里得知?而且林思然也不是特别谨慎的人,不然上次就不会让他看见她使用所谓的空间了。 他的接受能力是真的很强,很快就收起了惊愕,脸上恢复正常神色,思索了一下,问出关键的问题,“她的玉佩空间是只有她才能使用还是别人拿了也能使用?” “这个我不知道,她没说。”姜可可毫不犹豫答道,她之前就想过了,如果江寄余问她就隐瞒林思然玉佩已经滴血认主空间不可换主人之事,不然知道得这么清楚江寄余指不定会怀疑什么。 江寄余没认为她撒谎,能观察出玉佩空间就很幸运了,不可能连玉佩能不能换人使用之事也能听见。点了点头,道,“那我们把玉佩偷出来。” 诚然,这是一个很大的诱惑,能储存东西的乾坤袋,神仙一般的东西,能得到的话那真的是天上掉馅饼的事了,江寄余甚至会想当初红卫兵上门时她有这个东西,早点把父母家人的书籍书信等物品收起来,会不会他们家能逃过一劫? 这个想法在脑海里一闪而过就被他丢掉了,一来即使没有那些书籍书信,想要弄倒他们的人也会有别的理由,二来时间不可倒流,想这些都是没用的,重要的是眼下。 不得不说林思然有这个空间真的是个大杀器,很容易让人防不胜防就落入到陷阱之中,尤其是她还对姜可可怀有恶意,也知道他的身份,是个聪明的人都不会放任这个人继续持有这空间,被动地防备她,毕竟只有做贼千日,没有防贼千日的道理。 而且这样玄幻的东西还不能轻易去报公安,信不信是一回事,但是不管怎样麻烦是有的,不仅是林思然会有,他们也会有,哪怕是用匿名的方式也没用,如果上级真的查出什么来,那是掘地三尺都会把相关涉案人员给弄出来的,国家机器从来不是说笑的,江寄余没那么不自量力去试图挑战这一点。 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把这个玉佩偷出来,不能用也要销毁不再让林思然使用。要是能用的话,他看了眼姜可可,突然开口道,“如果这个玉佩空间还能用,到时候怎么处理?” “啊?”姜可可愣了下,随后明白江寄余是什么意思,如果玉佩空间还能用,玉佩只有一个,人只有两个,那要怎么办?这是个分赃的问题。 但姜可可事先知道玉佩空间不能用了,对她来说不存在这个问题,不过江寄余既然问出来了,假设一下,如果这个玉佩空间能用的话,她会怎么处理? 姜可可仔细想了一下,答道,“那就给你吧。”因为这个玉佩空间对姜可可来说大概就真的只是储存的功能吧,她压根就不会种地,也不寄希望通过种地来发家致富,对空间并没有非要得到的理由,而且她不敢保证自己能藏好空间,万一习惯性把东西放在空间里储存并使用,哪天被发现的几率也是很大的,就像林思然,不也被人发现了吗? 给江寄余的话他要照顾老莫夫妇,貌似还跑黑市,原著里也说是混道上的,还比她聪明谨慎,空间在江寄余身上大概能发挥更有用的效果。 至于日后江寄余会为了空间的秘密不被发现而对姜可可做什么……嗯,姜可可不相信他会那样做,因为前几天江寄余才冒着生命危险在野猪獠牙之下救了她,而且她认识的江寄余不会是这样的人,如果未来江寄余变了,那也只能说姜可可赌输了,哪有什么选择是一定并且永远正确的呢? “我相信你呀。” 姜可可对江寄余露出个笑容,又甜又软。 江寄余一怔,随即语气有点凶,“你傻不傻?自己多长点心!”可平日冷淡的眸子却有浅浅的愉悦情绪。 姜可可笑笑没回答。随后想起正事,“林思然的玉佩一向不离身,要偷到有点困难,你能买到一种迷药吗?就跟武侠小说说的那种一吹烟就熟睡过去那种,那样我可以趁晚上去把她的玉佩偷到手。” 这是姜可可想了好久的办法,不然她也不知道该怎么拿她的玉佩。而且迷药这种东西姜可可也不知道哪里找,江寄余能拿到符纸就代表他门路比较广,买到这种药的几率比较大。 江寄余闻言有些古怪地看了姜可可一眼。 “怎么了?”姜可可不懂江寄余的眼神。 “没什么,这是个不错的办法,一般人都想不到。”武侠小说中那种吹烟迷药?想象力是很丰富了,不过也不是没有实行可能,这种办法比较稳妥,能不惊动林思然就拿到玉佩,就是迷药可能没那么好找。 “迷药我去找,在这期间保持警惕,别又中了她的圈套,也别暴露出来我们发现她空间的事,不然怕她有什么后招。”江寄余暂且打算用姜可可这种办法,不过在找到迷药期间他也会想有没有更适合的方式,做多手准备。 “好。” “那没事我先走了。”他是中途跑出来的,现在还得去上工。 然而姜可可却拽住了他的衣摆,“等一下。” 江寄余低头看她,示意她还有什么事。 被他的眸子注视姜可可有点害羞,微微闪开视线,想要鼓起勇气说昨天没有说完的话,她并不喜欢方志军。但是一想到那个梦,又顿住了,昨天的话题已经结束了,再提的话他会觉得莫名其妙吧?到时候会不会猜出来她是喜欢他所以才解释? 勇气都是再而衰三而竭的,一多想,姜可可就说不出来了,松开手,“没、没什么。” 江寄余却蓦地想起昨天她关心方志军的话,原先因为她信任而愉悦的心情登时消散,“你想说关于方志军的事?” “你怎么知道?”姜可可猛地抬眸瞪大眼睛,他是有超能力吗?怎么猜出她想说的? 江寄余眼神却冷了下去,“我会尽快找到迷药拿走林思然的药物,你再忍几天再去找方志军。” 说完又要像昨天那样扭头跑掉。 姜可可一愣,随后猛地快跑想要抓住江寄余把事情说清楚,可是她忘了脚还没完全好,用力一踩地就疼得‘嘶’出声来,差点要摔倒。 还是江寄余听到声音眼疾手快跨着大长腿过来一下把她扶住,语气不善,“腿没好你跑什么!” “我没有喜欢方志军!” 两人异口同声说了这句话,都是一愣,随即姜可可语气小委屈,“你走太快了我还没说完话呢。” 江寄余松开她视线游移,咳了一下,“你想说什么?”假装没听见刚刚那话似的。 姜可可脸一红,“就是我不喜欢方志军,我关心他是因为他在山上救过我,你以后别再乱说了。”说罢真的不好意思,低头踮着脚往屋里走了。 江寄余站在原地看她走回去,脚没好全走路还惦着,明明怪丑的这走路姿势,但是他却莫名感到很可爱是怎么回事? 不喜欢方志军麽?江寄余顿了下,随即嘴角勾起淡淡的笑容,那种堵心的感觉好像瞬间都消失了。 再低头看一眼刚刚被她拉过的衣袖,脑海里浮现她脸蛋红红的害羞小模样,嘴角的弧度忍不住又扩大了些。 嗯,真好。 等江寄余回过神来,抬头往前走几步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却蓦地停住。 “你什么时候来的?” 44.044.开窍 044. 女知青宿舍不远处, 方大壮从石头上下来, 往前走了几步。 江寄余快速走了上去, “你什么时候来的?”脸色很淡定,心里却有些紧张, 他该不会听到什么了吧? “刚到。”方大壮眼神有些复杂,“我看见你抱…扶住姜知青了。”他不想用抱这么暧昧的词, 然而他确实看见他们凑得很近, 从他这个角度看过去,两人就跟拥抱在一块似的, 只是时间不长而已。 江寄余闻言却松了口气, 还好没听到空间的事, 不然就麻烦了,刚想解释,就又听得方大壮问, “你们俩, 是不是好上了?” 方大壮是在发现江寄余久久不回来之后才尝试性地往女知青宿舍这边走的,今天他跟江寄余分在一个地方干活, 往常两人也曾经在一起干活过,一般来说江寄余去上厕所不会这么久, 他当时也不知怎么想的,下意识就觉得江寄余可能是来找姜可可了。 结果过来一看,就看到他们抱在一起的画面, 然后姜可可满脸羞红, 不知说了什么, 说完就回屋去了。 看到这一幕方大壮其实也隐隐有心理准备,虽然很多时候他看着是个粗线条的莽夫糙汉子,但是对喜欢的人还是很关心的,之前姜可可一点都不待见江寄余,江寄余也不怎么搭理姜可可,两人还曾经吵过架。可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种状态就打破了,他们两个在一起出现的时候越来越多,他再粗线条都能感受到什么,尤其是那天姜可可遭遇野猪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大壮亲眼看见江寄余守在身后护着姜可可的模样。 那时候他就很有感触了,只是不敢相信也不想相信,现在再次亲眼看见江寄余偷偷跑来跟姜可可见面,两人关系还很亲密的样子,他再也没办法假装说服自己。 然而江寄余听到方大壮这句话却露出惊愕表情,“你怎么会这么想?” “难道不是吗?”方大壮反问,有些期待但更多是生气,“你一直不喜欢跟女孩子接触,以前也不亲近姜知青,最近却却三番两次那样照顾姜知青,还私下跑来见她,不是对她有意思?” 越说方大壮就越气,不是有句话叫兄弟妻不可欺吗?明知道他喜欢姜可可还中途插一手,暗地里悄悄跟她好上,看他跟个傻子似的,上次还拾掇他去给那些长舌妇的儿子套麻袋,一想到这心里的火气再也忍不住,挥拳就冲着江寄余去。 江寄余还在为他说出来的话惊讶怀疑自我,思绪还没撸清呢,一拳头就往脸上来,下意识地一躲,没来得及,只偏过脑袋,脸颊一侧还是挨了点边。 方大壮一拳没打中又是一拳,愤怒让他暂时失去理智,他觉得自己被江寄余挖墙脚了,更有种失恋的心酸,想要发泄出来,下手就凶猛了些。 江寄余挨那一下有了防备,招招都躲开了,而且担心姜可可听到声音跑出来,还把方大壮往另一条道上引。 方大壮果然追了上来,见他跑却不还手很是生气,一直追着人跑,没多久就跑到了小树林里,这个点这里都没人在。 江寄余停下来等方大壮,他没打算一直玩你追我跑的游戏,让人看见了也不好。 方大壮体力也不错,没一会便追上来,二话不说继续就是挥拳。虽然看着挺大个挺稳重的,但是放到后世还算是个少年呢,正是容易冲动的时候,下手也不管什么招式,能打中人就好。 偏偏江寄余虽然正面迎上他,但就是不主动攻击他只躲避而已,他几乎都打空,也不知道看着瘦小的江寄余怎么这么厉害。 方大壮被江寄余遛着打,到底不是专业练过的,没有章法的招数很快让他体能急剧下降,没多久动作就越来越慢,没什么力道了。 江寄余见状一把扣住他的双手限制他动弹,“不打了?” “不打了。”方大壮气喘吁吁,最终还是投降。 干脆利落的回答让江寄余多看了他一眼,眼睛一闪,然而什么都没说,松开手放开他。 方大壮双手得到解放那瞬,猛地回过头就给江寄余一拳,江寄余没有后退,好像没有意料到似的,只是下意识抬手挡了一下脸,手臂给打中了,有点疼,他“嘶”了一声。 打中了方大壮却没有攻击,活动了自己的双手,心里好受了许多。 其实刚刚江寄余一直让着自己不攻击的时候方大壮就渐渐理智回笼知道江寄余没想伤害自己,也知道姜可可跟他好的话不能怪他,但是心里就是憋不下那口气,觉得自己的心上人都被抢了,你特么还是我兄弟,不打一下就不爽。 就跟后世自己喜欢的女神跟兄弟处上了一样,总得打一架才能舒服。打完架之后还是兄弟。 只是大壮还是挺不爽的,他献过那么多次殷勤姜可可都不搭理他,这小子也不知道做了什么,就能被看中,明明长的也没多好看啊,也不白,比不上廖志明那个‘文化人’,说他有文化他也没咋看出来啊,大壮心里还真是不服气。 “什么时候好上的?”语气不太友好地问道,似乎下一秒还想冲上去揍几拳似的。 江寄余平复了下呼吸,没有马上回答,缓了缓,一改之前口风,神情自然道,“这个问题对你没意义。” 方大壮一愣,随即又有些手痒了,这是在嘲笑他已经出局了吗?果然还是很生气想揍人啊。 “唉,算了。” 愤愤然,方大壮最终还是很无奈地承认事实,虽然早知道他自己跟姜可可不太可能,但是这么快就知道这个事实,还是从兄弟身上认清,说不难受也是假的,这还是他第一次动心呢,以往来那么多知青他都没喜欢的,他就是看中了姜可可,好看又娇气,跟村里任何一个女人都不一样,跟那些女知青也不一样,他就是喜欢她跟带刺的漂亮花朵一样,被刺着也甘心。 可惜以后是没有这个机会了。 “那你以后对她好点,不然我见你一次揍一次!” 江寄余没回答,只是道,“走吧,该上工了,不然得扣工分。” 方大壮:……就不能发挥你胜利者的慈悲心安慰我几句? 事实证明,慈悲心什么的,都是浮云,自己安慰自己吧。 从小树林‘运动交流’回来的两弟兄各自扛起锄头继续干活,跟啥都没发生似的,可仔细看,却可以发现方大壮锄地的力气加大了,每挥一次锄头就跟揍一次人似的,田地都给挖深了些。 这个年代,失恋不许我躲起来颓废伤心,难道还不允许我使劲干活吗?! 啊! 而江寄余面上还是很稳得住,挥锄头的力道跟平常一样,只是动作还比平时慢了许多。 原来他是喜欢姜可可么?! 这个念头在脑海里爆炸那瞬,一锄头挥下去,差点锄到自己的脚,还是最后关头回过神来,快速往后退了一下,这才躲了过去。 可是江寄余却再没法保持镇定了,方大壮一开始说他跟姜可可好上的时候他心里完全是惊讶和想否认的,只是当他说他对姜可可有意思的时候,他却发现自己似乎没法否认,因为他这段时间确实是三番两次帮姜可可,好多次都没必要多管闲事,放在别人身上也不会去管那种,他却偏偏管起了姜可可来,让自己错过拖拉机在镇上待了一宿第二天还走路赶回去,还在村里长舌妇编排姜可可清白一事时给人套麻袋,看到被李三妮欺负时匆匆赶来,发现林思然要陷害她时熬了一宿,更是在野猪要伤害她时想都没想就扑上去。 江寄余知道自己不是个热情善良的人,很多时候他觉得自己对别人都很冷漠,这些年也是如此,对女孩子更是没有亲近之心和耐心,但是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主动帮姜可可做事,看到她哭会跟着难受,见到她笑会觉得可爱,听到她为别的男人说好话会堵心,跟魔怔了一样。 而在小树林里方大壮问他什么时候跟姜可可好上的时候没有否认,还耍了心眼给了个模棱两可的回答。 他没有撒谎,姜可可和他什么时候好上这个问题确实对方大壮没意义,因为不管答案是什么样,姜可可都不喜欢大壮,明眼人都看出这一点,甚至方大壮自己也知道,就是不到黄河心不死心而已。 但他也没说实话,给了误会引导,让方大壮以为他跟姜可可好上了。 那一瞬他在想什么? 江寄余自我剖析了一番,然后,脸色就不太好看了。 他不想别的男人觊觎她。 45.045.主角同框 045. 大概是迷药没那么好找, 一连几天姜可可都没有见到江寄余, 这对刚确定了喜欢心思的姜可可来说有些失落, 于是到了该换药的时候姜可可自己跑到赤脚大夫哪里去,他家门前那条路是回男知青宿舍比较近的,知青们常走的路。 然而还没到下工时间,姜可可等来的却是来给他娘拿中药的方志军。 方志军明显还记得姜可可,瞥了眼她的脚, 主动问道,“脚怎么样了?” “换完这次药就快好了。”姜可可笑着答道。 “那就好。”方志军点点头,不知为何, 他总有种姜可可很面熟的感觉,这不是指前两次见过面才说面熟, 而且一种内心会不自觉觉得她有点亲近。只是两人到底不熟, 这话也不好说,不然容易引起误会。 姜可可不知道方志军想法, 她看了眼外面正在弄草药的赤脚大夫,屋里也没别的人,想了想, 还是开口道, “听说你和林思然在处对象吗?她是我表姐, 不知道她有没有跟你提过。” “我知道。”方志军是从他娘那儿知道这个消息的, 那天他打死野猪后姜可可托人送了一包核桃酥作为谢礼, 之后他娘安排他跟林思然相亲的时候就顺口说了她们的关系, 林思然也有说过她们的关系, 并且还替姜可可道谢了,看起来两人关系还不错似的。 “那你觉得她怎么样?我的意思是你们相处得好吗?”姜可可打算先试探下方志军口风,如果方志军觉得林思然不错,相处的很开心,那她就没必要再说林思然的坏话,毕竟人都是有多面性的,就像林思然对她不好,但未必对方志军不好,没准两人还是跟原著那样是幸福CP? 方志军听到姜可可这话也不意外,林思然是下乡知青,在村里唯一的亲人就是姜可可,姜可可问他话也是情理之中。 只是,这个问题方志军却不知道怎么回答好。相亲那天林思然进来的时候他觉得她身上有股熟悉感,好像是命里就该是这个人一样,但是之后的相处中却是越来越觉得她身上有股违和感,他是军人,对人的情绪性格把握都比较敏锐,哪怕不是刻意去观察,那刻在骨子里的习惯都会让他不自觉注意到很多。 就像他觉得林思然不该是那种骄纵自信又张扬的性格,可她有时候会故意表现出这一点,像是在扮演谁似的,这个认知让他觉得怪异和不适。而且她在讨好他,跟部队里其他对他有意思的女人一样,只是用的方式又不会让他觉得讨厌,反而隐隐有点熟悉感。她貌似很了解怎么当他理想中的对象,而这一点是他自己也不清楚的,只有当林思然表现出来他才会隐隐觉察到。 方志军从来没有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反倒是不确定自己喜不喜欢林思然了,但唯一可以确定的大概是林思然对他而言是特殊的。 想到这,他又看了眼姜可可,其实他对她感觉亲近也是一种特殊,只是这种特殊跟林思然不一样,他对林思然是性格打扮说话方式上的熟悉,而对姜可可是种面善,如果这两表姐妹的能融合一下…… 方志军摇头失笑,他怎么会冒出这样奇怪的想法。 姜可可奇怪地看着方志军,她说啥了吗?咋他表情变得这么奇怪。 方志军敛了敛神情正色道,“挺好的。我是个军人不会拿感情开玩笑,既然我跟你表姐正式处了对象,就会对她负责,你放心。”他说的是实话,虽然他觉得有时候林思然身上违和感很重,但是既然处了对象,而且大家伙都知道了,那就不会说半途把人抛弃,女孩子的名声很重要,他不会随便毁了女孩子的名声。 姜可可听到他的话却是一囧,他是不是误会什么了?其实她并没有关心林思然,只是想知道两人合不合得来。不过既然方志军这么说,姜可可也不打算做什么了,人情冷暖如鱼饮水,他们合得来那就是他们的缘分吧,只是可惜了原身上辈子跟他的缘分,要是原身还在这,没准真会做出原著里那种恶毒女配做的事。不过原身已经不在了,方志军也做出了选择,那就没什么好说了。 “那祝你们幸福吧。”姜可可结束话题,不打算多问。 方志军觉得姜可可这态度有点怪异,还想深究什么,这时恰好赤脚大夫端着姜可可的草药进来,有旁人在,也没好继续这个话题,默认结束。 而在等待赤脚大夫给姜可可换药期间,村里下工时间到了,陆续有村民走到这条道上,其中,林思然和江寄余也在期间。 林思然看到姜可可和方志军的时候第一个念头就是方志军带姜可可来看医生?很快她就回过神来知道这不是上辈子,这辈子方志军跟姜可可没关系。 “志军,可可,你们在干什么?”林思然收敛心思笑着走了进去,站在方志军的身边,不动声色地向姜可可昭示主权。 “我过来给娘抓药。”方志军回答完见姜可可不说话,看她视线往外探一副不认识林思然的模样,他心里一愣,随即有了考量,怕是两人关系没那么亲密? 林思然觉察到方志军视线也有一瞬间的尴尬,觉得姜可可太不给她面子,但很快又意识到姜可可这样做肯定会给方志军留下不好印象,心里又高兴了些,脸上却对方志军露出抱歉的笑容,“可可还小,性子比较散漫,不太爱搭理人,估计是腿伤了心情不好,你别介意。”一副很为姜可可考虑的样子。 偏偏方志军却又觉得一股子违和感,就跟前几日一样,一会儿是张扬骄纵的性格一会儿是温柔大度的性格,跟分裂似的。 不过他也没说什么,只是‘嗯’了一下算作回应,毕竟是自己的对象,不好拆台。 姜可可听到这话内心暗暗翻了个白眼,但还是坚持不搭理她,跟她说话自己不高兴,而且她对象方志军还在,听方志军那口风对林思然还很满意,到时候自己哪里惹了林思然,两人一块说她她就憋屈死了,还是保持沉默,等赤脚大夫把药换好立马走人。 正当姜可可心里这么吐槽的时候,忽然她眼睛一亮,没克制住立马向外挥手喊了句,“江寄余。” 喊完之后觉察到大家的目光这才意识到自己过于冲动和轻挑了,这不是后世,在路上喊住没有亲缘关系的异性是挺亲密的行径。 不过喊都喊了,姜可可也就努力装作理直气壮,心虚地话别人还以为他们之间有什么猫腻呢。而大家看到姜可可那理直气壮的样子也没多想,倒是方大壮多看了两眼,然后垂头丧气走了。 江寄余看了眼姜可可一副‘我有正经事找你’的样子,又瞥了眼屋里的林思然和方志军,顿了顿,还是抬脚迈了进去。 姜可可见他进来立马就说了,“你不是要跟我借书吗?我今天看完了,你过去跟我拿吧。”正巧这时赤脚大夫也换好了药,姜可可把药钱给了赤脚大夫,迫不及待地拉着江寄余的衣摆就要往外走,都不给江寄余反驳机会。 江寄余却不动。 姜可可回头看他,脸上淡定,心里却小小紧张。 江寄余无奈道,“走慢点,你脚还没好。”说着自己上前几步走在她前面,一副要带着她走的模样。 姜可可一愣,随即弯嘴笑起来,也不像刚刚那么紧张要远离林思然跟方志军了,拽着江寄余衣摆慢慢往外走,他迈的步子不大,她正好可以跟上。 方志军看着这一幕却愣了下,刚刚姜可可对着江寄余笑的画面蓦地让他觉得很熟悉,好像哪里见过似的。 林思然注意到方志军的眼神心里咯噔一下,随后笑着道,“可可跟江知青越来越要好了,我偷偷告诉你其实他们是娃娃亲对象,以前可可害羞不让公开,现在估计好事要近了。” 方志军收回视线落在林思然身上,忽然脱口而出,“娃娃亲对象?那改天我们一起吃顿饭吧,怎么说你在这边只有这一个表妹。” 林思然的笑容顿时一僵。 “怎么了?你们感情不好?”方志军状似无意地问了下。 “不是,她可能对我有些误会……”林思然说到一半的话在方志军的注视下没法继续,微微挪开视线,“行,我回去问问她愿不愿意。” 等人一分开,林思然面上的镇定再也维持不住,方志军怎么突然会提这个要求? 林思然心里烦躁,却也猜不透方志军在想什么,这几天跟方志军的相处并没有她想象中的那么好,不是说方志军人不好,事实上跟方志军相处以后更能体会他的好,他虽然在部队待了多年但是不迂腐,会带对象玩也不吝啬花钱,在相处中会照顾人的想法。 只是,越是接触下去,她就会越心惊胆颤地发现,方志军好像是在透过她寻找谁的影子,尤其是当她表现出完全不像上辈子那个姜可可,选择自己喜好的时候,他的眼神总有一瞬间的疑惑和奇怪,这些微小的细节积累起来让林思然不安。 要掩藏自己的真实性格去扮演一个人实在不是容易的事,而这也不是林思然想要的,她甚至有些后悔那天相亲时候学了姜可可,但是如果那日不学姜可可,或许相亲就会失败。 现在方志军在见了姜可可之后又提出这个要求,她实在不知道他是像他说的那样因为姜可可是她在塘边村唯一的亲人还有了对象才想请他们吃饭还是有别的想法,难道是她没进来之前姜可可对方志军说了什么话?还是那短暂的相处让他觉得姜可可比她更符合他心中的对象? 是了,她是学的姜可可才让方志军另眼相待,姜可可本人岂不是更让方志军觉得特殊?! 但是之前他们也见过面啊,怎么没见方志军对姜可可特别关注?还是因为有江寄余在? 一时间,林思然脑海蹿过诸多想法,却没一个能让她安心。 抢来的缘分,终归是会心虚的。 46.046.爆料 “方志军来给他娘拿药, 我趁机问他跟林思然处的怎么样, 他说相处的很好, 说是会对她负责,看着对林思然挺满意的样子,于是我就没有多嘴了。然后没一会林思然路过看见我们就进来了。”路上,姜可可主动开口把刚刚的事说出来,事无遗漏地跟学生像老师报告似的。 江寄余闻言只是“嗯”了一句, 没再说啥。 姜可可觉得他反应有些冷淡,又撇清什么似的强调道,“他救过我我才关心这个问题的, 以后都不会再关注的。” “嗯。” 还是没多说话,也没回过头来看她, 绷着脸, 神情冷淡,好像心情不好似的。 姜可可心里忽然有些不安, 往日的江寄余虽然也不咋爱说话,但是不像今天这么沉默,是发生什么事了吗?还是单纯觉得她半路叫他, 给他添麻烦了? “你有事吗?你可以去忙我自己走回去没问题的。”姜可可试探性说道, 心里却有些失落和沮丧。她好些天没看见江寄余了, 想和他待更久一点的。 江寄余停下了脚步, 看了眼前面的女知青宿舍, 不算远, 走回去没问题, 于是点点头,绷着脸点了下头,转身就走了。 姜可可站在原地看他头也不回地快速离开,蓦地难受起来,是她因为喜欢他而变得太敏感么,为什么觉得今天的江寄余不想搭理她呢? 可明明刚刚在赤脚大夫那儿还很照顾她的啊?姜可可咬咬唇,转身往宿舍走去。 却没发现在她转身回去,视线盲角处江寄余又回过头来,看她安全走进女知青宿舍,用力抹了把脸,这才微微皱着眉头离开。 这一边姜可可一脸沮丧回去后却被林思然拦下,她特意等着自己的。 得出这个结论姜可可心情又差了一分,自从发现林思然对她做过那么多恶心的事之后她就很不想搭理她。 “怎么拉着脸?难道跟江寄余吵架了?”林思然没有压低音量,院子里的女知青们都听见了。 塘边村知青队伍里姓“jiang”的只有两个,一个是姜可可,另一个是江寄余,林思然这一说江知青,大家都想到了是江寄余。 觉察到大家的视线,林思然脸上的笑容更多了,“可可,不是我说你,处对象要性子好点,不能老是吵架,江知青虽然跟你是娃娃亲对象,但是你一直不体贴他也是会让人生气的,到时候退亲可怎么办?” 此话一出,竖着耳朵听八卦的女知青们眼睛都亮了一下,原本只是想听姜可可跟江寄余吵架的理由和内容,毕竟男女知青吵架的不多见,没想到林思然会爆这么大一个料,姜可可跟江寄余竟然是娃娃亲对象?!两人现在还在处对象?! 当下大家八卦心思都沸腾了,这是真的桃色八卦啊,姜可可都下乡那么多月,她们竟然不知道她和江寄余是这种关系? 姜可可脸色瞬间不好看起来,林思然不是一直瞒着这件事吗?怎么会突然说出来?她还想说什么?会把老莫夫妇的事也给爆出来吗? “你想说什么我们屋里去说,别在外面胡说八道。” 看到姜可可这样的反应林思然终于觉得痛快点了,好像下午被忽视而尴尬的场子都找了回来,也不听她的,继续道,“我可没胡说八道,你跟江知青不就是娃娃亲关系么?刚刚你们俩那么亲密地拉着手一起走我跟志军都看见了,还说没在一起呢~”说完又好像想起什么似的捂了下嘴,“吓!该不会你还不打算公开吧?我看你们都拉手了我以为是准备……啊,对不起啊可可,不小心说漏嘴了。” “那个大家,我刚刚都是胡说八道的,你们就当没听见,别在外面说啊。”林思然回过头对院子里的女知青们道,一副着急想补救的样子。 “没有没有,我们刚刚什么都没听见 ”一个林思然屋里的女知青很给面子道,眼里却全是八卦味道。 而朱梅就更直接了,“什么胡说八道,不就是处个对象吗?都手拉手了还瞒着,难道干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最近跟姜可可关系变好的赵志红替她说话,“朱梅别把话说的太难听,都是知青,一个宿舍住着的,留点口德。” “我说什么了?我可什么都没说!”朱梅呛赵志红一嘴,又“哼”了句,“当我爱编排她似的,脸多大啊。”说完就进屋去,一副不屑搭理人的模样。 赵志红已经习惯朱梅这样的性格,只是担忧地看了姜可可一眼,她不知道姜可可跟江寄余是怎么回事,上次在山上有感觉到江寄余对姜可可特殊,但是看姜可可这样又好像不想公开,现在被人知道了,也不知道是什么心情。 姜可可给了赵志红一个感激眼神,又摇头示意没事,这才对林思然说道,“你堵着我就为了散播这流言?林思然,你确定你要得罪江寄余吗?”刚刚是她乍然听见林思然爆料心急了,担心林思然说出老莫夫妇的事,让原著促使江寄余黑化那幕再次出现,现在倒是冷静了下来,如果林思然真这么大胆早就说了给江寄余找麻烦,而不是躲在背后怂恿原身去对付他。 现在林思然突然把她跟江寄余有娃娃亲关系的事说出来,大概是因为方志军,她知道上辈子方志军是原身的男人,下午看到她跟方志军在一起估计想起了上辈子的事,心虚害怕想把她跟江寄余捆绑起来,这样方志军和姜可可就再没可能。 而之所以当着众人的面来说,大概是以为她还讨厌这娃娃亲关系,想让她生气。 想清楚这点,姜可可就镇定多了。 而她也猜对了,林思然是不敢明目张胆得罪江寄余,在她问出这话之后笑容僵了下,也没继续说老莫夫妇和江寄余的关系,而是道,“可可你说什么呢,我是真以为你跟江寄余在一起了,难道没有吗?志军也以为你们在一起了,刚刚还说说想请你们俩吃饭呢,怎么说你也是我在塘边村唯一的亲人,找了对象总是要联络一下感情。这下好了,志军都邀请我们了,你要推拒吗?要的话我去跟志军说一声。” 姜可可不说话,怀疑地打量着林思然,想确认她是不是在撒谎,还是别有什么目的。 “你希望我们去?” 林思然笑,神情不变,“我当然希望了,你是我表妹嘛,如果你跟江知青真在一块,那我们四个去吃顿饭是应该的。” “好。” 林思然笑着的脸再次一僵,随即恢复,“你们真在一起了啊?刚刚不是还否认吗?而且我记得你以前挺不喜欢江知青的,怎么在一起了呢?” “你也会说以前,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就像你一样,以前我妈妈还说你是重亲情会照顾妹妹的人,现在我倒是没怎么看出来。” 林思然一怔,张开嘴像是想说什么,不过姜可可没给她这机会,“好了别说了,我答应了,我去跟江寄余商量,商量好了就告诉你们什么时候有空。” 说罢转身回了屋。 而林思然还是愣在原地,维持那种愕然的表情,好一会才恢复正常,眼里多了一丝冷漠。 是,上辈子她是个重亲情会照顾妹妹的人,可是换来的又是什么? 亲情算什么,人最在乎的应该是自己,这辈子,她就想为自己而活,就想活的精彩活的像样! —— “江寄余,关于林思然的玉佩空间,我有个新的计划……” 47.047.四人行 047. 隔了几天, 在方志军探亲假结束回部队之前, 姜可可几个人终于约到镇上去吃饭。 那天江寄余和方志军各自借了一辆自行车回来, 为了不在村里引起热议,他们到山道上等姜可可和林思然过去,再各自载着‘对象’去往镇上。 这个年代的自行车是前面有条大横杠的那种,而且坐垫比较高,大长腿骑车很有优势。正好江寄余和方志军都是个高腿长的, 只是一个看起来比较清瘦,一个看起来比较壮实,个头倒是相差不大。 姜可可这还是第一次坐江寄余的自行车后座, 不、应该说是第一次坐喜欢男孩子的自行车后座,穿书前没有这机会, 没想到来到这七十年代还能赶一回潮流, 来之前还特意打扮了一番,差点把衣服都翻了个遍, 然后深刻地体会了女孩子永远缺少一套衣服是怎么回事。 最后三挑四挑,还是穿了一件鹅黄色的布拉吉,这颜色很挑肤色, 不过她本来就白, 又有金手指加持, 穿这颜色显得特别明媚漂亮, 她还编了杨桃辫, 头发中分两侧编成三股辫子, 露出了整张白嫩好看的小脸蛋, 脚踩着小白鞋,再挎着个斜挎包,整个人显得青春又靓丽,就是一身红裙子小皮鞋的林思然都没有她来得抓眼球。 林思然看见江寄余和方志军第一时间视线都是落在姜可可身上的时候心里狠狠怄了一口气,然而却不能表露出来,在方志军面前还要端着。不过方志军只是看了一眼就挪开视线,这让她好受许多。 江寄余倒是看愣了一下,他知道姜可可是挺好看的,不然塘边村也不会有那么多年轻小伙子喜欢她,只是平时相处多了,她又没特意打扮,便习惯了,结果今天这么一收拾,整个人颜值又上了一个高度,他再次感受到那种漂亮的冲击,皮肤白皙身姿窈窕,幼兽般的杏眼水润润地看过来,嘴角一弯,小巧的梨涡便漾出来,甜美得要命。 他默默地收回视线,耳朵尖止不住有些浅浅的红。 人到齐了便可以出发。 姜可可看了眼后座绑着的垫子,又瞥了眼方志军那辆空空如也的自行车,心里浸了些蜜,坐上去扯着他的衣摆,甜滋滋地小声道,“谢谢你。” “车自带的!”江寄余头也不回,一踩脚踏就往前驶去,不给人说话机会。 姜可可吓了一跳,抓着他衣摆的手不自觉掐上他的腰,硬邦邦的触感让姜可可蓦地脸红,赶紧放开道歉,“对不起。” 江寄余没回答,僵直的身体只有他自己知道,男人的腰怎么能乱抓,不矜持! 稍稍落后些的方志军看着前面,心里不知淌过什么情绪,直到一只手环过腰来,低头瞥了眼,又敛下复杂心绪,他现在是有对象的人。 林思然见他没拒绝,脸上浮起真心实意的甜蜜笑容,重来一回真好啊~ 去镇上的路并不平顺,到了上次拖拉机下坡那地方姜可可又吓得紧紧抱着江寄余的腰,风从脸上呼呼地快速吹过,她超怕自己被摔下来。 江寄余刚放松的身体又绷直了,想开口凶人,也想到有别人在,还有上次她坐拖拉机下坡时吓到的样子,又给忍住了。 麻蛋,迟早他顶不住心里的魔。 最后还是一路安全到了镇上,因为出发的早,这个点还不到国营饭店营业时间,他们也没急着去吃午饭,简单商量了一下可以先去看场电影,恰好这个点有一场电影放映。 也不是新上映的电影,而是挺有名的《地道战》,方志军他们大概看过好多次了,秋收后或者年末的时候会有专门的电影放映员下乡给社员们放电影,放的最多的大概就是这些又红又专的国产片。不过也不能挑剔,现在的电影院不像后世那样有那么多场次,往往每天放映的场次和时间都是固定的,你不看也没别的给你选。 电影票也不算贵,一毛钱一张。当然这价格对一些人来说还是比较贵的,觉得不划算,尤其是老辈儿人,节俭惯了,所以肯花钱来看电影的大部分是年轻人,尤其是谈了对象的。 方志军本想把四人份都买了的,四人中他年纪最大又有工资,还算是表姐夫,应该买这票。 不过江寄余没让,他看了眼姜可可,又对方志军道,“多少给我点表现机会。” 刚有了对象的方志军懂了,于是两人各买两张,都要向对象表现一下。 买完票就直接进去看电影,也没有像后市那样有爆米花什么的卖,即使有二道贩子守在门口,但是方志军是军人,他不干这种‘投机倒把’的事,江寄余和林思然就更不可能当着方志军的面干这事了。 至于姜可可,她是知道有黑市存在,但是芯子是后世来的,压根没看出电影院外面有蹲守二道贩子。这年代投机倒把是大罪,干这种事的伪装都很厉害,只有同怀这心思的有心人才看得出来,姜可可还是不够土著。 电影院的放映厅也很简陋,其实整个电影院也叫做放映厅,顾名思义的,一张白幕布挂着,前面放着零散的几条板凳,也不说什么座位,先到先得,后来的就站着看,这年代大家都这样,不会说不满这服务什么的,七十年代,华国还没什么‘服务’的概念。 姜可可他们来的时间不早,都没什么位置了,前面凳子坐满了人,嗑着瓜子聊着天,还没放电影,气氛就很嗨了。 这情形让姜可可小小诧异了一下,倒是方志军他们很习以为常,这又是本地土著跟穿越人士的区别了。姜可可收敛住惊讶,跟着他们找了个中间的位置站着。 没多久放映员就过来放映片子了,强烈的灯光照在白色的幕布上,这是电影开始的前奏,人群慢慢安静了下来。 随后,一个多小时的电影《地道战》便开始放映了。 这是姜可可第一次这样看电影,虽然环境比不上后世,但是也算新奇,很有复古的感觉,这电影对她来说也是新鲜的,剧情挺不错,画面可以接受,因此倒是看进去了。方志军等人虽然说看过这电影,但是平时也是比较少有机会来看电影,所以难得一次还是会认真看,至于林思然就不太专注,她不太喜欢这种片子,重生前虽然生活很不如意,但是家里也是买了黑白电视的,电影数量和剧情也比现在丰富,再看《地道战》就没感觉。不过大家都在看,她也没法说聊天说话,只能耐着性子看完。 一场电影看到一半,姜可可终于走神了,不是不想看电影,而是腿酸,她体能本来就不行,很少这么一动不动站这么久,动了动脚,不大舒服。 站在身旁的江寄余一眼注意到,瞥了眼她的脚,隐隐绰绰的光线下,她露出来的一截小腿还是白得跟发光一样,又纤细又修长,好似还没他的手臂来的粗,这么细,难怪站不久。 江寄余心里嫌弃了下,却还是走了出去,没一会手上拿着个木头板凳,瞧着有点像工作人员的。 “坐下吧。”语气也是冷淡的。 若不是那木头凳子在,姜可可真会以为江寄余不爱搭理自己,心里有点高兴又有点不好受,他那么冷淡却又会帮她,姜可可都不知道江寄余究竟是怎么想的,若不是今天出来有正经事,没准他都不会答应这要求。 怀着患得患失的情绪,姜可可把后半场电影看完了。 林思然和方志军倒是没注意到江寄余给姜可可找来了凳子,放映厅里比较暗,他们又不是紧挨着站,直到放映结束,这才看见。方志军对此的想法是果然他还是部队待久了吗?都不会这样体贴。 而林思然心里却闪过一抹嫉妒,上一辈子姜可可就是这样被人体贴被人娇宠,这一辈子她提前抢了方志军,却仍有江寄余给她献殷勤。 脸上却是揶揄的笑容,“江知青看来很喜欢我们可可哟。” 面上表现得倒是不错。 看完电影也到了午饭的时间,四人直接往国营饭店里去。 国营饭店每天的供应是不一样的,物资有时丰富有时缺乏,全看运气,饶是如此,国营饭店生意还是很不错,谁叫镇上只此一家饭店,总有懒得做饭或者想改善伙食的顾客上门。 方志军说要请客便是认真的,他带了军用粮票,这个粮票十分之前,窗口点餐的服务员看到是军用粮票,原本懒洋洋的样子立马就不见了,挺直身子,语气难得热情地介绍了今天的饭菜供应,态度十分好。 拥军的年代啊,连脾气牛的不行的服务员都敬佩尊重。 最后点了一碗红烧肉一个蒜炒青菜一碗洋柿子鸡蛋汤,再配四碗大米饭,很丰盛的一餐了,足以见得方志军请客的诚意,也多亏他工资补贴高,不然还没法吃这一餐呢。 民以食为天,华国人更是看重餐桌文化,除了少部分人,大多数华国人都不讲究食不言寝不语,反而在饭桌上更是交流感情的好时间。 方志军跟江寄余是男人比较聊得来,简单几句就可以无障碍交流,姜可可虽然和林思然不对付,但是既然答应来一起吃饭还是比较给面子和林思然说些话的,林思然这次也没作妖,大概是真的在乎自己在方志军面前的形象,而且姜可可有江寄余帮着,方志军不一定完全站在她这边,真闹起来谁也不好看。 这样一来,一餐饭倒是难得吃的和谐。 饭后也没立马回去,既然是出来玩就该放松下,走去了小公园散步消消食,那地方也比较凉快。 “我第一次见到姜同志就是在这公园,当时她跑着要赶来救人。”方志军远远看见那湖便引入话题道,“我就在想这个是乐于助人的热心好同志,没想到竟然还是我们村子的知青。”语气里有着欣赏。 林思然脸色一僵,随后道,“是吗?我都不知道可可跟你认识这么早。”还有这么一件事让方志军对姜可可印象大好。 “不过我跑得没你快,最后还是你跳下去救了人。”姜可可也想起了那个时候,方志军刷得冲过来跳下去,跟一道军绿色影子似的,也免得当时她来着大姨妈下水。 方志军笑了下,“你跑得够快了,不然也不能在野猪那儿撑到我跟江同志来。”竟也会说俏皮话。 姜可可不由得笑了,有点不好意思又有点感激,“那是多谢两位同志来的及时。” 一说一和,两人的气氛格外融洽,之前那点儿不熟悉的尴尬貌似也没了。 江寄余淡淡地看了眼两人,随后收回了视线,眼神晦暗也不知在想什么。 林思然却看得心惊胆颤,脑海里不自觉地想起上辈子,眼神慌了一下,下意识地摸着了胸口的玉佩,这才觉得冷静些,上前一步挽住姜可可的手,正好是在他们中间,“我想去趟厕所,可可,你陪我去吧。” 闻言姜可可眼神又瞬间的奇怪,看了眼林思然,皱了皱眉头,“行吧。” “你们就不要跟来了,我们很快回来的。”林思然笑着对方志军道,神情还有些小尴尬。 方志军也不太自在,点点头,女孩子上厕所,跟去也很奇怪。 江寄余倒是和姜可可对视了眼,神情自然道,“我们两个在这等你们。” 48.048.玉佩不见 048. 镇上的公厕只有一个, 离小公园有点儿距离, 大概要走个六七分钟才到。 不过林思然也不是真为了要上厕所, 等离方志军他们远了,就开始说话了,“可可,你之前跟志军在小公园认识怎么不说?” 姜可可抽回自己的手,“你又没问。”而且她们两个本来不和, 难道她心里没点数么? 林思然也不恼,“那我问你件事,你认真回答我。” “问吧。”姜可可语气不太好, 到底还是回答她。 “你跟江寄余是真的处对象了?”她想知道这个问题,因为之前她完全没有听到他俩好的风声, 如果姜可可骗了自己, 没有跟江寄余处对象,那她答应今天的邀约做什么?只是因为那天自己气到她要跟她怄气顺势答应下来, 还是为了方志军? 林思然不得不多想,上一辈子姜可可跟方志军就是夫妻,这一辈子姜可可也有可能会喜欢上方志军, 尤其是他们俩个刚刚聊的那么融洽, 方志军一个除了对家人和对象就不会对别的女人有过多话题的人, 他主动找起话题和姜可可聊, 眼里还带笑那种, 让林思然很是心慌。 姜可可瞥她一眼, “没有……” 林思然登时僵住脸色, “那你怎么……” “你信吗?” 没有处对象,你信吗? 林思然一愣,便反应过来姜可可刚刚说话大喘气是为了戏弄她了,脸上不好看,但还是压下来,语气尽量和善,跟为她着想的长辈一样,“那既然你们处了对象,还是早点告诉姨夫姨母,本来你们就是娃娃亲对象,也是时候订下来了。” “再说呗,我不急。”姜可可不怎么在意地说道一边躲着太阳往阴凉处的墙边走,天有点热啊。 林思然见姜可可这模样又是一气,皮肤都那么白了还躲什么太阳!娇气! 脚步却实诚地跟上去,她觉得要不以后自己也少上工,不然皮肤一直比姜可可黑,就是这一点不如姜可可。 “都处对象了哪能不急,可可我跟你说国内可不比国外,国内处上对象就是奔着结婚去的。你不急那江知青也是急的吧。” “你怎么知道他急不急。而且你以前不是说他不好吗?干嘛拾掇我们结婚,难不成还是怕我抢你对象啊。”姜可可故意膈应她,让她抢了原身的对象还理直气壮。 林思然果然被噎住了,脸上虚伪的笑容也没有了,有些气急败坏,“你这是什么意思?!姜可可,人要点脸皮,方志军是我对象不是你可以抢的!” 连名带姓喊出来,是真的着急了。 姜可可没想到她变脸这么快,吼得她吓了跳,“你突然这么大声干嘛,我就开个玩笑。” 说着视线不动声色地瞥了眼前方,就快到公厕了,那条必经道上破败的两间瓦房中间貌似露出什么东西。 林思然还很生气,“这事是能开玩笑的吗?!”前世姜可可谈了多少对象道德观念多薄弱她又不是不知道,方志军还是她丈夫呢,谁知道她是不是开玩笑还是说真的。 “好了好了我道歉,我要去上厕所,汤喝多了。”说着姜可可快步往前走去。 林思然觉得她没诚心,见状也快步追了上去要姜可可保证,“你先把话说清楚,发誓以后你不会抢我对象,不然我跟你没完。” 离那两间瓦房越来越近了,姜可可闪着身子不让她抓到,“发誓什么呀,我都说了是开玩笑的。” 这语气听在林思然耳朵里嗲气,不是婊气得要命,跟狐狸精似的,气的她走得更快了,完全没注意到周围的环境,“你发誓……”话没说完,身影刚到两个茅草屋之间,突然后颈一阵疼,眼前一黑,整个人竟然晕了过去。 —— “你跟姜同志都是B市来的么?”小公园这边,两位可能是未来连襟的男人在等人的过程中聊着天。 江寄余点头,“对,同一处。” “那挺好的,来自同个地方也比较有话聊。” 江寄余没答,他几乎没跟姜可可聊过B市,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其实两人的话题也不算多,之前是相看两厌,现在也不知道何时起就变了,尤其是他,竟然动了不该动的心思。他想起那时候姜可可对娃娃亲关系深痛恶绝的样子,心里便是一阵发涩,他不想再见到她对他厌恶的模样,那时候他对她没特殊心思,即使见到了也无关痛痒,可是现在…… 敛住了心绪,江寄余转了话题,“你打算什么时候办酒席?”比起扯证,农村人更看重的是办酒席,酒席办了,才是真正的两口子。 办酒席?那瞬方志军脑海里诡异地浮现起穿着大红裙子的姜可可跟他一起敬酒的画面,只有一瞬却把他吓得心跳加速,心虚地看了眼江寄余,他可能昨晚没睡好,把两个表姐妹当成一人了。 这个理由站不住脚跟,姜可可跟林思然虽然是表姐妹,但是只有一两分相似,怎么也不可能看成一个人。不过方志军需要个说服自己的理由,不然他会深刻怀疑自己的道德人品。 很快将这年头压下,神情自若道,“现在应该来不及,马上探亲假结束得回部队,部队那边还得打结婚报告,估计要等到下次放假。”而下次假期暂时也还没着落,这次休这么久的假基本把他往年攒下来的假期都用完了。 江寄余点点头,不再多说这个话题,又看了眼天色,“怎么还没回来?”这去的貌似有点久。 方志军闻言看了眼手表,确实是有些久了,又等了会,“要不我们去看看吧,可能路上遇到啥事了。”倒是没有想太多,毕竟一个小镇,上个厕所能有多危险,这又不是后世,现在治安还是很好的。 然而当两人一路走过去都没看见人时,心里都有了疑惑表情,上厕所不可能这么久吧?按照他们想法现在最起码应该到半路上才是。 直到走到那条她们争论过的小巷,看见两间破旧瓦房前地上躺着的两个人时,脸色这才大变,立马冲了过去。 “可可!”江寄余率先一步跑到姜可可面前蹲下,而落后些的方志军默默伸回往姜可可那儿去的脚,转而跑向林思然。 他大概真的眼神不好,看到她们两个都躺着竟然会想先冲到姜可可那里去! 方志军掩盖住心里的讶异,把林思然扶在自己怀里,“思然同志,快醒醒。”在外面他一直这么叫林思然。 这边姜可可被江寄余叫醒了,眼神有瞬间的迷茫,“江寄余?”软软糯糯的嗓音跟撒娇似的。 江寄余脸上一喜,“你醒了?哪里伤着没?” 被他一提醒,姜可可这才后知后觉清醒过来,刚想动,却觉得后颈一片疼痛,“嘶,脖子好痛啊。”她抬手往后脖子处摸去,就是那儿疼。 闻言江寄余赶紧扶起她,将她的长发撩到一边,那儿果然有一道痕迹,像是被人用手刀劈的,下手很重,她皮肤又白又娇,淤青都出来了,显得特别刺目。 江寄余脸色瞬间不太好看。 而林思然这时候也悠悠转醒,发现自己在方志军怀里的时候没来得及高兴两人的亲密接触,脖子处的疼痛就提醒她之前的事。 “发生什么事了?你们怎么会昏倒?”方志军肃着脸问。 林思然眼里也是疑惑,“不知道啊,我走到这儿时后脖子突然一疼人就晕过去了……” 话没说完,就听得姜可可慌乱的声音,“啊!我的包不见了!” 听到这话林思然脸色一变低头一看发现自己的布包也不见了,心提了一下,又想起自己大部分钱票都不在里面,而是在空间里……空间?! 猛地手往心口处摸去,却摸了个空,脸色刷地惨白,“玉佩!我的玉佩呢!” “玉佩?什么玉佩?”方志军看林思然脸色大变好像失去了什么至宝一样的神情皱了下眉,难道还有十分重要的东西丢失了? 然而林思然却没有心里回答他,低着脑袋双手在自己脖子胸口处摸来摸去,眼泪都快掉下来,“玉佩,我的玉佩呢?我的玉佩怎么会不见呢!” 那模样竟然有点要魔怔似的。 方志军见状想要让她冷静一下,结果林思然却突然像想起什么似的,猛地抬头视线落在姜可可身上,“是你?!你说是不是你把我的玉佩偷走了!你快说我的玉佩去哪了,快还给我!” 说着推开了方志军站起来,扑向姜可可,一脸凶狠。 姜可可吓了一大跳,“你说什么啊我怎么知道!”赶紧往江寄余身边缩。 江寄余一把将她拉在身后并抬手挡住了扑过来的林思然。 “让开!我要我的玉佩,让姜可可赔我玉佩!”说着伸手要去抓他。 江寄余没完全挡住脸竟挨了一口子,还见血了,足以见得林思然有多凶狠。 “你干嘛!”姜可可看到江寄余受伤想都没想从他身后出来用力推开林思然,不知道是临时爆发了力气还是林思然没站稳,竟还真的被推开了。 后退几步踉跄了下林思然还想继续扑上来,却被方志军从身后抓住了,“冷静点!” “我的玉佩!” 姜可可看了眼江寄余脸上那道翻红的口子心疼,“什么玉佩!谁拿了你的玉佩!你打他干嘛,不会好好说话吗?像个疯子一样丑死了!” 江寄余看着挡在自己身前发飙的姜可可愣了一下,她以前发飙……好像没这么可爱吧!!! 49.049.发疯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 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 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 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 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 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 人也安静, 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 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证明不是不可能, 她能重生, 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 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 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 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 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牛车上,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50.050.金手指融合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 一人给递了两颗, 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 “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 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 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 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 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 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 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 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 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 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 可能家底很丰厚, 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 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51.051.要和我在一起吗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比起锄地, 这真的是份轻松的活, 但轻松的同时也意味着工分少, 大部分来干这个的是十几岁的孩子,知青里只有她一个干这个。 生产队大队长对她挺绝望的,啥都不会干就算了,还不学着干,净捡轻松的活, 跟她同来的知青都能上手一些农活了,挣工分也比较积极,而你要是硬把她塞在地里头锄地什么的, 分给的量甭想按时完成,能在地里摸到天黑, 当然, 大部分时候不用天黑,有‘热心’的小伙子会主动给她帮忙。这样一来, 村里的婶子婆娘就不同意了,又绑不住自家娃,就给他这个生产队大队长施压, 她们可不想便宜别人。无奈, 大队长只能给她分轻松能按时完成的活。 算了, 反正到时候工分不够, 就拿钱来抵吧, 看她也不是个没钱的。 姜可可:…… 她感谢原身这不靠谱的一点, 不然眼下她就要干更难的农活了。 但是这除草也很累, 塘边村不是富裕村落,早几年大炼钢的时候铁具都缴上去融成铁水了,现在村里仓库也没多少用具,像玉米地除草这种活都是用手去拔的。 原身没吃多少苦,不过到底是在乡下劳作了两三个月,怎么说手上都会有些茧子才是。然而不知道是记忆出错还是怎么回事,姜可可的掌心没半点儿茧子,哪怕是薄薄一层都没有,肌肤娇嫩,就跟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完全不像能干活的手,她拔了没十分钟杂草,手掌心就开始发热发烫,翻过面来一看,上面染了青草汁不说,红痕也很明显,好像再继续干下去,就会被嘞出伤口似的。 姜可可为这发现绝望,这具身体太娇嫩了,做不了农活啊! 想哭,然而还是要坚强继续干下去,知青可以适当用钱抵些工分,但要是完全不下工那是万万不行的,绝对是思想有问题,知青有个宣传口号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么,贫下中农怎么教育?除了下地干活,也没别的了。 事实上现在政治环境还比较宽松点,要是刚动荡那几年,像原身这样拈轻怕重没准会被拉去进行思想教育的。 姜可可一边忍着不舒服一边拔草,这边这块地都是她负责的,要是不能拔完又得延迟下工,至于延迟下工后让村里小伙或者知青来帮忙,这一点她没办法像原身那样心安理得接受。 她在这个村子里的风评够差了,不想继续得罪那些婶子们,也不想让人误会,耽误人家的终身大事,这个年代大家都成婚的早,尤其是在农村,十六岁的小伙子娶亲都被认为是正常的,二十来岁还没结婚就是‘大龄青年’了,而处对象往往意味着要结婚,像后世那样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是耍流氓,会被戴上作风有问题的帽子的。 原著里上辈子原身被女主认为是水性杨花其实是原身在国外长大,回国后思想也比较开放,跟不少人交往过,并且通常都是她甩了人家。 姜可可虽然不认同谈恋爱不结婚就是耍流氓,但是也不想挑战这个大环境,她现在身体是十六岁,在农村看来正好是大人了,可以结婚,所以不少小伙子都对她挺殷勤的,可姜可可不想这么早结婚,也不是很想在这个年代谈恋爱,或许是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又或许是知道这是书中世界,哪怕说服自己当做现实世界,还是会有一定隔阂,要是跟人谈恋爱,她怕自己会有跟纸片人恋爱的荒谬感。所以面对长的很好看很戳她心的未婚夫江寄余,她也只想求的原谅不被恨上,然后离得远远的。 只是,姜可可望着挑着担子从这片玉米地经过却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江寄余,不由得有些烦恼,原身似乎把人得罪得太狠,想道歉都无从下手啊。 “可可同志,今天你负责这块地啊?”和江寄余一样担着担子的廖志明却停下脚步,把担子放下扬起笑脸跟她打招呼。 “嗯。”姜可可为了礼貌应了一句,态度并不热情。 廖志明却也不在意,只当她是干活累了心情不好,姜可可性格跟一般姑娘都不一样,有个性又好看,家里也很富裕,每个月都见她到大包裹,出手也大方,他就喜欢这样的姑娘,只有这样的姑娘才能是他革命道路上的伙伴。 “这天也太热了,你要是累了先歇歇,晚点儿再干,别累坏了身体。”言语间很是关心,却没说要主动帮她干活,嘴上漂亮的家伙。 姜可可不想搭理他,她从原身记忆里知道这就是个自视甚高大男子主义强烈又懦弱没担当的男人,原身是小姑娘但也聪明,知道廖志明不是好货,不过却并不排斥成为朋友,起码有文化基本能聊得来,奉承她的话也显得有水平些,不像那些农村糙汉子,邋里邋遢,普通话都讲不好,还得她自己去学方言来沟通。 是的,原身本来是不会这地方的方言的,但是她聪明脑子也好使,学语言很快,又有不少‘老师’‘陪练’,现在都把这地方话掌握的七七八八,只要不是特别偏僻的词汇和讲太快,她基本能听懂。接收了原身记忆的姜可可也顺利地接收这语言技能。 姜可可用力把手上的草拔掉,语气恹恹,“不劳廖同志关心。” 廖志明没听出话里的意思,还自认为很体贴,“这都是应该的,你一个小姑娘来到这儿无亲无故,我长你几岁,多关心关心是应该的,你呢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事跟我说,我跟村支书还是有点交情的……” 扒拉扒拉,颇有要一直闲聊下去的感觉,姜可可只觉得聒噪极了,她本来不喜欢跟陌生人攀谈,更不喜欢像廖志明这样光说不做的男人,也顾不得打断人是不礼貌的行为了,当即道,“廖同志,现在是上工时间,还是先干活吧。” 52.052.甜糖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他们一走, 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 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 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 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 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 “我……你, 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 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 动机都是在帮他, 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 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 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 还能稳得住, 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 “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53.053.新手恋人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 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 马上就是交稿日期, 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 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 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 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 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 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 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 而且, 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 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 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 让她看看, 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54.054.孤注一掷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被吼得小小瑟缩一下, 她有点明白为何平时请假原身都要特意跟村支书而不是大队长请了。 “我, 我想按时干完活, 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 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 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 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 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 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 给村里看病就成, 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 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 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 顿觉不妥, 又补充了道, “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55.055.完蛋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按道理说江寄余不该在这时候跟着去, 不过他借口说到镇上买东西, 便也陪同。村支书将此理解成他是听了姜可可的话想讨好老莫夫妇, 毕竟这些知青们没有什么返城手段,要是下放的坏分子真能返城,江寄余没准能凭借今天这示好和照顾换取一个回城的机会。村支书也理解江寄余的做法,是人就不可能做到无欲无求,他让大壮跟着去多少也是打着跟江寄余一样的主意。 牛车上, 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 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 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 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 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 脸上布满褶皱, 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 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 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 嘴唇则显得苍白, 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 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 姜可可却没法回应他,跳下车就跑到旁边吐了,牛车颠簸路不好走,时间又长,她立即晕车了,好不容易撑到现在,完全是控制不住,整个人跑到角落大吐特吐起来。 大壮脸上一荒,赶紧跟着上前去看看。 江寄余望着扶着墙弓着身子的人影,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没有过去,自己下车把赵婆婆背起来,“大壮,我先带着老莫他婆娘去看病啦。”没公开没平反前,称呼就不能太尊敬。 大壮回头看了眼就挥挥手,“好,你先去吧,我看着会姜知青。” 等姜可可吐完,江寄余早已进去医院里了。 —— 姜可可掌心勒出的口子有点大,护士用酒精给消了毒,又洒了药粉用绷带缠了下,这样不容易感染。至于手上浮起的那点红豆豆不用太担心,轻微过敏,不管它过几天就能好。但是姜可可还是央求医生给开了药,她怕晚点回去后过敏症状加重,来镇上一趟可不容易。 还有一些感冒药清凉油等基本药品,不要票的,也拜托医生给开了单子好买。 “我是下乡的知青……” 这句话就能让医生了然,乡下条件落后,不备点药确实麻烦,乡下人没钱或者没这概念,但是大城市去的知青有这防患于未然的想法不奇怪,更何况姜可可一身干净没补丁衣裳看得出有点钱,皮肤娇嫩状态也看得出下乡前娇生惯生,估计下乡日子也不长,干点活才弄成这样,被她大大的杏眼望着,有个差不多年龄女儿的医生心软了,给开了单子让她拿药去。 拿着单子去窗口拿完药装进军绿色的斜挎包里,姜可可这才去找江寄余他们。镇上医院规模不大,打听一下就很容易找到,是个多人间的病房,她敲门进去的时候赵婆婆正在输液,江寄余和大壮站在一边待着。 见她过来两人的视线都转过来了,姜可可下意识就是看向江寄余,不过对上他深邃的眸子还是有点怂,立马就移开,“我弄好了,婆婆没事吧?”她记忆里只知道江寄余的外公姓莫,外婆姓什么不清楚,便没再前面加姓。 说的是普通话,大壮文化水平不高,听到‘婆婆’没有想多。而江寄余见她这么坦荡荡,也明白过来她话里‘婆婆’的意思不是他理解的那种,而是种尊称,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过觉得舒服倒是有点。 “中暑性发烧,得吊完水看看。”江寄余难得主动开口回答,语气没昨天那么恶劣,顿了顿,看向她缠着纱布的掌心,犹豫着要不要问候两句,就被大壮抢过了话头。 “你手怎么了?医生咋说啊。” 江寄余便沉默下去。 56.056.窝囊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 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 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 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 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 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 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 于是不到下午上工, 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 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57.057.离开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 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 只有紧俏缺货, 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 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 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 谁不想巴结着, 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 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 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 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 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 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 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 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 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 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58.058.评论破三千加更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你们在外面等我, 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 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 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 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 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 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 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 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 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 她又给添补了一半, 应该不会太过, 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 还觉得她是傻子, 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59.059.闹掰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塘边村去趟镇上不容易, 整个村子连辆自行车都没有,就一辆牛车, 那牛在春耕时还得下地犁田,至于拖拉机, 那一年能坐的次数也不多, 一般妇人都想凑这个热闹,到镇上去采买一些东西,比坐牛车来得快,还备有面儿。 姜可可原本不知道可以坐这拖拉机去镇上的, 还是同宿舍的赵志红告诉她的,她下乡久,对这事熟的很,而且性格也比较好, 最近还借了姜可可的杂志来看,投桃报李, 自然不会忘记告诉她这消息。 因此这一天,姜可可也是带了钱票等在村路口,打算搭拖拉机去的。 这年代的拖拉机姜可可还没见过,是老式那种手扶的, 前面车头有两个大轮子, 后面车厢也是两个大轮子,车厢是露天的, 整辆拖拉机看起来很像机器版的马车, 而且还要人工启动, 拿跟铁棍样的东西在车头某个孔子里摇上几下,这才把车给启动开来,落后得很。 姜可可猜后世这种肯定是被淘汰了,不然她也不会半点没在马路上见过。 当然,在这年代,这手扶拖拉机还是稀罕的,没见整个公社也只有两辆,还是拉关系弄来的麽。 姜可可跟着女知青走在一块,这次要去镇上的女知青一共有五个,除了她还有同批次下乡的两个姑娘,老知青里就赵志红和朱梅。林思然倒是没来,她自己其实偷偷买了辆自行车放在空间里,平时跑镇上勤快,不想在这天气跟人家挤。 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有其他大娘媳妇姑娘等着了,挎着篮子拎着麻袋的都有,热热闹闹地,跟赶集一样。 男知青那边也来了几个人,廖志明就在其中,放眼看过去,他确实是那群男知青里显然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也是干净整洁,皮肤也比其他下地的知青白,态度端一端,很有这年代文化人的气质,不少小姑娘眼睛都往他那儿瞟,可以说塘边村很多怀春小姑娘都是很喜欢他的,就跟其他怀春小伙子喜欢姜可可一样。 廖志明看到姜可可到来,眼神瞬间亮了下,这些天姜可可请假不上工,天天待在宿舍里,也不出来,他就是差人喊她,她也不出面的,联想到那一次姜可可的冷淡,终于有些急了,担心姜可可就此不搭理自己,这不到了村口都四处张望着,就希望她也能来。 眼下乍一看到,廖志明脑袋里第一想法不是想着姜可可会不会不搭理自己,而是姜可可太好看了,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惊艳’,这不是说她脸变了或者衣服穿的好看了,完全是整个人的气质和皮肤状态。 从前的姜可可漂亮是漂亮,在一溜女知青里也是最白的,但是晒了太阳下地劳作皮肤多少会变得黑点粗糙点,而现在的姜可可有金手指作用,皮肤状态调整到了最好,就算是披着麻袋也不能掩盖住一身白嫩娇柔的肌肤,且她的性格跟原身也不一样,原身的娇是带着对其他人看不起的浅薄,脾气也影响一个人的气质,而现在的她骨子里就是娇软清甜的,又因为从后世穿越而带着对这个时代的淡淡疏离感,让人觉得不可轻易攀玩,又很灵动,漂亮的杏眸似能说话。 她有了那种站在人群中安安静静就能一眼吸引到别人的气质。 比如在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在看向这群走来的女知青时,第一眼倒是注意到站在边缘安静不说话的姜可可,旁边穿的鲜艳笑得明媚的都不如她安安静静认真走路的样子。 真的很美。 等那眼惊艳过后,不少人就开始低头议论起来了。 “感觉今天的姜可可好好看啊,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是啊,她好像又白了好多,这几天不是在请假不上工吗?立马就白成那样了,真的好羡慕啊,我去年藏了一冬天都没她这么白。” “我也是我也是,她皮肤怎么能那么白,是不是每天都涂雪花膏啊。她家条件可真好,雪花膏可以天天涂,还能穿‘的确良’。” 女孩子们谈起这个,各个都是嫉妒的,就像当初第一批女知青到来一样,大家都觉得她们是城里姑娘,比不上,后来慢慢发现就算是城里来的女知青,条件也不尽然是好的,大部分都是一般家庭,家里人也给不了多少补贴的,最后还有熬不下去嫁给村里人的。渐渐地大家对知青就没一开始那种羡慕,仰望的视线了。 而今年姜可可的到来,再次让村里同龄的小姑娘感受到什么是差距,颜值家世学识样样比不过,不带最初的滤镜都知道对方真的是白富美娇娇女了,没有小姑娘是不爱对比的,哪怕是再乖巧安静的都会下意识跟身边女孩子做个比较,对上姜可可,几乎所有人都是败退的,再加上对方那骄纵的脾气,愿意亲近姜可可的很少,谁都不想被秒成渣渣啊。 现在看人家更漂亮了,那更别说凑上前去说话了,这个年纪谁都希望自己是小公主啊。 不过跟姜可可在一块的知青倒是没有觉得对方有什么变化,毕竟天天在一块,本身她也比较白。只是看大家视线还是落在姜可可身上,而且还是惊艳的视线时,走在一块特意打扮过的女知青心里就不太舒服,暗暗地拉着同伴远离了姜可可,不着痕迹孤立她。 老好人赵志红倒是没这个想法,不过同行的朱梅拉着她不停说话,自然没多余心思注意到姜可可被冷落在一旁。 姜可可虽说已经说服自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孤立,但是还是很不习惯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被打量,她又不好意思强行插入别人的话题让自己分散点注意力,只好安静站在树下,绷着脸,假装自己什么视线都没注意,什么议论都没听到。 实际上内心的想法是:妈妈呀今天这些人的视线怎么这么火热啊好可怕啊。 好在她没有煎熬太久,因为拖拉机‘轰轰轰’的声音由远及近传过来了,其他人的注意力一下子移到拖拉机上。 视线一转移,姜可可整个人松了下去,承受视线这一点,她得承认她比不过原身。 而江寄余开着拖拉机过来,看见就是‘一周升级版’的姜可可,光洁莹润,像是洗净铅华的珠宝,纯粹剔透,吸人眼球。 她恰好转过视线看过来,四目相对,杏眼先是一愣,随即灵动起来,她漾出了笑意,浅浅的,甜甜的,也是娇娇软软的。 江寄余招架不住,立马挪开视线,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闪过一瞬的惊慌失措。 她今天娇美得太犯规了。 姜可可眼里的喜意却因为他这冷淡的态度褪去,这几天没联络,江寄余又跟以前一样么?有点小小的难受。 不过她还是很快掩盖掉那点难受,说服自己没准刚刚江寄余其实是没看见自己,这才会一瞥就挪开视线,毕竟他开着拖拉机,认真看路是很重要的。 这样一想心情就好了,安静下来等车停下。 第二次回来两辆拖拉机也不能全部载人,还有一些土豆没送到粮管所,要先把这些土豆都给弄上车,剩下的空位大家才能上去。 村里有力气的小伙子等车一停就把土豆搬上车,一筐筐手脚利落,很快就装好,最后是装了一车又四分之一车厢才全部装完。 等一装完,那些战斗力强的大娘们就率先抢着上车占好座位,小姑娘们有心上人在场,矜持了点,就落后了,不过能去镇上的姑娘大多有自家娘给占位置,不怕没地儿坐。 知青们是外来人口,不好先跟村里大娘抢,也有点自恃身份的意思在里面,不会是头一批轰上去的,落后了几步,但也能挤上位置。 而姜可可完全是抢不上了,她的战斗力完全是渣渣,人还没走到车子跟前,感觉上面的位置都没了。 这、这么凶猛的吗? 她感觉自己后世坐过的那几次地铁都白坐了。 “可可同志,上来,这还能挤出个位子。”廖志明有过坐拖拉机的经验,哪怕矜持,也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还能在自己身边弄出个小位置来。看着姜可可有点懵地站在车下,廖志明觉得自己开口这一刻气场两米八,瞧,他多厉害,能让你坐上车。 而姜可可看着那个挤出来的夹在土豆筐和廖志明中间的狭小位置沉默了,要是真坐那儿,那身体肯定会跟廖志明挤着。至于其他小姑娘中间也能挤出点位置,只是她们都没有要给她留的意思。 要不,今天还是不去镇上了? 正当姜可可打退堂鼓的时候,大壮突然喊道,“姜知青,要不坐我这边吧。”车头驾驶员那儿是一块横木板。 他脸上有些紧张,看得出是鼓起勇气又很害怕被拒绝的。 只是没等姜可可回答,大壮的妹妹先沉不住气了,“哥!不行,这没位置了,坐不下她!” 被拆台的大壮脸色红了下,呵了妹妹周花妮一声,“挤挤不就成了。”也有点小小求情的意味在,周花妮在家也是比较受宠的,他当哥的还是疼爱自家妹子的,只是自家妹子不喜欢姜可可,怎么也不肯妥协。 “挤不下!而且人家还不乐意跟你挤呢,她是城里人,哪瞧得起我们啊。”小姑娘是很不喜欢姜可可无疑了,原因也很简单,一来她比她漂亮,二来她喜欢的小伙子喜欢她,三来她还抢了她哥哥的喜欢。光是这三点就够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讨厌一个人了。 60.060.喜大普奔?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 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 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 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 想要立马逃离现场, 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 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 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 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 “我……你, 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 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 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 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 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 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 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 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赵婆婆倒是有些担忧,不过她一个住牛棚的坏分子,不能多说什么,走的近反倒是牵累,索性闭上眼,当没看见。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又收回视线。 眼眶又红了。 这两天内,她哭的次数好像太频繁了。还是以前那骄纵坏脾气好,看着讨厌没错,也比这红着眼眶眼泪要掉不掉的样子好,脆弱得反倒让人心疼。 心疼?!江寄余浑身绷直住了,他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难道不是‘活该’,‘丑死了’吗? 这下是彻底别开视线不说话了。他脑子可能还没清醒,眼不见为净。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地方倒是挺宽敞的,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就是别人看见了,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白白嫩嫩的,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61.第 61 章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8. 通往废品回收站有条小街道,往常这个时间点这儿都比较安静, 然而今天却有两个手臂上别着红袖章的男人小跑着过来, 看那样子是在追人。 姜可可还没从刚刚江寄余快跑冲过来又钻进旁边巷子消失的场景回过神来, 那两人已经冲到她面前, 直接问她有没有看见一个男人从这里跑过去。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 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 “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 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 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 想要立马逃离现场, 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 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 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 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 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 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 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 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62.062.最后的蹦跶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 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 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 无助, 麻木, 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 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 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 她看上去十分虚弱, 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 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 姜可可抿抿唇, 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 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 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 出门的时候带一罐, 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 姜可可却没法回应他,跳下车就跑到旁边吐了,牛车颠簸路不好走,时间又长,她立即晕车了,好不容易撑到现在,完全是控制不住,整个人跑到角落大吐特吐起来。 大壮脸上一荒,赶紧跟着上前去看看。 江寄余望着扶着墙弓着身子的人影,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没有过去,自己下车把赵婆婆背起来,“大壮,我先带着老莫他婆娘去看病啦。”没公开没平反前,称呼就不能太尊敬。 大壮回头看了眼就挥挥手,“好,你先去吧,我看着会姜知青。” 等姜可可吐完,江寄余早已进去医院里了。 —— 姜可可掌心勒出的口子有点大,护士用酒精给消了毒,又洒了药粉用绷带缠了下,这样不容易感染。至于手上浮起的那点红豆豆不用太担心,轻微过敏,不管它过几天就能好。但是姜可可还是央求医生给开了药,她怕晚点回去后过敏症状加重,来镇上一趟可不容易。 还有一些感冒药清凉油等基本药品,不要票的,也拜托医生给开了单子好买。 “我是下乡的知青……” 这句话就能让医生了然,乡下条件落后,不备点药确实麻烦,乡下人没钱或者没这概念,但是大城市去的知青有这防患于未然的想法不奇怪,更何况姜可可一身干净没补丁衣裳看得出有点钱,皮肤娇嫩状态也看得出下乡前娇生惯生,估计下乡日子也不长,干点活才弄成这样,被她大大的杏眼望着,有个差不多年龄女儿的医生心软了,给开了单子让她拿药去。 拿着单子去窗口拿完药装进军绿色的斜挎包里,姜可可这才去找江寄余他们。镇上医院规模不大,打听一下就很容易找到,是个多人间的病房,她敲门进去的时候赵婆婆正在输液,江寄余和大壮站在一边待着。 见她过来两人的视线都转过来了,姜可可下意识就是看向江寄余,不过对上他深邃的眸子还是有点怂,立马就移开,“我弄好了,婆婆没事吧?”她记忆里只知道江寄余的外公姓莫,外婆姓什么不清楚,便没再前面加姓。 说的是普通话,大壮文化水平不高,听到‘婆婆’没有想多。而江寄余见她这么坦荡荡,也明白过来她话里‘婆婆’的意思不是他理解的那种,而是种尊称,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过觉得舒服倒是有点。 “中暑性发烧,得吊完水看看。”江寄余难得主动开口回答,语气没昨天那么恶劣,顿了顿,看向她缠着纱布的掌心,犹豫着要不要问候两句,就被大壮抢过了话头。 “你手怎么了?医生咋说啊。” 江寄余便沉默下去。 姜可可没注意到这一点,答道,“没事,缠住会好的比较快。”对于热情好像有点过头的大壮,她其实也有点不太习惯,宅太久的人社交能力是会跟着下降的,更别提她本身社交能力就不好。 大壮也不在意,姜可可本来就有点傲,今天他还觉得温和可爱许多呢,一点不觉得她不会说话冷漠。 但他在她面前也不善交谈,嘴跟锯葫芦似的,只能干巴巴地说,“那就好那就好。”话题跟离家出走一样。 大家都不说话又没事干让姜可可不太舒服,见赵婆婆闭着眼睡觉,便找了借口一个人先出去。 跟半生不熟的人呆在一块还没有走入人群中让她自在。 姜可可出来后舒了口气,这才按着原身记忆往供销社去,说实话,她对七十年代的供销社还是有点兴趣的,小时候听爷爷奶奶磕唠过去的事挺有意思,没成想自己有天能亲眼看见。 不过比起供销社,在穿年代的前辈眼中更有意思的好像是废品回收站?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地方倒是挺宽敞的,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就是别人看见了,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白白嫩嫩的,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63.063.暖心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 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 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 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 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 无助, 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 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 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 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 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 姜可可抿抿唇, 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 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 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 出门的时候带一罐, 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 姜可可却没法回应他,跳下车就跑到旁边吐了,牛车颠簸路不好走,时间又长,她立即晕车了,好不容易撑到现在,完全是控制不住,整个人跑到角落大吐特吐起来。 大壮脸上一荒,赶紧跟着上前去看看。 江寄余望着扶着墙弓着身子的人影,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没有过去,自己下车把赵婆婆背起来,“大壮,我先带着老莫他婆娘去看病啦。”没公开没平反前,称呼就不能太尊敬。 大壮回头看了眼就挥挥手,“好,你先去吧,我看着会姜知青。” 等姜可可吐完,江寄余早已进去医院里了。 —— 姜可可掌心勒出的口子有点大,护士用酒精给消了毒,又洒了药粉用绷带缠了下,这样不容易感染。至于手上浮起的那点红豆豆不用太担心,轻微过敏,不管它过几天就能好。但是姜可可还是央求医生给开了药,她怕晚点回去后过敏症状加重,来镇上一趟可不容易。 还有一些感冒药清凉油等基本药品,不要票的,也拜托医生给开了单子好买。 “我是下乡的知青……” 这句话就能让医生了然,乡下条件落后,不备点药确实麻烦,乡下人没钱或者没这概念,但是大城市去的知青有这防患于未然的想法不奇怪,更何况姜可可一身干净没补丁衣裳看得出有点钱,皮肤娇嫩状态也看得出下乡前娇生惯生,估计下乡日子也不长,干点活才弄成这样,被她大大的杏眼望着,有个差不多年龄女儿的医生心软了,给开了单子让她拿药去。 拿着单子去窗口拿完药装进军绿色的斜挎包里,姜可可这才去找江寄余他们。镇上医院规模不大,打听一下就很容易找到,是个多人间的病房,她敲门进去的时候赵婆婆正在输液,江寄余和大壮站在一边待着。 见她过来两人的视线都转过来了,姜可可下意识就是看向江寄余,不过对上他深邃的眸子还是有点怂,立马就移开,“我弄好了,婆婆没事吧?”她记忆里只知道江寄余的外公姓莫,外婆姓什么不清楚,便没再前面加姓。 说的是普通话,大壮文化水平不高,听到‘婆婆’没有想多。而江寄余见她这么坦荡荡,也明白过来她话里‘婆婆’的意思不是他理解的那种,而是种尊称,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过觉得舒服倒是有点。 “中暑性发烧,得吊完水看看。”江寄余难得主动开口回答,语气没昨天那么恶劣,顿了顿,看向她缠着纱布的掌心,犹豫着要不要问候两句,就被大壮抢过了话头。 “你手怎么了?医生咋说啊。” 江寄余便沉默下去。 姜可可没注意到这一点,答道,“没事,缠住会好的比较快。”对于热情好像有点过头的大壮,她其实也有点不太习惯,宅太久的人社交能力是会跟着下降的,更别提她本身社交能力就不好。 大壮也不在意,姜可可本来就有点傲,今天他还觉得温和可爱许多呢,一点不觉得她不会说话冷漠。 但他在她面前也不善交谈,嘴跟锯葫芦似的,只能干巴巴地说,“那就好那就好。”话题跟离家出走一样。 大家都不说话又没事干让姜可可不太舒服,见赵婆婆闭着眼睡觉,便找了借口一个人先出去。 跟半生不熟的人呆在一块还没有走入人群中让她自在。 姜可可出来后舒了口气,这才按着原身记忆往供销社去,说实话,她对七十年代的供销社还是有点兴趣的,小时候听爷爷奶奶磕唠过去的事挺有意思,没成想自己有天能亲眼看见。 不过比起供销社,在穿年代的前辈眼中更有意思的好像是废品回收站?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64.064.革委会来人 064. 七月, 天气又热了一些,姜可可戴着个小草帽蹲在阴凉处拔草,脸蛋热的红扑扑的, 视线却时不时地瞥向不远处锄地的林思然。 消沉多日后,这还是林思然第一次跑到距离他们这么近的地方干活,心情还很愉悦的样子,注意到姜可可看过去的视线也不在意,反而露出一个自认为很隐秘的阴险笑容。 是的,阴险, 姜可可只能想到这个形容词, 不知道她又憋了什么坏,难道顺利把举报信送去了? 姜可可有些担心, 但又觉得江寄余应该做好了万全准备才是, 心里头七上八下的, 拔草都不能专心。 想了想,姜可可还是不太能放心,起身拍拍手跑到树下端起江寄余的搪瓷水杯,里面是她空间的稀释灵泉水, 一连喝了几天,江寄余没有特别反应,但是说喝下去感觉很清凉, 夏天喝正好, 所以姜可可便每天给他准备了。 “喝口水。”姜可可端着搪瓷水杯走到另一块田里锄地的江寄余身边, 把水杯递给他。 江寄余抬手用挂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汗, “你先喝。”这小脸蛋晒得红扑扑的。 姜可可摇头表示自己喝过了,“你真的处理好了吗?我觉得林思然好像很胸有成竹的样子。” “没事。”江寄余喝了一大口水,瞥了眼林思然,又对姜可可道,“放心吧,不会有事的。你累了没?先到树下休息会,我很快过去帮你拔草。” 正这么说着呢,忽然就听到有人喊生产队队长的名字,说有革委会的人找来了。 姜可可有种‘果然如此,终于要到了吗’这样的感觉,抬头去看林思然,却见她脸上扬起高兴的笑容,眼里隐隐有兴奋和期待,还特意向他们看过来,里面的挑衅和幸灾乐祸不言而喻。 “放心吧。”江寄余似是看出她的小担忧,再次安慰道。 姜可可暂且放心下来,但不敢过去休息,还是跟江寄余站在一块,她害怕革委会的人会跑过来抓人。 然而等了十分钟都没有听到有人来叫江寄余的声音,林思然脸上最为不可置信,这么久了怎么还没来抓人?难道出了什么意外? 林思然有些按耐不住,丢下锄头往村委会跑,想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她记得她让小孩子亲自把这信交到革委会头头手上,上面有一半很重要的消息,她答应事成之后再给丢另一半消息。革委会的人既然过来了,难道不是同意了信上的交易? 想到这她安心了些,也许是先去处理牛棚的老莫夫妇呢。 “我们也去看看。”见林思然往村委会方向跑了,姜可可也有些忍不住了,她怕革委会的人来抓江寄余,也怕本来没事林思然这时候却跑到那边过去乱说话。 江寄余顺了她的意跟着去,反正地里头有其他人也早早丢下活跑去看热闹了,除了六几年的时候革委会的人来过,这几年基本没有再来塘边村,村民们能不好奇是因为什么事吗? 然而,等他们跑到村委会那边去的时候,革委会的人早走了,围观的村民纷纷在讨论什么事。 竖耳一听,原来是有人举报塘边村的生产队长以权谋私公私不分,还跟村支书勾结,在塘边村进行说一不二土皇帝的统治,革委会接到举报过来查探一番,围观的村民纷纷作证后,他们这才相信,便折返回去了。 而现在他们就是在讨论是谁举报了生产队长,又有人在安慰生产队长,说是无妄之灾。 生产队长脸上很黑,村支书脸上也不好看,虽然证实是虚惊一场,但是被举报并且还让革委会的人过来调查,两个人都很难有好脸色。 经历过早些年的人都很难对革委会有好印象,尤其是村里曾因此有人被批抖自杀后,他们对这种事便有了一种恐惧和厌恶心里,自杀那人还不是外来户,是跟村里大部分村民七拐八拐都有亲戚关系的,也不是坏人,就是因为曾经不小心得罪过一个革委会的小人物就被扣上帽子批抖,然后人想不开就没了,任谁都不可能无动于衷的。毕竟他们村村民也不是那种硬心肠坏心眼的人,平时多有斗嘴吵架,鸡毛蒜皮的小事也要吵,有时候看着跟结仇似的,但事实还真没想要人命,更何况村里人都沾亲带故的。 自那之后村里长辈就约束所有村民不许搞那举报一套,一旦发现就逐出村子,开除族谱,农村人都很看重宗族关系,没在族谱上就跟没根了一样,死后也入不了宗族土地,是要做孤魂野鬼的,于是便都压下蠢蠢欲动的心,安安分分种地,跟村里人时不时吵吵架,但绝不闹到举报那事去,镇上闹得最严重那几年,他们村甚至还差点闭村不出门,买生活必需品都是专门人帮忙一次性采购了回来,等风头没那么严重才恢复正常。 现在时隔几年,竟然还有人敢搞举报那一套,怕是嫌日子过得太好了吧? 村支书站了出来,对着围观的村民道,“对我和福生有意见可以提,下届选举可以换人,但是干这种举报的事……早些年村里定下的规矩应该还记得,谁干就把谁逐出村子开除族谱,今天这事谁干的自己站出来收拾包袱走人,不然等查出来了,可没那么简单了事!” 此话一出顿时哗然,村民们纷纷出来撇清,“不是我不是我,我可没敢干这种事。” “也不是我,我都不会写字,咋写举报信。” “那更不可能是我了,我跟福生是兄弟,干不出来这种事。” 林思然听到这些话却白了脸,“不可能,这不可能。”她像是打击太大无法接受似的,怎么被举报的对象成了生产队队长和村支书呢,明明她举报的是江寄余他们啊,她躲在暗处亲眼看那小孩把她的信交到来上班的革委会头头的手上啊,他是拿了信进去的,也派人来了,怎么会不是抓江寄余他们呢? 村民们在竭力撇清关系的时候也纷纷眼珠子乱转想揪出是谁干出举报这种缺德事,要知道这不止是一个人出事还会连累家人亲戚啊,你一个人走了家里人不是还在村里生活吗?得罪了队长和村支书还想要有好日子过? 这视线一乱转,就有人发现林思然的异常了,那是村里的最喜欢八卦的胖大婶,平时人家吵架她就爱凑前去分析谁对谁错,放在后世一定是侦探电影的狂热爱好者。她看见林思然脸上那苍白的神情是时,眼珠子一转脑袋里的智慧灯泡当即哐当亮了,抬手就指向林思然,“是她!” 在大家都撇清关系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指认犯人的声音还是很引人注意的,尤其是胖大婶嗓门本来就大,见大家都看向她,更加兴奋了,音量都拔高了些,“一定是她,一定是林知青干的!” “不,不是我。”林思然见大家把注意力投向她立马否认,“我没有。” 胖大婶却不放过她,“还说不是你,不是你你慌什么,我可是一开始就注意到在支书说话后你的脸刷地就慌了,那表情就跟那啥做、做…哎反正就是做了贼被人发现害怕了,全场就你一个人这种反应。而且我们村里人都知道早些年订下的规矩,谁都有家人亲戚谁干做这缺德事,就你们这外来的知青还有可能,尤其是前几天你跟花妮子她们打架了,队长罚你工分罚你挑粪你还不乐意干,除了你之外还有谁干过这事。” “而且这两天你也跑镇上去了。”又有人出来附和指正。 “你还会写字。” “她一定是生气队长罚她工分啦,看不出来心肠这么歹毒。” 这样一说,好像还真是林思然干的一样,连生产队长周福生和村支书都忍不住把审视的目光落在林思然身上,确实要说是本村人干的他们也不太相信,除非是孤家寡人还有可能因为生气不管不顾想搞他们,但是村里孤家寡人才几个,都不识字,也跟他们没大冲突,还有亲戚关系,谁干这傻事,所以外来人比如知青干这事就很有可能,一来他们不懂村里定下来的规矩,二来他们在村里不沾亲带故的,早些年闹得凶的时候这些城里娃可是主力军。 而林思然前些天确实跟生产队队长起口角了,拒不认罚,态度很恶劣,觉得他处事不公平。队长却觉得她太不服管教,是刺头,还抓伤他差点让他婆娘以为他偷吃了耳朵都要被揪掉,见她那态度,一气就给她安排了比较差的活。 这样一来,林思然确实有理由恨生产队队长,甚至连带跟她一起打架却没受啥惩罚的周花妮他爹,村支书也给记恨上,一起给举报了。 “林知青,你就说这事是不是你干的?不承认也没关系,我们待会就调查这两天谁请假谁去了镇上谁会写字,到时候照样明了!”村支书怒气沉沉道。 林思然心里咯噔一下,塘边村受过教育的人确实少,基本都不会写字,而这两天去镇上又会写字的还真只有她一个人! 赶紧就出来否认,“真不是我举报的你们要相信我!我去镇上去买东西没有举报!” 见大家还是不信,林思然视线落在不远处躲在人群里看戏的江寄余和姜可可,心里闪过恨意,也不掩饰了,反正掩盖不过,还不如说真话让人信服。 “我是举报了没错,但是我举报的不是队长跟村支书,我举报的是他们!”林思然手指指向江寄余和姜可可所在的位置。 “江寄余跟牛棚的莫老头和赵老太是外祖孙关系,他们是因为通敌外国才被抄家被下放的,而江寄余却跑到他们下放的地方来偷偷照顾他们,这是对国家对政府不满,他们都应该被拉去批抖!还有姜可可,她也是外国养的小崽子,跟江寄余在一起肯定是别有目的,明面上假装在一起,私底下却互相勾结串通不知密谋什么坏事,我举报他们就是为了不让他们做坏事连累大家破坏团结,是为公为民,是大义灭亲!” 掷地有声铿锵有力,仿佛多正义多无私一样,人群纷纷被这话炸开了锅。 65.065.定罪 065. 江寄余跟牛棚的老莫父母是外祖孙关系?他们是因为通敌国外才被抄家下放的? 光是听到这两个消息, 村民们就站不太住了,这么多年下来,同个村子, 他们竟然没发现他们是这种关系,甚至没看见他们有来往。 而通敌外国这个罪名就更大了,哪怕是平头老百姓,那对汉奸也都是厌恶的,那些年多少敌特份子毁了他们的工厂生活设备,还有多少条活生生的性命就死在他们敌特活动中, 即使没文化, 但是这个年代的人对叛国都是绝对的厌恶的。 一时间,看江寄余和姜可可的眼神就不太一样了。 村支书听到这消息也是愣了下, 随即反应过来那几年偶尔老莫夫妇生重病, 江寄余都会恰好地‘经过’并帮忙, 以为他是比较热心肠,谁知道竟然是跟牛棚坏分子有亲缘关系。 江寄余面对旁人的目光和议论倒是一脸淡然,仿佛不介意不当回事,甚至还有心思先给姜可可一个安抚眼神, 这才不紧不慢道,“你有什么证据证明我们是通敌外国?又有什么证据证明你没有举报队长和支书?如果不是你举报的,那么革委会的人怎么会找队长和支书?林知青, 你不能因为想脱罪就转移话题, 引战到我们身上。” 众人一听又觉得‘对啊, 这都没证据, 怎么空口白牙就给人定罪名呢。’ “我说的是实话!”林思然语气恨恨,到了这一步她已经得罪定了江寄余,再隐忍畏惧都没用,只能正面对上,“你敢说你跟那莫老头和赵老太不是外祖孙关系?这么多年你没有偷偷照顾他们?姜可可不是国外长大回来的?” “他们确实是我外祖父母。”江寄余没有否认这一点,其实他很早就知道这样的关系并不能瞒太久,只是早些年风头紧,老莫夫妇又打死不肯他暴露他们的关系,不然宁愿自我了断也不想拖累他。他才瞒了这么多年。 而现在上头风声没之前那么厉害了,去年文/搁也结束了,他在塘边村也算是差不多站稳脚跟,最重要的是林思然知道他跟老莫夫妇的关系,而她厌恨他,是不可能会为他保守这个秘密的。尤其是姜可可那天晚上跟他说那个梦让他心里其实也有些担忧,他担心老莫夫妇会没了,不如趁势在林思然爆出来的时候认下,他也好光明正大对老莫夫妇好,给他们进补,早点把他们身子调养好起来。 林思然见他承认心里一喜,刚想说什么,就听得江寄余道,“但是这并不能证明你说的都是对的。我外祖父和外祖母都是大学教授,他们会下放是平时对不用功学习的学生严厉了些,那学生家长后来成为革委会一员,学生也加入红小兵,借势找了罪名才让我外祖父母落到下放的地步,何来通敌外国?而我照顾他们,难道身为晚辈孝顺长辈是错误的?” 每个人下放的理由村里人包括村支书都是不知道的,他们都只是接到上级命令收容他们干活住牛棚,背景没人清楚,所以林思然那样说大家也是有点相信,但是现在听江寄余这样一解释,他们觉得还是江寄余的理由靠谱些,那些年闹事的时候学校是受灾最严重的,别说远的,就是镇上都有老师在那年月被学生批抖。而且他们也是知道的,像通敌外国这种罪,要么牢里蹲吃枪子,要么早去边疆西北那边劳改了,哪里能来塘边村这样山清水秀条件比边疆好的不能再多的地。 至于偷偷照顾老莫夫妇,那也是情有可原,毕竟是外祖孙,虽然这行为一定程度上多少算欺骗他们,但是农村人最为将就孝顺,百善孝为先,他们没什么文化,但是也知道孝顺的重要性,要是晚辈不孝顺长辈,在农村那是要被唾沫给淹死的,尤其是落魄时候,旁人袖手旁观,亲人也冷眼观看,那真的是心寒的。 “还有我是外国长大的没错,但是我父母是国家请回来的研究员,我下乡是为了响应国家号召,这两点你难道不知道吗?我爸妈是你姨父姨母,还有你爸妈都告诉过你,让你好好照顾你,你就这样编排我。我跟江寄余看对眼处对象还得通过审批才能证明是正经处对象吗?”姜可可少见地说这么多话,小嘴扒拉扒拉的,比刚开始穿过来那任人欺负不会还口的样子好太多了。 国家请回来的研究员自然不可能会是卖国贼通敌者,这个是大家都清楚的道理,官方认证还能有假啊,他们倒是没想到,姜可可看着那么娇气,原来父母那么厉害啊,早先就听说过李三妮和红花媒婆说了几句姜可可是外国长大的小崽子大家没信,现在亲耳听到她承认了,不得不信,一时间都不觉得姜可可那些娇气有什么看不过眼了,能在国外长大回来父母还是研究员的,背景硬不硬不提,那肯定是厉害的,这些年只有听说逃出去的还没听说被请回来的。 林思然噎住了,顿了顿否认到底,“你没和我说清楚我怎么知道,我只是怀疑而已,怕打草惊蛇才暗地里行动,调查你们是清白的那自然皆大欢喜啊,但是有异常也能提前避免,我这都是为了大家好。” “够了吧,你就是想脱罪。要是你真是举报我们革委会早找我们调查而不是村支书他们了。” 一击毙命,这话才是真有道理的,全村这两天去过镇上会写字的只有林思然,林思然又是唯一承认干过举报这种事的,除了她还有谁? 村支书阴沉的视线立即落在林思然脸上,“既然你认为我们处事不公,那你就到别的生产队过去,让他们给你公平公正!” 这是定了罪,认定是她了。 林思然瞪大眼睛,“不,不是我干的,这里面肯定有误会。”她即使心里是这样想,觉得队长跟支书都不够公正,但也绝没有要到别的生产队的打算,塘边村算是不错的下乡地点了,村干部也不会贪财好色,哪怕平时多少是会给自家人安排轻松事,但这年头谁不是这么干的,不帮自己家才会被认为傻子,而且不是说不上工光拿工分,也是上工的,这就更没什么好说了,大家都是这样做的。 要是她被调到别的生产队,那肯定是比塘边村更差,因为村支书和生产队队长给上头打申请调离报告绝对不会是多好的词,不是因工调走或者是有背景有人脉的,只有往更穷山恶水地方去,谁会想去! 她敢确信自己从来没有举报过村支书他们,她就只举报了江寄余他们,但是如果是那样的话为什么革委会的人来找的是村支书而不是江寄余他们?一定是哪里出了错,她肯定是漏掉了什么环节,林思然疯狂地在脑海里回想到底是哪里出了错,然而这厢队长却赶大家去干活,要散了,不再愿意多听她辩解了。 姜可可和江寄余也顺势离开了,反正江寄余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已经曝光了,他们也没别的不可言说的秘密,林思然想再怎么诬赖攀扯都没用,这段时间他们确实都没有去镇上过,怎么都不会怪到他们身上。 “你是怎么做到的啊?” 66.第 66 章 066. “是你们, 你们找人换了我的信是不是?” 回到地里头干活,姜可可刚偷偷问江寄余是怎么做到的,林思然忽然发疯似的冲过来大声质问。 江寄余下意识先把姜可可拉到身后, 看着林思然的视线很冷淡,“你在说什么,林知青。” 滴水不漏,完全不像知道的样子。 林思然却不肯相信,她回想了整个环节,唯一信件有可能掉包的是在镇里街上, 一个二十多岁的男人跑太急撞倒了她, 她连人带书都被撞倒,当时那人很有诚意地扶她起来, 还把东西, 也就是两本书给帮着捡起来, 其中她的举报信就在一本书里面夹着,事后她还看了眼,信封好好夹在书里面没丢,她也没多想, 没把信打开来。当时附近貌似还有个人经过,她也没去注意,说了两句便放那男人走了。 事后她的信都没有再出差错, 就算是找小孩子拿去给上班的革委会头头, 她也有躲在暗处亲自看着, 确认没经别人的手。 唯一能解释的就是当时出错, 那男人故意撞倒了她,还给另一个人打掩护吸引她的视线和注意力,好让他把信换掉。 “一定是你,是你把我信换掉了。”林思然越想越是觉得这件事是江寄余干的,只有江寄余才能做到这种事,姜可可根本没那能耐,而江寄余上辈子年纪轻轻就成了厉害大人物,不去镇上也能使法子换掉她的信。 是她失算了,不,是她太低估江寄余了,也许在姜可可告诉过他她知道她和老莫夫妇关系的时候,他就已经在筹算这一天了,他一定是猜到了她会去举报,才会提早找人盯着自己的,一定是这样,不然林思然无法解释。 甚至,没准他早等着自己去举报,好顺利跳进他挖的坑里,把她从塘边村给坑走,再待不下去! 想到这,林思然心里一阵绝望,她以为自己绞尽脑汁想出了将他打落泥土再翻不了身的法子,却没想最终他连这个都算计到了,从她开始有举报他的想法,就已经踏进了他准备好的圈套,她去举报了,却得罪了村里最大两个官,江寄余和姜可可却安然无恙,她想再去举报都不可能,很显然这一遭之后,村里人都不会想要让她再出去,她没有机会再去举报,而且没准她再去举报也没用,江寄余已经有了别的法子应付。 不不,她不能这样认输,她怎么会输给江寄余,她可是重生的啊,江寄余还只是个乡下知青啊,她怎么会输给他,被他设计?! 林思然不甘心,但更像明知无望最后无用的挣扎,“举报信是你写的对不对?你别得意,我告诉村支书去,他会把你给调到别的生产队去,还有你,姜可可,你也逃不掉,你们都是一伙的,都是一伙的!” 说着却扑上来要打人,跟人拼命似的。 江寄余没跟她客气,几乎是在她要冲过来的时候就先把姜可可拉到一边,自己上前一扫腿踹在她膝盖上,林思然一痛整个人扑倒在地上来了个狗啃泥。 她还想动,江寄余的话却让她清醒,“你确定你打得过我?”他不打女人,但那也是有底线的,林思然再动手,他不保证自己不会还手揍人。 最后林思然露出了怨恨的眼神,再无别的法子,灰溜溜离开了。 她信江寄余会揍人! 即使猜到了是江寄余干的她打不过他,这是现实,她没想在姜可可面前那么狼狈地挨打,这让她屈辱,事实上她现在就很屈辱,她觉得自己重生了应该比所有人都要厉害,因为她知道未来消息,但是还是落到现在这个地步,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 然而咽不下也没用,村支书和队长都不听她解释,村支书他婆娘甚至还要打她,要不是跑得快那一爪子下去她的头发能给她薅去一把! 林思然在塘边村现在是人人厌恶了,连知青点早先跟她交好的也是彻底远离了她,谁都不想因为点小事就被举报,跟这种人相处太可怕了。 当初她设计让姜可可遭受的冷遇现在自己全都尝了个遍。 这还不算,起码当时姜可可还有人愿意跟她同个锅吃饭,而现在都没知青想跟她合伙吃饭,回到宿舍属于她的那份粮食都分的好好的。 林思然忍着没生气,直到队长提交给公社的调离报告批下来,她才真的按奈不住脾气,当天回去就把宿舍能砸的都砸了,她想去砸姜可可的,姜可可却早早把门上锁揣着钥匙走了,她们宿舍门只有一把钥匙,这些天她早有准备先提前拿着钥匙,林思然想砸她的东西那起码得先撬锁,同宿舍其他女知青是不会见她撬锁的,毕竟锁头坏了还是她们出钱,这是公家的。 姜可可躲出门去见江寄余,能把林思然弄走,她的心情真的舒畅得想唱歌,“定打定达令,定打定达令~”走着调哼哼唧唧,也不知在唱啥,还傻乐,看着跟小傻子似的。 江寄余忍不住好笑,“这么高兴?” “当然高兴了,是超级高兴的,她调去的那个生产队离我们这里走路就要三四个小时,路还很不好走,而且听说那儿干活任务重,她又是这样调过去的,肯定不会有机会请假再跑回来的,终于不用再见到她,我高兴得要飞了!”姜可可是完全掩盖不住的笑意,有种终于重见天日的感觉,她可真的是膈应死烦死林思然了,时不时陷害她对她使坏,好几次要不是有江寄余她没准就玩完了,所以现在能摆脱林思然,她能不高兴吗? 江寄余看着她跟平日完全不一样的灿烂笑容心里的阴霾似乎都被驱散了,眼里也多了几分明亮,“小傻子。” 姜可可假装没听见,继续自顾自乐呵着,又觉得很佩服江寄余,能把这次危机给化除,那天林思然离开后找着机会江寄余可是私底下跟她说了是怎么做到的。 林思然猜的确实没错,那信是江寄余找人替换的,他早就准备好了另一封举报信,模仿林思然字迹写的,他这手本事可是从小练起的,又有专业教授教导,下乡这么多年也没丢了这手本事,模仿林思然的字迹压根不难,即使当时村支书拿了举报信来看,也只会认为是林思然的字,毕竟知青的字迹在村委会很容易找。而且这本来是他的打算,他在信封里放了二十块钱收买办事员,让他们意思意思过来一趟就成,要是村支书或者谁贿赂想看举报信也可以给看,这样更好定林思然的罪,不过不知道是队长跟村支书太怂革委会的还是咋样,没有要求看信。但这没关系,最后事成功了就成。 他还答应事后再给二十块给放到特定地方。 革委会头头虽然这些年赚的黑心钱不少,但是他的位置是靠老丈人帮的忙,家里的钱财完全不着手,都是有婆娘把持着,不时给点小零花钱,还是很贪财的。二十块不多但也比他零花钱多,而且也只是简单调查走个过场,符合他们正规的办事流程,在这局势不够明朗的时候也完全不怕出事被人揪小辫子,所以派两个办事员去一趟就成。至于事后能不能拿到这二十块,这不在他考虑范围内,他觉得一般人不会想要欺骗他,能欺骗他的都是比他厉害的,那他认。 其实原著中林思然成功了也是使用了金钱攻势而不是那所谓能让他升职的法子,那法子只是写了县里一个官员是敌特,还有他通敌罪证窝藏点,很隐秘,是上辈子这官员犯罪被处理爆出来后林思然才知道的。 且这罪证即使革委会头头知道他也没那个胆子跑到人地盘上去验证,人背景比他硬官比他大,没准还没等他找到自己就玩完了。谁手上没沾点黑,为了这不确定的消息贸然得罪人,那是一不小心就万劫不复的,他年纪大了些没那种冲劲,不会为这犯事的。风险太大,而利益又不能保证,会为谁做嫁衣还指不准呢。 更重要也不想想,那人的异样是不是真没人发现?还是时候不到。要拉下一个人有时候很简单,有时候又很难,林思然败就败在她不够懂政治,重生是无法改变人的智商,让人突然对从未接触过的领域熟练掌握的,尤其是政治是门深奥的学问,上辈子本来就是平头老百姓,再来一遍没身在其中也不能理解所谓政治博弈是怎么回事。 重生唯一的优势就是知晓前世发生过的事情,至于其他的都没变。原著中她能成功则是因为她给的钱财足够多,那时候她没丢了空间,出手不会心疼。而那时她也没想江寄余死,她只是要江寄余受点苦,记恨上姜可可。之所以老莫夫妇会被拉去游村,其实还是因为她当时没有特意找革委会头头而是随便一个小头头,而当时那个小头头恰好是批抖狂热分子,江寄余又反抗,心里有气才下了重手。 这一世林思然没了空间,一穷二白,做不到钱砸人,只能绞尽脑汁想了个自认为很有用处的消息,结果半路还被早有提防的江寄余给截了信,掉入他的陷阱里。 要是当时截信失败江寄余可能会选择把林思然弄晕,因为姜可可多次提醒他这事的危险性,还有那个可怕的梦,他不得不更谨慎更小心。 总之,无论如何有了姜可可提前预警做好完全准备的江寄余,林思然是别想跟原著一样成功举报的。 要说这件事给江寄余带来的唯一坏处,大概就是他跟老莫夫妇的关系曝光后村里人看他的眼神比较复杂,有些人甚至跟他断了来往,或者出口嘲笑,比如廖志明,就一直耿耿于怀自己被套过麻袋,还嫉妒姜可可跟他处对象,有了这消息可不得使劲嘲讽么。 事实上他也有想过要不要跟林思然那样去举报给江寄余一点苦头吃吃,但是又看了林思然的下场他就作罢了,这塘边村很容不下干举报这事的人啊,村支书事后还特意开了次会,把他们知青也喊上,再有人举报就得去别的生产队或者干最苦最累的活拿最低的工分。这话感觉特别像是对没家人亲戚在这的知青们说的,因为工分是绝大部分知青的命根子,也没知青愿意到更穷苦的生产队去。 不过他这言语上的挑衅对江寄余来说不痛不痒,因为他压根就不是他在意的人,而他最在意的姜可可却完全不在乎这件事,依旧天天跟他在一块,娇娇软软对他笑,不在乎旁人看他们眼神,有人跟她说他配不上她她还难得会发脾气,明明很久不爱发脾气了。 “我最喜欢你了。” 嗯,还有这甜言蜜语,能让人整个心窝都跟浸了糖水一样,江寄余围绕她高兴欢喜还来不及,又怎么会在乎别人那点无关痛痒的嘲笑。 67.067.下场 067. 林思然离开塘边村后, 江寄余趁着夜色去了镇上一趟,和周豪碰面并且拿到了林思然写的真正举报信,在看到上面内容的时候, 心里是惊了一下,若不是姜可可多次提醒他,他或许不会做这么完全的准备,到最后很有可能会被林思然得逞。 又或是林思然没有丢了玉佩空间直接用钱砸的话,他也许会落得跟姜可可梦里一个下场。到那时,那真的是追悔莫及了。 至于姜可可做的这个梦江寄余自动自觉归为是对象太喜欢他太在乎他, 才会做这样一个梦, 毕竟日有所思夜有所梦。心里还挺美滋滋的,她这么喜欢他呢。 而信里写的那半个消息江寄余看了也没特别反应, 这个消息是真是假都不清楚, 而且说的语焉不详的, 江寄余没心思掺合这种事,他也掺合不了,政治水深,越是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越是难搞, 这信连详细窝藏地点都没给出来,谁有办法去动,即使偷偷去通风不信都不行, 那人不是在镇上而是县城里, 势力多大谁也不清楚, 江寄余不会为了这不知真假的消息把自己陷进去, 便把信给烧了。 当务之急,他最要紧的事是赚钱。这一次弄走林思然花了他四十块钱,几乎把这些年他偷偷上山打猎得来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剩下的那点钱要给老莫夫妇调养身体,还有他现在是有对象的人,没有钱心里没底气,无法理直气壮说要养对象。 而且他自己心里承诺过要给对象好日子过的,不能因为没说出来就当没这回事,更何况他对象那么好那么娇,本来就值得最好的生活。 只是,要是再上山偷偷打猎危险不提,猎物也不是经常能弄到,江寄余看了眼周豪,要是自己跑黑市的话…… 不行,他没这个时间,生产队基本每天都要上工,他不可能跟周豪一样自由做买卖。 要找份工做么?但这镇上的工又不是那么好找,基本一个萝卜一个坑,厂子的工作基本跟古代世袭一样,老一辈推了小一辈顶上,对外招工的机会太少。更重要做工的话他就得离开塘边村,外祖父母和对象都在村子里呢,怎么可能放心得下。 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他得尽快想个法子才行。 而就在江寄余思考着要怎么赚钱的时候,林思然却在谋划着离开现在待的生产队去部队找方志军。 她无法忍受下山生产队的生活。因为举报信的事得罪了村支书和队长,他们都没让她等到秋收就走,结算了她的工分换算了粮食就让她走,还没秋收,新粮都没下来,也没给她多少细粮,基本都是五六月份收的土豆和陈年番薯,这两种东西吃多了都烧心烧胃,而女知青宿舍还给她的那份粮食剩的也不多,细粮更是只能吃上一两顿。 这对她来说怎么能接受,要知道自从她重生后的日子一直过得很好,平时和大家一起吃饭是粗粮没错,但更多时候她都是在空间里做饭,有荤有素,早把自己的胃给养刁了。而即使丢了空间,她也以为自己能够跟方志军在一块,吃饭花钱都没有节制,把身上的钱都花的差不多,细粮更是吃的差不多。现在到了下山生产队,每天干活又苦又累不提,吃饭又没半点油水,下山生产队那边的女知青排外,对她这个突然调过来的女知青可不是多欢迎,现在新粮还没下来陈粮都快吃完,青黄不接呢,谁要跟个外来的女知青合伙。 哪怕是有眼馋她粗粮多的,也因为她是因为举报别人被调过来这个消息给吓住,没人想跟喜欢举报人的知青在一块。 是的,他们都知道林思然被调过来的原因,因为那天塘边村的牛车送林思然过去的时候,周花妮特意也跟着去好好宣传了一番,让林思然刚去就处境艰难。谁叫她举报的是她爹跟她伯伯呢。 林思然咬碎了牙齿也没辙,周花妮宣传完就跟着牛车回去,而她逗留在下山生产队,想走都不可能。这个生产队的队长怕她出幺蛾子,不肯让她出生产队,平时生产队的人去镇上也不让她去,也不明说,就是每天给她活干不让她偷懒有时间外出,另类的软禁,他也怕自己被举办,对付这种刺头就是先要下马威,不然以为他这队长好欺负,那还怎么立威管人。 因为这一出,林思然在下山生产队日子格外艰难起来。 没多久,她跟一个军人处对象闹掰的事也被有心人打听了出来,八卦传播容易失真,传到最后那有心人知道的消息变成林思然受不住寂寞跟人干那事被军人发现才掰了,这个消息一出,村里的老光棍二流子混混都开始骚扰她,不仅是这风流韵事,更是因为林思然重生以来把自己养的很好,本来也不算丑,清秀的样子加上皮肤状态比其他人好,身材也不是那种干扁的,又年轻,不骚扰她才怪。 林思然想解释都没人要听,有些人是不相信,有些人是愿意相信对自己有利的消息,这样他们做坏事能够更加理直气壮。穷山恶水出刁民,越穷的地方人越是野蛮,林思然算是体会到了这一点,也不装小白花,知道装也没用,人就泼辣厉害起来,倒是吓退了一些不怀好意的人,人都是欺软怕硬的。 但是这样一来,她名声是更加糟糕了,在下山村的日子感觉是活在地狱,她几乎没办法熬到高考的消息下来,所以,林思然开始谋划逃跑,她要去找方志军,不管怎么样都要让方志军娶了她,她没办法挨到高考之后再去找他,她现在就需要他的帮助。 可是生产队队长没给她机会出门,也不可能会让她请假,林思然想出去找方志军,还得另外想办法找机会。 然而现实没有给她太多时间筹谋,有些人对她的骚扰会因为她的泼辣而退却,而有些人却是真的混不吝,半点不怕,有天傍晚干活晚了点下工,她竟然差点被二流子给拖去小树林,最后还是她发狠趁其不注意踹了那人命根子才逃了出来,她直接跑到村委会哪里去,刚好这个时候队长和支书都在,林思然跟他们要说法。 村支书和队长本想不搭理她,说没证据,结果林思然自己发了狠,自己撕了肩上的衣裳,“如果你们不给我开介绍信,那我就告你们强/歼,闹得整村皆知。我也不怕你们关着我,大不了我找机会弄死你们,再自尽。” 不怕是刺头,但就怕不要命的刺头。村支书和队长都不想赔上自己的命,更怕这疯子干出什么事,一边抱怨上头给安排了这样一个人下来,一边无奈,给她开了去部队的介绍信,半个月的探亲假,半个月后一定得回来,那时候恰好是秋收,不回来也说不过去。 林思然不在乎这个时间期限,她去了就没打算要回来,无论如何是一定要赖在方志军那里的,到此时也不在乎什么面子不面子,她都在下山生产队快生活不下去了,还管什么体面,她的体面早没了。 至于回家一趟,林思然是没有想过的,重生之后她回去过,但是家里却没有了她的位置,往日睡觉的床铺都给塞满了行礼,仿佛已经没有她这样一个女儿。 既然他们不在乎她,林思然也不会在乎他们,她只要跟方志军结婚了就好了,即使方志军不肯娶她,她也要赖到高考,她是不会再回去下山生产队的,她磨也要磨得方志军留下她。 怀着这样的心思,林思然把那些粗粮给卖了,贱价卖的,还不够车费,她又把自己的衣服给卖了一些出去,只留下几身换洗的,还有什么不方便带着的东西,基本都给卖了出去,这样一来车费凑够了,还有余钱能吃几顿好的。 林思然就这样打包行李轻装上阵坐上了火车,还打扮得好看,就是希望能拴住方志军的心。然而却没想到,这趟被她视作带往希望之地的列车,却让她陷入了绝地。 她竟然让人贩子给迷晕带走了,就在列车上,半途被人带走了,等她再清醒过来,发现自己已经到了不知哪个省,身边除了人贩子,还有两个跟她一样年轻的姑娘。 那些人贩子竟然打算把她们卖到穷乡僻壤的山沟沟里给人做媳妇! 林思然怎么能忍受自己重活一世竟落得这样的悲惨下场,她不服不甘不愿,却没有逃生的机会,反倒因为反抗被殴打被饿着。到这个时候,她才知道人贩子是多么可怕的群体,也知道她重生真的不是万能的,越是接近大山,林思然心里越绝望。 她为何一定要出来呢?为何要重生呢?老天爷让她重活一世,是重生来受更大的罪吗? 那一刻她的脑海里想了许多许多,上辈子的这辈子的,有父母家人有方志军,还有姜可可,那些人影在脑海里一下下地闪过,上辈子和这辈子似乎重叠在了一起。她过得还是那么惨,姜可可过得还是那么好。 可是凭什么呢?她们的妈妈是亲姐妹,她们也是亲表姐妹啊,为什么她可以从小被人娇宠着长大,为什么可以得到完整的一份亲情,她却从小被教导着要照顾弟弟妹妹,要跟弟弟妹妹分享父母呢?为什么上辈子她可以嫁给方志军,这辈子又能得到江寄余呢? 为什么都是姐妹,都是女孩,凭什么她就处处比不过她,上辈子是这样,这辈子又是这样?! 不!她不甘心,她无法忍受,她绝对不允许自己嫁到穷乡僻壤给没文化的泥腿子做媳妇,沦为生育工具,一辈子都无法出头。 她绝对不要这样! 林思然猛地发力挣脱了绑着她的人,快步冲向不远处的悬崖。 再来一次,这一次她一定会好好把握住机会,绝对会过得比姜可可好! 在跳下悬崖那瞬她这样想。 然而她不知道,她没有再来一次的机会的。 她落下的那瞬,充满执念的魂魄便从躯壳里脱离出来,她甚至没来得及睁眼再看一下这个世界,魂魄便如海市蜃楼,风一经过便破碎风华,什么都没留下。 而追上来的人贩子站在悬崖之上往下看却什么都看不清,这是这一片有名的断崖,掉下去基本没有生还的可能。 “晦气!”人贩子为少了一份收入而吐了口水。 至于掉下去的人,没人会去找,反正尸体要么腐烂,要么就给野兽吃掉,人贩子可不会有良心这种东西。 68.068.父母上线 068. 知青宿舍没有林思然之后, 姜可可的人缘好了许多,除了那么一两个依旧不喜欢她的,其他不说跟她交好, 但是态度却好多了。 姜可可在这样的宿舍环境感到轻松,没有刚穿过来那种压抑感,在宿舍也多了笑容,江寄余都能感受到她心情变好,好像已经完全适应了这里。 当然,这适应是指心情, 活依旧干不好, 不过有江寄余帮忙着,这也没什么。现在他们上工基本都是在一块儿, 要是搭配的活呢就两个人一组, 要不是呢就在附近, 除非必要,江寄余都是要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姜可可的,其他人见了就要调笑他们,说离不开男人/婆娘, 不过还是善意的调笑比较多,谁都是年轻时候过来的,年轻时为了娶媳妇, 也没少给人干过活。 知青里就有女孩子羡慕姜可可了, 让没关系的小伙子干活和哄得自己对象干活含义是不一样的, 尤其是江寄余对姜可可真是好, 地里的活给帮着干不说,知青宿舍轮到她砍柴挑水他都给包圆了,算的日子比姜可可还精准,一轮到姜可可不用她主动提他就给提前准备了。 她们也想找这么个知冷知热的人。不过要真让她们跟江寄余在一块,估计也是不愿意的,因为牛棚里的老莫夫妇,成分不好,这就是最大的减分项。 也就是姜可可不在意这个,连赵志红那个老好人在知道江寄余有在牛棚住的外祖父母时候都忍不住提醒姜可可两句,说她在国外回来可能不懂,成分不好的家庭上大学招工都比较一般家庭难的,跟江寄余在一起可能会受到许多非议。 姜可可不在意这个,还明目张胆跟江寄余去见老莫夫妇。 是的,在江寄余跟老莫夫妇的关系曝光之后,江寄余就不拦着姜可可去见老莫夫妇了,上次是林思然还没解决怕节外生枝,这次都曝光了,也没什么好藏着掩着,就如江寄余自己说的,曝光后还利于他光明正大对老莫夫妇好。 其实现在老莫夫妇他们住的地方比以前好多了,自牛棚坍塌之后,村支书因为心里惦记着姜可可说的牛棚的人有平反的可能便在村食堂那边给他们划了住的地方,到现在都没有赶他们去住牛棚。不过干的活还是比较脏累的那种。 关系曝光之后,要是特别重的活,江寄余也会先去帮忙干了。 姜可可是中午的时候跟江寄余去见老莫夫妇的,在村大食堂那边,既是以晚辈身份,又是以江寄余对象身份去见面,见面礼也不能少,她可能没那么通人情世故,但是基本的礼貌还是懂,给备了两斤面粉,两个水果罐头和一罐子绿豆汤。那绿豆还是林思然留在空间的,放了白砂糖,用空间的灵泉水煮的,很甜很清凉,最为解暑了。 绿豆糖水特意熬多了,姜可可给分了牛棚其他三位老人一人一碗,或许是因为江寄余和老莫夫妇的缘故,他们几个对她虽然算不上热情,但是也是比较和善,简单夸了几句。 还比较体贴地端着糖水到外面去,把空间留给他们四人。 姜可可不太擅长跟人打交道,不过赵婆婆对姜可可印象很好,小时候带过她,眼下确认她的身份,再看她的眼神就和善许多,甚至眼里隐隐有泪水,长满皱纹的手主动拉过姜可可,“囡囡,还记得婆婆不?没想到一眨眼你都这么大了。” 这样的开场白一下子让姜可可一下多了亲近感,仿佛跟多年未见的熟识长辈一样,坐下来跟赵婆婆说话。 一老一少聊的气氛很融洽,连老莫教授都喜欢姜可可这样乖乖巧巧的样子,待赵婆婆跟她叙旧完毕,也问了在国外一些状况,现在父母在做什么。 姜可可把知道的都说了。 聊着聊着,到最后老莫夫妇又忍不住有些感概,还好当初姜可可她们离开得早没在国内,不然如此怕也是情况不好。 不过姜可可父母能回国这对他们来说是个好信号,早些年的时候就只有逃出的,还没有听说回来的,也许国家的风向真的变了。 “莫爷爷,赵婆婆,你们放心,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的,我爸妈送我下乡之前说现在国内局势不太明朗,但是肯定是朝着好的方向去发展的,我相信早晚你们也可以平反回城的。”姜可可不忍看到他们眼里的落寞,提前‘预言’安慰他们。 闻言老莫夫妇眼里闪过一丝希望,“这、这是真的吗?有可能吗?” 莫教授克制不住内心的激动,要知道平反二字对他们来说承载的是多么大的希望啊,他们不愿一辈子都住在牛棚,做个坏分子,给晚辈添麻烦,给他们丢脸,如果真能平反,即使不还给他们所失去的东西,他们也愿意啊,尤其是现在看到江寄余跟姜可可处了对象,哪天曾外孙子孙女出生了,难不成得抱到牛棚来给他们看吗? 他们一把老骨头了不怕吃苦,就怕拖累小辈们。 姜可可点点头,“会有可能的,莫爷爷赵婆婆你们要相信我们的国家正在变好,局势也在变好,去年坏人都被处置了,这就是一个讯号。” 她说的是粉碎四/人/帮的事,这事举国皆知,那天还有群众组织游街庆祝呢。 “而且今年有好多领导复出重新被任命重用了,人民日报上都不时能看见他们的新闻,他们早年也受过委屈,等局势稳定后,肯定会着手平反这件事的。” 姜可可绞尽脑汁想出具有信服力的理由,实际上她自己对政治是不了解的,能说出这番话,那还是因为提前知道这个时空虽然跟她之前生活的那个时空有差异,但历史运行轨道是差不多的,现在是七七年,很快大规模的平反会开始,在那之前小规模的平反也不少,只要找人运作帮忙就成。 老莫夫妇不说别的人脉,就是姜可可她父母肯定是愿意为他们奔走的,在搜寻原身的记忆里发现其实父母是挺重视江跟寄余父母的友情,如果得知了江寄余外祖父母在这儿,肯定会找机会帮忙的。 她说的这么有理有据言之凿凿,不说老莫夫妇,就是江寄余也信可了不少,加上原先江寄余就听过姜可可说已经有人平反的话,他不觉得姜可可会蒙蔽他们,心里都燃起了希望。 “囡囡,那报纸你还有没有,能不能找来给我看看?”老莫教授忍不住开口请求,自从被下放后老莫教授就不再碰文字,甚至一度心灰意冷,被学生伤透了心,觉得“百无一用是书生”,还害了自己,累及家人,若不是后来江寄余到这做知青,估计也会跟其他被下放的人一样撑不住去了。现在肯再接触报纸,那就证明内心态度已经改变。他要看看姜可可说的那些是不是真的,有哪些领导复出了,他们真能为他们这些人平反吗? 也不是不信姜可可,就是想要自己去确认一下,让心里的希望更加坚持一些。 姜可可自然没意见,她确实有买报纸,原身之前无聊,也买了不少报纸,现在还在呢。 “我晚点回去带来给您。” “好。”顿了下又想起什么,“一次带一张就好注意不要让人看见了。”虽然塘边村的村支书们对他们算是比较好的,但是阅读报纸这事还是谨慎点,免得有麻烦。 经历过那几年,文字都让他们谨慎。 姜可可点点头表示没问题。 因为这么一个消息,这次的见面变得更加有意义了,大家对彼此的印象都不错,尤其是老莫夫妇对姜可可,见她半点没嫌弃牛棚简陋他们的成分,心里更是高兴。 这孩子不是装出来,她是真的尊敬他们,眼睛是不会骗人的。 赵婆婆直说江寄余找了个好对象,说他们有缘分,要江寄余好好对姜可可,千万不能欺负她,哪怕姜可可耍点儿小脾气也要包容,娇养长大的对象,是用来好好疼的。 江寄余自然是应下,还有心思打笑说现在姜可可才是外祖父母的亲孙女,他就是根草了。 这样的江寄余让老莫夫妇很欣慰,要知道早些年的时候江寄余哪怕是开玩笑眼里也是沉重压抑的,而今日他眼底是真的有光的,温暖的那种。 江寄余觉得自己当初说错了,姜可可不是他温暖的白月光,而是他炽热的小太阳,融化了他心里的冰霜,也给老莫夫妇带去新的生机。 从老莫教授那儿离开,江寄余忍不住牵起姜可可到偏僻的角落一把抱住,“可可,你真好。” 姜可可一愣,随即也回抱住他的腰,“你也很好啊。” 甜甜软软,让人怎么都疼不够。 —— 见了老莫教授后他们这对小情侣就算初步见了家长,还有姜可可那边的家长没见,本来姜可可以为这事起码要等到高考结束他们回城后才能完成,没成想计划赶不上变化,见家长进程竟然加快了。 七月下旬,姜可可照旧去上工下地干活,正干着呢,忽然就听到有人喊。 “可可!” 抬头,不远处的田埂上村支书带着两位干净得体的中年夫妇走过来,其中梳着小波浪黑色卷发,一身蓝色翻领连衣裙,腰间缠着同色系宽带子,脚踩白色高跟鞋的看着特别得体优雅知性的女人在看见姜可可之后脸上满是激动神色,快速小跑了两步大喊,“可可!妈妈来了。” 69.069.有妈的孩子是个宝 069. “妈妈。”内心忽然涌起的熟悉感促使姜可可脱口而出, 等她还没想清楚那股熟悉感是怎么回事后,自己已经被一把抱住了。 “可可,妈妈的乖宝, 妈妈来了。”邱娟仪抱着姜可可,语气里满满都是怜惜,虽然早知道下乡辛苦,但是亲眼看到自己的孩子穿的灰扑扑地在地里干活,那种心疼感还是止不住的。 “妈妈看看你,黑了瘦了, 是不是没按时吃饭啊。”邱娟仪捧着姜可可的脸, 妥妥地怎么看自己孩子怎么辛苦了。 姜可可很想问那句黑了是怎么说的出来的,明明她这皮肤是个明眼人都看得出有多白, 现在这会儿只是天热晒得有点红而已。 不过她说不出来, 因为她想哭, 被邱娟仪这样温暖的抱着,脑海里关于邱娟仪的记忆一下翻了出来,她内心无法控制住对邱娟仪的亲近感,尤其是她发现比起之前模糊的记忆里, 眼下这么亲眼看着,邱娟仪跟她后世的妈妈竟有□□分像。姜可可不知道她穿过来跟这两者间是不是有什么联系,但是此时她就想抱着邱娟仪哭。 原先想过的如何面对原身父母和是不是亲生的问题眼下都解决了, 姜可可第一次真真切切地觉得自己融合了原身的全部记忆, 此时, 她就是原身, 她和姜可可,就是同一个人。 她怎么不会是妈妈的亲生女儿。 “妈妈,呜呜~”姜可可抱着邱娟仪没有形象地大哭起来,像是诉苦,更像是知道能为自己撑腰的人来了,就想哭一下求安慰求抚摸,用一句话来解释大概就是‘会哭的孩子有奶喝’的心态。 邱娟仪见女儿哭了也不意外,因为小时候她就特别喜欢哭鼻子,长大后好了些,但是回家受了委屈还是会哭,心里觉得特别心疼,后悔起听了她爸姜远鹏的主意,把她放到这乡下来避风头,说是等时局稳定。若不是这次女儿写了信回去哭诉,他们也许还不会想办法过来探亲。 “乖宝,乖囡囡,不哭啊,妈妈在这呢。”一边搂着哄一边还瞪了走上来的姜远鹏两眼,都是你出的馊主意! 姜远鹏被妻子瞪了也不介意,他也后悔把女儿给送来下乡,那时不知是怎么鬼迷心窍了就觉得这个主意好,能让女儿避避风头,以为送到亲戚下乡的地儿能帮忙照顾,钱财吃的寄够就不会有事,还能免得卷入风波。结果却看到女儿戴着小草帽烈日下干活,心里不是不难受。他就一个闺女,能不心疼麽。 “乖可可,不哭啊,爸爸给你带糖来了,在外贸商店买的夹心的软糖,你最爱吃了是不是。”姜远鹏低声哄着,半点父亲的严肃都没有。他们一家在国外生活那么久,对感情的表达比现在华国人外放许多,哪怕是有所收敛了,但是看在一干农村人眼里还是惊讶得不得了。 乖乖,哪家的父母跟孩子这样相处过?瞧他们那自然的样子这事还经常做。本来已经被他们时尚洋气打扮的村支书呆愣愣地看着几乎凑成一团的父母子女三人,心里感叹从国外回来的果然就是不一样,这言行举止就异于常人。 附近其他村民干活的村民也十分好奇八卦地直看着他们,嘴里各种议论纷纷,感觉自己打开了新世界大门似的。 而不远处的江寄余望着打扮得洋气精致的姜家父母,看了看自己,忽地深刻意识到他和姜可可之间的沟壑有多宽。 这种突然涌起的现实差距感让江寄余绷紧了脸,没有上前去。 而姜可可暂时没有想到江寄余,她还停留在跟父母见面的巨大喜悦之中,原先的记忆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跟父母有关的记忆他们的脸都是模糊不清的,她还不没觉得奇怪,都没深想,现在亲眼看到跟后世自己父母□□分像的脸庞,真的有种彻底融入这个世界的感觉。 要是她早知道父母是这样的,她哪里还会怀疑是不是亲生问题,第一时间就写信回去撒娇了。 不过现在也不遑多让,姜可可哭够了,听到姜父拿糖哄她,立马娇气道,“哼,我才不要呢,这么久才来看我,你看我手都疼了。” 这样撒娇心里没有任何违和感,仿佛做过多遍一样自然。 姜远鹏也不觉得闺女得嗔怪有什么异样,闻言还赶紧去看她的手掌,果然是红的,立马道,“辛苦囡囡了,我们囡囡这么厉害都会干活了,来,跟你妈妈一旁去吃糖休息,爸爸帮你把活干了。” 说着把手里提着的袋子就往姜可可怀里塞,自己脱了西装外套,挽起衬衫袖子,撸起裤脚,拿起地上的锄头,要把这块地给锄了。 想等他们叙旧完再上前的村支书见状赶紧拦住了,他觉得让人穿着这样好的一身西装踩着皮鞋去干活实在是糟蹋了,糟蹋了衣服和鞋子。 “唉唉停下,这位姜同…姜先生。”先敬罗衫后敬人,村支书看到姜家父母就忍不住带上恭敬的态度,脸上露出自认为和善得体的笑,“姜先生,这活就不用你干了,你们远道而来,坐车辛苦了,还是先回去休息吧。姜知青,你就先带你父母去歇息下,晌午来我家吃饭,不要客气啊,远到就是客。” 村支书如此好说话姜可可意外了下,不过姜家父母还是比较懂村支书的心思的,知道是想跟他们交好,也没看不起,觉得这是人之常情,村支书能有这个头脑证明还是比较灵活的,跟这种人打交道有时候比死心眼的更舒心。 姜远鹏再次对村支书表示了感谢,“多谢你了老哥,喊我姜同志姜远鹏都成。不过这中午就不去叨扰你了,晚上再去叨扰,这住宿的事到时候还得麻烦你一下,希望老哥不要觉得我们麻烦。” “不麻烦不麻烦。”村支书被他这态度弄得心里很舒服,脸上笑容又热情了许多,“一点都不麻烦,住宿的事也别担心,家里床位有的是。那你们先去吧,我就不打扰了。” 村支书很有眼见力地没有继续跟人寒暄攀交情,知道不急在一时,这姜远鹏也说了晚上还要去他家,那就是默认可以来往的意思,到时候再聊还来得及,别在这时耽搁人父母孩子团聚叙旧。 姜可可也跟着道谢,然后猛地想起了江寄余,对姜父姜母说,“等一下。” 说完不等姜父姜母问话,转身往江寄余那儿跑过去。 “江寄余,我爸妈来了,你跟我去见他们吧。”姜可可一下子跑到江寄余面前,气都没喘匀就道,小脸蛋尽是笑容。 江寄余见姜可可过来心里还是高兴了一下,原本他以为姜可可就要这样跟父母走,忘记他或者不想把他介绍给父母的,当时心里是说不出的失落和堵塞,现在她过来喊他了,他高兴是有,但是紧张更多。 虽然早从外祖父母那儿知道姜家父母跟他父母感情很好,小时候对他也好,但是那毕竟是小时候的事,回忆有些久远,加上现在两家境遇不同,他如果只是以晚辈身份去见父辈故交并不会觉得有什么,他的心性在这几年也算磨得平稳,不在乎对方态度是否会改变,毕竟那些年各种翻脸嘴脸都看见过。 然而他还是姜可可的对象,要见的是姜可可的父母亲,是能决定他能不能跟姜可可一辈子在一起的人,态度自然是慎重又紧张的,他喜欢姜可可,哪怕知道双方差距如此之大也不想放弃,想一辈子和姜可可在一块,落在同个户口上的,这初次见岳父岳母,没有任何准备他确实气虚。 不过事到临头也不能缩手缩脚,尤其是对着姜可可期待的小模样,江寄余更说不出不去的话。 强压紧张气虚一脸淡定地放下锄头,拍拍身上的泥土,这才跟着姜可可往前走。 走到姜家父母身边,姜可可立马给介绍,“爸爸妈妈,这是江寄余,就是江伯父的儿子,也是……” ‘我对象’三个字还没说出来,姜父姜远鹏就一脸激动的打断姜可可,“是俊俊啊,你都长这么大了,好小子!”姜父一巴掌拍在江寄余身上,把江寄余准备好的腹稿也给打散了。 俊俊?江寄余感觉眼角忍不住抽了抽,这么多年都没人叫他这个小名,乍一听见,尤其是对象还在,总觉得一种诡异的尴尬和不好意思。 看了眼姜可可,果然姜可可眼里出现了惊讶表情,“俊俊?” “是啊,小时候他爸给他娶的小名。”姜远鹏丝毫没有发现姜可可跟江寄余之间的眉眼官司,只是突然见到老朋友的儿子都长这么大了,难免有些感概和激动,不过很明显眼下这不是说话的时候,便想让他请下假,一起找个地方好好说说话。 村支书自然没意见,爽快地让他请假走了。 一行四人请了假先到村委那儿去把行礼拿了,姜家父母是在镇上遇到隔壁生产队的牛车,雇了他拉他们走一趟的,除了拿给姜可可那袋糖果,其他的行礼都放在村委会那边,不然不方便拿着。 村委会那儿生产队队长正帮着看行礼,他是比较老实正直的人,村支书才让他看着,若是只是妇女主任,怕是动手翻人东西,得罪人就不好了。 不过拿了行礼邱娟仪还很懂人情世故地给村委的人发了饼干糖果什么的,又简单说了几句话,这才一家子往姜可可的宿舍走。 女知青宿舍的衣服都是晾在后院那块去,所以姜父和江寄余也进了院子,不过没进去姜可可住的房间,毕竟是跟其他女知青合住,不方便,只是简单在门口看了几眼,等她们放好东西才出来,他就跟江寄余在院子里聊天。 大老爷们还是比较有话聊的,加上江寄余将姜父视作未来岳父,再愣头青都知道要讨好,自然不会冷了气氛。 一开始主要是聊了在塘边村这边的劳作情况,等姜父觉得差不多热了场子拉近距离了,就问江寄余这些年的事,他父母人去了哪里,当初是怎么出事的。当初在国外就偶有听闻国内不太平,不敢给国内亲人朋友添麻烦,断了联系,但是心里还是十分挂念国内这边,不然也不会在领域内做出成绩国家邀请就匆匆回来,回来后发现局势不够明朗没敢大张旗鼓找人,现在都没联系上当初的好友,还是女儿写信回来才知道原来好友的儿子到了这边。 江寄余没有隐瞒将他知道的情况大概说了一遍,“……现在也不知道是到了哪个地方,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消息,怎么也打听不到。”他没敢说怕是人没了,毕竟那些年死的人不算少,但是心里却不想承认这个事实,还抱着一丝希望。就跟他外祖父母一样,都宁愿相信他们的儿子闺女女婿都还在,只是一时间联系不上而已。 姜远鹏肃着脸也没说什么,拍拍江寄余的肩,“会联系上的。” 而这一边邱娟仪帮姜可可把东西规整好,地方狭窄又简陋,真的是一边整理一边心疼,她家可可哪里吃过这么多苦呢,真是不该让她来下乡的,“妈妈给你在外贸商店买了两身衣裳,很好看,换一下吧。” 一条是红格子衬裙,一条是粉色的花边连衣裙,很少女风,她还买了两双鞋,一双红色皮鞋,一双露脚趾的凉鞋,也是粉色的,特意搭着买的。甚至还有很梦幻的草帽,让姜可可开了眼,乍一以为自己又穿越了,要知道在这小山村看得最多的就是蓝黑灰,她自己有小裙子都不经常穿,而是穿很有年代特色的的确良,比较土气的布拉吉,现在看到妈妈拿出这样漂亮‘超时代’Fashion的东西,她都要以为妈妈才是穿过来的呢。 不过从越发清晰的记忆里得知其实他们的日常装束差不多就是这样,在国外的时候甚至更潮流,只是回来后收敛了许多。 “妈妈,你不是说不能穿的太艳麽?” “没事,这山高地远的不怕,而且局势差不多都快明朗了,没关系的。喜欢哪一件,快换上妈妈看看。”邱娟仪可不想看着乖女儿在穿的这么灰扑扑的。 又探出脑袋去喊姜远鹏烧水来,给擦洗一下,弄得干干净净整整齐齐才行。 姜远鹏闻言立马应了,不过这土灶还真不咋会使用,还是江寄余懂眼色要讨好岳父岳母,殷勤地一手包办了。 姜可可最后选了粉色的比较仙气的小裙子穿,比起原身喜欢的红色她更爱这个小粉色,粉粉嫩嫩,超少女心。 邱娟仪也不意外,“好,现在是喜欢粉色啦?那红色等喜欢了再穿。”闺女从小就是一会儿最喜欢粉色一会儿最喜欢红色,邱娟仪都不奇怪,每次都是两种都买。 姜可可心里闪过一股异样,好像有什么不对劲,不过没想明白那不对劲是啥,邱娟仪又跟她说别的事,姜可可便没有把这突然涌起的异样情绪放在身上,抛诸脑后去了。 70.070.露底 070. 擦净身子又换上新衣服新鞋子, 再编上一股鱼骨辫,额前留着两缕碎发垂在脸颊两侧,有种漫不经心的凌乱美, 这身打扮十分适合她,跟个小仙女似的,出去的时候江寄余眼睛都看直了。 觉察到江寄余的视线姜可可娇娇一笑,带着点儿羞,更加迷人。 江寄余觉得自己心脏又砰砰砰快速跳起来,跟生病一样, 想挪开视线又舍不得, 他对象怎么能这么好看呢。 姜远鹏没发现江寄余的异样,只是觉得自己闺女哪哪都好看, 这一换洗, 一下子从个戴着草帽干着农活的小可怜变成仙女似的小可爱了。 邱娟仪倒是注意到了江寄余的眼神, 不过没太在意,已经她看过太多小伙子看她家可可的眼神都这样,以前在国外参加舞会的时候不说是全场最漂亮的,但是绝对是亮眼不缺小伙子喜欢的。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嘛, 瞥了眼就没去管,让姜远鹏去把那袋子东西拎上去看老莫夫妇。 他们到的时候,老莫夫妇正在给菜沤肥, 那肥都是农家粪, 这些年他们的农活几乎都是这些, 刚开始还不习惯, 后来做多了就习惯,塘边村的村支书和队长也不会像有些生产队那样故意对牛棚坏分子多坏,只有一开始风头紧的时候严厉了点,此后除了干活脏累些,基本也不会进行别的折磨。 在江寄余下乡前他们就很熟练干这些了,关系曝光之后也没要江寄余来帮忙,除了太重太累不方便的,一般都自己干,江寄余自己还得挣工分,他挣的工分多,到时候粮食也能多分点。 然而姜家父母看到老莫夫妇穿着满是补丁的衣裳头发白了大半在那干活,心里的酸涩是止不住的,邱娟仪甚至眼里有了泪,早年读大学的时候她还被赵婆婆教过,是知当时她是个多么优雅的妇人,现在看到这样,那种物是人非的心痛是无法控制的。 “赵姨,莫叔!” 老莫夫妇闻声抬头,眯着眼认了下,认出来人之后,心里的激动是不言而喻的,“远鹏,娟仪,是你们吗?你们来了!” 忙不迭地丢下手里的农具,就要往这边过来,姜远鹏和邱娟仪见状赶紧放下袋子迎上去,一人搀扶一个,宛如乳燕归巢。 这个年代的人讲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又因为江寄余父母的关系跟老莫夫妇很是亲近,乍一见面,哪能不激动。 四个人抱着几乎是又哭又笑,其他干活的牛棚坏分子见状眼里隐隐闪过羡慕,先是外孙子,后来又是两位打扮如此洋气的侄子辈的人来探望,莫老头和赵老太还真是幸福啊,不像他们,这么多年一个来探望的人都没有,虽说当初理解他们为了平安而跟他们写断绝关系书,但是这么多年不闻不问,确实是很让人心寒。 叹了口气,这事羡慕不来,还是干活吧,看他们有人来探望也多少是个安慰和希望,也许哪天他们也能等来呢。 江寄余让他们回去聊,他去把剩下的活给干了,他的活可以推,但是老莫夫妇这边的还是得干完,不然容易被人说嘴。 姜可可见状有点想留下来,不过江寄余给她使眼色,让她陪着他们就好,穿着跟小仙女似的呢,还是美美的吧。 老莫夫妇跟姜家父母更有话题聊,毕竟比起姜可可,姜家夫妇跟他们相处过的时间更多,他们也懂得更多。 姜可可刚开始还说上几句话,后来就把空间留给四位长辈,自己去找江寄余去了。 “你怎么跑来了,站远点,小心熏到你。”江寄余见姜可可跑来赶紧道。 姜可可看了眼自己的衣服和鞋子,还是听话站开了点,不过也是站在菜园边,“他们在说话,我就想见你呗。” 一句话说的好像给江寄余心里喂了蜜,光天化日呢,还是这么不矜持。 “那站着等会儿我,很快就弄好。”江寄余干活越发利索,一一给菜沤了肥,又去水坑里把桶洗干净,农具放回远处,这才带着姜可可回去村大食堂那儿。 一路上姜可可都在江寄余身边跟着,看着跟小媳妇似的,不少婶子笑话,心里却在想这姜知青打扮起来就是好看,又有两个看着更加富贵的父母,还真是便宜了江寄余。 也有说酸话的问江寄余被丈人丈母娘承认了吗?这次过来是不是要商量婚事啊?怕不是瞧不起他穷,要带姜可可回城的吧。 知青回城虽然不容易,但是有门路就简单,要么‘病退’要么有份工作,他们不觉得姜可可父母会找不到工作给她。 江寄余听到这话也猛地想起来,姜家父母这次过来不是真的要带姜可可回城的吧,她要是回去,那他们的事怎么办?扭过头去看姜可可,却发现姜可可微微皱着眉头貌似在想什么,心里当下一沉,是了,她哪里是能一辈子扎根农村的呢。 而姜可可在想的却是之前她给父母去信,当时她还没和江寄余在一块,又被林思然逼得要神经紧张了,就想要回城去,这次父母过来,不会是真给她安排好回城事宜,带她返城的吧? 她可不想离开江寄余,哪怕只是短暂的分别,但还是想和江寄余待在一块。 姜可可打算回去问问父母是不是安排好了,要是安排好了得赶紧推了,要是还没安排那就更好免了麻烦,到时候跟他们说一下。 沉迷于自己的思绪,倒是一时之间没发现江寄余的异样。 而这边姜家父母跟老莫夫妇叙旧也叙得差不多,说到早些年那些事眼泪都流了不少,就是姜远鹏和老莫教授这两个男子汉,也红了好几次眼眶,江家父母对他们老说是至交好友,亲人一般的存在,眼下下落不明生死不知,能不伤心吗? 不过也没耽于悲伤,毕竟还有两位老人在,安慰他们,“人没消息就是好消息,等我们回去帮着打听,早晚有一天能打听得到的。” 老莫夫妇点点头,又担心地问,“会不会拖累你们?要是会的话先……” “莫叔赵姨你们就放心吧,B市那边的局势我看差不多要稳定下来的,不会有问题的,像我们这次都能出远门来看你们。”姜远鹏安抚道,又看了眼外面,确认没人,才小声地道,“上面的变动差不多了,到时候我们回去见机行事,时候一到就给你们平反,起码要摘了这帽子,堂堂正正做人。” 不然怕是一辈子都得在这山旮旯挪不了窝! 老莫夫妇听到姜远鹏也这么说心里顿时信了七八成,姜可可他们还有所怀疑,但是姜远鹏是从政治中心那边过来,肯定更加了解事儿,他们敢这样说那一定是有多少把握的,他们是真的有希望能回去,登时又要忍不住老泪纵横了。 还想说什么,这时候却听到外面有动静,便止住了话题。 抹了抹眼泪出去一看,原来是江寄余跟姜可可回来了。 看着跟在江寄余身边的姜可可,姜远鹏心里闪过,咦,自家闺女咋跟俊俊感情这么好。倒是没有想到处对象那方面去。 而邱娟仪见到这情景心里倒是多少有了计较,因为自家闺女自己知道,除非交好,不然是不会这样跟着人身后跑来跑去的,所以她是不是发现了什么不得了的事? 不过也没立即问明白,她再观察观察,免得不是误会了他们友情,让闺女反倒不高兴了。 邱娟仪让姜远鹏去揉面粉,她跟姜可可出门去摘点野菜野蒜回来,村里村民还有自留地,牛棚的坏分子却是没的,吃的菜都是野菜居多。 中午她打算在牛棚这边跟老莫夫妇他们一起吃,不然说不过去。 姜可可对此没意见,她跟赵志红学过辨认野菜,摘野菜没问题的,而且刚好趁着机会问问妈妈关于回城的事。 而这边江寄余也先回去简单冲个凉水澡换身衣服再过来,毕竟他刚沤肥过身上又出了汗,还是想给姜家父母留个好印象的。 虽然他不确定他们这回来是不是带姜可可回城的,但还是想争取一下表现。 换好衣裳又把自己的粮食带了一些过去,还跟在家的大娘‘换了’几个鸡蛋,之前换的鸡蛋刚给老莫夫妇吃完了,中午不能太素。 还想去抓鱼,不过想了想到底是在牛棚里,还是要低调点,村支书跟队长他们已经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了,还是别让人难做。 回去牛棚后就帮着给姜远鹏打下手,平时他就是个勤快的人,现在几乎是殷勤了,姜远鹏很是夸赞了他一番,说他这么能干更容易娶到媳妇。 江寄余嘴角微微翘了下,我想娶的是你闺女来着。 但还是没把这话说出口,他想等姜可可先介绍他们的关系,不然他要是说了姜可可又没跟父母介绍的意思,那姜可可会不高兴。 当然,如果真是那样,他怕是也会不高兴。 总之,恋爱中不是只有女方会想太多,事实证明男方也会,比如听了三姑六婆一耳朵话的江寄余此时也忍不住会在想姜可可到底想不想留下来和他在一起呢,她要是不留下怎么办这类没影的问题。 然而他没说,在一旁的老莫教授却一秃噜嘴就揭了他的底,“可不是吗?他是个能干活的,以后很可可结婚了也是个能照顾好媳妇的。” “是能照顾好媳妇的。”正揉着面带着笑的姜远鹏顺口接了下,随后动作一僵,“啥,跟可可结婚?!” 71.071.曝光 071. 塘边村山多野菜也多, 不过姜可可和邱娟仪一个穿着凉鞋一个穿着高跟鞋不适合上山去,姜可可就带着邱娟仪往田边小路走。这个年代的野菜不用怕农药污染,真的是土生土长纯天然, 家里缺菜了出来掐一把就能吃。 姜可可和邱娟仪在田边掐了些鲜嫩的苋菜和一些马齿苋,还找到两把野葱,回去刚好下面条。 邱娟仪看从前五谷不分的姜可可都能认得出野菜了,心里又欣慰又辛酸,“没想到我闺女现在这么棒了,都能认得出野菜了。” 姜可可笑, “宿舍认教我的。”笑完又问, “这次怎么能来看我?工作不忙吗?要待几天啊。” “接到你信就想要过来了,不过当时正忙着, 忙完赶紧请假开了介绍信过来。”邱娟仪说到这件事瞥了眼四周没人, 这才道, “你跟你表姐林思然怎么回事?” 她一直以为林思然是个好的,哪怕没她姐说的那样会照顾人,但在那山高地远的地方,难得亲戚在, 怎么样遇着事也会搭把手,咋还把人往坑里带呢。 她和姜远鹏看到那封信说林思然拾掇别人给姜可可说亲时,心里简直是又气又呕, 差点要去找她姐问清楚这是闹什么, 每次给可可寄东西的时候他们这做姨夫姨妈的也有给她寄, 不说有恩, 那也不能这样欺负她闺女吧。 为之,姜远鹏当时要气死,若不是信里说已经解决了,那他能丢下工作走。 提到林思然姜可可已经没啥气了,毕竟眼不见为净,但是说原谅她那也是不可能的,最好一辈子她俩老死不相往来! 姜可可也没隐瞒着,把来下乡发生的事都给邱娟仪讲了一遍,隐去空间的事,算很客观公正了。 然而就是这样都把邱娟仪气得要死,“她怎能这样?!人呢?我去找她问清楚。”就林思然做的那些事,哪一件都够她断绝亲戚关系再收拾她一顿的! “别气别气,她走了,调到下山村生产队去了。”姜可可反过来安抚她,当时她是气得要死,好几次被气哭了,但是事情都过去了,姜可可也不想邱娟仪走那么远路专门骂林思然一顿,反正到时候要是高考消息出来,林思然肯定会想办法回城的,届时不认这门亲就成。 “妈妈,反正我以后是不可能跟林思然做表姐妹的,你要是跟姨妈没法交代,那就让姨妈也别认我这个外甥女!”似是气话,但也是认真的,姜可可可不愿为了门亲戚那样委屈自己,跟不喜欢甚至可以说是厌恶的人打交道,维持表面的平和。 邱娟仪睨她一眼,“你傻啊,你是我闺女我还偏帮别人不成?你姨妈也不是那么不讲理的,到时候回城我还要拿这事问问她,怎么教的孩子,要是她不讲理,妈妈也不要认她这门亲了。”她可不是那些为了面子,和睦啥的就委屈自家人的人,最重要的当然是从身上掉下去的这块宝贝疙瘩了。 也别说是她,就是姜远鹏知道这些事,怕是要跟林思然她爸干一架,养不教父之过,这样害他闺女,不能揍林思然,可不得揍她爸麽。 不得不说,邱娟仪这护犊子的态度让姜可可很是受用,小嘴甜甜地道,“嗯,还是妈妈最好了。” 两人就这样一言一语说好了,也不打算去看林思然,毕竟去了也没用,到时候只是浪费口舌,没准还要被人说嘴说欺负人,要说理还是回去后找父母。 也因此,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在下山生产队日子有多难过,更不知道后来她压根没等到高考下来的消息,人就在去部队的路上消失不见了。还是后来才知道这个消息的,当时听了是错愕,唏嘘不已。 而眼下,她们谈完这件事之后,邱娟仪就主动跟姜可可说这次还不能带她一起回城,但是不用等太久,这次出来前他们恢复了以前一些关系人脉,再使点劲,很快能给她弄个招工的机会。 现在上面的局势渐渐有要稳定的状态,而且他们又只有这一个闺女,也不是没文化的,弄个坐办公室的工作也不算打眼。 这一点又跟原著不一样了,原著里这时是没有这一出的,只不过姜可可没有看完原著所以不知道,若是她看完了原著,大概能早点发现出什么端倪。因此眼下姜可可听到这个也只是想了一下原著有没有发生这件事,发现没有看到那么远的剧情,就抛诸脑后了,反正现在要紧的是眼下,这是个真实的世界,林思然已经远离她的生活了,原著剧情也彻底被颠覆了,这是个能改变的现实世界而不是遵循原著剧情走的世界,知道这一点就够了。 “妈妈,我还不想回去。”姜可可趁父母还没把回城的事办下来,赶紧先表明道。 邱娟仪一听愣了下,随即有些紧张,这闺女不会是下乡被思想教育课给洗脑了吧?她回国这段日子可是听说不少那些个热血青年在那几年被一鼓动就是万丈豪情想在这片土地做出什么成绩来,但是按道理说现在这风向已经过去很久了,难不成闺女这是赶了趟末班车? 赶紧道,“怎么不想回去了?那时候来信不是说想回城麽?”到底是亲闺女,姜可可信里婉转的意思亲妈都能解读得出来。 姜可可有些不好意思,“那时候是想回,现在又不想回了呀,那时候还没对象呢。” 这话一出邱娟仪是真的懵了,“你处对象了?是谁?”问完脑海里忽然出现江寄余的脸,她就说当时闺女跟在江寄余身边那样瞧着不太对劲,难不成真是跟江寄余处了对象? “是江寄余。”姜可可给了肯定的回答。 本来她就没想要隐瞒父母的,姜可可自认为自己不算早恋,又是真心实意跟江寄余处对象,没什么不可说的。 但是这无疑是在邱娟仪心里落下一颗惊雷,这下乡前还只是个啥都不懂的小孩子,现在竟然连对象都处了?她需要缓缓,感觉自家的闺女貌似一下子从小孩子变成大人了。 姜可可见邱娟仪不说话心里咯噔了一下,“妈妈,你不会反对吧?”她有点慌。不知为何心里下意识把邱娟仪当作自己的亲妈妈,要是自己的恋情不能得到认可的话,姜可可会难受的。 邱娟仪一看自己的沉默吓到了闺女赶紧道,“不是,妈妈哪里会反对,只是一时间没缓过来,还以为你是个小孩子,都忘了也到了可以处对象的年纪了。” 说到这邱娟仪笑了笑,也是,是到了处对象的年纪的,当年她像姜可可这么大的时候,也跟姜远鹏眉来眼去处了对象呢,咋换了自家闺女就愣住了呢。 这么一想心思就转了过来,脸上带了笑,“你喜欢他吗?如果是喜欢他而不是因为一时的感激或冲动处的,妈妈就不反对。” “你不嫌弃他穷吗?”许多人都觉得江寄余配不上自个,姜可可也很好奇邱娟仪是怎么想的,她处对象是很认真处的,如果时候到了要结婚都可以的那种,可不是随时分手的。她担心邱娟仪以为她只是简单处对象,日后如果要结婚忽然各种反对挑剔了,那可不行。 要说换做别人姜可可还不会问这个问题,毕竟这年代在华国父母允许处对象就意味着允许结婚,但是邱娟仪是从国外回来的,思想比较开明,不会有处对象一定就要结婚的想法。 邱娟仪听到姜可可这个问题却笑了,反问,“你嫌弃他穷吗?” 姜可可摇摇头,要是她嫌弃就不会跟他处对象了。 “那你觉得他会一辈子穷吗?” 姜可可又摇摇头,不说知道原著内容,就是不知道姜可可也不觉得江寄余会是一辈子没出息的人,他又聪明又上进,还有责任心,这样的人不说大富大贵,也不会把日子过得多差,尤其是改革开放后,江寄余不走原著的道路,也能顶起一个家。 “既然是你处的对象,你不嫌弃他穷又不认为他一辈子没出息,那我还阻拦干什么?而且现在处了对象又不是马上结婚,我还有时间观察他是个什么样的人,到时候才能给出更客观的评价。 眼下你跟他处对象我是没意见的,感情本来就是两个人的事,你们去磨合,而婚姻才是两个家庭的事,如果江寄余这些年人品没跑偏,我想我是不会反对你们的。”邱娟仪很是开明道。 姜可可听了都忍不住把野菜丢到一旁抱住邱娟仪了,撒娇道,“妈妈你真好。” 她就知道她的妈妈是跟其他人不一样的! 咦,这个想法怎么有点奇怪? 为什么她会知道?没等她想清楚,姜可可又被邱娟仪一番话吸引去了注意力。 “就知道嘴甜。”邱娟仪点了一下她的小鼻子,“说来也是缘分,想当初你们小的时候我和你爸爸跟你江叔叔莫阿姨还给你俩订下了娃娃亲,想着以后你俩长大要是看对眼了,就给你们办婚事。要是没看对眼,那也做对兄妹。 后来我们出国一走十来年,以为这事要吹了,没曾想兜兜转转,你俩还是给凑到一块去了。要说当时两家还交换了信物呢,只可惜我们家当时走的时候没想到一去那么多年不能回来,落在家了,现在回去家里房子给人占了,信物也不知丢哪去了,还有点可惜,也不知道俊俊把信物留下来没。” “什么信物啊?”姜可可好奇问道,她不知道原来两家订的不仅是娃娃亲,还是兄妹亲呢,要是跟江寄余没看对眼,那也能做兄妹,有他这个哥哥也蛮好的。 不过,当然还是现在处对象更好啦,兄妹哪能这么亲近。 姜可可心里正美滋滋偷想着,就听得邱娟仪道。 “玉佩啊,并蒂莲的玉佩,掰开来就是两块月牙状的。当初还有一块小小的水滴型吊坠,是跟那玉佩同块玉做的,可惜后来给你戴着,也不知被你丢哪去了。” !!! 姜可可瞪大眼睛,“月牙形玉佩上有一朵花,那花是并蒂莲?还是我跟江寄余定亲的信物?还有一块水滴形的吊坠被我弄丢了?” 72.072.现实问题 072. 说起这玉佩的来历, 其实跟姜可可还有些关系呢。当年还没出国的时候,有日姜可可生病好不了总是啼哭不止,刚巧有天一个道士路过讨碗水喝, 听到孩子的哭声,说是有缘法,拿了一个水滴形的玉佩给孩子戴上,也是奇特,小小的姜可可戴上之后还真不哭了。 当时江家夫妇也在,见这么灵, 有些小迷信, 江父就大着胆子问道士还有没有,也想给江寄余求一个。 那位道士摇了摇头, 表示只有这一个。顿了顿, 又看了眼姜可可和江寄余, 最后给了跟水滴形玉佩同块玉雕刻出来的并蒂莲的玉佩,说若是戴的人对了,可以保姻缘,夫妻顺遂。 那时候江父很有父爱, 好的东西都想给孩子,江寄余是他亲儿子,姜可可是他最好朋友的闺女, 平时也是当自家娃看待的, 便跟大家商量, 说给他们订下个娃娃亲, 一人一半,不过先不给戴上,等以后长大两人看对眼了再给双方,若是没看对眼,那就做兄妹。 还是年轻的父母,自由恋爱结的婚,自然希望孩子也是自由恋爱。 当时两家说好了便一人一块收起来,想等合适的机会再给他们。 而后来姜家父母出国也没想一去那么多年不能回,很多东西都没戴上,其中就包括那块玉佩,回来后却发现不见了。 听了玉佩来历的姜可可内心是超级不平静,她从林思然那偷的玉佩空间,其实不是林思然的,而是她自己的,林思然才是小偷? 还有那水滴形玉佩,就是自己灵泉的来源麽? 难怪她可以用自己的金手指灵泉洗去林思然的血珠禁制,也难怪自己的金手指能融合进空间,原来是出自同块玉麽? 江寄余也有半块玉佩,是不是他拿了也能有空间? 姜可可内心克制不住地火热起来,如果江寄余那块玉佩也融合进来,是不是他也能进入空间了?! “妈妈,你说的玉佩的模样真的是像月牙形,成色不算特别好,上面有朵花,用红绳串起来的?” “是啊,就是那样,怎么了?你还记得啊。”邱娟仪见状问道。 “我看见过,在林思然那里。”姜可可又告了林思然一状,她一直以为玉佩空间是林思然的,为了保护自己费劲心思去偷,结果偷的竟然是自己的,拿了是物归原主? 那她之前真是白受那么多累了,尤其是因为空间堤防她堤防得要命,还演了一场戏。 这还不是最惨的,她想到原著内容才是想要原地爆炸替原身不值,丈夫被抢了,连金手指都给抢了,这叫什么事! 啊!好气呀好气呀,超级生气的。 邱娟仪见姜可可这么生气也顾不得自己生气先安慰她,“好了乖囡不生气不生气,跟妈妈说说到底怎么回事?真是在她那我们过去要回来。” 这句话让姜可可冷静了下来,“玉佩不在她那,被偷走了。”她没敢说自己拿回来了,因为玉佩它已经变成空间融进去了,咋拿出来。 更重要是,她有些犹豫要不要跟父母说这件事。其实一开始如果江寄余没有发现林思然使用空间,后来拿回玉佩需要江寄余帮忙,姜可可也有可能会犹豫要不要跟江寄余说,不是因为信不过,而是秘密这种事多人知道了就不算秘密了。 想了想,姜可可还是打算暂时先按奈下跟父母说玉佩里面有空间的事,免得他们以为是什么奇怪之物,凭白为她担心或是怎么样。 做了决定,姜可可便调整了一下自己的情绪,把上次林思然去镇上被偷了玉佩的事情说了下,引得邱娟仪又是担心治安,隐隐想要不还是带姜可可回城算了,这乡下也没她当初想的那么安全。 姜可可还不知邱娟仪思路跑偏了一下,继续道,“妈妈,我们的玉佩怎么会在林思然那里?当年你拜托姨妈收着行礼了?“除了这个解释姜可可想不到别的。 “也没有,当初国内形势那么凶险,哪里还敢联系给他们带去麻烦,是你姨妈帮着给收了一些东西回来。当时我们回国她不是还还了我们一些东西,说只保下了这些,其他都不见了吗?我就以为那玉佩是在那场文化运动中给丢了,哪里知道被林思然拿去了。”邱娟仪那时候见到她姐换回来那些东西还感动了一把,觉得这就是亲姐呢,谁曾想会丢了玉佩,是不是还有别的也是他们私下拿了? 这个念头一起来邱娟仪就压了下去,都是姐妹,不能以这么大的恶意揣测别人,而且还回来的东西是有重要的,当年那么乱,能保下一些已经不容易了,而且她姐也不是那种人。 “可能是林思然觉得好看自己给拿去戴了,你姨妈他们应该是不知情的。”邱娟仪为她姐辩解。 姜可可不了解姨妈为人,不予评价,不过也很有可能是林思然拿的,到底真相如何她也不想特意去找林思然一趟,问了她那人也不会实诚回答的。 不过这次邱娟仪猜的差不多,当初那玉佩不是姜可可姨妈给林思然的,而是林思然重生后回去一趟,偶然发现这玉佩,心里莫名有种渴望,就给私自拿下了,没跟她妈说,后来发现了空间更是保守秘密,当成自己的私有物。 这厢母女俩讨论了下,也不为这话题生气了,不值得,还是先回去做顿午饭美美吃一下吧,要问清楚,也得邱娟仪回去后找她姐旁敲侧击下,找外甥女是没啥用的,她现在对外甥女也是十分失望。 若是她姐私自拿了给了外甥女,那她大概对她姐要有重新的认识了,对这门亲戚也该重新看待。 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眼下母女俩人摘了野菜回去,刚回去呢就发现屋里气氛不太对,姜远鹏在揉面,而江寄余好像有点手足无措地站在那儿,老莫夫妇眼观眼鼻观鼻好像啥也没看见似的。 有点诡异。 “老姜你咋还在揉面呢,我以为你都开始抻面条了。”邱娟仪把野菜放在一旁,准备找来盆子去洗的时候,蓦地发现那面团都给揉软到要散了。 闻言姜远鹏看了眼江寄余,“这不是给忘了吗!” 那模样好像责任还不在他那里一样。 邱娟仪顺着姜远鹏视线瞥见了江寄余,忽然心下有些明白,感情是知道了可可跟江寄余处对象的事,觉得自家闺女被拐了,冷不丁心里不得劲呢。 也是好笑,当初口头上说娃娃亲看他那么爽快,如今真实现了,反倒是不高兴起来了。 不过这也是不太习惯,要是真不同意姜远鹏早咋呼起来了。 “行了,我来抻面条,你去把菜洗洗。” 邱娟仪使唤他,姜远鹏顺从把面团交给她,去拿野菜。 姜可可刚想跟江寄余说话呢,就被密切注意的姜远鹏给抓到了,“可可,过来帮爸爸忙。” “哦。”姜可可没多想,对江寄余笑了下就过去帮忙择菜洗菜。村大食堂有口缸,里面盛满了江寄余打的水,用木头勺子舀水到盆缘破了个口子的搪瓷脸盆里好用来洗菜。 而邱娟仪见状便喊来江寄余帮忙烧火,解救了江寄余的尴尬和不安,也让老莫夫妇松口气。 实在的,他们不知道江寄余跟姜可可处对象的事没跟姜远鹏夫妇说,也不知道姜远鹏反应这么大呢,听完后直接不说话冷落人了,当然不是冷落他们而是冷落江寄余,很显然不得劲呢。 老莫夫妇也知道一声不响跟人闺女处了对象姜远鹏那父亲心理,尤其是莫教授,他也只有个闺女如娇似宝宠着长大,冷不丁被江寄余他爸给拐了回去,也是看江寄余他爸各种不爽,姜远鹏没动手打人已经很温和了。 正是因为是过来人,所以也理解姜远鹏,不会说用长辈身份强求他立马接受江寄余,这是不好的。 岳父和女婿的事,那还是要自己解决的。不过看起来江寄余还太嫩了些,晚点儿他得过去指点两句,好早点过了姜远鹏这关。江寄余还得庆幸姜可可是独生子,不然若是有小舅舅什么的,要讨好的对象挨得拳头估计更多。 午饭做的是手擀面,配料是苋菜野葱鸡蛋,又香又入味,做满了一大锅,江寄余和姜可可还回去知青点拿碗筷回来。 见他俩一块回去姜远鹏还想跟着,被邱娟仪一把拉了回来,小声道,“够了啊你,就拿个碗筷快着呢。”说完又瞪了他一眼,虽然瞪眼也漂亮但是还是很有杀伤力的,姜远鹏怂了没跟着去。 姜可可偷笑,出门离开姜远鹏视线就问江寄余是不是她爸爸知道了,为难他呢。 江寄余赶紧解释他不是故意让他知道的。 姜可可奇怪,“让他知道又怎么啦,我们是正儿八经处对象呢。”顿了下又道,“难不成你还想和我玩地下恋情?”有些生气,江寄余这是不想以对象身份见她父母么。 见姜可可误会生气的小模样江寄余竟然诡异地有些开心,“我想光明正大跟你处对象。” “见父母奔着结婚那种。” 后面补的这句话成功让姜可可气消又脸红,“我们说处对象呢咋又说到结婚去呀。”她喃喃低语似在责怪,眼眸却是高兴的。 江寄余见了心里的不安少了许多,可可是喜欢他的。不过转而又想到姜远鹏听说他跟姜可可处对象后的脸色,还有对他们夫妇俩这次来这里的猜测,刚少的不安又涌起来,他们真的能够结婚吗?如果可可要回城,他是能抛下老莫夫妇一起走还是舍得她留下来? 想到这个现实问题,心里又萦上了愁绪。 73.073.半个儿子跟女婿的区别 073. 午饭吃完后姜可可带着邱娟仪回宿舍休息, 姜远鹏则跟着江寄余去知青宿舍。 本来姜远鹏不想去的,但是姜可可要他去睡个午觉,搭了那么久的车过来, 不睡会身子怎么受得了。 姜远鹏拗不过闺女,只好跟着去了。 路上却在姜可可他们走远后拐了个弯,“找个安静的地咱爷俩说说话。” 江寄余心里紧张了下,面上还是平静,点头应下往河流那边去,那里有几棵大榕树, 阴凉着正好休息, 加上这时天热,大家伙都不出来, 就那些野小子要泡澡也会午后三四点后再来。 叙旧的话之前说了些, 姜远鹏没有在唠叨, 直接进入正题,“可可要回城,你觉得自己能跟可可一起走吗?” 这是最为现实的问题,当初让可可下来农村是意外之举, 而姜远鹏从来没想过要让自己唯一的女儿跟其他知青一样,将自己的青春岁月奉献在这里,甚至一辈子在这里。他不是没能耐的父亲, 可以帮女儿回城的, 不然当初也不会让女儿下来躲避风头。如今一切渐渐步入正轨, 他也要让姜可可回城, 回到她自己的正轨。 江寄余知道这一点,只是他自己现如今也没有答案。他不可能会抛下老莫夫妇,也不可能会抛下姜可可,一边是最重要的亲人,一边是最重要的爱人,两边都不可割舍。 “还是说你要让可可留在这里安居落户,从此跟农村其他妇人一样侍弄家务上工下地,围绕柴米油盐打转,为了鸡毛蒜皮小事跟人吵架斗嘴?” “不,我没有这样想。”江寄余赶忙否认,他从来没想过要姜可可磨去棱角,变得跟村里其他三姑六婆那样。不是说这样不好,而是这不是姜可可该有的生活。 “那你准备怎么做?”姜远鹏步步逼近,好像要江寄余立马给出一个答案一样。 然而江寄余却没办法说出口。他预想中是找个出路赚钱让姜可可过上好生活,到时候时机成熟给搬到镇上去,或者县城,要回B市是不太可能,因为老莫夫妇在这边,他没有办法抛下老莫夫妇,只要老莫夫妇一天在塘边村,江寄余就不可能离得太远。 他的父母都不知所踪,老莫夫妇的亲儿子也是下落不明,如果他离开了,老莫夫妇出事他会一辈子没法原谅自己。 在姜家夫妇来之前他觉得这个答案即使不满意也是还可以的,但是此刻面对一身西装衣冠楚楚的姜远鹏,他却没法把这个答案说出来。 他不会满意这个答案,他只有一个女儿,他的女儿值得最好的生活,他也能给超出常人的美好生活。 江寄余沉默了。 气氛一度很是压抑,最后还是姜远鹏先叹了口气,“俊俊,叔叔说这话不是为了打击你逼你要给可可多好的生活,只是叔叔希望你能明白,可可是我唯一的孩子,日后即使不说要跟我们老两口住在一块,那也不能离我们老两口太远。我能明白你对老莫夫妇的惦记,那你也该明白我们对可可的惦记。 叔叔也没看不起你穷的意思,因为穷不会是一辈子,只要敢想敢拼就一定会有机会出人头地。我对你说这番话,是基于你们两个有未来的角度,而不是只是简单把你当作可可的一个对象,能不能结婚都不要紧的那种,如果是我今天就不会特意对你说这话。你是我至交好友的儿子,当初我们两家还订过亲,我也是把你当作半个儿子看待,我不反对你们处对象,但是前提是,你确定自己能给可可好生活吗? 她不会干家务,人娇气,吃穿用度都是高出旁人一截,然而今天我跟她妈妈过来看着她穿着粗布衣裳干活,心里说不难受是假的,她有那么多的漂亮衣服,即使下地穿坏了都没问题的,但是因为是在这小村子,其他人衣服基本都打着补丁,她不好太出众。这个环境是很影响人的,常而久往,要么她先忍不住离开,要么就同化,跟着身边人来,渐渐变得跟身边人一样,忘记她本来也可以有更好更丰富多彩的生活。 我知道你不会离开老莫夫妇,也是喜欢可可,但是如何做到两者间的平衡,让大家都满意,这个问题,你要想想。” 姜远鹏说完拍拍他的肩,“走吧,先回去午休吧,我跟你阿姨还要在这里待上一星期,有的是时间让你考虑清楚,到时候你再给我说答案,这段期间,我不会拦着你们处对象。” “叔叔,我……” “别急着说,慢慢去想清楚,想好了再给我答案。” 江寄余缄口,点了点头。 这个谈话就算告一段落了。 这边姜可可带着邱娟仪回去知青宿舍,女知青们都回来了,见到邱娟仪每个都是惊异的神色,连平时最爱口头上刁难姜可可的朱梅朱知青都看呆了下,因为邱娟仪真的是年轻又时髦,几乎都看不出有个姜可可这么大闺女的人,而且身上的气质瞧着就不一般,哪怕她们来自城里,也很少看见这样的人。 邱娟仪很是落落大方地跟她们打招呼,还拿出买来的瓜子花生糖果抓给她们吃,说是感谢这阵子对姜可可的照顾,给姜可可说足了好话,没有知青能抵抗邱娟仪这样的糖衣炮弹,可以说,邱娟仪简直是她们想象中最好的妈妈和最有气质的女人,谁都会忍不住羡慕,在她面前自觉低点儿生气,朱梅都收敛了毒舌和红眼病,乖乖的接过瓜子道谢。 甚至心里还在想,早知道姜可可有这样一个妈妈,当初绝对不会欺负她了,不然现在也能像赵志红一样,让邱娟仪单独说了好些话。 姜可可看着妈妈在女知青里游刃有余,其他知青乖的不行的样子简直佩服万分,同时又很骄傲,这是她妈妈呢。 寒暄完毕姜可可带着邱娟仪回屋子睡觉,屋里头其他几个女知青见状还想把另一一张空着的放着杂物的床铺收出来给她,不过邱娟仪没麻烦她们,说跟可可挤挤就成,亲近一下。 不过若是有多余的床铺,晚上她还要借宿一下。 女知青们自然都没意见,林思然走了那里还空着一张床,赵志红打算晚上跟那宿舍人说一下,暂且借她住宿,把她的床位让给邱娟仪。 而其他女知青因为有邱娟仪在,都下意识放松动静,不像平时那样粗鲁随意,简直跟对待女神一样。 说是一起睡,其实是姜可可睡觉,邱娟仪单手支着头侧着身子那蒲扇给姜可可扇风,好让她睡着。虽然女知青宿舍周围种了树,但这盛夏时节天气还是比较炎热的,邱娟仪想到姜可可在这里住了这么久,心不是一点的疼,再次怀疑当初自己怎么会脑袋抽了同意她来下乡的。 姜可可想换过来,她给邱娟仪扇风,结果邱娟仪夸了她懂事了,还是坚持给她扇风,哄着她睡。 有妈妈真好呀。入睡前姜可可甜蜜的想道。 而其他女知青见了,对姜可可的羡慕都快变成嫉妒了,她咋可以这么幸福,有这样一个好妈妈呢?简直是对上了她们对好妈妈的所有想象。 男知青这边看到姜远鹏的时候得知他是姜可可的父亲,眼里对江寄余的羡慕也不遑多让,攀了门好亲事啊,未来岳父一看就是事业有成那种,姜可可又是独生女,怕不是日后所有家产都留给江寄余吧。 当然除了羡慕的,嫉妒嘲笑的也有,比如廖知青,看到姜远鹏西装革履一副成功人士的模样,心里真是妒火中烧,如果当初没有江寄余阻拦,他就跟姜可可在一起了,有这么个岳父,怎么都能有份工作吧? 姜远鹏跟江寄余来休息,难道是承认了跟江寄余跟姜可可处对象的事?怎么可能,难道他不在意江寄余成分不好,还有个住牛棚的外祖父母麽? 还是因为是国外回来,所以不明白国情,不知道成分不好会被人瞧不起? 廖志明自觉他应该给姜远鹏科普一番,免得跟姜可可一样受江寄余蒙蔽,最好是讨厌了江寄余,能看上他做女婿最好了。 于是他壮着胆子上前去攀谈,自以为自己模样和学识都比江寄余好,姜远鹏能看得上江寄余,肯定会接受比江寄余更好的自己。 然而却不知道姜远鹏虽然是个搞研究的,但是一点也不呆板木楞,看人眼光还是可以的,几句话就套得廖志明兜了低,也大概知道是个什么样的人了,心里有些不屑,就这心比天高认为自己被耽搁的弱鸡也想和她女儿处对象,还想通过他获得好生活?要点脸麽?不知道去照照镜子啊,你以为你是我好朋友的儿子啊我给你脸。 姜远鹏静静听他在那吹嘘,然后微笑拍拍江寄余肩膀回了句,“这是我拜把子兄弟的儿子,至于你说的牛棚坏分子,那是我恩师和亲人。” 廖志明脸色顿时一僵。 74.074.掉马甲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 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 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 还是个小女娃呢, 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 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 村长也骂不出口, 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 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 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 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 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 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75.075.评论破四千加更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不会干活, 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 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 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 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 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 不会强求别人, 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 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 不管怎样, 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 要是换做原身, 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76.076.二更合一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 眼里的着迷一退去,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凤眼定定地看着她, 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 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 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 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 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 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 “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 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 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说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起码是刷了点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有……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说好要远离麽?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77.077.仇恨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12. 晌午, 女知青宿舍,林思然翻了会身没睡着,脑海里想着午饭时姜可可的表现, 越想越觉得奇怪。 按照她对姜可可的了解,中午她就不会拒绝她端来的青菜鸡蛋汤,也不会在被朱梅怼的时候忍气吞声才对,还有活没干完也不会在非上工时间自己去干才是。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除了出去时的装扮, 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 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 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 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 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 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 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 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 眼里却暗藏着打量, “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78.078.玉佩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 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就数这廖志明了,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 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 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 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 她脑袋昏昏沉沉的, 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 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 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 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 一把喊住了姜可可, 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 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79.第 79 章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或许是跟原身同名同姓的原因, 姜可可很好地融合了记忆,哪怕没亲身来过这村子,也能正确地找到去男知青宿舍的道路。 塘边村是个依山傍水的村子, 环境不算太落后也不是富裕,来的知青倒是不少,刚开始是给知青男女混住的,后来知青太多,一个屋子住不下,就给分开了, 男知青跟女知青分开住, 也不怕出事。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地方倒是挺宽敞的, 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 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 就是别人看见了,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 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 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 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 白白嫩嫩的, 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80.080.回城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 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 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 还是个小女娃呢, 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 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 村长也骂不出口, 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 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 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 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 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 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81.081.农忙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或许是跟原身同名同姓的原因, 姜可可很好地融合了记忆,哪怕没亲身来过这村子,也能正确地找到去男知青宿舍的道路。 塘边村是个依山傍水的村子, 环境不算太落后也不是富裕,来的知青倒是不少,刚开始是给知青男女混住的,后来知青太多,一个屋子住不下,就给分开了, 男知青跟女知青分开住, 也不怕出事。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地方倒是挺宽敞的, 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 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 就是别人看见了,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 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 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 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 白白嫩嫩的, 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82.第 82 章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10.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 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 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 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 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 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 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 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 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 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 只是隐隐有那苗头, 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83.083.失踪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羞红了脸, 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 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 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 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 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 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 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 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 镰刀使得虎虎生风, 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 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 左手闪过疼痛, 低头一看, 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 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84.084.三个可可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牛车上, 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 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 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 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 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 她的衣服打满补丁, 头发也白了大半, 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 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 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 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 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 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 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 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 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 姜可可却没法回应他,跳下车就跑到旁边吐了,牛车颠簸路不好走,时间又长,她立即晕车了,好不容易撑到现在,完全是控制不住,整个人跑到角落大吐特吐起来。 大壮脸上一荒,赶紧跟着上前去看看。 江寄余望着扶着墙弓着身子的人影,眉头皱了皱,最终还是没有过去,自己下车把赵婆婆背起来,“大壮,我先带着老莫他婆娘去看病啦。”没公开没平反前,称呼就不能太尊敬。 大壮回头看了眼就挥挥手,“好,你先去吧,我看着会姜知青。” 等姜可可吐完,江寄余早已进去医院里了。 —— 姜可可掌心勒出的口子有点大,护士用酒精给消了毒,又洒了药粉用绷带缠了下,这样不容易感染。至于手上浮起的那点红豆豆不用太担心,轻微过敏,不管它过几天就能好。但是姜可可还是央求医生给开了药,她怕晚点回去后过敏症状加重,来镇上一趟可不容易。 还有一些感冒药清凉油等基本药品,不要票的,也拜托医生给开了单子好买。 “我是下乡的知青……” 这句话就能让医生了然,乡下条件落后,不备点药确实麻烦,乡下人没钱或者没这概念,但是大城市去的知青有这防患于未然的想法不奇怪,更何况姜可可一身干净没补丁衣裳看得出有点钱,皮肤娇嫩状态也看得出下乡前娇生惯生,估计下乡日子也不长,干点活才弄成这样,被她大大的杏眼望着,有个差不多年龄女儿的医生心软了,给开了单子让她拿药去。 拿着单子去窗口拿完药装进军绿色的斜挎包里,姜可可这才去找江寄余他们。镇上医院规模不大,打听一下就很容易找到,是个多人间的病房,她敲门进去的时候赵婆婆正在输液,江寄余和大壮站在一边待着。 见她过来两人的视线都转过来了,姜可可下意识就是看向江寄余,不过对上他深邃的眸子还是有点怂,立马就移开,“我弄好了,婆婆没事吧?”她记忆里只知道江寄余的外公姓莫,外婆姓什么不清楚,便没再前面加姓。 说的是普通话,大壮文化水平不高,听到‘婆婆’没有想多。而江寄余见她这么坦荡荡,也明白过来她话里‘婆婆’的意思不是他理解的那种,而是种尊称,心里说不上什么滋味,不过觉得舒服倒是有点。 “中暑性发烧,得吊完水看看。”江寄余难得主动开口回答,语气没昨天那么恶劣,顿了顿,看向她缠着纱布的掌心,犹豫着要不要问候两句,就被大壮抢过了话头。 “你手怎么了?医生咋说啊。” 江寄余便沉默下去。 姜可可没注意到这一点,答道,“没事,缠住会好的比较快。”对于热情好像有点过头的大壮,她其实也有点不太习惯,宅太久的人社交能力是会跟着下降的,更别提她本身社交能力就不好。 大壮也不在意,姜可可本来就有点傲,今天他还觉得温和可爱许多呢,一点不觉得她不会说话冷漠。 但他在她面前也不善交谈,嘴跟锯葫芦似的,只能干巴巴地说,“那就好那就好。”话题跟离家出走一样。 大家都不说话又没事干让姜可可不太舒服,见赵婆婆闭着眼睡觉,便找了借口一个人先出去。 跟半生不熟的人呆在一块还没有走入人群中让她自在。 姜可可出来后舒了口气,这才按着原身记忆往供销社去,说实话,她对七十年代的供销社还是有点兴趣的,小时候听爷爷奶奶磕唠过去的事挺有意思,没成想自己有天能亲眼看见。 不过比起供销社,在穿年代的前辈眼中更有意思的好像是废品回收站?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85.085.高考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 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 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007.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眼里的着迷一退去,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凤眼定定地看着她,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86.086.好消息不断的一九七八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9 “姜同志, 姜同志。” 牛车刚到村口停下, 就听见廖志明喊人的声音。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 就数这廖志明了,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 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 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 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 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 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 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 还远远站在大树下, 她脑袋昏昏沉沉的, 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 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 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 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 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 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三反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白白嫩嫩的,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87.087.姨妈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 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 就数这廖志明了, 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 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 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 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 还远远站在大树下, 她脑袋昏昏沉沉的, 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 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 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 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 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 一把喊住了姜可可, 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 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三反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88.088.姥爷姥姥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4 七七年, 人民公社还没解散,农村除了老弱病残, 基本上都要上工, 甚至有的家庭为了多赚点工分,连十来岁的小孩子都给送到田地里劳作。 至于下乡来的知青更不用说了, 要是不下工, 他们就甭想分到口粮。 原身下乡的时间不凑巧,并没有分到粮食,她现在吃的口粮都是提前预支的, 等到年底分粮时再扣除, 扣除后剩下的才是真正能分到的粮食。而原身在上工这段日子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 常常摸鱼,得的工分并不高,还反倒被扣除了不少,现在账面上都是负的。 姜可可有心要在这个年代好好生活, 然而现实会告诉她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什么意思,她压根不会干农活。 穿书前她家是城里人,从小就没干过农活,甚至父母奉承女儿娇养富养原则,家务活都没怎么干,而现在,她要给一大片玉米地除草。 比起锄地, 这真的是份轻松的活, 但轻松的同时也意味着工分少, 大部分来干这个的是十几岁的孩子,知青里只有她一个干这个。 生产队大队长对她挺绝望的,啥都不会干就算了,还不学着干,净捡轻松的活,跟她同来的知青都能上手一些农活了,挣工分也比较积极,而你要是硬把她塞在地里头锄地什么的,分给的量甭想按时完成,能在地里摸到天黑,当然,大部分时候不用天黑,有‘热心’的小伙子会主动给她帮忙。这样一来,村里的婶子婆娘就不同意了,又绑不住自家娃,就给他这个生产队大队长施压,她们可不想便宜别人。无奈,大队长只能给她分轻松能按时完成的活。 算了,反正到时候工分不够,就拿钱来抵吧,看她也不是个没钱的。 姜可可:…… 她感谢原身这不靠谱的一点,不然眼下她就要干更难的农活了。 但是这除草也很累,塘边村不是富裕村落,早几年大炼钢的时候铁具都缴上去融成铁水了,现在村里仓库也没多少用具,像玉米地除草这种活都是用手去拔的。 原身没吃多少苦,不过到底是在乡下劳作了两三个月,怎么说手上都会有些茧子才是。然而不知道是记忆出错还是怎么回事,姜可可的掌心没半点儿茧子,哪怕是薄薄一层都没有,肌肤娇嫩,就跟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完全不像能干活的手,她拔了没十分钟杂草,手掌心就开始发热发烫,翻过面来一看,上面染了青草汁不说,红痕也很明显,好像再继续干下去,就会被嘞出伤口似的。 姜可可为这发现绝望,这具身体太娇嫩了,做不了农活啊! 想哭,然而还是要坚强继续干下去,知青可以适当用钱抵些工分,但要是完全不下工那是万万不行的,绝对是思想有问题,知青有个宣传口号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么,贫下中农怎么教育?除了下地干活,也没别的了。 事实上现在政治环境还比较宽松点,要是刚动荡那几年,像原身这样拈轻怕重没准会被拉去进行思想教育的。 姜可可一边忍着不舒服一边拔草,这边这块地都是她负责的,要是不能拔完又得延迟下工,至于延迟下工后让村里小伙或者知青来帮忙,这一点她没办法像原身那样心安理得接受。 她在这个村子里的风评够差了,不想继续得罪那些婶子们,也不想让人误会,耽误人家的终身大事,这个年代大家都成婚的早,尤其是在农村,十六岁的小伙子娶亲都被认为是正常的,二十来岁还没结婚就是‘大龄青年’了,而处对象往往意味着要结婚,像后世那样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是耍流氓,会被戴上作风有问题的帽子的。 原著里上辈子原身被女主认为是水性杨花其实是原身在国外长大,回国后思想也比较开放,跟不少人交往过,并且通常都是她甩了人家。 姜可可虽然不认同谈恋爱不结婚就是耍流氓,但是也不想挑战这个大环境,她现在身体是十六岁,在农村看来正好是大人了,可以结婚,所以不少小伙子都对她挺殷勤的,可姜可可不想这么早结婚,也不是很想在这个年代谈恋爱,或许是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又或许是知道这是书中世界,哪怕说服自己当做现实世界,还是会有一定隔阂,要是跟人谈恋爱,她怕自己会有跟纸片人恋爱的荒谬感。所以面对长的很好看很戳她心的未婚夫江寄余,她也只想求的原谅不被恨上,然后离得远远的。 只是,姜可可望着挑着担子从这片玉米地经过却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江寄余,不由得有些烦恼,原身似乎把人得罪得太狠,想道歉都无从下手啊。 “可可同志,今天你负责这块地啊?”和江寄余一样担着担子的廖志明却停下脚步,把担子放下扬起笑脸跟她打招呼。 “嗯。”姜可可为了礼貌应了一句,态度并不热情。 廖志明却也不在意,只当她是干活累了心情不好,姜可可性格跟一般姑娘都不一样,有个性又好看,家里也很富裕,每个月都见她到大包裹,出手也大方,他就喜欢这样的姑娘,只有这样的姑娘才能是他革命道路上的伙伴。 “这天也太热了,你要是累了先歇歇,晚点儿再干,别累坏了身体。”言语间很是关心,却没说要主动帮她干活,嘴上漂亮的家伙。 姜可可不想搭理他,她从原身记忆里知道这就是个自视甚高大男子主义强烈又懦弱没担当的男人,原身是小姑娘但也聪明,知道廖志明不是好货,不过却并不排斥成为朋友,起码有文化基本能聊得来,奉承她的话也显得有水平些,不像那些农村糙汉子,邋里邋遢,普通话都讲不好,还得她自己去学方言来沟通。 是的,原身本来是不会这地方的方言的,但是她聪明脑子也好使,学语言很快,又有不少‘老师’‘陪练’,现在都把这地方话掌握的七七八八,只要不是特别偏僻的词汇和讲太快,她基本能听懂。接收了原身记忆的姜可可也顺利地接收这语言技能。 姜可可用力把手上的草拔掉,语气恹恹,“不劳廖同志关心。” 廖志明没听出话里的意思,还自认为很体贴,“这都是应该的,你一个小姑娘来到这儿无亲无故,我长你几岁,多关心关心是应该的,你呢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事跟我说,我跟村支书还是有点交情的……” 扒拉扒拉,颇有要一直闲聊下去的感觉,姜可可只觉得聒噪极了,她本来不喜欢跟陌生人攀谈,更不喜欢像廖志明这样光说不做的男人,也顾不得打断人是不礼貌的行为了,当即道,“廖同志,现在是上工时间,还是先干活吧。” “……对,你说得对,那我们下工后再聊,也能聊的更尽兴点。”廖志明自我解读能力十分强悍,姜可可无语了,不想跟她说话,低头继续拔草。 廖志明自认为已经达成共识,再次嘱咐姜可可累了要歇歇,就担着担子走了。 而不远处的江寄余听到这串对话,眼里浮现不屑,昨天看她哭成那样还以为自己平时误会了她,以为知错要改了,没想到本性还是那样糟糕,上工时间跟男人聊的那么欢,还约好了下工继续聊,简直是没有男女距离观念,更别说是在知道自己有婚约前提下。 好在他们说好了婚约关系失效,以后她跟谁好谁暧昧都不关他的事。 对了,补充一句,要是真跟了廖志明这样的男人那真是眼瞎,在他看来就是村里的大壮都比廖志明好,起码大壮干活好,还乐意给她干活,不像廖志明这样只会耍嘴皮子。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89.089.认亲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心里气恼, 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 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 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 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 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 “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 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 那口子也大, 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 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 瞧见了红, 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 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 这才看见那道口子, 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说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起码是刷了点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有……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说好要远离麽?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90.090.寻根问祖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按照她对姜可可的了解, 中午她就不会拒绝她端来的青菜鸡蛋汤,也不会在被朱梅怼的时候忍气吞声才对,还有活没干完也不会在非上工时间自己去干才是。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 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 除了出去时的装扮, 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 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 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 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 “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 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 多的不说就要走, 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 眼里却暗藏着打量, “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 人也安静, 跟换了个人似的, 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 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姜可可有心要在这个年代好好生活,然而现实会告诉她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什么意思,她压根不会干农活。 穿书前她家是城里人,从小就没干过农活,甚至父母奉承女儿娇养富养原则,家务活都没怎么干,而现在,她要给一大片玉米地除草。 比起锄地,这真的是份轻松的活,但轻松的同时也意味着工分少,大部分来干这个的是十几岁的孩子,知青里只有她一个干这个。 生产队大队长对她挺绝望的,啥都不会干就算了,还不学着干,净捡轻松的活,跟她同来的知青都能上手一些农活了,挣工分也比较积极,而你要是硬把她塞在地里头锄地什么的,分给的量甭想按时完成,能在地里摸到天黑,当然,大部分时候不用天黑,有‘热心’的小伙子会主动给她帮忙。这样一来,村里的婶子婆娘就不同意了,又绑不住自家娃,就给他这个生产队大队长施压,她们可不想便宜别人。无奈,大队长只能给她分轻松能按时完成的活。 算了,反正到时候工分不够,就拿钱来抵吧,看她也不是个没钱的。 姜可可:…… 她感谢原身这不靠谱的一点,不然眼下她就要干更难的农活了。 但是这除草也很累,塘边村不是富裕村落,早几年大炼钢的时候铁具都缴上去融成铁水了,现在村里仓库也没多少用具,像玉米地除草这种活都是用手去拔的。 原身没吃多少苦,不过到底是在乡下劳作了两三个月,怎么说手上都会有些茧子才是。然而不知道是记忆出错还是怎么回事,姜可可的掌心没半点儿茧子,哪怕是薄薄一层都没有,肌肤娇嫩,就跟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完全不像能干活的手,她拔了没十分钟杂草,手掌心就开始发热发烫,翻过面来一看,上面染了青草汁不说,红痕也很明显,好像再继续干下去,就会被嘞出伤口似的。 姜可可为这发现绝望,这具身体太娇嫩了,做不了农活啊! 想哭,然而还是要坚强继续干下去,知青可以适当用钱抵些工分,但要是完全不下工那是万万不行的,绝对是思想有问题,知青有个宣传口号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么,贫下中农怎么教育?除了下地干活,也没别的了。 91.091.开学二三事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 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 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说是化被动为主动, 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 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 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 现在是七七年, 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 但凡扯上点关系, 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 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 别说照顾, 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 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 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 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不知道是不是自我说服起了作用,这一次,她很快就感到困倦,然后陷入了睡眠。在一种很空灵又缥缈的状态下,姜可可似乎又回到了现代,只是,她看到的却是自己没有呼吸躺在床上的画面,正当她感到惊恐的时候,忽然有道光窜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后,床上的‘自己’睁开眼睛坐起身,四处看了看,接着很准确地看着她的方向,嘴角露出恍然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你且回去吧,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会替你照顾好父母的。” 姜可可不懂她的意思,正想开口问,却有股力量拉扯自己,失重感传来,整个人就惊醒了。 “你醒了?正想叫你来着,醒了就快点起吧,不然待会上工又迟到给扣工分了。”赵志红站在她床前,说完就端着自己的搪瓷脸盆走了出去。 姜可可往外看去,天色已经亮了,大家都起来洗漱忙活了。 “呼~”这一夜过得可真快,又想起那个梦,用力掐了一把自己,是疼的,果然是回不去了。 算了,就信了梦里人的话,把这一切当做宿命的安排吧,不然也没法子了,她也回不去了,只能好好适应这个身份,把这书中世界当做现实世界,认真努力在七十年代活下去吧。 而且要是梦是真的,那也不怕父母会因为自己猝死而难受,会有人好好照顾孝顺父母的,也是没了后顾之忧。 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的姜可可扯了扯嘴角笑一笑,然后便起身叠被子,按照记忆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搪瓷脸盆,还有桌上的牙缸牙刷去洗漱。 只是没想到,准备努力在七十年代生活的姜可可第一天就遭受了巨大打击。 通往废品回收站有条小街道,往常这个时间点这儿都比较安静,然而今天却有两个手臂上别着红袖章的男人小跑着过来,看那样子是在追人。 姜可可还没从刚刚江寄余快跑冲过来又钻进旁边巷子消失的场景回过神来,那两人已经冲到她面前,直接问她有没有看见一个男人从这里跑过去。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92.092.擦枪走火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要说穿越过来后姜可可害怕谁,除了刚刚见面的江寄余, 就是眼前这个表姐女主了。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中的女主林思然不是圣母的性子, 重活一世后, 她基本奉行的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原则,还会有小心机,小聪明, 绝对不是圣母, 而这样的性格也是这本书读者喜欢推崇的,像每次‘姜可可’使坏她都会狠狠地打脸回去。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 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 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 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 说是化被动为主动,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 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 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 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 现在是七七年, 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 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 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但凡扯上点关系,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不知道是不是自我说服起了作用,这一次,她很快就感到困倦,然后陷入了睡眠。在一种很空灵又缥缈的状态下,姜可可似乎又回到了现代,只是,她看到的却是自己没有呼吸躺在床上的画面,正当她感到惊恐的时候,忽然有道光窜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后,床上的‘自己’睁开眼睛坐起身,四处看了看,接着很准确地看着她的方向,嘴角露出恍然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你且回去吧,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会替你照顾好父母的。” 姜可可不懂她的意思,正想开口问,却有股力量拉扯自己,失重感传来,整个人就惊醒了。 “你醒了?正想叫你来着,醒了就快点起吧,不然待会上工又迟到给扣工分了。”赵志红站在她床前,说完就端着自己的搪瓷脸盆走了出去。 姜可可往外看去,天色已经亮了,大家都起来洗漱忙活了。 “呼~”这一夜过得可真快,又想起那个梦,用力掐了一把自己,是疼的,果然是回不去了。 算了,就信了梦里人的话,把这一切当做宿命的安排吧,不然也没法子了,她也回不去了,只能好好适应这个身份,把这书中世界当做现实世界,认真努力在七十年代活下去吧。 而且要是梦是真的,那也不怕父母会因为自己猝死而难受,会有人好好照顾孝顺父母的,也是没了后顾之忧。 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的姜可可扯了扯嘴角笑一笑,然后便起身叠被子,按照记忆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搪瓷脸盆,还有桌上的牙缸牙刷去洗漱。 只是没想到,准备努力在七十年代生活的姜可可第一天就遭受了巨大打击。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93.093.前世今生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 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 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 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 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 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 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 知道不好意思就成, 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 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 就随她去吧, 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 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 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 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 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94.094.掉马?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傍晚, 日头还没完全落下, 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 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 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 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 姜可可是被热醒的, 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 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 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 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 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 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 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 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95.095.真相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 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 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 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 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 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 身材颀长, 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 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 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 那人抬眸看向了她, 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96.096.机遇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有了两个小孩子加入后, 姜可可玉米地里的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少了下去,她……她深刻感受到连个小孩子都不如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外面等我, 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 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 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 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 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 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 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 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 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 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 她又给添补了一半, 应该不会太过, 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中的女主林思然不是圣母的性子,重活一世后,她基本奉行的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原则,还会有小心机,小聪明,绝对不是圣母,而这样的性格也是这本书读者喜欢推崇的,像每次‘姜可可’使坏她都会狠狠地打脸回去。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说是化被动为主动,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是七七年,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但凡扯上点关系,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不知道是不是自我说服起了作用,这一次,她很快就感到困倦,然后陷入了睡眠。在一种很空灵又缥缈的状态下,姜可可似乎又回到了现代,只是,她看到的却是自己没有呼吸躺在床上的画面,正当她感到惊恐的时候,忽然有道光窜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后,床上的‘自己’睁开眼睛坐起身,四处看了看,接着很准确地看着她的方向,嘴角露出恍然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你且回去吧,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会替你照顾好父母的。” 姜可可不懂她的意思,正想开口问,却有股力量拉扯自己,失重感传来,整个人就惊醒了。 “你醒了?正想叫你来着,醒了就快点起吧,不然待会上工又迟到给扣工分了。”赵志红站在她床前,说完就端着自己的搪瓷脸盆走了出去。 姜可可往外看去,天色已经亮了,大家都起来洗漱忙活了。 “呼~”这一夜过得可真快,又想起那个梦,用力掐了一把自己,是疼的,果然是回不去了。 算了,就信了梦里人的话,把这一切当做宿命的安排吧,不然也没法子了,她也回不去了,只能好好适应这个身份,把这书中世界当做现实世界,认真努力在七十年代活下去吧。 而且要是梦是真的,那也不怕父母会因为自己猝死而难受,会有人好好照顾孝顺父母的,也是没了后顾之忧。 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的姜可可扯了扯嘴角笑一笑,然后便起身叠被子,按照记忆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搪瓷脸盆,还有桌上的牙缸牙刷去洗漱。 只是没想到,准备努力在七十年代生活的姜可可第一天就遭受了巨大打击。 要说穿越过来后姜可可害怕谁,除了刚刚见面的江寄余,就是眼前这个表姐女主了。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中的女主林思然不是圣母的性子,重活一世后,她基本奉行的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原则,还会有小心机,小聪明,绝对不是圣母,而这样的性格也是这本书读者喜欢推崇的,像每次‘姜可可’使坏她都会狠狠地打脸回去。 97.097.大学老师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13 “你是不是个傻的?手伤成这样还不知道停下来啊?”大队长跟村支书是堂兄弟, 不过为人比较耿直,说话很直接, 嗓门也很大,听起来凶的要死。 姜可可被吼得小小瑟缩一下, 她有点明白为何平时请假原身都要特意跟村支书而不是大队长请了。 “我, 我想按时干完活,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 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 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 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 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 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 给村里看病就成, 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 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98.098.扩音器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2 或许是跟原身同名同姓的原因, 姜可可很好地融合了记忆,哪怕没亲身来过这村子,也能正确地找到去男知青宿舍的道路。 塘边村是个依山傍水的村子,环境不算太落后也不是富裕,来的知青倒是不少, 刚开始是给知青男女混住的, 后来知青太多,一个屋子住不下,就给分开了, 男知青跟女知青分开住, 也不怕出事。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 地方倒是挺宽敞的, 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 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 就是别人看见了, 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 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 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 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 白白嫩嫩的, 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006. 赶牛车的是村支书的儿子大壮,同行的是老莫他婆娘赵婆婆和江寄余,以及姜可可。 按道理说江寄余不该在这时候跟着去,不过他借口说到镇上买东西,便也陪同。村支书将此理解成他是听了姜可可的话想讨好老莫夫妇,毕竟这些知青们没有什么返城手段,要是下放的坏分子真能返城,江寄余没准能凭借今天这示好和照顾换取一个回城的机会。村支书也理解江寄余的做法,是人就不可能做到无欲无求,他让大壮跟着去多少也是打着跟江寄余一样的主意。 牛车上,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99.099.教材录音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赶快去弄, 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 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 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 家里老娘是不肯的, 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 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 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 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 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 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 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 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 不会强求别人, 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 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 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 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 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 村支书看得很满意, 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100.100.宣示主权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你们在外面等我, 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 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 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 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 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 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 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 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 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 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 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 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 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 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 还觉得她是傻子, 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说是化被动为主动,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是七七年,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但凡扯上点关系,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101.101.生病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 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 “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 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 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 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 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 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 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 她能重生, 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 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 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 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102.102.面试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 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 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 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 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 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 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 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 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 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 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 只有紧俏缺货, 还没有卖不出去, 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你们在外面等我,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103.103.广播台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这年代的拖拉机姜可可还没见过,是老式那种手扶的, 前面车头有两个大轮子, 后面车厢也是两个大轮子,车厢是露天的, 整辆拖拉机看起来很像机器版的马车,而且还要人工启动,拿跟铁棍样的东西在车头某个孔子里摇上几下,这才把车给启动开来,落后得很。 姜可可猜后世这种肯定是被淘汰了,不然她也不会半点没在马路上见过。 当然,在这年代, 这手扶拖拉机还是稀罕的, 没见整个公社也只有两辆,还是拉关系弄来的麽。 姜可可跟着女知青走在一块, 这次要去镇上的女知青一共有五个, 除了她还有同批次下乡的两个姑娘,老知青里就赵志红和朱梅。林思然倒是没来,她自己其实偷偷买了辆自行车放在空间里,平时跑镇上勤快, 不想在这天气跟人家挤。 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有其他大娘媳妇姑娘等着了, 挎着篮子拎着麻袋的都有,热热闹闹地, 跟赶集一样。 男知青那边也来了几个人, 廖志明就在其中, 放眼看过去,他确实是那群男知青里显然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也是干净整洁,皮肤也比其他下地的知青白,态度端一端,很有这年代文化人的气质,不少小姑娘眼睛都往他那儿瞟,可以说塘边村很多怀春小姑娘都是很喜欢他的,就跟其他怀春小伙子喜欢姜可可一样。 廖志明看到姜可可到来,眼神瞬间亮了下,这些天姜可可请假不上工,天天待在宿舍里,也不出来,他就是差人喊她,她也不出面的,联想到那一次姜可可的冷淡,终于有些急了,担心姜可可就此不搭理自己,这不到了村口都四处张望着,就希望她也能来。 眼下乍一看到,廖志明脑袋里第一想法不是想着姜可可会不会不搭理自己,而是姜可可太好看了,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惊艳’,这不是说她脸变了或者衣服穿的好看了,完全是整个人的气质和皮肤状态。 从前的姜可可漂亮是漂亮,在一溜女知青里也是最白的,但是晒了太阳下地劳作皮肤多少会变得黑点粗糙点,而现在的姜可可有金手指作用,皮肤状态调整到了最好,就算是披着麻袋也不能掩盖住一身白嫩娇柔的肌肤,且她的性格跟原身也不一样,原身的娇是带着对其他人看不起的浅薄,脾气也影响一个人的气质,而现在的她骨子里就是娇软清甜的,又因为从后世穿越而带着对这个时代的淡淡疏离感,让人觉得不可轻易攀玩,又很灵动,漂亮的杏眸似能说话。 她有了那种站在人群中安安静静就能一眼吸引到别人的气质。 比如在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在看向这群走来的女知青时,第一眼倒是注意到站在边缘安静不说话的姜可可,旁边穿的鲜艳笑得明媚的都不如她安安静静认真走路的样子。 真的很美。 等那眼惊艳过后,不少人就开始低头议论起来了。 “感觉今天的姜可可好好看啊,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是啊,她好像又白了好多,这几天不是在请假不上工吗?立马就白成那样了,真的好羡慕啊,我去年藏了一冬天都没她这么白。” “我也是我也是,她皮肤怎么能那么白,是不是每天都涂雪花膏啊。她家条件可真好,雪花膏可以天天涂,还能穿‘的确良’。” 女孩子们谈起这个,各个都是嫉妒的,就像当初第一批女知青到来一样,大家都觉得她们是城里姑娘,比不上,后来慢慢发现就算是城里来的女知青,条件也不尽然是好的,大部分都是一般家庭,家里人也给不了多少补贴的,最后还有熬不下去嫁给村里人的。渐渐地大家对知青就没一开始那种羡慕,仰望的视线了。 而今年姜可可的到来,再次让村里同龄的小姑娘感受到什么是差距,颜值家世学识样样比不过,不带最初的滤镜都知道对方真的是白富美娇娇女了,没有小姑娘是不爱对比的,哪怕是再乖巧安静的都会下意识跟身边女孩子做个比较,对上姜可可,几乎所有人都是败退的,再加上对方那骄纵的脾气,愿意亲近姜可可的很少,谁都不想被秒成渣渣啊。 现在看人家更漂亮了,那更别说凑上前去说话了,这个年纪谁都希望自己是小公主啊。 不过跟姜可可在一块的知青倒是没有觉得对方有什么变化,毕竟天天在一块,本身她也比较白。只是看大家视线还是落在姜可可身上,而且还是惊艳的视线时,走在一块特意打扮过的女知青心里就不太舒服,暗暗地拉着同伴远离了姜可可,不着痕迹孤立她。 老好人赵志红倒是没这个想法,不过同行的朱梅拉着她不停说话,自然没多余心思注意到姜可可被冷落在一旁。 姜可可虽说已经说服自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孤立,但是还是很不习惯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被打量,她又不好意思强行插入别人的话题让自己分散点注意力,只好安静站在树下,绷着脸,假装自己什么视线都没注意,什么议论都没听到。 实际上内心的想法是:妈妈呀今天这些人的视线怎么这么火热啊好可怕啊。 好在她没有煎熬太久,因为拖拉机‘轰轰轰’的声音由远及近传过来了,其他人的注意力一下子移到拖拉机上。 视线一转移,姜可可整个人松了下去,承受视线这一点,她得承认她比不过原身。 而江寄余开着拖拉机过来,看见就是‘一周升级版’的姜可可,光洁莹润,像是洗净铅华的珠宝,纯粹剔透,吸人眼球。 她恰好转过视线看过来,四目相对,杏眼先是一愣,随即灵动起来,她漾出了笑意,浅浅的,甜甜的,也是娇娇软软的。 江寄余招架不住,立马挪开视线,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闪过一瞬的惊慌失措。 她今天娇美得太犯规了。 姜可可眼里的喜意却因为他这冷淡的态度褪去,这几天没联络,江寄余又跟以前一样么?有点小小的难受。 不过她还是很快掩盖掉那点难受,说服自己没准刚刚江寄余其实是没看见自己,这才会一瞥就挪开视线,毕竟他开着拖拉机,认真看路是很重要的。 这样一想心情就好了,安静下来等车停下。 第二次回来两辆拖拉机也不能全部载人,还有一些土豆没送到粮管所,要先把这些土豆都给弄上车,剩下的空位大家才能上去。 村里有力气的小伙子等车一停就把土豆搬上车,一筐筐手脚利落,很快就装好,最后是装了一车又四分之一车厢才全部装完。 等一装完,那些战斗力强的大娘们就率先抢着上车占好座位,小姑娘们有心上人在场,矜持了点,就落后了,不过能去镇上的姑娘大多有自家娘给占位置,不怕没地儿坐。 知青们是外来人口,不好先跟村里大娘抢,也有点自恃身份的意思在里面,不会是头一批轰上去的,落后了几步,但也能挤上位置。 而姜可可完全是抢不上了,她的战斗力完全是渣渣,人还没走到车子跟前,感觉上面的位置都没了。 这、这么凶猛的吗? 她感觉自己后世坐过的那几次地铁都白坐了。 “可可同志,上来,这还能挤出个位子。”廖志明有过坐拖拉机的经验,哪怕矜持,也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还能在自己身边弄出个小位置来。看着姜可可有点懵地站在车下,廖志明觉得自己开口这一刻气场两米八,瞧,他多厉害,能让你坐上车。 而姜可可看着那个挤出来的夹在土豆筐和廖志明中间的狭小位置沉默了,要是真坐那儿,那身体肯定会跟廖志明挤着。至于其他小姑娘中间也能挤出点位置,只是她们都没有要给她留的意思。 要不,今天还是不去镇上了? 正当姜可可打退堂鼓的时候,大壮突然喊道,“姜知青,要不坐我这边吧。”车头驾驶员那儿是一块横木板。 他脸上有些紧张,看得出是鼓起勇气又很害怕被拒绝的。 只是没等姜可可回答,大壮的妹妹先沉不住气了,“哥!不行,这没位置了,坐不下她!” 被拆台的大壮脸色红了下,呵了妹妹周花妮一声,“挤挤不就成了。”也有点小小求情的意味在,周花妮在家也是比较受宠的,他当哥的还是疼爱自家妹子的,只是自家妹子不喜欢姜可可,怎么也不肯妥协。 “挤不下!而且人家还不乐意跟你挤呢,她是城里人,哪瞧得起我们啊。”小姑娘是很不喜欢姜可可无疑了,原因也很简单,一来她比她漂亮,二来她喜欢的小伙子喜欢她,三来她还抢了她哥哥的喜欢。光是这三点就够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讨厌一个人了。 大家伙显然也知道周花妮不喜欢姜可可,巴不得来点热闹看看,一个是村里一枝花一个是城里一朵花,脾气都不好,吵起来才带劲呢。 周花妮本人也是斗志昂扬瞪着姜可可的,半点不怕吵起来,那跃跃欲试的表情还很期待似的。 要是换做原身即使不吵这也要怼几句的,然而姜可可却觉得尴尬,她不擅长面对面吵架,也不擅长处理这种事,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说起来还没被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呛声,所以此时第一反应就是她还是回去吧,今天可能不适宜出门。 刚想要走,另一道声音却插入进来,打破看热闹的安静气氛。 “姜可可,过来这儿坐。”清冽冷淡,陈述语气。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104.104.改革开放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 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 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 “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 爷爷辈的人了, 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 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 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 顿觉不妥, 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 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 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 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 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 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就数这廖志明了,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三反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105.105.订婚宴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8. 通往废品回收站有条小街道, 往常这个时间点这儿都比较安静, 然而今天却有两个手臂上别着红袖章的男人小跑着过来,看那样子是在追人。 姜可可还没从刚刚江寄余快跑冲过来又钻进旁边巷子消失的场景回过神来,那两人已经冲到她面前, 直接问她有没有看见一个男人从这里跑过去。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 “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 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 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 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 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 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 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 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 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赵婆婆倒是有些担忧,不过她一个住牛棚的坏分子,不能多说什么,走的近反倒是牵累,索性闭上眼,当没看见。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又收回视线。 眼眶又红了。 这两天内,她哭的次数好像太频繁了。还是以前那骄纵坏脾气好,看着讨厌没错,也比这红着眼眶眼泪要掉不掉的样子好,脆弱得反倒让人心疼。 心疼?!江寄余浑身绷直住了,他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难道不是‘活该’,‘丑死了’吗? 这下是彻底别开视线不说话了。他脑子可能还没清醒,眼不见为净。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106.106.节目改革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牛车刚到村口停下, 就听见廖志明喊人的声音。 大壮闻言却只想继续驱使老牛走的快些, 免得那廖志明追上来。这村里要说谁让他看不过去,就数这廖志明了, 谁叫他和姜可可最谈得来。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 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 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 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 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 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 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 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 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 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 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 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 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 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 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 一把喊住了姜可可, 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三反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中的女主林思然不是圣母的性子,重活一世后,她基本奉行的是有仇报仇有冤报冤原则,还会有小心机,小聪明,绝对不是圣母,而这样的性格也是这本书读者喜欢推崇的,像每次‘姜可可’使坏她都会狠狠地打脸回去。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说是化被动为主动,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是七七年,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但凡扯上点关系,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107.107.英语读物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 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 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 瓷瓶酒壶, 老式挂钟等等, 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 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 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 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 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 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 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 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 只有紧俏缺货, 还没有卖不出去, 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塘边村这边的气候土豆一年能生长两茬,现在是五月底六月初,地里的土豆刚好收获一期。它是一种块茎植物,跟番薯很像,果实都是在地里埋着,收土豆之前得先把地里的土豆苗给割了,再用锄头铲出来。 108.108.出版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 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 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 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 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 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 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 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 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 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 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 只有紧俏缺货, 还没有卖不出去, 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至于下乡来的知青更不用说了,要是不下工,他们就甭想分到口粮。 原身下乡的时间不凑巧,并没有分到粮食,她现在吃的口粮都是提前预支的,等到年底分粮时再扣除,扣除后剩下的才是真正能分到的粮食。而原身在上工这段日子是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常常摸鱼,得的工分并不高,还反倒被扣除了不少,现在账面上都是负的。 姜可可有心要在这个年代好好生活,然而现实会告诉她心有余而力不足是什么意思,她压根不会干农活。 穿书前她家是城里人,从小就没干过农活,甚至父母奉承女儿娇养富养原则,家务活都没怎么干,而现在,她要给一大片玉米地除草。 比起锄地,这真的是份轻松的活,但轻松的同时也意味着工分少,大部分来干这个的是十几岁的孩子,知青里只有她一个干这个。 生产队大队长对她挺绝望的,啥都不会干就算了,还不学着干,净捡轻松的活,跟她同来的知青都能上手一些农活了,挣工分也比较积极,而你要是硬把她塞在地里头锄地什么的,分给的量甭想按时完成,能在地里摸到天黑,当然,大部分时候不用天黑,有‘热心’的小伙子会主动给她帮忙。这样一来,村里的婶子婆娘就不同意了,又绑不住自家娃,就给他这个生产队大队长施压,她们可不想便宜别人。无奈,大队长只能给她分轻松能按时完成的活。 算了,反正到时候工分不够,就拿钱来抵吧,看她也不是个没钱的。 姜可可:…… 她感谢原身这不靠谱的一点,不然眼下她就要干更难的农活了。 但是这除草也很累,塘边村不是富裕村落,早几年大炼钢的时候铁具都缴上去融成铁水了,现在村里仓库也没多少用具,像玉米地除草这种活都是用手去拔的。 原身没吃多少苦,不过到底是在乡下劳作了两三个月,怎么说手上都会有些茧子才是。然而不知道是记忆出错还是怎么回事,姜可可的掌心没半点儿茧子,哪怕是薄薄一层都没有,肌肤娇嫩,就跟十指不沾阳春水似的,完全不像能干活的手,她拔了没十分钟杂草,手掌心就开始发热发烫,翻过面来一看,上面染了青草汁不说,红痕也很明显,好像再继续干下去,就会被嘞出伤口似的。 姜可可为这发现绝望,这具身体太娇嫩了,做不了农活啊! 想哭,然而还是要坚强继续干下去,知青可以适当用钱抵些工分,但要是完全不下工那是万万不行的,绝对是思想有问题,知青有个宣传口号不是‘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么,贫下中农怎么教育?除了下地干活,也没别的了。 事实上现在政治环境还比较宽松点,要是刚动荡那几年,像原身这样拈轻怕重没准会被拉去进行思想教育的。 姜可可一边忍着不舒服一边拔草,这边这块地都是她负责的,要是不能拔完又得延迟下工,至于延迟下工后让村里小伙或者知青来帮忙,这一点她没办法像原身那样心安理得接受。 她在这个村子里的风评够差了,不想继续得罪那些婶子们,也不想让人误会,耽误人家的终身大事,这个年代大家都成婚的早,尤其是在农村,十六岁的小伙子娶亲都被认为是正常的,二十来岁还没结婚就是‘大龄青年’了,而处对象往往意味着要结婚,像后世那样想谈恋爱就谈恋爱,想分手就分手是耍流氓,会被戴上作风有问题的帽子的。 原著里上辈子原身被女主认为是水性杨花其实是原身在国外长大,回国后思想也比较开放,跟不少人交往过,并且通常都是她甩了人家。 姜可可虽然不认同谈恋爱不结婚就是耍流氓,但是也不想挑战这个大环境,她现在身体是十六岁,在农村看来正好是大人了,可以结婚,所以不少小伙子都对她挺殷勤的,可姜可可不想这么早结婚,也不是很想在这个年代谈恋爱,或许是还没完全融入这里,又或许是知道这是书中世界,哪怕说服自己当做现实世界,还是会有一定隔阂,要是跟人谈恋爱,她怕自己会有跟纸片人恋爱的荒谬感。所以面对长的很好看很戳她心的未婚夫江寄余,她也只想求的原谅不被恨上,然后离得远远的。 只是,姜可可望着挑着担子从这片玉米地经过却看都不看她一眼的江寄余,不由得有些烦恼,原身似乎把人得罪得太狠,想道歉都无从下手啊。 “可可同志,今天你负责这块地啊?”和江寄余一样担着担子的廖志明却停下脚步,把担子放下扬起笑脸跟她打招呼。 “嗯。”姜可可为了礼貌应了一句,态度并不热情。 廖志明却也不在意,只当她是干活累了心情不好,姜可可性格跟一般姑娘都不一样,有个性又好看,家里也很富裕,每个月都见她到大包裹,出手也大方,他就喜欢这样的姑娘,只有这样的姑娘才能是他革命道路上的伙伴。 “这天也太热了,你要是累了先歇歇,晚点儿再干,别累坏了身体。”言语间很是关心,却没说要主动帮她干活,嘴上漂亮的家伙。 姜可可不想搭理他,她从原身记忆里知道这就是个自视甚高大男子主义强烈又懦弱没担当的男人,原身是小姑娘但也聪明,知道廖志明不是好货,不过却并不排斥成为朋友,起码有文化基本能聊得来,奉承她的话也显得有水平些,不像那些农村糙汉子,邋里邋遢,普通话都讲不好,还得她自己去学方言来沟通。 是的,原身本来是不会这地方的方言的,但是她聪明脑子也好使,学语言很快,又有不少‘老师’‘陪练’,现在都把这地方话掌握的七七八八,只要不是特别偏僻的词汇和讲太快,她基本能听懂。接收了原身记忆的姜可可也顺利地接收这语言技能。 姜可可用力把手上的草拔掉,语气恹恹,“不劳廖同志关心。” 廖志明没听出话里的意思,还自认为很体贴,“这都是应该的,你一个小姑娘来到这儿无亲无故,我长你几岁,多关心关心是应该的,你呢也不用担心,有什么事跟我说,我跟村支书还是有点交情的……” 扒拉扒拉,颇有要一直闲聊下去的感觉,姜可可只觉得聒噪极了,她本来不喜欢跟陌生人攀谈,更不喜欢像廖志明这样光说不做的男人,也顾不得打断人是不礼貌的行为了,当即道,“廖同志,现在是上工时间,还是先干活吧。” 109.109.广告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 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 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 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 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 村长也骂不出口, 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 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 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 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 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 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 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 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 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 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110.110.港城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 就给换了个活, 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 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 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 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 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 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 瞪大了眼睛想喷人, 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 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 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 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 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 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 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111.第 111 章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 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 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 只是隐隐有那苗头, 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 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 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 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112.112.开眼界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 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 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 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 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 登报纸那种, 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 而且更具有主观性, 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 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晌午,女知青宿舍,林思然翻了会身没睡着,脑海里想着午饭时姜可可的表现,越想越觉得奇怪。 按照她对姜可可的了解,中午她就不会拒绝她端来的青菜鸡蛋汤,也不会在被朱梅怼的时候忍气吞声才对,还有活没干完也不会在非上工时间自己去干才是。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除了出去时的装扮,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113.113.新书大卖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 大家都是有秘密的, 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 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他家里成分不好,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 条件也差, 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 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华国高考还没恢复, 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 成分不好的人, 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 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 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 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 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 严重点会带累父母, 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114.114.忽悠教授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为我撩人 ——2018.6.11 001 傍晚, 日头还没完全落下, 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 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 偶有微风吹过, 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 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 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 蒸的人又热又难受, 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 当她睁开眼睛, 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 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 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 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 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115.115.林思然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可可, 你跟江寄余怎么回事?他怎么帮你干活?是不是又想纠缠你?”晚饭后,林思然迫不及待地将姜可可拉到僻静之处询问。 “没有,那是大队长安排的活计。”姜可可抽回被林思然抓住的手, 不动声色地退了几步离她远点儿。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大家都是有秘密的,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 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就想给你示好,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 他家里成分不好, 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条件也差, 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 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 哪怕个人硬件再强, 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 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 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116.116.编写教材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原本想拒绝的, 那两个孩子年龄太小, 又瘦骨嶙峋的, 拿糖跟人交换, 总觉得是欺负小孩, 不过又看见那两孩子眼里隐隐的期待,便答应了。 于是有了两个小孩子加入后, 姜可可玉米地里的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少了下去, 她……她深刻感受到连个小孩子都不如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外面等我, 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 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 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 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 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 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 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 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我,我想按时干完活,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117.117.摩托车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2 或许是跟原身同名同姓的原因, 姜可可很好地融合了记忆, 哪怕没亲身来过这村子, 也能正确地找到去男知青宿舍的道路。 塘边村是个依山傍水的村子,环境不算太落后也不是富裕,来的知青倒是不少,刚开始是给知青男女混住的,后来知青太多,一个屋子住不下, 就给分开了,男知青跟女知青分开住,也不怕出事。 男知青宿舍选址在村边缘上, 地方倒是挺宽敞的,就是周边住的人不多, 姜可可绕着小路跑倒是没撞见啥人, 就是别人看见了,也不会特意跟姜可可打招呼,她在村里的形象是真不咋地,在林思然的刻意引导下几乎人人都知道她是个啥都不会干,脾气又差的娇小姐了, 朴实的村民大多看不上她,不会干活还不上进,三天两头想着偷懒。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 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 白白嫩嫩的, 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看着娇小可人,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只是临近关头,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还是回去吧,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七零娇娇女[穿书]》 ——为我撩人 ——2018.6.11 001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118.118.文化公司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 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 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 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 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 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 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 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 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 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 还推波助澜, 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 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不知道是不是自我说服起了作用,这一次,她很快就感到困倦,然后陷入了睡眠。在一种很空灵又缥缈的状态下,姜可可似乎又回到了现代,只是,她看到的却是自己没有呼吸躺在床上的画面,正当她感到惊恐的时候,忽然有道光窜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后,床上的‘自己’睁开眼睛坐起身,四处看了看,接着很准确地看着她的方向,嘴角露出恍然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你且回去吧,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会替你照顾好父母的。” 姜可可不懂她的意思,正想开口问,却有股力量拉扯自己,失重感传来,整个人就惊醒了。 “你醒了?正想叫你来着,醒了就快点起吧,不然待会上工又迟到给扣工分了。”赵志红站在她床前,说完就端着自己的搪瓷脸盆走了出去。 姜可可往外看去,天色已经亮了,大家都起来洗漱忙活了。 “呼~”这一夜过得可真快,又想起那个梦,用力掐了一把自己,是疼的,果然是回不去了。 算了,就信了梦里人的话,把这一切当做宿命的安排吧,不然也没法子了,她也回不去了,只能好好适应这个身份,把这书中世界当做现实世界,认真努力在七十年代活下去吧。 而且要是梦是真的,那也不怕父母会因为自己猝死而难受,会有人好好照顾孝顺父母的,也是没了后顾之忧。 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的姜可可扯了扯嘴角笑一笑,然后便起身叠被子,按照记忆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搪瓷脸盆,还有桌上的牙缸牙刷去洗漱。 只是没想到,准备努力在七十年代生活的姜可可第一天就遭受了巨大打击。 镇上供销社规模不大,只有一层,不过房顶是抹了水泥的小平房,在这个年代算是顶好的房子,也是这小镇的门面了。 里面分成好几个柜台,柜台和架子之间站的是售货员,许是大伙儿都在上班,店里不是特别热闹,几个售货员坐在一起聊天的聊天嗑瓜子的嗑瓜子打毛衣的打毛衣,很有养老即视感。 姜可可进去的时候里面的人抬头瞅了她一眼,又继续聊天,不像后世服务员那样见到客人就迎上来,甚至在选购货物的时候也紧紧跟着,跟看犯人似的。这样的服务员使得姜可可在后世很少逛超市,往往是选择网购。而现在这服务员比顾客牛逼的年代反倒让姜可可舒了一口气,她可以慢下来自由地逛,不会有被人盯着的紧迫感。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看了一圈,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只有紧俏缺货,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谁不想巴结着,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119.119.受伤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01 傍晚, 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 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 偶有微风吹过, 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 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 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 姜可可是被热醒的, 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 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 蒸的人又热又难受, 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 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 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 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 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 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 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 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120.120.断亲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 眼里的着迷一退去, 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 凤眼定定地看着她,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 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 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 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 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 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 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 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 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 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 “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 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 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121.121.上门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013 “你是不是个傻的?手伤成这样还不知道停下来啊?”大队长跟村支书是堂兄弟, 不过为人比较耿直,说话很直接, 嗓门也很大,听起来凶的要死。 姜可可被吼得小小瑟缩一下,她有点明白为何平时请假原身都要特意跟村支书而不是大队长请了。 “我, 我想按时干完活, 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 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 气势不足, 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 虽然活干得不成, 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 语气缓和了点, “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 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 给村里看病就成, 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 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她的衣服打满补丁,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122.122.定日子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他们一走, 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 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 想要立马逃离现场, 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 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 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 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 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 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 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 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 还能稳得住, 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 “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123.123.招聘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因此这一天,姜可可也是带了钱票等在村路口, 打算搭拖拉机去的。 这年代的拖拉机姜可可还没见过, 是老式那种手扶的,前面车头有两个大轮子, 后面车厢也是两个大轮子,车厢是露天的,整辆拖拉机看起来很像机器版的马车,而且还要人工启动, 拿跟铁棍样的东西在车头某个孔子里摇上几下,这才把车给启动开来, 落后得很。 姜可可猜后世这种肯定是被淘汰了,不然她也不会半点没在马路上见过。 当然,在这年代,这手扶拖拉机还是稀罕的,没见整个公社也只有两辆, 还是拉关系弄来的麽。 姜可可跟着女知青走在一块,这次要去镇上的女知青一共有五个,除了她还有同批次下乡的两个姑娘,老知青里就赵志红和朱梅。林思然倒是没来, 她自己其实偷偷买了辆自行车放在空间里,平时跑镇上勤快, 不想在这天气跟人家挤。 到村口的时候已经有其他大娘媳妇姑娘等着了, 挎着篮子拎着麻袋的都有, 热热闹闹地, 跟赶集一样。 男知青那边也来了几个人,廖志明就在其中,放眼看过去,他确实是那群男知青里显然的,头发梳的一丝不苟,衣服也是干净整洁,皮肤也比其他下地的知青白,态度端一端,很有这年代文化人的气质,不少小姑娘眼睛都往他那儿瞟,可以说塘边村很多怀春小姑娘都是很喜欢他的,就跟其他怀春小伙子喜欢姜可可一样。 廖志明看到姜可可到来,眼神瞬间亮了下,这些天姜可可请假不上工,天天待在宿舍里,也不出来,他就是差人喊她,她也不出面的,联想到那一次姜可可的冷淡,终于有些急了,担心姜可可就此不搭理自己,这不到了村口都四处张望着,就希望她也能来。 眼下乍一看到,廖志明脑袋里第一想法不是想着姜可可会不会不搭理自己,而是姜可可太好看了,用一个词形容就是‘惊艳’,这不是说她脸变了或者衣服穿的好看了,完全是整个人的气质和皮肤状态。 从前的姜可可漂亮是漂亮,在一溜女知青里也是最白的,但是晒了太阳下地劳作皮肤多少会变得黑点粗糙点,而现在的姜可可有金手指作用,皮肤状态调整到了最好,就算是披着麻袋也不能掩盖住一身白嫩娇柔的肌肤,且她的性格跟原身也不一样,原身的娇是带着对其他人看不起的浅薄,脾气也影响一个人的气质,而现在的她骨子里就是娇软清甜的,又因为从后世穿越而带着对这个时代的淡淡疏离感,让人觉得不可轻易攀玩,又很灵动,漂亮的杏眸似能说话。 她有了那种站在人群中安安静静就能一眼吸引到别人的气质。 比如在场的人不论男女老少,在看向这群走来的女知青时,第一眼倒是注意到站在边缘安静不说话的姜可可,旁边穿的鲜艳笑得明媚的都不如她安安静静认真走路的样子。 真的很美。 等那眼惊艳过后,不少人就开始低头议论起来了。 “感觉今天的姜可可好好看啊,好像跟以前不太一样。” “是啊,她好像又白了好多,这几天不是在请假不上工吗?立马就白成那样了,真的好羡慕啊,我去年藏了一冬天都没她这么白。” “我也是我也是,她皮肤怎么能那么白,是不是每天都涂雪花膏啊。她家条件可真好,雪花膏可以天天涂,还能穿‘的确良’。” 女孩子们谈起这个,各个都是嫉妒的,就像当初第一批女知青到来一样,大家都觉得她们是城里姑娘,比不上,后来慢慢发现就算是城里来的女知青,条件也不尽然是好的,大部分都是一般家庭,家里人也给不了多少补贴的,最后还有熬不下去嫁给村里人的。渐渐地大家对知青就没一开始那种羡慕,仰望的视线了。 而今年姜可可的到来,再次让村里同龄的小姑娘感受到什么是差距,颜值家世学识样样比不过,不带最初的滤镜都知道对方真的是白富美娇娇女了,没有小姑娘是不爱对比的,哪怕是再乖巧安静的都会下意识跟身边女孩子做个比较,对上姜可可,几乎所有人都是败退的,再加上对方那骄纵的脾气,愿意亲近姜可可的很少,谁都不想被秒成渣渣啊。 现在看人家更漂亮了,那更别说凑上前去说话了,这个年纪谁都希望自己是小公主啊。 不过跟姜可可在一块的知青倒是没有觉得对方有什么变化,毕竟天天在一块,本身她也比较白。只是看大家视线还是落在姜可可身上,而且还是惊艳的视线时,走在一块特意打扮过的女知青心里就不太舒服,暗暗地拉着同伴远离了姜可可,不着痕迹孤立她。 老好人赵志红倒是没这个想法,不过同行的朱梅拉着她不停说话,自然没多余心思注意到姜可可被冷落在一旁。 姜可可虽说已经说服自己不要太在意别人的孤立,但是还是很不习惯在这么多人的地方被打量,她又不好意思强行插入别人的话题让自己分散点注意力,只好安静站在树下,绷着脸,假装自己什么视线都没注意,什么议论都没听到。 实际上内心的想法是:妈妈呀今天这些人的视线怎么这么火热啊好可怕啊。 好在她没有煎熬太久,因为拖拉机‘轰轰轰’的声音由远及近传过来了,其他人的注意力一下子移到拖拉机上。 视线一转移,姜可可整个人松了下去,承受视线这一点,她得承认她比不过原身。 而江寄余开着拖拉机过来,看见就是‘一周升级版’的姜可可,光洁莹润,像是洗净铅华的珠宝,纯粹剔透,吸人眼球。 她恰好转过视线看过来,四目相对,杏眼先是一愣,随即灵动起来,她漾出了笑意,浅浅的,甜甜的,也是娇娇软软的。 江寄余招架不住,立马挪开视线,在别人看不见的时候闪过一瞬的惊慌失措。 她今天娇美得太犯规了。 姜可可眼里的喜意却因为他这冷淡的态度褪去,这几天没联络,江寄余又跟以前一样么?有点小小的难受。 不过她还是很快掩盖掉那点难受,说服自己没准刚刚江寄余其实是没看见自己,这才会一瞥就挪开视线,毕竟他开着拖拉机,认真看路是很重要的。 这样一想心情就好了,安静下来等车停下。 第二次回来两辆拖拉机也不能全部载人,还有一些土豆没送到粮管所,要先把这些土豆都给弄上车,剩下的空位大家才能上去。 村里有力气的小伙子等车一停就把土豆搬上车,一筐筐手脚利落,很快就装好,最后是装了一车又四分之一车厢才全部装完。 等一装完,那些战斗力强的大娘们就率先抢着上车占好座位,小姑娘们有心上人在场,矜持了点,就落后了,不过能去镇上的姑娘大多有自家娘给占位置,不怕没地儿坐。 知青们是外来人口,不好先跟村里大娘抢,也有点自恃身份的意思在里面,不会是头一批轰上去的,落后了几步,但也能挤上位置。 而姜可可完全是抢不上了,她的战斗力完全是渣渣,人还没走到车子跟前,感觉上面的位置都没了。 这、这么凶猛的吗? 她感觉自己后世坐过的那几次地铁都白坐了。 “可可同志,上来,这还能挤出个位子。”廖志明有过坐拖拉机的经验,哪怕矜持,也能找到自己的位置,还能在自己身边弄出个小位置来。看着姜可可有点懵地站在车下,廖志明觉得自己开口这一刻气场两米八,瞧,他多厉害,能让你坐上车。 而姜可可看着那个挤出来的夹在土豆筐和廖志明中间的狭小位置沉默了,要是真坐那儿,那身体肯定会跟廖志明挤着。至于其他小姑娘中间也能挤出点位置,只是她们都没有要给她留的意思。 要不,今天还是不去镇上了? 正当姜可可打退堂鼓的时候,大壮突然喊道,“姜知青,要不坐我这边吧。”车头驾驶员那儿是一块横木板。 他脸上有些紧张,看得出是鼓起勇气又很害怕被拒绝的。 只是没等姜可可回答,大壮的妹妹先沉不住气了,“哥!不行,这没位置了,坐不下她!” 被拆台的大壮脸色红了下,呵了妹妹周花妮一声,“挤挤不就成了。”也有点小小求情的意味在,周花妮在家也是比较受宠的,他当哥的还是疼爱自家妹子的,只是自家妹子不喜欢姜可可,怎么也不肯妥协。 “挤不下!而且人家还不乐意跟你挤呢,她是城里人,哪瞧得起我们啊。”小姑娘是很不喜欢姜可可无疑了,原因也很简单,一来她比她漂亮,二来她喜欢的小伙子喜欢她,三来她还抢了她哥哥的喜欢。光是这三点就够这个年纪的小姑娘讨厌一个人了。 大家伙显然也知道周花妮不喜欢姜可可,巴不得来点热闹看看,一个是村里一枝花一个是城里一朵花,脾气都不好,吵起来才带劲呢。 周花妮本人也是斗志昂扬瞪着姜可可的,半点不怕吵起来,那跃跃欲试的表情还很期待似的。 要是换做原身即使不吵这也要怼几句的,然而姜可可却觉得尴尬,她不擅长面对面吵架,也不擅长处理这种事,从小到大都是乖乖女,说起来还没被大庭广众之下这样呛声,所以此时第一反应就是她还是回去吧,今天可能不适宜出门。 刚想要走,另一道声音却插入进来,打破看热闹的安静气氛。 “姜可可,过来这儿坐。”清冽冷淡,陈述语气。 这还是第一次看见爷爷奶奶口中的供销社,里面的东西都透出浓浓的年代感,比如竹壳暖水壶,搪瓷缸子,瓷瓶酒壶,老式挂钟等等,姜可可只有很小的时候去爷爷奶奶住的老家才看见过,长大后这些基本在日常生活中淘汰消失了。 124.124.结婚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看了一圈, 姜可可最后买了一个绿色军用水壶(原身嫌弃这个丑, 宁愿用吃掉果肉的玻璃瓶装水也不买这个), 圆珠笔和信封信纸,邮票要到邮局去买,还有桃酥豌豆子黄桃罐头,牙膏牙刷毛巾香皂都给买了, 价格太低廉有点控制不住手,最要紧是她觉得自己啥都缺,不过最终也没买太多, 不是钱不够而是票不够, 斜挎包也装不下太多东西。 这么爽快的顾客不多见,但售货员也没说什么, 他们供销社售货员的工资又不跟业绩挂钩, 顾客买多买少都没影响,而且这十里八乡基本都是往这儿买东西, 只有紧俏缺货, 还没有卖不出去,这也是售货员态度如此高傲的原因,家里有亲戚是供销社售货员,那是顶顶有面子的事, 他们有优先选货的权利, 还有不要票买‘残缺品’的好福利, 谁不想巴结着, 而能在供销社当售货员的小伙子和大闺女都大妈大婶相亲市场的优质对象。 买完东西姜可可往邮局去买邮票, 原身留下来的邮票不多,每个月都有写信回去,刚到那月原身一次性写了三封信。不过姜可可买邮票不是为了多多写信回家,而是为了投稿赚钱。 原身的父母并没有亏待她,他们俩都是高级研究员,工资不菲,每月寄来的钱都够城里一家五口一月花销,农村一家四口一年收入,现在姜可可身上就有两三百零用钱,家里更是放着张小千块的存折,这些数额这个年代很多农村人一辈子都不敢想。然而,了解大概剧情的姜可可依旧没有安全感,因为她记得原身最后的凄凉下场,父母不是亲生的,众叛亲离,横死街头,想想就觉得很可怕。 她也不知道怎么查出父母不是亲生的这一点,众叛亲离估计是中途太过作死,横死街头这个可能性就很多了,但不管怎样,很显然她后期是会失去父母这个靠山,万事得靠自己的,那么在那之前,她就得找好后路,尽量养活自己。 做农活养活自己不太可能,做生意还没改革开放,她也不擅长,黑市买卖就更不用说了,分分钟被抓的事,而且她记得原著女主就是靠黑市攒了一笔发家致富钱的,她要是也去黑市不准得碰上女主,到时候产生啥误会或者什么的就不好了。 所以思来想去,她唯一能做的还是本职——写小说和画漫画。不过当前国内漫画行业几近消退,要在七八年之后才开始复苏繁荣起来,而且那时候似乎是连环画为主,主题大多是歌颂和讽刺,较为贴近现实贴近民生,而她不擅长这方面题材的创作,现在也没有她能买到的相应漫画杂志,插画画了也不知往哪里投,所以姜可可先暂时放弃了画漫画,直接选择写小说。 国内的杂志和报纸还是有不少的,出版社也有约稿的,原身每月闲着无聊也会买些杂志报纸小说来看,一份报纸五分钱左右,一本普通杂志四毛八分钱,而厚一点四五百页的小说也就一块来钱,这对手握‘巨款’的原身来说不算什么,来镇上偶尔也会顺手买几本,同宿舍的知青不太敢得罪原身,很多时候就是为了这些报纸杂志。 其他来下乡的知青跟原身不一样,他们家里往往小孩很多,没法安排工作才给送了下来,每月基本很难拿到家里的补贴,有些穷的还要咬牙省下粮食或者到山上找吃的晒干寄回家里补贴,像原身这样轻松月月有余额钱没地方花的很少。 当然原身也没傻傻告诉别人她有多少钱,每月就说都花光,半点存款没有,这样也不怕别人惦记她的钱或者跟她借钱,偶尔还在镇上买东西还假装跟表姐林思然借点,挺精明世故的一姑娘。因此,在女知青里大家都以为原身是个有钱,但存不住钱的,每月拿到花光光的那种。 姜可可决定再挑几本当月的杂志和报纸,重新看一遍风格和忌讳,到时候再决定自己写什么。 这个镇上并不繁荣,但好在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书店还是有一家的,姜可可进去就看到很显然的红宝书,那种伟人语录的,不知道是不是去年粉碎了四人帮,现在倒是没有对话就喊下语录口号,但红宝书依旧是店里销售量最大的书籍,原身那也有一本,姜父姜母给塞进行礼的,让她有事没事翻一翻,跟随主流走。 看守书店的是个绑着麻花辫的圆脸姑娘,年龄在二十岁左右,文文静静地坐在柜台里的凳子上看书,抬头见到姜可可进来笑了一下,平凡的脸上立马多了书香气质,很温和没有攻击性,她显然还记得姜可可,漂亮姑娘总是显眼,尤其是每月买书买杂志都不见手软的。 姜可可穿越过来还没有见过这样气质的人,有点像她某个作家朋友,下意识也是回之一笑。 书店姑娘却愣了一下,往日也见过这姑娘的笑容,都是带着丝由内心里散发出的傲气的,还从来没这样礼貌柔和,让人顿觉亲切的。 于是书店姑娘一改往常,主动开口打招呼,“又过来了?今天怎么是一个人?新到的杂志和小说不多,但是内容挺有趣的。” 或许是她气息太温和,又像她后世那个作家朋友,姜可可竟然也不觉得这样的打招呼突兀不习惯,反而比较放松,“嗯,今天发生了点意外。新到的杂志还是在那边吗?我过去看看。” 语气自然没有半点不适,双方都感到这种舒适氛围。 书店姑娘点点头,也注意到她手上缠着的纱布,但没有多问,距离把握得很好。 于是姜可可心情出奇好了许多,挑选了两本原身平时看的杂志和两本故事类期刊,在挑选时还看见了书架底下的《数理化自学丛书》,五本左右堆在一块,看得出是滞销货。 姜可可瞬间想到了即将到来的高考。 《重生掳获兵哥哥》这本书大事件跟历史很接近,在书中高考也是七七年十二月份,这是华国唯一一次在冬天的高考,也是长达十年后第一次高考,竞争十分激烈,当时参加高考的人数有五百多万,录取的却只有二十七万,录取率只有4.8%,非常低。原著中女主重生前那辈子没有考上,重生后倒是早早准备考上了,而原身两次都考上了,当时考的还是理科,成绩在女主第一辈子时是知青点里考的最好的,在女主重生后那辈子则输给了女主。 姜可可之所以没有立马想起这场高考,主要还是因为她在后世毕业很久了,现在看到 《数理化自学丛书》这本在这次高考中供不应求的书,这才想起来这回事。 所以,这是提示她要再次准备高考了麽? 姜可可内心想嗷嗷叫,后世高考那么高的录取率她都觉得高三难熬,这次录取率这么低,还是自学,她都有点想哭,咋就不叫她在原身高考后穿越呢。 唉,失望是失望,然而还是要准备高考的,姜可可想的很清楚,像她这样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娇娇女,只有读书这条路,七十年代大学生可宝贵了,每月还有国家补助,毕业生不说分配工作,一般的企业都会想要大学生,尤其是断层将近十年的高考大学生。她也不会做生意,在不确定写小说和画漫画能赚到养活自己的钱时,最好还是有份稳定工作。而且大学的环境比较适合她,她混不了社会的,这点姜可可很有自知之明。 至于文理,姜可可决定按照后世她选择的来,文科。这一届的高考也分文理,其中文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史地;理科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化。考试科目数量一样,没有外语,除非报考外语专业才要加试一门。这一点就只有这一届才这么安排,78年起外语科目也被列入了必考科目之中。① 所以总得算起来,这一届考试还算轻松,不用多学一科。要是国家要求必考外语,语种还是建国以来流行的俄语的话,那姜可可是要抓瞎了,她可半点不会俄语。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还是把《数理化自学丛书》买了下来,起码数学能看一看。至于政治历史和地理,这就要到废品回收站去了,书店没有卖这教材。 不过结账的时候书店姑娘看到她买《数理化自学丛书》多问了句,得知还想继续学习时,表示可以把自己的教材借给她。 “小学到初中的教材我都有好好留着,你不介意的话我可以借给你看的。”书店姑娘也不知为何今天如此热心肠,她对今天的姜可可莫名生出好感,好好珍惜起来的教材也说借就借了。 姜可可也挺意外的,不过没有接受,只是表达了自己的感谢,“谢谢,但是我不太方便拿那么多。”她扬了下自己缠着纱布的手。 这也是委婉的拒绝了,书店姑娘听出来了,没有强求也没有不高兴,突兀地借陌生人东西也不是很方面,是她有点唐突,笑了笑,“那没事。” 最后两人交换了下姓名,算是正式的初步认识了。 姜可可把一本《数理化自学丛书》和几本杂志抱在臂弯里,走出书店门并往废品回收站而去,然而在还没去到废品回收站,就看见江寄余快速冲了过来。 而穿书过来的姜可可搜寻原主的记忆,发现这位原著女主跟书中描写性格还是有点出入的,比如刚开始下乡的原身其实并没有对女主使坏,但女主却不动声色地将她的名声弄差,还挑拨她跟江寄余的关系,包括告诉她‘娃娃亲’和江寄余与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说是化被动为主动,不让其他人被原身蒙蔽,像上辈子那样明明很懒脾气不好还能糊弄的村民觉得她努力上进,也是让江寄余看清姜可可的面目,以后不要给她做备胎,嫁给别人了还帮扶她。 但是女主却没想过,她这样拾掇姜可可和江寄余对上会有什么后果,现在是七七年,名义上十年动荡已经结束,但实际上拨乱反正平反冤假错案还是在七八年,农村人对住牛棚的坏分子依旧是很严格的,但凡扯上点关系,基本都会被划为一份子。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批斗,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还推波助澜,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125.125.一起睡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 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 “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 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 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 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 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 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 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 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 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 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 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 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 动机都是在帮他, 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 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126.126.洞房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就年轻小伙子还喜欢她, 毕竟她是真的长的好看, 白白嫩嫩的,声音也是软软嗲嗲的, 看着娇小可人, 能够引起人的保护欲, 有不少小伙子是中意她的。可惜中意也没用, 家里父母是不会给娶的, 啥活都不会干。而且姜可可那样一看就知道迟早是要回去的, 现在娶了以后没准是鸡飞蛋打。 姜可可一路畅通地跑到了男知青宿舍前面, 只是临近关头, 人又怂了。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 从小到大,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 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 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 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姜可可叹口气, 还是回去吧, 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 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 身材颀长,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那人抬眸看向了她,视线相撞,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127.127.婚后二三事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她在现实中是娇娇女也是乖乖女, 从小到大, 基本没做过什么出格的事, 毕业后更是直接在家里写小说画漫画, 和人打交道都少,眼下要她跑到全是男知青的宿舍里喊人, 姜可可自觉脸皮薄做不到。 可是要是不喊人出来说清楚道歉,那她就埋下了隐患,随时怕被手段厉害的大佬给炮灰掉啊。 脸面重要还是性命重要?姜可可在男知青宿舍一百米外的大树下小手纠结地扣树干, 愣是没办法做出决定。 “唉~”见男知青宿舍久没有人出来, 姜可可叹口气, 还是回去吧, 明天有机会再说? 然而一转身, 就看见身后十米远处站了个男人, 身材颀长, 五官不够硬朗,乍一看有点文弱书生, 但是那双眼却是狭长而深邃的,加上微抿着的薄唇, 不苟言笑的样子看起来很冷,像是漫画中沉默寡言又阴郁冷漠的男二号, 一下子戳中了姜可可的二次元之心。 现实中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人?! 姜可可还没来得及沉溺下去, 那人抬眸看向了她, 视线相撞, 里面的讨厌和冷漠宛如实质, 她一下子就清醒了,并且认出了眼前这个人就是她想找的江寄余。 她没有想到书中的江寄余是这么好看的,难怪她看评论区的时候有些读者嗷嗷叫着要给他生猴子,明明算是反派了,受欢迎程度却不亚于男主。 可惜眼下这个受读者欢迎的反派对她毫无好感,对视一眼,便跟看见空气一样,挪开视线抬起步子就往前走去,越过她要回知青宿舍去了。 姜可可压下脑海的胡思乱想赶紧叫了他一声,“唉,你先别走。” 江寄余不为所动,脚步顿都没顿。 姜可可轻咬粉唇,鼓起勇气小跑几步追了上去,径直跑到他跟前拦住去路,“那个我有话想对你说……” 她抬头看了他一眼,接触到他冷漠的眼神又吓了一跳,忙低下头后退几步。 呜呜呜,评论区说的没错,大佬长得好看,但是却不好惹啊,这还没真正开始混社会呢,眼神就这么可怕,她要是被记恨了一定会很惨吧? 想到这,姜可可又鼓起勇气,手指紧紧攥着,低声道,“对不起,我下午说的话都不是诚心的,你……” “住嘴!”江寄余却不知为何突然暴怒,上前一步拉起她的手就快步往旁边的小林子走去。 姜可可被他的突然爆发吓住了,愣愣地任是由着给半拉半拖着带到不远处的小树林,直到整个人被用力推到树干上,粗糙的树干磨得她背疼,这才回过神来。 还没来得及挣扎呢,江寄余双手就抓着她的肩膀目光跟狼似的凶狠地盯着她,语气夹裹着怒火,“姜可可你给我听清楚,你下午答应过我的事敢反悔我就让你名声扫地生不如死,你尽可以试试看我做不做得到!” 字字铿锵,是怒到极致了。 姜可可一愣,眼泪就啪哒啪哒地落下来,“呜呜呜~你别凶啊我什么事都没干~呜呜”小身体往后缩,语气委屈又害怕,像是吓坏了。 这样的姜可可无疑是脆弱又娇美的,梨花带雨的跟个小可怜似的,又觉得有些乖,跟平时嚣张任性恶毒的样子半点都不像,江寄余胸中燃起的怒火莫名被浇灭了大半,竟生出自己欺负了她的错觉。 不过心软只有一刹,想到她往日的威胁江寄余又冷硬起来,“你最好不要去做!”恶狠狠地撂下狠话,不再多看她一眼,转身就往外走了,很快消失在姜可可视线里。 “呜呜呜~”姜可可腿软地蹲坐在地上,果然是混社会的,太可怕了,“呜呜,我要回家,我要妈妈~” 她才不稀罕穿书呢,她就想回家去,再也不要面对这么可怕的男人了,呜呜呜~ 姜可可又是害怕又是难受的大哭起来,眼泪跟坏掉的水龙头似的,哗啦啦地流个不停。 而站在视线盲区的江寄余看到这一幕:…… 怎么搞得跟他欺负了人一样?明明是姜可可先威胁他,碰到他底线了,她还哭成这样博同情博惨是吧?不带这么不讲理的。 江寄余恼怒,想一走了之不管她,任由她就在这儿哭,看她能哭到什么时候去,他才不信平时这么刁蛮的一个人会这么脆弱的! 然而想是这么想,脚下到底是没能挪开,今天的姜可可不知咋回事,反常地哭就算了,还愣是让他生出丝丝心软,放在往日他就不会走到一半又折返藏在这儿才是,管她在小树林哭多久,会不会遇到什么不好的事情呢,她这么坏的人,就应该吃点苦头。 可惜现在的江大佬还不是原著中那个失去亲人一无所有在道上混舔着刀刃过日子的心肠冷硬之人,而姜可可也不是原书中那个爱慕虚荣表面一套背地里一套的恶毒女配,她长得是好看的,娇娇的,哭起来也是软软的脆弱的,莫名会让人怜惜的,所以,心底还善良的江寄余既无法忘记往日的恩怨过去安慰她,也无法顶着良心的谴责走开任由她个单身姑娘在这危险的小树林里。 就这样,姜可可哭到天色变暗变黑才停下来,而江寄余也躲在树林后站到天色变暗变黑才离开。 真能哭! 江寄余看着人安全地走回道路上,拍打了下手臂上的蚊子,心里又给姜可可加了新标签。 而这一边姜可可完全不知道冷脸恐吓过她的可怕男人江寄余在树林里为了她安全喂了那么久蚊子,她之所以离开也是因为天黑了想起了书中小树林的危险性,那可是偷情或者弓奸常用之地啊,她不想穿书没错,但没想遭遇这种破事,所以才果断遛了。 太阳完全落下山头,月亮爬了上来,村里还没有通电,乡下人都是早早趁着日光吃饭忙活,为了节省二两煤油灯也是很晚才会点起来,所以姜可可离开小树林走回大道上时是有些黑的,好在她视力好,没摔着,但也不敢耽搁,怕遇上村里二流子,一个女生太危险,紧赶慢赶着往女知青宿舍里走去。 很快便赶回了女知青宿舍,看到女知青宿舍亮起的煤油灯时倒是松了口气,虽然不是家里,但也是当下安身立命之所。 推开院子门进去关上,还没转身,一个声音就从背后响起。 “可可,你去哪了,咋才回来?” 回头一看,是原身的表姐,同时也是这本书的女主——林思然。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128.128.蜜月旅游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 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 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 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 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 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 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 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 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 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 不会强求别人, 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 谁也不耽搁, 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 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 村支书看得很满意, 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塘边村去趟镇上不容易,整个村子连辆自行车都没有,就一辆牛车,那牛在春耕时还得下地犁田,至于拖拉机,那一年能坐的次数也不多,一般妇人都想凑这个热闹,到镇上去采买一些东西,比坐牛车来得快,还备有面儿。 姜可可原本不知道可以坐这拖拉机去镇上的,还是同宿舍的赵志红告诉她的,她下乡久,对这事熟的很,而且性格也比较好,最近还借了姜可可的杂志来看,投桃报李,自然不会忘记告诉她这消息。 129.129.舅舅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江寄余到这地点下乡是为了暗中照顾他的外祖父母, 若是让村民知道他跟外祖父母的关系,别说照顾,就是他自己都自身难保。 姜可可还记得原著读者说过关于江寄余成为反派的原因, 就是当初原身将这消息散播出来,所有的村民和知青都知道这个消息后,不知是谁给举报到镇上革委会去, 革委会来人给江寄余关到小黑屋审核, 还将莫教授夫妇再次拉出来游村□□, 经此一遭,本来身体不好的莫教授夫妇更是大病一场, 后来早早去世了。而江寄余更是从此黑化, 心底的善良都被磨灭,以后更是迁怒女主,给女主发家致富的路上添了不少麻烦, 好几次都差点出事。 对于这件事,姜可可觉得原身有错,但女主也逃不了干系。原身可以说很小就在国外生活, 对国内政治环境不是很了解, 很难想象她爆出江寄余和莫教授关系会有什么后果, 可女主是经历过那个风雨飘摇年代的, 对政治环境是敏感而清楚的才是,然而她却没有阻止原身的行为, 还推波助澜, 为了自己的理由而殃及无辜, 这点姜可可怎么都是认可不来的。 因此,翻查记忆的姜可可对林思然也贴了个‘危险人物’的标签,愣不登地被她在身后一喊,还吓了一跳,整个人靠在门板上,看着林思然的眼神露着害怕仓惶,跟受了惊的兔子一样,眼眶还红彤彤的。 林思然也没料到她反应这么大呢,不过她的关注点却放在了姜可可红彤彤的眼睛上,“你眼睛怎么回事?哭过了?”又联想到这夜色,一个猜想在脑海中涌起,“你是不是被人……那个了?不要怕,来告诉表姐,我会帮你想办法的。” 神色有些隐秘的兴奋,又有些鄙夷,还夹杂着一丝担忧,复杂得很。 姜可可没听明白,“你说什么?”话落脑子也转过弯了,当即有些恼怒,“没有!你想什么呢!” 这一上来没问清就给人盖这帽子,简直是太过分了。 林思然说不清是失望还是什么,再次确认道,“真没有发生什么事?那你眼睛怎么红了?” “我想家了,心里难受。”姜可可扯了个半真半假的理由,又转移话题,“你下午干什么去了,怎么不见人?” 林思然眼神躲闪了下,“没有,李婶子她腿摔了,我正好路过,给帮着送去镇上一趟,这才回来晚了……这天也晚了我先洗漱去了,你要是要洗待会自己往灶里加点柴加点水就成啊,我先去了。”说罢就往屋里走了,像是怕被追问似的。 姜可可不明所以,也没心思去猜林思然的想法,能结束话题更好,她现在身心俱惫,压根不想再去面对女主,抬脚就按着记忆往自己的房间走去。 女知青宿舍分了好几个房间,姜可可没跟林思然住一间,原身来下乡的时候林思然住的宿舍已经满员了,林思然又不愿搬到空宿舍和她一块住,此事便作罢。 现在她跟另外两个同批来的知青和早先来的两个知青住在一块,狭长深纵型的屋子,一排摆三张床板,其中一张没人住的床板就用来堆放行李,空间拥挤。 她推门进去的时候其他几个知青还没睡,聊天写信的都有,见她进来还看了她一眼,不过大部分人也只是瞥一眼,只有老好人赵志红问了句她怎么这么晚回来,桌上那一海碗红薯饭是留给她的。 煤油灯光线暗,姜可可又低着头,赵志红便没发现她发红的眼,即使发现大概也不会问什么,她不是会戳人伤心事的人,也是怵姜可可的性格,怕惹她不快。 “谢谢你,我不饿。”姜可可小声道谢完就往她的床铺走去,脱掉鞋子就躺上去背对着她们睡了。 而宿舍人却为她那句道谢给弄惊讶了下,自姜可可下乡这两三个月来,可没见她这么好态度过。不过大家也只是惊讶一下而已,对人的印象没那么快就改变的,见她睡了聊天的两人自觉压低声音,她们可是受过教育的文化分子,才不像某人那么没公德心,人睡觉还乒乒乓乓闹。 也没聊多久,这年代的人没什么娱乐活动,每天还要上下工忙碌劳累,熬不了夜,没多久,大家都陆陆续续歇下,最后一位睡觉的吹熄了煤油灯,整个宿舍便暗下来,只有淡淡的月光,在漆黑的宿舍里还有点亮。 知青宿舍安静下来,在这样的寂静里耳边可以听见窗外的虫鸣,时而响时而歇,各有它们的旋律。 姜可可却没有睡着,在大家都陷入深沉睡眠的时候翻了个身,因为长久维持一个姿势半边肩膀有些麻。然而她却没有在意这个,心里的难受一定程度上让她忽视身体的不舒服。 说实话,她到现在还有点儿恍惚,也不想相信自己真的来到了书里的世界,但是眼前的一切和身体切实的感受都让她明白这并不是做梦,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到书里,成为其中戏份很多的恶毒女配,而且目前处境还很不好,书中混社会的反派江寄余对她厌恶,不接受她道歉,甚至威胁恐吓她,而书中女主对她不喜,抱有坏印象,和她维持表面友好关系很大程度上是为了她父母身份和亲戚关系,至于身边其他人对她有好印象的也没多少,实在是很糟糕的处境了。 她穿书前只是个家里宠着长大的乖乖女,毕业也是在家全职,没有接触社会,社交能力差得很,完全不知道该怎么化解眼前这个困境。姜可可很想做只鸵鸟,埋在自己的沙坑里,不去搭理外界的事。但是很显然她穿书的身份容不得她这样做,这样做的话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她不想面对困境,更不想面对死亡,用现代人的话来说就是求生欲很强,要不然下午也不会一听到江寄余的名字就贸贸然地冲出去道歉,妄想求和。 可惜事实再次证明她社交能力真的很差,胆子也不够大,想到江寄余的后期的成就和性格就怂得要命,生生被吓哭,真是丢人的很,估计没一个穿书的像她这么没用。 而且,她穿书之后,现代那个她会怎么样呢?会有另外一个人代替她吗?还是……她其实是猝死了?! 简直不能深想,一想到就难受,姜可可抬手擦了把眼睛,决定好好睡一觉,如果明天醒过来还是在这,那她就不再软弱地哭了,她会好好地面对现实尽力活下去的,她胆子不大社交能力也差,但是并不代表真的没有经历困境的勇气。 不知道是不是自我说服起了作用,这一次,她很快就感到困倦,然后陷入了睡眠。在一种很空灵又缥缈的状态下,姜可可似乎又回到了现代,只是,她看到的却是自己没有呼吸躺在床上的画面,正当她感到惊恐的时候,忽然有道光窜进了自己的身体,而后,床上的‘自己’睁开眼睛坐起身,四处看了看,接着很准确地看着她的方向,嘴角露出恍然的笑容,“原来是这样啊~你且回去吧,这一切都是宿命,我会替你照顾好父母的。” 姜可可不懂她的意思,正想开口问,却有股力量拉扯自己,失重感传来,整个人就惊醒了。 “你醒了?正想叫你来着,醒了就快点起吧,不然待会上工又迟到给扣工分了。”赵志红站在她床前,说完就端着自己的搪瓷脸盆走了出去。 姜可可往外看去,天色已经亮了,大家都起来洗漱忙活了。 “呼~”这一夜过得可真快,又想起那个梦,用力掐了一把自己,是疼的,果然是回不去了。 算了,就信了梦里人的话,把这一切当做宿命的安排吧,不然也没法子了,她也回不去了,只能好好适应这个身份,把这书中世界当做现实世界,认真努力在七十年代活下去吧。 而且要是梦是真的,那也不怕父母会因为自己猝死而难受,会有人好好照顾孝顺父母的,也是没了后顾之忧。 重新燃起希望和勇气的姜可可扯了扯嘴角笑一笑,然后便起身叠被子,按照记忆从床底下拿出自己的搪瓷脸盆,还有桌上的牙缸牙刷去洗漱。 只是没想到,准备努力在七十年代生活的姜可可第一天就遭受了巨大打击。 “你们在外面等我,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130.130.认亲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 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 虽然活干得不成, 有这态度也可以了, 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 “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 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 爷爷辈的人了, 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 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 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 顿觉不妥, 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 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 伤了还带剥削人的, 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 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 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 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 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131.131.去港城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我, 我想按时干完活, 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 藏住害怕, 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又掉着眼泪, 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 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 虽然活干得不成, 有这态度也可以了, 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 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 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 爷爷辈的人了, 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 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 顿觉不妥, 又补充了道, “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 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001 傍晚,日头还没完全落下,橘黄色的暮光染了整片山头,热气在村子里头蔓延着,偶有微风吹过,但效果不大,闷热让地里劳作的人湿了衣衫。好不容易挨到下工时间,三三两两扛起锄头就往家里赶,男的好回去赶紧冲个凉水澡,女的好忙活着做饭,这就是一天结束前最忙碌的时刻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132.132.认错亲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 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 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 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 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 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 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 笔杆子不差, 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 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 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 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 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 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010. 盛夏的天气越来越热,农村上工的时间也相应做了小调整,避开一天最热那个阶段,免得人晒坏了。 姜可可连续请了两天假,她手包扎成那样,干什么活都不成,村支书就是不想同意,把人拉去干活,那也干不了,只好臭着脸随她去了。 不过这次林思然却没有趁机散播她偷懒不干活的流言,那天撞见姜可可躲起来哭,对她来说多少有点冲击,在她的印象里,她的表妹从来没有躲起来这样哭过,心里一时说不出什么感受,索性避开点,忙活自己的事情去。 这样下来,姜可可请假这两天便十分清净,除了女知青偶尔几句酸言酸语,便没别的人打扰。 于是趁这两天空闲时间,她把买来的杂志给看了,估摸着现在的风向和杂志风格确定下来题材和投稿方向。 七七年的华国文坛氛围要比六六年的时候宽松,不过还没到重新焕发活力的地步,只是隐隐有那苗头,写文的作家和编辑都在小心翼翼地试探,字里行间都可以感受到这种气氛。 姜可可心里有了谱,便知道该往哪方向走。 在后世的时候虽然她写都市言情小说多,但是自身的文化底子是不差的,从小作文就能上满分作文,登报纸那种,后来大学念的是中文系,笔杆子不差,能进作家协会。换了个时代,姜可可对写文还是信心比较多。 不过也不敢太自信认为自己一定能过稿,所以斟酌之后,她还是决定先写短篇小说试试水,散文和诗歌这两种体裁不是她擅长,而且更具有主观性,写出来不一定别人能够欣赏得了,除了早在圈内有名的作家诗人,新人过稿会比较难。而短篇小说会更具有可读性,也不会跟前两种体裁一样对读者的文化水平和鉴赏水平要求过高。 于是,确定好方向后姜可可就开始在脑海构思拉大纲想情节,后世写文带来的习惯,事前不做大纲中途容易崩剧情,不过是短篇小说,大纲就不用太多,简单罗列下就可以。 两天时间过去很快,姜可可阅读杂志分析杂志风格构思小说一下子就把时间都用掉了,一眨眼,又到了要上工的时间。姜可可不是很愿意,她真不喜欢也不擅长干农活,而且手还没好。 如果让村支书看见伤口的话能不能再批几天假? 姜可可这么想着的时候解开了手上的纱布,然而让她意外的事情发生了,手掌心的伤口不见了,消失得干干净净,连个疤痕都没,甚至还要光滑一些,好像从没受过伤一样。 按道理不应该这么快好的啊?当时那几道口子确实是出血了,医生也说起码三四天才能结痂,而现在连结痂步骤都省略,直接好了? 姜可可愣住了,随即想到什么,又撩起自己的裤脚去看膝盖,她记得原身小时候膝盖磕破过留下一块大拇指长的疤痕,这么多年一直没消,还有痕迹在。然而此时,那块疤痕却消失得不见踪迹,完全不像存在过。 放下裤脚又去拿镜子对着自己的脸照,皮肤白净透着粉嫩,仔细点还能看见细小的绒毛,一张白莹莹娇嫩嫩的脸蛋,皮肤状态好的堪比婴儿。 姜可可沉默,这张脸比她刚穿过来照镜子时要更好看,不是指五官变化,而是肌肤状态调整带来的,没有原身晒过的黑,干农活带来的一点粗糙,也没有她后世常宅在家不怎么运动的苍白,白皙,粉嫩,是健康的肌肤状态。 所以,原来她穿书的金手指是美容体质?把人变得更娇嫩? 姜可可不知道是高兴还是悲伤好,要是还是在现代她肯定是高兴居多,但是在这乡下,知情身份,她的高兴都带着丝无奈和绝望,皮肤恢复速度这么快,这么娇嫩,那她岂不是每次干农活都跟初手一般,不要指望‘多干点磨出茧子就不疼’这种想法? 回想了下前两天拔草那种疼和难受,姜可可忽然觉得这么好的体质在这七十年代简直是defuff。呜呜,她可以跟原书女主换一换吗?好歹人家是一个小空间,不说种田,就是储物,藏点私密东西都好啊。 她要这金手指什么用?亏她之前还以为是原身本身皮肤好身体娇嫩的原因才没有茧子,谁知道是穿书自带体质作祟,永远别想长茧子,就用这双嫩手去磨,去干活,每天都是一样的疼。 想想就令人绝望,距离高考还有大半年啊。 姜可可觉得穿书大神可能真的不爱她,穿到七十年代下乡知青,不能点亮别的金手指技能吗? 可惜这个腹诽也没用,姜可可改变不了,只能带着这鸡肋般的金手指去干活,一边干一边感受它的‘疼爱’。 又用镰刀割了一把土豆苗,姜可可看着掌心隐隐要磨出血的虎口处想哭,怎么感觉这金手指作用变强了,上次她拔了那么多杂草才疼,这次这土豆苗割的可没多少啊。 现在过去跟村支书请假回宿舍成吗?她想用布把手缠住再来干活,不然真要疼哭了。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133.133.出轨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 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严重点会带累父母,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 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 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 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 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 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 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 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 还要跟你借, 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 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 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 也没给家里寄回去, 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姜可可原本想拒绝的,那两个孩子年龄太小,又瘦骨嶙峋的,拿糖跟人交换,总觉得是欺负小孩,不过又看见那两孩子眼里隐隐的期待,便答应了。 于是有了两个小孩子加入后,姜可可玉米地里的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少了下去,她……她深刻感受到连个小孩子都不如是什么意思。 “你们在外面等我,我去给你们拿糖果。”下工后,姜可可先带着两个孩子回了知青宿舍,然后去拿自己的糖果。姜父姜母对原身很好,每月都会托人寄钱寄包裹寄票过来,而原身也不是会亏待自己的人,拿了钱票自己也会去镇上供销社买好吃的,像水果糖这种要票的,知青里大概只有原身才能每月买上几两一斤的,也是姜父姜母知道她喜欢吃糖,才每次找人兑换给她。 姜可可从铁盒子里抓了四颗糖和一颗桃酥出来,一人给递了两颗,桃酥让他们平分。两小孩为多余得来的感到高兴,“我们下午还帮你拔草。” “不用再给糖!” 小孩子兴奋说道又补充了一句,很是讲义气了。 “谢谢你们,等下午再说吧。”姜可可知道七十年代物价低廉糖果珍贵,但其实还没有很深的认识,会有自己占人便宜的感觉,不过农村的小孩子也不是傻的,十二三岁就是小大人了,他们觉得一颗糖换拔草很划算,她又给添补了一半,应该不会太过,孩子的家长也不是说她欺负人才是。 实际上哪里会说她欺负人,还觉得她是傻子,大肥羊,随便拔了点草就给这么好的报酬,简直是赚来的。难道以前那些帮姜知青干活的感情不是为了人,而是为了好吃的? 不得不说,孩子的父母歪楼了。还去找相好的婶子说这件事,一边吹嘘自家娃懂事能干孝顺,拿了糖和桃酥知道回来给父母,一边又说姜知青是个大傻子大肥羊,可能家底很丰厚,往常那些帮她干活的没准都拿了报酬。 农村哪有什么秘密,每家都有每家相好的,于是不到下午上工,这个八卦就飞满了整个村子,有相信的也有不信的,相信的人是家里没有年轻小伙子给姜可可干过活,不相信的是家里小伙子给干了活,却没收到半颗糖半块桃酥的。但是对姜可可家底丰厚这点,基本都是信的,不然哪有这么娇气半点活不会干的,就是那些女知青都多少会点,听说她连饭都不会做,要不是跟宿舍女知青在一起吃饭又有个能干的表姐在,估计都先饿死了。 于是有不少家里穷的动了点心思,想着要不要娶了算了,也不怕人跑,有信心将人留下,这样姜可可那些好东西就是家里的了。 不过还没等他们确定这心思,又传出姜可可干个拔草的活就把手掌心给割破了,还去赤脚大方那拿草药给敷上,下午又请假不上工了,说是要去镇上买药,不过村支书没同意,村里牛车今天不载人,也信不过姜可可,一是怕她半路走丢,二是怕她到了镇上逃了。当然这担忧没说出来,只是用借口把她打发了。 正当姜可可要走呢,江寄余就走了进来,脸色看着很镇定,但是眼里却藏着一丝不易觉察的紧张,他都没有注意到姜可可,目光直直看着村支书道,“支书,牛棚里老莫他婆娘发高烧了还吐了,老莫问能不能看在他这些年好好进行思想改造的份上送他婆娘去医院,他怕人老了熬不过去。” 村支书皱了眉头,“这么严重?”又很犹豫,虽说老莫夫妇是很服管教,思想工作也做的不错,但到底是被国家盖上坏分子章的人,要是送去医院,会不会犯错误?而且这医药费谁来出?但人老了确实容易出事,村里赤脚大夫的水平他心里也是有数的,要是让赤脚大夫看,人没准要没了。 这是个两难的选择。 江寄余背在身后的手紧紧攥着,但是他不能说什么,更不能表现得很热心肠,主动来说这件事都是越距了,但是,如果他不答应……眼里闪过一丝狠色,爷爷奶奶已经没了,父母也不知所踪,他就剩外公外婆了,绝对不能出事,不然…… 正当一人犹豫一人煎熬的时候,一个怯怯又软糯的声音响起,“那个村支书,我父母写信告诉我,B市这段时间里有从牛棚平反回去的人,国家单位给返聘,还给分了房子。” 乍一听这话跟他们谈论的话题没半点关系,但是很显然这是变相的提醒,同样是牛棚里的人却被国家给返聘回去了,这是上头风向变了? 村支书脸色惊疑不定,他只是个村窝里的小小支书,距离政治中心十万八千里远,自从去年国家领导人陆续去世,这政治就变得很模糊,他也不清楚现在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要是真的有牛棚里的人被国家给返聘回去,那是不是代表着政治风向又要变了?这牛棚里下放的基本都是以前各行各样的专家大拿,被打成坏分子,还能有回去的一天? “你这消息是真的不?”村支书不敢相信,又隐隐觉得可信,自古以来有文化的人都是国家推崇的,是主流,这两年也没有再下放的人员,那可恨的四人团被粉碎后,也许真要迎来文化人的春天也不一定。 姜可可竭力忽视江寄余落在她身上锐利的视线,认真又诚实地说道,“嗯,我父母在国家研究所工作,他们让我收着脾气,不要得罪人。我想支书平时对我也好,不会干活也没嫌弃,所以才告诉支书这个消息。” 像是说漏嘴又像是怕他不信,“我谁都没说,支书你要替我保密啊。”又小心地看了眼江寄余,“还有江知青,拜托了。” 最后那句话跟蚊子似的,又小声又怂,但是那低头有些慌乱害怕,又有点小邀功的样子却可爱的不行,杏眼乌黑又湿漉漉,跟小兽似的,一点都不会让人觉得她在撒谎。 村支书信了,尤其是姜可可说她父母是在国家研究所工作时,总算明白政审上姜可可父母那栏怎么会是空白状态,估计是高级研究员,国家都要保护起来的,这样姜可可还能来下乡,那觉悟还真是不错的,至于会不会干活这一点,村支书此时下意识给忽略了,直接道,“小江,你去老陈那把牛车准备好拉过来,牛棚坏分子也有改过机会,咱不能让改过自新的冷了心。” “行支书,我这就过去。”江寄余紧攥着的心终于落下了点,转身往外走的时候看了眼姜可可,眼神有些复杂,不过最终什么都没说就往外去。 姜可可舒了一口气,这样一来多少能刷江寄余的好感,抵消掉从前的恩怨吧?她可是鼓起勇气跟人扯谎。 “姜知青啊,我知道你是个思想端正的人,不是那偷奸耍滑的,手受伤了就去看医生拿药吧。”村支书欣赏地看了姜可可一眼,“放心你记得叔的好,叔也会给你保密的,至于小江那儿,他不会多说的。” 村支书不愧是老油条,一下子转换成“叔”了,要不是姜可可是个女同志,没准此时还要勾肩搭背去喝一壶呢。 “谢谢支书。”姜可可今日的社交技能已经透支完毕,此时也只能说谢谢,不会顺杆爬,再加深点感情。没办法,刚刚能临时扯谎都是强烈求生欲作祟了,哪能时时超常发挥。 村支书也不介意,往常这女娃子高傲的很,今天能这么有礼貌已经很不错了,他还要去牛棚看看老莫他婆娘,要是政治风向改变,老莫夫妇也能回去了,那现在去关心人多少是个人情,也希望老莫他们能看在这份人情,还有以前也没常常拉他们批.斗的份上,回去后不要再记仇。 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要不是那乱糟糟的年代,像老莫这样的人他估计一辈子也没机会见到的,大人物要出手弄人太容易了,不奢求攀龙附凤,就希望别记仇。 在一定程度上,村支书还是个头脑清醒看得清局面的人。 村支书想姜可可去趟玉米地里拔草就把自己折腾进医院,就给换了个活,给地里的土豆割苗去,免得再折腾进医院,老是请假说出去也不好听。至于让姜可可铲土豆那是不用想,就那不会干活的,让她去铲岂不是一锄头下去土豆都给劈成两半,到时候可就不值钱了。这一批土豆出来都得要拉去粮管所卖掉的,品相不好到时候要给挑剔。 然而村支书还是高看姜可可了,就是拿着镰刀割土豆苗这活她都干不好,小心翼翼着倒是没让镰刀割到手,却给镰刀柄在大拇指和食指处的虎口给磨破皮,说出去都没农村人敢信,这都下乡几个月了,手还嫩成这样?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姜可可将嘴里的饭吞下,然后将林思然放在旁边的碗推开了点,“我真的不喝,也不会告状。”很平静很自然地说完便端起自己的饭碗就往自个屋里去,也不理会其他女知青是什么反应。 说真的,她很不适应这群居生活,也不适应林思然的语言陷阱,她宁愿被孤立,也不要跟她们打交道,毕竟要扭转别人的印象太难了,尤其是对社交废的她来说,能做到这样就是极限了。 现在的她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高考快点来吧,那她就可以正式地光明正大离开了,一个人和她的小说她的漫画过,继续宅女生活,不用操心社交的事。 然而日子还是太慢了,在那之前,她还有地里的土豆苗没割好啊! 苦逼的加班时间啊~姜可可吃完饭洗好碗,又给自己简单擦了身体躺在床上休息会后,还是认命地起来去地里干活。 谁叫她速度慢,大中午都得盯着太阳加班,太心酸了。 姜可可都想要不要到地里哭会儿再干活,结果到了地里,却发现她负责的那块地光秃秃的,剩的大半土豆苗都给割掉了,散落在地上的土豆苗还整齐地别在田边,完全是弄好的状态。 这是我负责的地麽?姜可可环顾四周找标记,再三确认之后,又是高兴又是懵逼,不会又是原身哪个爱慕者偷偷干的吧?可不对啊,她记忆里就算有小伙子来干活,偷偷摸摸那也是对自家老娘,对原身是光明正大刷存在感刷好感啊。 “有……有人吗?”姜可可尝试性喊了喊,没听见回音,也没瞅见半个人,最后只看见一只玻璃罐子。 那个她用来装水送给赵婆婆的玻璃罐子,安静地躺在一堆叠好的土豆苗上,在阳光的照射下还闪着光。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134.134.离婚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姜可可这是转性了还是?林思然正要深想下去呢, 就从窗子口看见姜可可回来的身影,除了出去时的装扮,手里还多了一个玻璃罐子, 她记得那是她平时用来喝水的。 “可可, 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 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 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 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 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 “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 眼里却暗藏着打量, “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 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 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 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 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 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那么多道血口子分布在手背手腕上,白嫩嫩的手映衬着,瞧着就可怕啊。 这一喊,周围不远处奋力干活挣工分的人纷纷停下来往这边看,这个时候近视的人少,隔着几亩地还是能很清楚地看见姜可可手上的血口子的,当下全都议论起来。 而稍远点干活的江寄余也停下锄头,视线看过去的时候,姜可可正好抬头,眼泪从眼眶落下,梨花带雨,帽檐下的粉嫩小脸无辜又可怜。 真他妈惹人心疼。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135.135.怀孕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我,我想按时干完活, 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 藏住害怕, 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 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 气势不足, 又掉着眼泪, 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 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 虽然活干得不成, 有这态度也可以了, 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 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 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 给村里看病就成, 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 顿觉不妥, 又补充了道, “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 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村支书看着姜可可虎口处隐隐泛出的血珠,瞪大了眼睛想喷人,但是一瞥见她低着脑袋一副很不好意思,眼眶又微微发红的样子就骂不出来。算了,还是个小女娃呢,知道不好意思就成,要是像前段日子那样傲气无所谓态度他肯定要多说几句的,不过遇到这样低头认错软绵绵态度,村长也骂不出口,毕竟他也是有闺女的。而且前几天她也给他透露了点上头的政治风向,父母猜着也是大有本事的,就随她去吧,多点宽容,放宽心,反正骂也不能把人骂得会干活。 “赶快去弄,那块地都是你负责的,下午就有其他人来收土豆,在那之前你是要搞好的。” 姜可可不会干活,村里愿意和她合作干活的基本都没,春心萌动的小伙子想帮衬也得下工后偷偷摸摸,家里老娘是不肯的,知青点里要和她合作的就更没有了,他们虽然也下乡多年,但是干活还只是个半吊子,大部分都是只能勉强干完分配给自己的活,哪怕是廖志明也不敢轻易跟姜可可组队的。 尤其是收土豆这种比较要紧的活,村支书和大队长是不会允许像平时那样磨磨洋工的,而且这时工分也比较高,挣口粮都趁着这时多干点,拖累后腿的在口粮面前都是给摒除的,村支书和大队长也明白这点,不会强求别人,姜可可也不想在这方面争气,索性就给她安排些边缘的或者独自完成的活,谁也不耽搁,不落人口实。 因此今天还是姜可可一人割一块地的土豆苗。 “好,谢谢支书。”姜可可得到允许立马小跑着回女知青宿舍点,这态度一看就是听进去了,村支书看得很满意,不管怎样,起码这态度是拿出来了。 实际上这是姜可可性格使然,要是换做原身,根本不带听进去的,一定会借此机会慢悠悠地走回去,再磨会洋工,回来后向别人展示下伤口提及一下没干完的活,就会有小伙子主动偷摸过来帮忙的。 姜可可做不来这种事,哪怕不想干活的意愿比原身还要强烈,但是也没法耍小心机使唤别的不相干男人。 因此她小跑回了女知青宿舍,从军挎包里找出前几天到镇上特意买的纱布棉花团药粉和小半瓶酒精,刚想来清理下伤口,却蓦然发现自己右手虎口处渐渐涌出浅浅一片水,水润上来的时候虎口处的疼痛慢慢散去,然后破皮的地方被一点点修复,很快恢复如初,而后那浅浅一片水消失,只余下冰冰凉凉的感觉。 姜可可:…… 她的眼睛没出错吧?上手一摸,果然是干燥而嫩滑的,仿佛之前的伤口和水都是虚幻。 脑袋当机了好一会,姜可可总算是接受眼前的事实了,她的金手指功能貌似不是美容体质,而是跟那有治愈功效的水有关?还是类似小说说的那种灵泉或是水异能,所以身体肌肤状况才会被调养的这么好? 为了印证自己的猜测,姜可可拿着她的搪瓷杯子,然后在缸口上伸出手,集中精神试了下,没一会,竟然真有水珠从她的食指指尖流出来,滴在了水缸里。 不过只有一滴,再多弄不出来,而且姜可可在这滴水递出来后脑袋还眩晕了一下,肚子也饿了起来。 听着小肚子发出的‘咕咕’声响,又看了眼杯子低的那滴水,姜可可沉默,一时都不知道怎么反应好了。 怎么还是这么鸡肋啊!!! 果然她就不是女主,难得有个金手指都发挥不出作用! 姜可可彻底绝望了,她还是赶紧吃点东西垫垫肚子干活去吧,再试验这金手指都要饿死了。 匆匆吃了块桃酥,又含了一颗父母寄来的大白兔奶糖,姜可可把右手缠了几下后就重新回去地里劳作了。 嗯,她得买双手套才行,不然就这幼嫩的皮肤,每次都得疼一会。 干活——破皮出血——治愈恢复幼嫩肌肤——继续干活继续受伤…… 这循环光是想想姜可可都要哭。 于是,当姜可可委屈着脸缠着纱布往地里走过去时,道路边干活的单身小伙子看见了,各个都有些心疼了,姜知青可真可怜,干个活都受伤,又觉得她坚强,缠着纱布都要继续干,脑袋发热的冲动小伙恨不得立马追上去帮忙,可惜自家凶悍的老娘拿着镰刀杀气腾腾眼神一扫过来,立马清醒了。 不能去不能去,她又不是你媳妇,干的活挣的工分又不是你的,去给别人当白工给别人养媳妇不是犯傻吗? 将自家老娘的话在脑海里循环默念自我洗脑一百遍,嗯—— 还是很想给她干活啊! 感觉这样委屈着小脸又坚持的姜可可超级乖超级可爱超级想宠着啊。 一定是魔怔了。 江寄余远远地看着她缠纱布的手,又看她白嫩的小脸,再次确定涌起那样想法的自己是魔怔了。 —— 中午下工姜可可依旧没干完活,不过她太热太累了,所以直接先回知青宿舍吃饭去,她要吃完饭歇会再去干。 午饭依旧是番薯稀饭外加玉米饼子,很干很硬很粗糙,这么多餐下来平时再怎么爱吃素食粗粮的姜可可也受不了,而且这粗粮还不像后世精细加工后的,味道上也比不了。但是没办法,大家的粮食不多,这样吃才能节省着到秋收新粮下来。 当然有条件的知青可以自己另外加餐加菜,比如林思然,她今天就多煮了青菜蛋汤,在这夏季喝口汤吃点蛋是很不错的,不少女知青都暗暗羡慕。 姜可可也羡慕,不过是羡慕人家会自己做饭,她到现在不会做,那大土灶怎么都生不起火来,试过两次其他女知青都不肯她再试,浪费柴火就意味着在这样的夏天要盯着太阳多跑几次山上拾柴,很耗时间。至于说让姜可可自己去山上拾柴火,都没人指望,每次都是象征意味捡一些或者唆使小伙子给她弄,谁看着都有气。 林思然煮好后见姜可可没上前来要愣了下,随后便主动要给她分一些。在这些人情事故上,重活一世她做的总是很好。 不过姜可可没要,她不是原身,看不出来林思然不是真心乐意分给她,也无法理所当然吃别人的东西,尤其是这个人还对她有偏见和隐隐敌意。 “谢谢,不过不用了,我吃不下。” 婉拒的话一出口,旁边的人都愣住了,往常姜可可哪次不是理所当然地上去享用,哪里学会这谦让了? 向来不是很看得惯姜可可的女知青朱梅哼了一声,“什么吃不下,每次林思然做好东西不是你吃的最多?”要不是她吃的最多,嘴还刁,林思然就会多加点水,让大家多少能吃点,现在可好,除了她谁都捞不着好,哪怕做多她也要拿去最好的,分给大家的就只有寡汤寡水。 “要我说你就是假客气,有本事真不要吃。” 其他人没附和,心里是个什么想法猜不出来,场面一时有种诡异的安静。林思然任由这尴尬气氛散播一会,还以为姜可可会忍不住呛声,然而出乎她意料,姜可可只是很安静地吃着饭,半点不带搭理。 这样一来,尴尬的就变成了朱梅。 林思然见状出来打圆场,“可可,朱梅是跟你说笑的,不要在意,来,多吃点,你要是饿瘦了跟姨夫姨母告状我可就惨了。”说笑的语气,听在别人耳朵里就是另一个意味。 这样的语言陷阱软刀子林思然不知道对原身使过多少遍,让人揪不着错,又暗暗抹黑原身名声,让原身在塘边村的地位跟上辈子截然不同。 136.136.养胎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 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 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 蒸的人又热又难受, 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 当她睁开眼睛, 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 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 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 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 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 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 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 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 马上就是交稿日期, 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 掀开被子就要下床, 就在站起身那瞬, 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 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137.137.毕业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虽说她心底说服自己不用怕女主, 大家都是有秘密的, 但是她其实还是很不愿意跟女主接触, 跟她接触就得打起十足的精神来, 不然一不小心就被她带沟里都不知道。 “什么大队长安排的活计,我看就是他自己主动去要来的, 就想给你示好, 让你回心转意。可可我告诉你你可千万不要让他给骗了, 他家里成分不好, 又有住牛棚的外祖父母, 条件也差, 就想着能跟你处对象,好从你兜里哄出钱来。”林思然苦口婆心,像是很为她着急。 一九七七年, 华国高考还没恢复,社会各界还是唯成分论,成分不好的人,基本没人敢要,哪怕个人硬件再强,光是成分这一条就能将人打入谷底, 不然也不会有城里来的‘资本家’知青嫁给农村大字不识一个的贫农,就为了能洗掉身上的‘成分’。 之前原身是从国外回来, 对成分的观念其实不重, 还是林思然在周边不断强调洗脑成分不好的会怎样怎样, 严重点会带累父母, 加上周边人也是这种观念,所以才会抗拒跟江寄余这门婚约。而且江寄余的相貌也不符合这时代的审美,对后世穿过来的姜可可而言很有吸引力的颜值在原身心里就是一般,这个‘成分不好家世不好长得也不好’的娃娃亲对象,怎么也不会是娇娇女心中的良配,还想哄她的钱?简直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可这娃娃亲又是父母那一辈人订下来的,当时大家感情好,亲上加亲就给订下来了。虽然失去联络多年,谁知道父母知道这事会不会遵守承诺?所以原身才会那么千方百计让江寄余厌恶了自己,主动取消这段娃娃亲,这样就算以后父母知道了也不会怪她。 可惜现在原身不在,换成了姜可可,对江寄余的不喜和偏见自然没了,“我哪有钱给他哄?每月父母寄来的钱都不够我花,还要跟你借,要说有钱还是你有钱才对。” 姜可可陈述事实,林思然却觉得她是在羡慕自己,心里隐隐有些得意,上辈子自己手上的钱财一直不多,这辈子靠着空间做些黑市买卖才赚了些钱,也没给家里寄回去,自己自然就有富余,姜可可虽然有父母给钱,但是这年代工资不高,她花钱又大手大脚,每月都没剩的,有时候还得跟她借,在经济上能压姜可可一头,林思然其实是舒畅的。 不过眼下不是探讨这个问题,心里得意了会就把话题拐回正道上来,“我不是这个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要让江寄余给哄骗了去,要是真嫁给他,大家都会笑话你不说,还会拖累姨父姨妈,可可你在国外长大不清楚,成分是很重要的,像他那种成分招兵招工上工农兵大学都不会考虑的,还有牛棚那外祖父母,妥妥就是犯罪的坏分子……” “行了!”姜可可学着原身那不耐烦的表情,“天天说这个你烦不烦?要是让别人听见了还以为我们之间有什么牵扯呢!什么成分什么坏分子我不知道,你要是说漏嘴找来麻烦那也不关我事,别再给我说这个了,听了就讨厌。” “可可……”林思然愣了下,“你不是不喜欢他吗?咋还给他保密?” “那你不是关心我为我好吗?咋不替我解决他?”姜可可心底是真的有些不耐烦了,害怕的情绪在做好跟女主破罐子破摔的打算后就消退了下去,多的是怀疑眼前女主跟她看过的原著女主是不是不一样,虽然她才看了几章,但是很明显在原著里是女配找女主麻烦,而不是女主盯着女配,还死命想破坏女配跟反派关系。 “我……我怎么解决?”林思然没想到姜可可会这么说,语气都不太对了。 “那我怎么解决?”姜可可反问。 林思然一时没答上了。 姜可可也不想和她继续掰扯,她本来也不是多会说话的人,跟林思然更是没什么好说了。 “以后不要再说这个了,都过去了,我不想听。” 说完转身就要走,不过走之前突然想起一件重要的事,于是补充道,“还有坏分子牛棚那事我统统忘了,以后要是不小心传出什么话江寄余问我我会如实说的。”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她不想再跟江寄余为敌,要是林思然把这关系抖搂,那她就会告诉江寄余,到时候江寄余要报复就报复林思然。 就凭上辈子江寄余的成就,林思然是不敢得罪他的,不然也不会一直在幕后怂恿原身去斗,而不是自己折了江寄余的翼了。 果然,这话落下,林思然再多挑拨都咽了回去,也没怀疑姜可可怎么转了态度,毕竟在她印象里姜可可本来就是善变骄纵的,保不齐发生了什么她不知道的事,才让她改了态度,也很有可能就跟姜可可说的那样,她是听得厌烦了,没了兴趣再纠缠这事。 只是恼恨了姜可可,态度说变就变,这下说不定还会跟上辈子一样,江寄余照样在发达后照顾她,让她又是富贵一生。 —— 姜可可不知道林思然是怎么恼恨了自己,只不过她和林思然说开这件事后心里高兴了许多,一来以后不用再听她挑拨江寄余那些话了,二来是发现正面杠上女主其实也没她最初以为那么可怕,恶毒女配也不是遇上女主就被打脸的。 而且她想通了许多,虽然这是书中世界,但是又不只是局限于书中世界,从她穿到这具身体开始,这个世界就不再是二维的,而是真实的三维生活,不能用原著的眼光去看待,原著只是给身边的人物故事提供了剧情参考,实际是什么样的还是得自己去观察体验,就像女主林思然和反派江寄余,两个人就跟她所知的性格不一样。 林思然不仅不圣母,还有心机,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会不会对无辜的人产生不好影响。江寄余外表为人冷淡,但内心其实很柔软,孝顺又重情义,克制力也很强。 总的来说,姜可可会更乐意跟江寄余打交道而不是林思然,毕竟一个还会对她宽容,一个随时给她插刀子。 想通了这些事,姜可可心上的大石头就落下许多了,也能好好享受自己的‘假期’。虽然这假期是十几道伤口,加上村支书嫌弃她耽误大家伙收土豆才换来的,不过结果是好的就行,在干农活这点上,她跟原身一样想偷懒。 但到底没有因为假期就四处炫耀,而是很低调地只待在女知青宿舍里,这样酸言酸语也能少点,她也不爱听,更不爱大太阳底下四处跑。 这几天假期她就用来写杂志和报刊的短篇小说,华国十年动荡的时候很多杂志停刊了,还没到改革开放,复刊和新创的杂志也没有,手上能供选择的不多,所以她也没挑三拣四,写了几篇千字左右的小故事,打算多投几家,当然不是一稿多投,虽然不知道现在禁不禁止,但一稿多投很多编辑总归是不喜欢,她一个没名气的小虾米就不要开场就给人坏印象了。一家杂志投个一篇,试试水,再看看稿费。她没了解过这个年代的稿费,原著也没说过,所以一抹黑,先用小短篇探探路。 肚里有墨水,几天下来四五篇小故事搞定,就等找机会去镇上投信箱里了。 这机会来的也很快,村里的土豆不算多,一周左右时间就收完了,村长要将这些拿去镇上粮管所卖掉,跟公社借了拖拉机。 公社在七四年的时候找关系淘换了两辆二手的手扶拖拉机,每年秋收都会被各个生产大队借去送粮,塘边村土豆收的早,今年是早早定下来,所以一早村里就去公社将拖拉机开回来。 塘边村会开拖拉机的有两人,分别是大壮跟江寄余,大壮是当时送了不少礼又搭上人情关系才跟公社拖拉机手学的,也不能抢他们的活,但是可以开着帮自己生产队运粮食。而江寄余完全就是自学的,他脑子也不知道怎么长,看了几次就会,开的比正经学了几手的大壮还好,不过大壮也没意见,他跟江寄余算是聊得来,也没利益冲突,会开还能帮着送粮食。 而这次开拖拉机的也是他们,一人一辆,轰轰轰地从公社开回来,吸引了一大串小孩子,没办法,大家都对这‘大机器’有兴趣。 而村民们早早准备好土豆等在一旁,拖拉机一到,就把箩筐装着的土豆给弄上去,好送到粮管所去卖。 至于要去镇上买东西的妇女们则让小孩看着,等他们第二趟回来喊她们,到时候好搭着拖拉机去镇上。 江寄余和大壮出发的早,第二趟回来也不会太晚,到那时车上也能有空位。 姜可可要搭的就是这种拖拉机。 014. “看够没?”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眼里的着迷一退去,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凤眼定定地看着她,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当下顾不得害羞,赶紧解释道,“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138.138.生产大出血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清冷的嗓音立马将姜可可拉回现实, 眼里的着迷一退去, 就发现对方不知何时站了起身, 凤眼定定地看着她, 喜怒不辩。 姜可可羞红了脸,耽于男色还被发现了,简直是不能再丢脸了。 “我……我是来谢谢你的!”姜可可到底没好意思回答他的问话, 将斜挎包拎起来给他看, 也顺势挡住羞红的脸。 江寄余的视线却落在她缠着纱布的两只手上, 一天之内能把自己伤成这样,也是她的能耐了。然而想起前头她表姐林思然说的话,江寄余心里便不大舒服, 听她表姐的意思是姜可可是故意将自己伤成这样好躲过农活的?还是料定会有人心疼主动给她干活?他这样巴巴地上赶着来, 是如了她的意还是搅和了她的好事?他当时一定是鬼迷心窍了, 才会主动接过她的活来。 心里气恼, 江寄余低下头继续干活, 镰刀使得虎虎生风,好似土豆苗跟他有仇似的。 姜可可久久没听到回音,从斜挎包里探出半个脑袋小心翼翼看过去,却见江寄余不理她, 以为是刚刚偷看他让他生气了, 当下顾不得害羞, 赶紧解释道, “我不是故意偷看你的, 就是你太好看了不小心看着迷的!” 江寄余心神一晃, 挥着镰刀的右手便向上偏了下,左手闪过疼痛,低头一看,左手手背食指与大拇指处便多了道口子,他镰刀挥得用力,那口子也大,皮肉都翻了一些出来,鲜血顿流。 忍不住“嘶”了一声,可见疼痛。 姜可可密切关注着他的表情自然发现那瞬的皱眉,视线往下,瞧见了红,不过因土豆苗遮挡着没看清,放下斜挎包往前走了几步,这才看见那道口子,又深又长,不知使了多少力在里面,比她割的可厉害多了。 “你没事吧?”姜可可眉头不自觉跟着皱起来,包扎好的左手似乎也跟着疼了似的。 江寄余像是没听见,眉头皱了下就松开,随手扯了把土豆苗的叶子擦掉涌出来的血,见还在流,便直接用片叶子盖住,继续低头干活,仿佛半点不妨碍。 这种不搭理人的冷淡态度姜可可都快免疫了,只是实在见不得他那么粗糙地对待自己的伤口,而且又是接替自己的活干时受的伤,还让她看见了,就没坐视不理的道理。 从斜挎包里自制的隔层把纱布和一小瓶子棕黄色的药粉拿出来,酒精她没带,挎包主口袋被她用来装一包核桃酥,副红色的纸抱着,还缠着草绳可以拎。不过江寄余自己有带搪瓷水杯,带盖子的那种,在边上放着。 “我先给你简单处理一下行么?”姜可可还是有些怂他,没敢直接上手。 可江寄余还是不搭理她,继续干自己的活,镰刀依旧使得虎虎生风,左手抓着苗右手一割,土豆苗便一垄垄地倒下,速度快得很。但相应的,那口子的血也流的快,都从贴着的叶子边缘漫出来了。 姜可可抿了抿唇,索性道,“你不说话我就当你默认了。”说罢拿起他的水杯带上纱布和药粉就上前去,直直站到江寄余跟前,见他还不动作,只是镰刀割得更快,一下子这一垄割完,立马去下一垄,还特意从末尾绕到另一头去。 这姿态简直恼人,姜可可一时间都被激起小性子来,把纱布和药粉先放回挎包里,然后端着搪瓷杯就快步走到江寄余面前,不说话伸出手就要去抓他的手。 江寄余被她突如其来的动作弄得一惊,下意识就是先丢了镰刀免得割到她,于是这一停顿左手就让她给抓着,没有缠着纱布的指头捏着他的手背,冰冰凉凉,很是舒服,又能觉察到那手指的幼嫩细腻,只要稍稍用力就能掰断掐碎似的,着实不是一双能干活的手。 而她离得这般近,鼻间仿佛都能闻到淡淡的香味,还带着丝甜,却不腻,而是恰到好处令人舒服的味道,也说不出具体是什么,只知道并不讨厌,是刚洗过澡过来还是本身就带有的味道呢? 江寄余脑海那瞬浮现许多杂而小的念头,然而却是极快地抽回自己的手,脚步往后退了几步,脸上表情还是淡淡的,但那凤眼里却泄出了真实情绪,“你干什么?!”很凶的语气,有种被侵犯领地的恼怒,也有种虚张声势好掩盖掉那瞬内心乱七八糟的想法。 姜可可攒起来的气性被他一吼又熄灭了,下意识地也后退了两步,“给,给你处理伤口啊。” 觉察到她的一丝畏惧,江寄余皱了皱眉头,“不用。” “可这地里的活……” “大队长安排的,挣的工分也是我的,不干你的事。”语气冷淡,好像一点都不想跟她沾染上关系似的。 姜可可不语,看着他弯腰要去捡镰刀要继续干活的样子,脑袋一热,俯下身子快一步抢过地上的镰刀。 江寄余意外,火气正要起来,就见她直起身子把手里的搪瓷杯塞到他怀里,嘴唇抿得紧紧的,眼眶有些泛红,却一眼不发推开他,自己弯腰割土豆苗去。 “你干什么?”江寄余来得突然的火气立马消下去,手里拿着自己的搪瓷杯,看着姜可可有些不知所措。 姜可可此时却学了他,头都不带抬,“干活,自己活自己干,不关你的事。”语气是带着压抑的怒气,可嗓音却软软,听在耳朵里更像是受了委屈的样子。 江寄余脸上的冷淡绷不住了,“这是我的活,大队长安排给我的,你讲点道理。” 姜可可不说话,手上的镰刀挥得快,一茬茬倒下去,人要跟着移动去割下一茬,可江寄余挡着过不去,她也不在意,跳过这垄,走到另一边去,照样可以收割。 江寄余倒是差点忘了她也会耍无赖,只是这次跟以往不一样,以往只觉得她耍无赖的样子很可生厌,这次却莫名有点怕,怕她镰刀又使到自己身上。 想冷脸,可听到她委屈的嗓音又怕吼了人就哭了,这些天她爱哭的很,哭起来还不带停,楚楚可怜跟拿锤子戳人心肺似的,江寄余也说不清怎么突然会有这种感觉,但是是不想再看她哭了,忍了忍,只好妥协,“药粉和纱布给我,我处理伤口。” 或许是不习惯这样跟她低头,语气还有些僵硬,甚至耳尖还犯了点红,怎么这么像哄对象,明明她都不是自己未婚妻了,应该由着她哭才是,割伤了也不关自己事,怎么就妥协了。 江寄余想不明白这突如其来的心软,可话都说出口了,想反悔一走了之,却见她抬起头用湿漉漉的杏眼看他,那眼神好像在问他刚刚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脚步登时就挪不动了。 待她把纱布和药粉拿出来捧在跟前,江寄余又恼恨了下刚刚那瞬的鬼迷心窍,最近他对姜可可的情绪实在是太不对劲,好多次都事与愿违,做出本不该他来做的事。 一把抓过药粉和纱布,江寄余端着自己的搪瓷杯走到田埂边上坐下,将纱布等物放在一边,腾出手掀开左手上的叶子,上面沾满了血,伤口倒是不再怎么出血了,把搪瓷盖子揭开,剩下的五分之一水都倒在伤口上,血色褪去,凝结的一层没有冲走,江寄余放下杯子想用手去擦掉,一条方形的红格子手帕就到了跟前。 那是原身在国外买的,姜可可用来借花献佛,“干净的。” 白嫩的脸蛋泛着健康的粉,竭力保持着高冷(???),眼里却挡不住小小的期待和欢喜。 江寄余心里又翻涌着奇怪的情绪了,视线挪开,一把接过她手里的帕子覆在手背上,用力擦了几下,凝结的血便被擦掉了,可与此同时干净的帕子也染上一丝血。 弄脏了?啧,这娇小姐不会借此提什么过分要求吧?江寄余想法黑暗了一下,就听得她道,“你一只手方便吗?我帮你处理吧。” 姜可可见他擦完不动以为是不方便,自己主动拿过药粉给他洒上,又把那小卷纱布拿来,手法熟稔地给他包扎上。 平时一看他觉得挺瘦的,但是这才发现其实他的手很大,起码比她的大得多,一对比自己跟小孩子的手似的,不过他的手指是修长型的,若是没有干农活晒了磨出茧子,一定是双非常适合弹钢琴的手。 真可惜,要不是那十年动荡,或许他就跟原身一样有机会到国外去,顺便学了那钢琴。这样容貌俊美的人一身燕尾服坐在钢琴前弹奏,那该是多惹人眼的画面啊。 姜可可脑袋胡思乱想,下意识就给他打了个蝴蝶结,等弄完后看到他黑着脸,这才清醒过来,没等他开口训,自己先说道,“这样挺好看的,对吧?” 江寄余:…… 这娘们唧唧的放在我身上你说好看? 视线一瞥却看见她左手上缠着的也是蝴蝶结,一大一小,样式一模一样,跟一对儿似的。 是挺好看的。咳!不是,在她手上是挺好看的。 姜可可没注意到他的小表情,其实把蝴蝶结缠在他手上自己都心虚,见他不答话赶紧去解开,纱布缠了好几层,便给塞进其中一层去,既不会掉,又很顺眼。 她干这活倒是手脚利落。江寄余看着快速消失的蝴蝶结感慨了下,忽视掉心里一闪而过的异样感受,绷回正常的冷淡脸色道,“既然弄好了你就回去吧,我要干活了。” 真是过河拆桥啊。要是换做从前姜可可肯定要控诉的,但是这人是江寄余,且不说他是未来大佬反派的身份,就是原身从前做过的那些事,能让江寄余这么心平气和地跟她说话就不错了。而且她自觉今天做得很好,起码是刷了点好感,镰刀只有一把她也就不跟他争,主要是刚刚怄气干活自己手上的伤也有点疼,还剩那么些土豆苗以她的速度天黑也干不完,还是有自知之明一点让给干活好手江寄余。 虽然不知干活好手刚刚怎么也会割自己一道口子,不过很显然就是伤了他也比自己干的又快又好。 “那我把这些苗拢在一块再走成吗?”走之前再刷下好感度,证明自己‘改邪归正’了。 不过江寄余没给她这机会,凶巴巴地赶她,“不行,快走!”再不走他再鬼迷心窍割了第二道口子咋办。 “好吧好吧。”姜可可不想最后惹他不高兴,把药粉放回包里,小卷纱布给他用完了。 “那这个给你,谢谢你中午帮我干活。”姜可可说完把核桃酥留下就小跑着离开了。 江寄余:……不是我,我没有……干活。 想解释都没机会。 看了眼地上留下来的红纸包,又看她远去的背影,江寄余瞥了眼手上纱布,直觉今天的自己脑袋有问题。 不是取消婚约关系了吗?不是说好要远离麽? 这一天干的都是啥事! 姜可可被吼得小小瑟缩一下,她有点明白为何平时请假原身都要特意跟村支书而不是大队长请了。 “我,我想按时干完活,不要拖后腿……”姜可可强装镇定,藏住害怕,努力表现得镇定高冷点,可惜她嗓音是那种软糯的,气势不足,又掉着眼泪,跟高冷半点不沾边。 大队长闻言反倒是消了点气,知道不能拖人后腿就好,虽然活干得不成,有这态度也可以了,又看了眼她手上的伤口,语气缓和了点,“先去老方那儿处理好,晚点我让哪个婶子来教你怎么干活。”老方是村里赤脚大夫,爷爷辈的人了,平时不用下地,给村里看病就成,工分照给。 “我把活干完再去吧。”一去一回得耽搁多长时间啊,到时候她肯定又要干不完了。 “等你处理完再说,别净添乱!”大队长吼完又想起他堂哥村支书平时的教导,顿觉不妥,又补充了道,“姜知青觉悟高是好事,但咱也不是那地主老爷,伤了还带剥削人的,快去处理吧。” 这话说的还真没水平,把集体干活的事都说成剥削了,难怪他爹娘让他平时跟他堂哥村支书多学学,要是村支书在这,那肯定说的更圆滑正义。 “那好吧。”都这么说了,姜可可也不能坚持下去,放下镰刀顺手用手背摸了下脸颊,这才离开地里头。 不过没往赤脚大夫那,赤脚大夫那里都是土方子,消毒手段也没,直接是把黑乎乎的草药敷上去,姜可可不习惯,她还是回去自己处理吧,一下子治愈也不行,大队长都看见伤口了,只能等自动治愈,再缠着纱布蒙混今天,估摸着正常天数愈合再拿下来。 幸好她当时多买了纱布,不然这金手指的秘密可能就藏不住了。 回到宿舍先消毒再撒上药粉缠起来,姜可可从前在大学上过几节红十字会社团的课,简单地包扎不在话下,还很爱美地打了个蝴蝶结,看着也挺顺眼的。弄完后自己又吃了点零嘴垫垫肚子,之前在地里头使用过几次金手指都把肚里存货消耗了,不补充也没体力。 等她吃完准备再去地里头,路上却撞见了村支书,他看了眼她包扎的手,最后让她回去休息,“地里的活小江给干了,那一半工分就记在他头上,你趁这些天好好休息,等手好了,地里土豆差不多也收完了,到时候那些婶子也有空教你怎么干活,你再认真好好学学,成不成?” “江寄余同志不是拿满公分麽?他有空接手我的活麽?”姜可可其实不在乎那点儿工分,就是怕这事让江寄余对她反感,觉得她是事精麻烦精。 “小江是能干的小伙,这事还是他主动提的,不然我也不能强加给他不是。” 江寄余主动提及的麽?姜可可放心了。至于他这样做的出发点,她猜想大概还是因为感谢之前的帮助或者是想多挣点工分,不管怎么样,结果是好的,姜可可很高兴地接受了这个消息,手疼也没什么了,起码有了假期啊,能光明正大偷懒到收土豆结束呢。 真是幸福生活。 跟村支书告别,姜可可转头重回宿舍,想着是不是也要给江寄余什么谢礼,一来他今天确实帮了她大忙,二来她想对江寄余好些,让他尽快忘记从前原身带给他的不愉快,好冰释前嫌。 然而想来想去姜可可都没有好的主意,她没有多少送谢礼的经验,尤其是送给异性,而且这个年代物质如此匮乏,姜可可都觉得没什么拿得出手的。 而在她考虑送什么这段时间里,田地里关于她的消息却传的沸沸扬扬,农村人就是这样,地方越小娱乐越少,八卦传播速度就越快。不少人都在说姜可可这是转性了,手受伤了还坚持干活,其实也没他们当初想的那么娇气。 “听说手都划了好几十道口子啊,血流的那么厉害,还坚持要继续干活啊,这是知道收土豆不能耽搁啊,还是挺懂事的。” “是啊,也不是说的那么娇气,挺能吃苦的,听说大队长要她去处理她还坚持要先干完活呢,不是大队长发脾气,还不走呢。” “是吗?这样看确实不是个娇气的,以前估计是刚下乡不习惯,头几批知青刚下乡不也折腾很久么,都还没姜知青这觉悟劲呢。” 一时间,村民们对姜可可的印象倒是扭转了过来,虽然他们脑补的不是姜可可的真实想法,但是结果对姜可可来说是好的。 只是听了这话的林思然倒不觉得姜可可是个好的,反倒是觉得她有心机,狠得下心弄伤自己博关注博同情,上辈子也是,明明什么活都不会干,最懒的就是她,反倒在大家心里她都是个好的,勤劳的勇敢的。她费了那么多心思扒出姜可可的真面目,到头来还是被她轻而易举给掩盖了,得了便宜,还叫大家伙都认为她是个勤快懂事的,林思然简直是要呕死。 尤其是一同劳作的李婶她闺女方晓红还说“思然姐,看来我以前是误会你表妹呢,原来她和你一样能吃苦还能干呢。” “……”勉强露出一个笑容来,“哪里,她在家受宠惯了,割个小口子都要上医院处理的,晚点我回去看看,要是只是道小口子还是得干活才行,大家都忙着收土豆,多少也要让她帮点忙出点力,可不能像平时那样躲懒。” 方晓红瞪眼,“割道小口子也要上医院处理?那她家可真有钱。” 林思然:这是重点吗? 果然方晓红就是个钻钱眼子里的,不然上辈子也不会那样捧着姜可可。要不是看在她哥的面上,她真是半点不想跟她打交道。 而更让她怄气的还是下工的时候经过姜可可那块地,竟然见到江寄余在帮她干活收尾。明明他们的关系已经恶化了才对,怎么江寄余又会这么帮着姜可可?难道在她忙活黑市买卖和照顾腿伤李婶的时候一时没注意又让姜可可对他使了什么手段? “江同志,这下工了怎么还不走?”林思然没忍住,主动停下来攀谈。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活没干完。” 简洁明了,话不多说,一如既往的冷淡风格。林思然看得出他不想搭理人,可是心里却七抓八挠的,迫切地想知道江寄余现在对姜可可是个什么态度,要是他也扭转了对姜可可的印象,是不是证明这辈子又会跟上辈子一样,哪怕最后姜可可嫁给了别人,还是照样对她好,让她生活富庶滋润。 “可这不是可可负责的地麽?哦我知道了,难怪中午可可去趟地里回来后和我说她下午不用干活,原来是早知道会有人帮着干活呀。”林思然意味深长,眼神看着江寄余都不一样了。 偏偏江寄余神色不变,半点没受挑拨,只是很自然地说道,“活是大队长安排的。”说完就不再搭理她,低头用镰刀一茬一茬地割掉土豆苗,速度又快又利索。 林思然暗恨,江寄余果然不是个简单的,哪怕她重生回来都很难猜透他心里想法,也不知道他这态度究竟算什么,但是到底不再纠缠着,免得他对自己印象降低。林思然是知道江寄余后来成就的,这么厉害的人,她只想交好不想得罪,可惜江寄余油盐不进,她的示好他都不在意,不然林思然也能提前早早抱上这条大腿了。至于得罪?这更是不敢,除非直接利益冲突,否则她是不会生这心思的,她是很想折了姜可可未来的靠山没错,但是自己亲自去做暂时没那胆量,一击不毙命,就会有无穷麻烦,最好还是让姜可可出手。 可是姜可可也没那么好忽悠,将他和老莫夫妇的关系告诉她这么久也没见半点风声传出来。 看来她得回去再找姜可可打探下,顺便看看有没有机会推波助澜,最好恶化两人关系,老死不相往来。然而回到女知青宿舍却没看见姜可可的身影,不知道跑哪里去了。 林思然只觉今天处处是不如意之事。 而被惦记着的姜可可其实是跟她错身而过了,她回来的时候她刚好走另一条道往田里去了。 劳作了一下午,大多数人都是在下工时间赶紧回去冲个凉水澡凉快下,再吃顿饭填补肚子,就是小娃子也不会逗留太久,大多是浸泡在河水里,在这夏天畅快地露天游。 很快,方才热闹的田地里就寂寥下来,姜可可走到田埂上的时候,四周基本没什么人了,只有江寄余,还在埋头奋力地劳作着,额头上的汗水跟小孩玩的塑料珠子一样大了,一滴滴溅下来,看着是热的不行了,但是却依旧没跟其他农村汉子一样把上衣脱了,光着膀子干活。 下乡这么多年,哪怕力气大了皮肤也黑了些,但是一些生活习惯是没法改变的,那是刻在骨子里的得体,坚持又克制,薄唇抿直,凤眼坚毅,俊美的相貌在汗水的浸润下多了丝阳刚之气,手臂鼓起的肌肉慢慢都是男性力量美,荷尔蒙的气息似乎格外强烈。 姜可可不自觉有些看呆,都说认真的男人最好看,可是好看的男人认真干活时,哪怕是干农活,都杀伤力十足。 为什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男人呢?姜可可浮现了第一次见到江寄余时的想法。 “看够没?” “可可,你怎么这么快回来?不是去干活了吗?”林思然从床上起来,走到走廊处对着进来的姜可可说道。 姜可可看到林思然就是想躲开,可是林思然那样子一看就知道是特意出来问自己的,不然这个时间点她通常是在休息。 “天太热了我就回来了。”姜可可不想说实话,低着头绕过她就想离开。 林思然当然没让她得逞,“但你活没干完不怕下午大队长骂你啊?还是有哪个小伙子又帮你干了?是村支书他儿子大壮吗?其实大壮人不错,对你挺好的,好多次我都看见他帮你干活了。” 半是猜测半是试探,林思然是不相信姜可可自己把活干完了。 “不是。”姜可可简洁回答两个字,多的不说就要走,却一把被林思然拉住手臂。 “可可,你跑什么?是因为中午的事生气了?”林思然含着笑问道,眼里却暗藏着打量,“你看你最近都不爱和我说话,人也安静,跟换了个人似的,是哪不舒畅了?” 难道跟她一样,也重生了? 林思然惊疑不定,虽然说重生这种事很玄幻,但是毕竟发生在自己身上,就证明不是不可能,她能重生,姜可可说不定也能重生。 这样一想,林思然脸上的笑容差点绷不住。 姜可可却比她更害怕,女主这是发现她不是原来的姜可可了?怎么办要怎么解释?会死吗?她怎么会发现的? 脑海里一时间涌过无数念头,然后在看见林思然变僵的笑容后,剧烈跳动的心脏却奇异地缓和正常下来。 林思然应该没有发现才是,按照原著内容,林思然上辈子死的时候网文还没发展起来,各种穿越小说也没泛滥,普通人不会有这种观念。林思然是重生的,她顶多就知道人能重生,而且原著一开始也写了她是缓了大半个月才相信自己重生的事实,这就代表她接受这类志怪鬼神其实没那么快,所以她还是能蒙混过关的。 想到这,姜可可握着玻璃罐子的手暗暗用力给自己打气,脸上佯装怒气,“哪里是我不跟你说话,你自己最近都不知道在忙什么,就吃饭见到,平时也不知往哪跑了,我手受伤了也不见你关心我,大姨还说你会照顾我,都是骗人的!” 一甩锅一抱怨,骄纵的姿态立即出来。 这样林思然反倒是打消疑虑了,她印象里的姜可可本来就是会把责任推给别人身上,把别人对她的好视作理所当然的人,还有这一言不合就发作的脾气,完全符合记忆里娇娇女的样子。看来她是多想了,重生这种事本来就是玄乎其神,有一例就很让人惊讶了,哪能随便个人就重生,而且上辈子姜可可过得那么幸福,根本不需要跟她一样重生再来一遍。 她想差了,自己这段时间是太忙了才会冷落到她,这娇小姐估计是生气,也想跟她冷战来怄气,貌似上辈子有次她跟别人走太近忽视她她就曾经跟自己冷战过。 确认姜可可不是重生的后林思然安定下来,脸上笑容又真实了点,“最近不是农活重麽,我拿的工分要高些,就更容易累,哪有不关心你,你看我这不是中午不睡觉就想出去帮你干活来着,没想到你先回来了。” 姜可可故作不耐烦,“随你怎么说我要回去睡觉了,待会还要去上工,这么热的天气真是讨厌死了。”说罢甩开她的手,转身就往屋里走去。 林思然收敛笑容,照顾你?做梦去吧。转身也走回去睡觉,她这两天在空间里忙活,还要抽空去李婶家刷好感,真的累死了。 “呼,吓死我了。”一转过身拐过弯,脱离林思然视线的姜可可就垮了,整个人差点没吓哭,女主太敏锐了,要不是她临时撑得住,没准就得穿帮了啊。 果然穿书后翻身当主角都是骗人的,她这么谨慎还是有被发现的风险,这次算是侥幸,下次……呜呜,祈祷最好没有下次啊。 可是这样的话那就要模仿原身的性格吗?姜可可回想了下,自觉做不到啊。还是自我孤立起来吧,不跟别人多加接触,让别人以为她高冷好了,高傲和高冷,还是有点相像的吧? 姜可可吐口气,不管了,要是女主真发现,那她也破罐子破摔捅出她重生的秘密,互相威胁互相伤害! 做好最坏打算,姜可可轻松了许多,拐个弯来想,要是跟女主坦诚秘密,没准她才是怕她呢。不过这也只是个可能,坦诚出来死得更快也是很可能的,她还是努力避开女主,平安躲过这几个月,等高考之后立马收拾跑路,不掺合进女主故事,应该就会没事的。 至于反派未婚夫,姜可可低头看了眼手里的玻璃罐子,大多数反派在成为反派之前其实都是个好人是吧? 江寄余肯帮她干活,不管是为了偿还之前一罐子水还是黑市帮忙躲避红袖章,就证明他其实没她想的那么可怕对吧?如果她再对他好点,是不是剧情不会按照原著发生? 她只要在高考上大学前对他好点,扭转坏印象,那以后他就是成为大佬也不会对付她吧?至于未婚夫身份,等女主把真的姜家女儿找回来,也没她什么事。 这样一想,姜可可觉得需要坚持的只有这几个月呢,心情立马阴转晴,快走回屋给自己的搪瓷杯子倒了水,天气有点热,都口渴了。 然而小半杯水喝下去,姜可可却觉得浑身都舒爽起来,好像每个细胞都散发着愉悦气息,跟平时喝的水半点不一样。 脑海灵光一闪,姜可可想起上午她往这搪瓷杯里滴过一滴好不容易挤出来的水,难道是那滴水的作用? 看来这金手指功能还是有待开发啊,姜可可决定晚点儿自己再来慢慢试验,摸透它还有什么功效。 —— 睡了一觉又去上工,下午工作还是割土豆苗,虽然事先缠好纱布,可割了会虎口还是发热发疼,姜可可知道再继续肯定又会破皮,然后又治愈,继续疼,如此循环磨死人。然而没办法,就是她不主动去治疗,没两天照样会恢复如初的,那还不如一受伤自己就主动去治愈,再受伤的过程也能有点儿缓冲。 她尝试着加快速度,下午大队长安排给她的地跟上午一样多,不加快速度下午又得超时,她不保证下午江寄余还会帮她干活,也不想让江寄余给她干活,跟占人便宜似的。 可是加快速度镰刀就会不小心割到手,没一会手上就多了好多道口子,她皮肤嫩,划一下就连皮带血的,疼得都‘嘶’了好几声了,主动用灵水治愈吧,肚子又容易饿的快。 抬头看了眼四周的大山,姜可可憋回眼泪,她还是努力干吧,要是下工前干不完就得干到晚上了,大晚上这地里头安静得很,四周都是山,听说以前山里有狼,现在还有大野猪,她都不够这些野兽一口啃的,还是忍忍疼,快点割完再治疗吧。 努力努力,不要放弃,不疼的。姜可可一边给自己洗脑一边快速割,同时不断调整使镰刀的手,割一刀口子调整下,这样慢慢就能学会正确使刀不伤到自己了。 土豆苗割了大半,姜可可终于学会这一技能了,付出的代价是左手十几道口子,裤脚和布鞋破了几个小口子。 当然,眼泪也没停下掉过,实在是太疼了,她其实没那么怕疼的,可是金手指的Debuff让肌肤变得太幼嫩脆弱,痛感也随之加强啊,疼死了,她忍不住泪啊。 于是,来巡逻的大队长便看见姜可可一边哭一边用力割土豆苗,手还流着血的可怜模样,当下就吓到了,“姜知青!你干啥呢手都出血了还不停下!” 139.139.逆命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然而小心思没得逞, 姜知青果然让他停下来。 “大壮同志, 就在这儿停吧。”从这里回女知青宿舍是近的。 江寄余神色不动,心里却闪过一丝烦躁和不快,半道上让人一喊就停下来, 真是半点矜持都没有。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 反正划清界限了。 姜可可不知道他们多想了,实际上她压根没听见廖志明的喊话, 廖志明的嗓音又不大,还远远站在大树下,她脑袋昏昏沉沉的,对廖志明印象也不深刻, 人家喊姜同志她哪里反应过来是叫她。 等牛车停下, 姜可可不等大壮过来帮扶就跳下来, 简单道谢便抬步离开, 方向却不是冲着廖志明那儿去,而是直接往女知青宿舍走。 在原地站了会目送她的大壮见状笑了笑,这样才好嘛。 江寄余瞥了眼,他又猜错了?这个念头刚起来,就见原本站在树下想等人主动过去的廖志明抬步追了上去, 一把喊住了姜可可,她停下回过头看廖志明, 廖志明微低着头含笑看她, 从这角度看画面异常和谐, 就跟以往校园里那小情侣一样。 是, 只有廖志明这样成分好有文化又有一双讨人欢心的嘴才会让那娇娇女耐下性子交流吧? 江寄余别开眼,“大壮,天快黑了,赶紧回去吧。” 却没看见在他别开眼那瞬廖志明要去抓姜可可的人却被她敏锐躲开那幕。 廖志明脸色一黯,但很快又恢复,眼里和语气都饱含担忧,“姜同志,你手这是受伤了吗?严重不严重?医生怎么说?” “没事。”姜可可态度很差,连表面功夫都不肯维持了,“你以后不要突然来那一下,影响不好。” 说完不等他回答,转身就快步往前走。 廖志明哪里肯这么简单就放她走,他下午上工知道姜可可受伤去镇上时心里不知多担忧,下工就先绕到村口看看她回来没,见她没回来赶紧回去洗澡吃饭后又赶来这边等着,就是想要第一时间知道她消息,也是想表达自己对她的关心,好让她心里有所感动,最好关系能再亲近点,谁知道她反应这么大,还很不高兴的样子。 “姜同志,怎么会没事呢?都包成这样了?让我看看多严重。”廖志明快步追上去,视线又偷偷往四周瞥一下,见没人,又压低声音,“可可,怎么了?哪里不高兴了?是不是去镇上遇到什么不好的事了?说出来我听听,别憋在心里,闷坏了可不好。” 私底下,连称呼都改了,好似有多亲昵似的。 姜可可却觉得恶心,想发作却想起记忆里有时候在私底下廖志明确实会这样亲密喊原身,原身不介意,就是故意发了下脾气,更显娇气那种,很偶然也碰过手。一想到这,她更不舒服了,话都不想说,直接跑了起来。 “可可,可可,你跑什么啊?话还没说完呢?”廖志明意外于她的举动,小跑着想追,却又不好公然在大道上快跑,那样太毁损他读书人文化人形象了,喊也不敢大声喊,一来怕没形象,二来怕别人口舌,农村长舌妇最多,风言风语一传出去,还不知得成啥样呢,他是想跟姜可可好,但是在两人关系名正言顺前,言行举止就得处处小心,否则一个不好就吃不了兜着走。 于是他这样追不敢快步追喊不敢大声喊,人一溜烟地,没一会拐个弯就不见了。 “可可!”正懊恼呢,后头就传来人的声音,差点没把他吓死。 “廖知青。” 猛地转身,原来是可可的表姐啊。廖志明松了口气,“林同志,是你啊。” 林思然脸上带着笑意,打趣地看着他道,“是我啊,咋一副做贼心虚样,不就是跟我表妹私下约会麽,有啥好怕的。” “林同志说笑了。”廖志明却是默认了下来。 林思然脸上笑容不变,心里却是不屑和鄙夷,刚刚跑过去那人果然是姜可可,这刚从镇上回来呢就迫不及待跟人在大道上私会,真是半点脸皮都不要。对廖志明也是瞧不起,平时装着一副文化人的样子,跟农村泥腿子仿佛有天差地别,然而高考却依旧落榜,第二年再战再败,心灰意冷还是什么原因找了肯接受他的乡下人,靠婆娘养着,结果第三年狗屎运让他中了,一翻身却抛妻弃子,自己半夜里搜刮了钱财跑了,留下那女人一家在村里被人耻笑,抬不起头来。 “对了林同志,可可身体不好,你回去帮忙多照顾着,替我转告下我很担心她,让她有事尽管说出来,别憋在心里难受。”廖志明好几次遇到林思然,她似乎对他印象不错,又是可可的表姐,所以私底下又就不遮掩自己对姜可可的心意,更有助于通过她和姜可可联系,毕竟女知青宿舍他一人是不方便常常过去的,要是以后关系能更进一步了,也需要人打掩护。 八字还没一撇,他倒是很有远见。 林思然笑着答应,“行。那没别的事我先走了。” “好。” —— 女知青宿舍大院,林思然走进去没看见姜可可在外面,看了一圈便明白她是又跑回房间去了。 林思然本来不想搭理她的,但转念一想,脚步打了个转,便走到姜可可宿舍里去,这个时候大家洗澡的洗澡做饭的做饭打扫的打扫,基本不在宿舍里,就姜可可,不会做饭也不会打扫,轮到她就让人帮忙,用零食或者书籍阅读权来交换,才能这么轻松。 想到这林思然又觉得有些气不平了,两个人的妈妈是一母同胞姐妹,她们俩也是年龄相差不大的表姐妹,一样是下乡,她什么都得干,不会就学,哪有她这么轻松自在。 可这就是命,她真的能这样轻松自在,哪怕什么都不会做,哪怕娇气又任性,脾气不好,她就是能这么好命,父母疼爱朋友包围追求者捧着丈夫疼着宠着,顺心顺意过她想过的生活,没吃半点苦没受半点罪,一辈子好命。 而她呢?从小孝顺父母照顾弟弟妹妹,对朋友真心对丈夫忠诚,勤勤恳恳认认真真,努力生活换来的是什么?是人老珠黄抓小三反被丈夫推倒而死,葬送了自己一生,快乐顺意的日子却几乎没有。 人与人之间,差距怎么能这么大? 不过好在,那噩梦般的命运总算过去了,上天可怜她让她再来一次,这一次,这一辈子,她绝对不会像上辈子那样窝囊。 林思然胸口那块玉佩,微微闭眼感受到里面的小世界,虽然只有半亩地那样大的空间,却能够种植,也能储放物资,这是她重生后的秘宝,也是她的底气和仰仗。靠着这个小空间,她在黑市上赚了不少一笔钱,让她生活不至于像上辈子那样拮据,也让她对未来充满信心和勇气。 一切都不一样了,她不会再踏上上辈子那样的老路的。 林思然睁开眼,整个人重新自信起来,再没刚刚那烦躁和戾气。 “可可,你回来了?”她走进去直接走向姜可可的床铺,语气不亲热也不疏离,有一种原身没觉察到的淡淡距离感在,是那种出自亲戚人道主义关心而不是上赶子热络,反倒让人潜意识里多点尊敬。 最起码,女知青们都不像上辈子那样以为她是想讨好姜可可抱她大腿好得好处。 也不会让原身像上辈子那样以为人软和就提各种肆无忌惮要求,理直气壮理所当然得不加思考。 林思然是很喜欢现在这样的情况,重活一辈子,她不想再让姜可可骑在自己头上,不过看在姨妈面子上,她多少还是要关心她身体状况。 “听说你手受伤了,现在怎么样了。”说着走到了床铺边缘,俯下身子要去拉她盖在脸上的被子。这么大热天的,一回来就跑到床上盖的密密实实的,也不嫌热。 然而手刚碰上被子,一只裹着纱布白嫩纤细的手便从被单里快速钻了出来,一把拽住了被单,很用力,不想让人拉开。 林思然一愣,这是真的心情不好?按照以前对她的了解,下一秒是不是会脾气爆发,掀开被子直接冲她吼? 她松了手,行为比脑袋更快做出反应,身子挺直脚步往后退,做好了应对她突然爆发的准备,免得弧度太大不小心伤了她。 然而,意料之中的爆发并没有到来,耳朵里传来的反倒是小小的类似无助的呜咽。 她哭了?躲在被子里哭了?! 008. 通往废品回收站有条小街道,往常这个时间点这儿都比较安静,然而今天却有两个手臂上别着红袖章的男人小跑着过来,看那样子是在追人。 姜可可还没从刚刚江寄余快跑冲过来又钻进旁边巷子消失的场景回过神来,那两人已经冲到她面前,直接问她有没有看见一个男人从这里跑过去。 “看到了。”姜可可下意识回答,手却指向另一条相反小巷,“从那里跑过去了。” 两个人忙着追人,姜可可这模样也不像是会撒谎的,闻言就冲向那条巷子。 他们一走,姜可可吊着的气就松了开来,撒谎什么的果然很考验心理素质,再多问几句她都觉得自己会扛不住。 危机解除,但姜可可到底心虚,想要立马逃离现场,结果刚走到安全地带呢,刚刚跑掉的江寄余又神出鬼没地从另一个巷子口出现了。 “为什么要帮我?”江寄余看着她神色复杂,狭长的眸子里带着审视和警惕,还有一份怀疑。 或许是心理作用,他一用这样的眼神,姜可可就会莫名感到压力,脑袋的齿轮会跟生锈一样迟钝,“我……你,你说什么?” 她想装傻充愣?江寄余眼里的怀疑越发浓厚,自从姜可可拿他外公外婆来威胁之后,他对她的厌烦和警惕就升到高度去,不管是中午她对村支书说的那番话,还是刚刚帮助逃过那两个红袖章,动机都是在帮他,但是却因为是姜可可,才更让人觉得怀疑——她背地里打什么坏主意? 姜可可神经绷得更紧,但在这高度的紧张中不至于像第一次被他逼迫得失态哭泣,还能稳得住,起码这会儿脑袋能有所转动,“是说刚刚那两个红袖章麽?他们是抓你的?你做了什么?逛黑市了?” 语速很缓慢,多少能遮掩掉转移话题的生涩。 但江寄余的脸色却瞬间黑了。 她猜中了,那两个戴红袖章的会追他,确实是因为他跑到黑市去了。 在姜可可离开病房后,江寄余和大壮都在病房里守着赵婆婆,随着吊瓶里的液体顺着管子流入体内,赵婆婆的高烧也渐渐退了下来,只等吊完这三瓶水就好了。 大壮见状就让江寄余先去买他的东西,现在这情况他一个人应付得来。 江寄余明面上来镇里就是拿买东西当借口,跟着到医院照顾赵婆婆也可以说是看在大壮面上,要是从头到尾照顾没有正事办那来这镇上的理由就很值得怀疑了,哪怕有‘为了老莫夫妇将来可能被返聘时沾点便宜’的借口在,大壮可能好糊弄点,但他那老油子村支书爹不准会多想些。 于是,江寄余看赵婆婆高烧退下来,便也顺着大壮的话到外面买东西去。只是想到赵婆婆到底年纪大,医生也说身体有很多隐患,高烧后也得补补,这才往投机倒把可能在的巷子里钻,想买点有营养的东西。结果幸运的是找到二道贩子了,不幸的是还没来得及交易红袖章就出现了,于是才有刚刚那一幕。 江寄余脸色不好看,这年头投机倒把是犯罪的,虽说没有前几年那么严格,但是有时候工作政绩需要,不一定不会下狠手,被抓到丢牢里的可能性也很大。不过他的表情管理要厉害得多,失态只有一瞬,很快又恢复原样,“没有,你想多了。倒是你,听语气对黑市很了解,常接触?” 反倒是将人一军,这样对一个刚刚还出手帮忙骗走红袖章的恩人听起来很过分,可惜对上姜可可,江寄余半点不觉过分,她往日做过过分的事也不少,而且她变脸太快,就像电影里本来是敌人,一夕之间又成了朋友,突兀得没有任何缓冲,有的脑子都会怀疑是否别有用心,何况是书中未来会成为反派大佬的人。 姜可可能理解江寄余这种谨慎,他要是不谨慎就没办法和老莫夫妇同个生产队那么久都不引人怀疑,只是心里难免会有点委屈,原身的锅她来背,谁还不是宠着长大的娇娇女咋地,原身就可以作天作地任性妄为,她就得收着脾气讨好人家是吧,凭什么啊,哪怕在后世她不是顶级富贵人家,但从小到大也没受着委屈啊,来到这破年代就得哄别人高兴是吧?明明是帮忙了还得要被怀疑动机,被反过来威胁是吧? 有那么一瞬,姜可可娇生惯养出来的小性子就想发作,直接开怼江寄余,然后拉黑再也不理他,管他以后会不会报复,就是要作脾气。 然而,这个念头还没来得及占据脑海,就被江寄余突然转折的一句话给打得烟消云散。 “你还是姜可可吗?” “是!”姜可可脸色煞白,语气都显得仓惶,游移的思绪被这话拉回来,看着江寄余的杏眼里满是遮挡不住的惊惧,却发现对方好像被她的反应过惊了下,这才觉察自己是敏感过度,挪开视线刚忙补救,语气想要变缓,又在开口那瞬改变主意,竭力表现得和原身一样强势,“你想说什么?我帮你还帮出问题来是吧?” 江寄余因她仓惶神色而突兀升起的怪异怜惜感在她语气强势起来那刻立马消失,嘴角还出现了嘲讽,“是,这才是姜可可,脾气差的不行的娇娇女。” 话是讽刺,却带了强烈的个人情绪,自从家里出世他决定来乡下暗地里照顾外公外婆之后,其实很少再会这么情绪化,可是不知怎么回事,这两天对着姜可可情绪就特别容易上来,这不是个好现象,江寄余不高兴看到自己身上这种改变,哪怕是不喜欢姜可可,也不该是这种情绪和态度,应该是隐忍地,像黑夜里的潜伏者,知道自己没有能耐,就要学会忍耐。 大概是她的威胁事关最重要的亲人,又大概是外婆突然生病。但这种强烈的个人情绪,不是他现在这样身份能拥有的,或许未来的许多年都不能再拥有。 江寄余讽刺的情绪瞬间收敛起来,眼皮微垂,再抬眸就跟脱胎换骨变了个人,低调,内敛,没有存在感,刚刚的审视和争吵都好像是场梦。 “抱歉,天太热脾气不好。刚刚谢谢你引开那两个红袖章,我还有东西要买,就先走了。”态度自然,听不出半分勉强和情绪。 姜可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抱歉’和‘谢谢’,然而,她却感到更可怕了。 怎么能有人情绪在两三秒间就变化这么大?她语气呛成这样,还能主动低头?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把情绪都收敛干净猜不透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啊。 姜可可又有点想哭,她是哪里又把人得罪了吗?现在这么隐忍,将来爆发会不会更可怕?原身以后的凄凉下场是不是跟他也有关啊?难道这世界还是会按照书中轨道走,该有的剧情不会少? 比如女配得罪反派,比如女配会死? 呜呜呜,这到底是个什么事啊! —— 姜可可被自己的猜测打击得去废品收费站找资料书的心情都没有,直接在外面待了好久,差不多快到时间了才回到牛车停放的地方,没等多久大壮就带着赵婆婆走来,江寄余也在一旁,脸上是淡淡的表情,距离感把握得很好。 大壮见到姜可可很高兴,脸上的笑是很明显的,“姜知青你怎么不上医院里等啊,外头这么热。没等很久吧?哦,又买书了?姜知青真是好学啊。” 姜可可情绪很低落,笑容都很难撑起来,点点头‘嗯’了两句算是回应,然后便自己扒着牛车半爬半跨上去,也不多看江寄余一眼,连之前竭力装出来的任性表情都做不到,微低着头,很累很丧的样子。 不过江寄余却不会认为她累,按照惯性就是娇脾气发作,不想搭理人,她就是这样以自我为中心,没见过任何一个女的跟她一样自私任性。 但江寄余当作什么都不知道,帮扶着让赵婆婆上了车。 大壮对姜可可的脾气也多少有些了解,她不喜欢跟人说话的时候最好不要打扰她,不然情绪会很坏。大壮也承认姜可可这一点很不‘淑女’,但是这种小性子娇脾气却很戳他心口,有时候听起来还有点贱,别的姑娘好好对你不喜欢,偏偏看中有刺的花,时不时扎人一下,可那扎人也觉得是花美的一部分,是吸引人的。 谁叫这花美得特别又动人呢。 好声好气叮嘱姜可可坐稳了,他这才去驾驶马车。 回去的路上跟来时一样难熬,甚至因为情绪不对晕车也更严重,中途忍不住下车吐了两次,然而胃里实在没东西,晚饭没有吃,吐出来的也是苦汁。 姜可可眼眶都泛红了,可是不想说话不像示弱,第一天在江寄余面前崩溃是意外,第二天她决定要好好生活了,再哭就是懦弱了。 她并不想懦弱,这边没有疼爱她的人,懦弱也不会有人给她遮风挡雨。 姜可可很清楚这现实,可是心里仍旧难受得要命。 大壮看着她吐也着急,恨不得自己来替代,然而他也只能出声安慰几句,这年代乡下人没有对付晕车的手段,若不是有知识青年下乡活动,他甚至还不知道这世上会有坐牛车会晕的人。 赵婆婆倒是有些担忧,不过她一个住牛棚的坏分子,不能多说什么,走的近反倒是牵累,索性闭上眼,当没看见。 江寄余看了她一眼,又收回视线。 眼眶又红了。 这两天内,她哭的次数好像太频繁了。还是以前那骄纵坏脾气好,看着讨厌没错,也比这红着眼眶眼泪要掉不掉的样子好,脆弱得反倒让人心疼。 心疼?!江寄余浑身绷直住了,他怎么会冒出这样的想法?难道不是‘活该’,‘丑死了’吗? 这下是彻底别开视线不说话了。他脑子可能还没清醒,眼不见为净。 知青宿舍里,姜可可是被热醒的,从来没有试过这么热,好像是待在蒸笼里一样,蒸的人又热又难受,她不由得怀疑家里空调坏掉了。 然而,当她睁开眼睛,看到眼前这破旧又简陋的屋子摆设时,整个人就愣住了。头顶是爬了蜘蛛网的木头横梁,躺着的是又硬又糙的木板,墙壁是混着稻草的黄泥胚,地板是被踩黑踩实的泥土,窗户口也是木头做的,贴着几张暗黄的报纸,而整个屋子除了几张木板床,就只有一张木头桌子,落后得不像话。 杏眼里流露出迷茫和一丝害怕,她这是到哪里来了?明明她记得自己在家里赶稿子,马上就是交稿日期,还差最后大结局没写,太晚了又累了就先去睡了,怎么一醒来就到了这落后古怪的地方? 姜可可心里一慌,掀开被子就要下床,就在站起身那瞬,脑袋却被刺了一样狠狠一疼,整个人跌坐回去,一大波记忆就从意识海里涌起来,像走马观花般,无数画面在脑海里闪过,挤的她脑袋发胀。 好一会,不舒服的感觉总算褪去,但是姜可可并没有觉得多好受,因为她发现自己穿越了。在信息爆炸网文繁荣的二十一世纪,几乎没有人不知道穿越这个套路,哪怕是只写都市青春言情的姜可可也很了解穿越梗,只是她没想到自己有天也会突然穿越,而且,还是穿越到最近绿江上大火的年代文《重生虏获兵哥哥》这本书里面。 姜可可没有怎么接触过这种题材,会看这本书还是因为姬友给推荐的,说这里面的女二号跟她同名同姓,让她看看,便随手点了进去,看了几章没看得下去,毕竟是顶着自己的名字,却做了令人讨厌的事,还被女主打脸,她得有多心宽才能完整读下去,尤其这题材她还不是很感冒。 不过文是没有看完整,评论倒是翻了翻,百分之八十的读者骂角色都是骂‘姜可可’,大意就是说她恶毒,不要脸,跟表妹女主抢男人,抛弃了未婚夫,还脚踏多条船,总之就是做尽一切坏事,妥妥的恶毒女配,人人喊打的那种,结局自然不会好,最后被爆出不是留洋归国父母亲生女儿,没了依靠和依仗,众叛亲离,横死街头了。 而现在,她就成了这个人人喊打惨剧收场的恶毒女配,二十多年来娇生惯养长大却没做过恶毒之事的姜可可表示很委屈,她不想穿越,只想回家,想爸爸妈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想她的朋友她的猫,她那没有写完整的书和刚开的漫画,还有一群可爱的小天使。 姜可可觉得自己一定是被那本书的作者诅咒了,不然怎么会一觉睡醒跑到这里来呢? 正委屈得想哭呢,院子外头就传来了说话声和脚步声,由远及近,往这儿来。 “……唉呦,今天可是累死我了,胳膊都疼了,要不是因为那娇小姐半路撂担子,我也不用干那么多活。” “就是啊,本来就累了,她还装晕不干活,躲懒,真是倒大霉了。” “也别这样说,天气这么热,她是真中暑也说不准。” “什么真中暑啊,明明之前还有力气跟江知青吵架,一转身就中暑晕了,说出去谁信啊。” “嘘,小点声,被她听见了,到时候又要闹了,村支书又该说我们知青不团结,找事了。” “……” 姜可可沉默,是她听力太好还是她们声音太大? 不过,和江知青吵架? 江知青是江寄余,原身那个未来成了大佬人物的未婚夫?! 猛地从床上起来,姜可可拉开门就往外跑,半点没有停顿地,穿过那群下工回来的知青就冲到外面去了。 被她这风风火火样子弄愣的女知青们纷纷露出疑惑眼神,这是咋啦?咋跑的这么急,这新来的姜知青不是最娇气的,平时别说跑步了,就是走快点都嫌弃路面咯脚的吗? “难道是听到我们说的话难受了?我刚刚看到她眼眶好像是红的……”原先为姜可可说话的老好人赵志红不确定地说道,脸上有些担忧。 闻言刚刚说过人坏话的知青脸上都闪过一丝尴尬与恼怒,“我们说的是实话,她难受个啥,就是个娇小姐,哼!”说罢朱梅女知青往自己宿舍走去,倒是不再说啥。 而担心的赵志红有点犹豫要不要跟出去看看,毕竟姜可可年纪小,又跟她是同个地方来的,也是同个宿舍,往日有好吃的也分过给她,虽然脾气坏了点,娇气了点,那也不是家里人宠着么,本性倒是不坏的。 “算了,让她自己在外面发泄发泄也好,她那么好面子,不会高兴你过去的,只会以为你看她笑话,回去吧,今天轮到我俩做饭呢。”同寝室另一个交好的老知青劝她,赵志红便随她去了。 也是,她的表姐林思然都说过她好面子,这个时候跟过去让姜可可以为她想看她笑话就不好了。 而这一边狂奔的姜可可不知道她这一出让女知青们脑补了这么多,她之所以突然间这样冲出来,是因为她想到了原身‘晕倒’前发生的事,她跟江寄余吵架了,或者说是单方面羞辱了江寄余。 原身是个娇生惯养长大的小姑娘,父母是高级知识分子,对她这独生女多有疼爱,丝毫不觉得她是个丫头片子赔钱货,反倒养的仔细又娇贵,好吃的好用的都尽量买给她,后来出国留洋学习国外技术,也是找关系将她带上,在六几年华国最动荡的那些日子,她在国外也半点没经历过。 而在七六年父母因学术上的成就被国家喊回国后,原本也是不用来下乡的,只是父母回到国内后发现形式没有他们想象中的那么明朗,他们又要进入国家机构封闭研究,没办法带着她,要是放她自己在家不放心,跟着家里亲戚也担心会受欺负或者因犯了什么错而被红小兵们揪住,索性就给送到了乡下去,起码乡下不像城里,去的地方又远离政治中心,不怕出事。 而且他们活动关系过后将她下乡的地方给选在了姜母姐姐家女儿林思然的下乡的地,能帮忙着照顾照顾。 想法是挺好的,毕竟林思然是长辈眼里的乖乖女,平时也很看顾小的,下乡也是为了弟弟而去的,她比姜可可大个三四岁,又下乡的早,多少能照顾点姜可可这个小表妹。只是没想到,林思然是重生的。 重生后的林思然心里对家里是有股怨气的,上一辈子她为了家人而去下乡,把最好的青春年华都奉献在风吹日晒里,后来高考没考上,家里帮忙给弄了病退回来,可惜在乡下生活那么久的林思然早已跟城里脱了节,皮肤也糙了,看着就比实际年龄大了好多岁,最后嫁了个也是回城的知青,可惜婚后生活不幸,生活劳碌却挣不到钱,身子亏了怀孕还流产,反复几次最后彻底失去生育能力,在这绝望时刻,丈夫还出轨养小三,一怒之下林思然找上门,却被丈夫推倒脑门磕在石头上,一命呜呼。 再次睁眼,发现自己重生回来了,只不过重生时间有点晚,此时她已经下乡了。这个时候国家对知青回城要求还很严格,除了‘病退’,压根没啥返城机会,而病退也不是容易办得下来的,她也狠不了心折磨自己,便歇了回城的心思,反正很快就要高考了,熬熬也就过去了。 然而回城的心思是暂时歇了,但对家人的怨恨却不少,姜可可的到来更是让她想起上辈子的凄凉,还有上辈子姜可可刻薄嘲笑她活该这么惨的样子,怨气一重,就生了心思对付姜可可,明面上对她还是友善,但是却是软刀子,不遗余力抹黑她,让别人对她的印象一差再差。还偷偷告诉她江寄余和她的‘娃娃亲’关系,以及江寄余跟牛棚里‘莫教授’夫妇的外祖父母关系,挑拨姜可可去对付江寄余,好让他俩交恶,这样日后没了发达后的江寄余的物质支持,只嫁给军官的姜可可哪能过得那么滋润。 林思然重活一世后并不缺乏耐心,也不缺乏坏主意,而原身姜可可只是个十六岁的小姑娘,再怎么有聪明劲也斗不过重活一世步步为营的林思然,所以就受了她的挑拨,把自己名声弄差不提,就是上辈子对她多有照顾的江寄余也恼了她,她还不自觉,还以为江寄余对她有意思,所以下午天气又热心情不好,就因为点小事跟江寄余吵起来,说他不要妄想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她是不会看上他的,还拿他跟牛棚莫教授夫妇的关系来威胁。 莫教授夫妇是江寄余的软肋,姜可可这样说可不是触了逆鳞,江寄余当时眼神都变得凶狠起来,那模样看着就像是想揍人。 穿越过来的姜可可回想到这一幕就害怕,她原著没咋看完,但是评论区有关江寄余的评价也不少,那绝对不是善男信女,是混过道上的人啊,手段狠戾心思重,得罪过他的基本没什么好下场。 姜可可要哭惨了,这原身咋给她留下这么个烂摊子啊,被书中大佬给记恨,那她以后还能好吗?道歉,赶紧道歉! 006. 赶牛车的是村支书的儿子大壮,同行的是老莫他婆娘赵婆婆和江寄余,以及姜可可。 按道理说江寄余不该在这时候跟着去,不过他借口说到镇上买东西,便也陪同。村支书将此理解成他是听了姜可可的话想讨好老莫夫妇,毕竟这些知青们没有什么返城手段,要是下放的坏分子真能返城,江寄余没准能凭借今天这示好和照顾换取一个回城的机会。村支书也理解江寄余的做法,是人就不可能做到无欲无求,他让大壮跟着去多少也是打着跟江寄余一样的主意。 140.140.平行时空 140. 姜可可上完洗手间回来, 饭桌已经让人撤下去了,房间里只剩江寄余跟姜可可两个人。 江寄余坐在凳子上,目光望着姜可可尽是打量, 多了一丝审视和忌惮。 姜可可不明白怎么上个厕所江寄余这态度就变了,不过心里头还是没有害怕的感觉。 从刚刚江寄余对她的态度和那个叫陈强的男人对她的态度来看,现在这个江寄余对原身姜可可是没有恶意的, 那就代表着这不是林思然重生那一世,因为林思然重生那一世,原身是把江寄余得罪透的,江寄余和他的手下都不会用这个态度对她。 既然不是那一世,那便轻松多了, 尤其是多了一些猜想之后, 姜可可便没打算瞒着江寄余, “我也不知道我怎么会来这里。” 姜可可主动开口道,“我叫姜可可, 跟方志军的妻子是同一个名字。我不是这个世界的人。” 最后一句话成功让江寄余脸色变了, “什么意思?”难不成她还要糊弄自己不成?一想到这, 江寄余便不太高兴,然而姜可可接下去那番话,却是真的将她弄懵。 “我是来自一九八二的姜可可, 出现在这里之前,我刚生完孩子, 睡过去再醒来, 就到了这里。”姜可可简单描述了一下, 最后补充道,“对了,我丈夫是江寄余。” 这一番话落下,江寄余的神色已经不知道用什么来形容,好一会,他才道,“故事编的不错,那么,谁派你来的?” 姜可可:…… 好吧,她就知道会是这个反应。 “你先听一下完整的故事,再来怀疑我有没有撒谎好吗?” 江寄余沉默。 姜可可也不管她,自顾自又将她和江寄余的故事从头到尾描述了一遍,结果说到最后,江寄余还没有什么反应呢,她自己倒是先哭了,“呜呜呜,我也想知道怎么怎么会来到这里的,我想回去,我还没抱一抱我的孩子呢。” 她是真伤心了,往事越是甜蜜越是折磨人,她一点都不想来到这里,哪怕这个世界也有姜远鹏夫妇和江寄余,但是却不是生活的那个世界,而且他们都不认得她,她还要跟江寄余解释自己来自哪里。 “我没有骗你,也不想骗你,因为很有可能只有你才能帮我回去。”而这,就是姜可可没有隐瞒自己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原因之一。 因为她自己是没辙了。这不像以前,她穿过来还想着要隐瞒身份好好活下去,她刚结婚不久,有了自己的孩子,让她再穿过来另外一个平行时空生活她接受不了,她爱江寄余,也爱自己的孩子,她没有办法再在另一个平行时空生活下去,她只想回去,回到她的家,有她丈夫和孩子的家。 江寄余望着眼前女人哭得眼眶发红一抽一抽的样子,心里头跟被人拿着刀子戳一样难受,这怪异的感觉让他觉得,她没有撒谎。 可是,可能吗?会有那么个相似的世界,他在那里活得好好的,外公外婆没有死,舅舅回来了,他还结婚生了孩子,听起来那样幸福美满的生活,是真的属于他的吗? 饶是江寄余,都免不得顺着姜可可的话去想象,然后,竟生出了嫉妒她口中另一个自己的心思。 为什么他可以过得那样幸福?而他连个家都没有! 江寄余的脸色当即绷得更紧了。 “既然你是从另一个世界来,那么,怎么把这些话告诉我?难不成你以为我真是你那个丈夫不成?就不怕我把你当作妖怪杀了不成?” 姜可可闻言刚停下来的眼泪又流出来了,像是自暴自弃又像是发了脾气,“你杀吧你杀吧,反正不能回去我也不想活了。”说着眼泪流的更凶了。 越哭越可怜,越哭越、想疼。 江寄余一只手不动声色地背到身后攥了攥,压抑住心里头想要上前去哄她的冲动,却又看不得她继续这样哭,哭得他浑身都不舒服,抿了抿唇,又接了她原先那个话题道,“你说我能帮你,怎么帮?”难不成要造一种能让她回去的机器? 不知不觉,江寄余也有些脑洞大开了。 而听到这句话,姜可可才抹了眼泪,红着两只眼睛娇娇软软问他,“你相信我说的话了?” 江寄余:…… 算了,看她哭得那么可怜,那就勉为其难顺她一下,微微点了点头,矜持地不过多说话。 姜可可脸上这才有了一些笑意。 “小时候你和姜家定亲的玉佩还在吗?就是那种并蒂莲的玉佩。” 姜可可想到的唯一能回去的方式,就是借用这两块玉佩,因为那两块玉佩是唯一有点玄幻功能的东西,她只能寄希望于这个,若是连这个都没办法,那她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所以才说有可能。 而这就是她跟江寄余坦白的最大原因,因为如果江寄余不肯相信她,她自己能不能从江寄余这儿脱身不说,就是自己要找,那也很难很费工夫,还有户口等等问题,不知何年何月才能找到。 她也没有那个耐性找下去,光是想想要花上那么多的时间她就忍不下去,她想回家,也很担心另一个世界她的情况,她突然消失,家里人会怎么样?江寄余会怎么样?所以她不想等,想借用眼前这个江寄余的力量回家去,而且她心里莫名信任眼前这个江寄余,她觉得他就是江寄余在这个世界的分身,他们是同一个人,只是这个江寄余不记得自己罢了。 因此,她便把全部的事情都告诉他,赌一把,她相信他会帮她。 江寄余听到这个摇了摇头,事实上,他并不记得跟姜家定亲的时候有这块玉佩在。 姜可可也不意外,因为当初江寄余拿到那块玉佩都不知道那是小时候他们的定亲信物,而且用以前的经历来看,这两块玉佩现在很大可能是在他叔叔江红卫的老婆张彩花身上和林思然身上。 不,不对,如果这个世界不是林思然重生那一世,那玉佩很可能不是在林思然身上而是在邱娟淑身上,又或许在邱娟仪身上,因为在她生活的那个世界邱娟淑把东西都还给了邱娟仪,但也不能肯定,哪怕那块玉佩没被重生后的林思然拿走,邱娟淑也有可能昧下来,接触过邱娟淑知道她为人的姜可可不是很信任她的人品,认为她会把全部东西都还给邱娟仪。 “张彩花邱娟淑林思然?” 姜可可一串儿说出来的人名让江寄余眉头微微皱了皱,“张彩花那边基本不会有了,去年我把他们家弄倒,丢到棚户区住的时候,全身身家都让人搜过了。至于邱娟淑林思然……”江寄余看向姜可可,“在你那个世界,你代替了方志军的妻子成为姜家的女儿,那方志军的妻子在哪?” 刚刚他一直在思考着自己的问题,倒是忽略了这一点,现在才猛然想起来,如果眼前这个姜可可在她说的那个世界是姜远鹏夫妇的女儿,那方志军那个姜可可又到哪里去?他跟姜可可口中的江寄余还是同一个人? 闻言姜可可沉默了,因为这个问题姜可可也想过,她可以很确定她跟原身,方志军的妻子不是同一个人,那么,这样一来,两个世界的江寄余究竟是不是同一个人? 可是,她的直觉却告诉她两个世界的江寄余是同一个人,不然她不可能会对眼前这个已经混成道上老大的江寄余半点害怕都没有,她连陈强都害怕却不怕江寄余,连他举着抢对她她都不觉得可怕,不认为他真的会开抢,而且在他面前自然得很,就跟对着她老公江寄余一样,如果不是同一个人,即使脸想象,姜可可都不会有这个感觉的,她能分辨的出来。 顿了顿,姜可可决定把所有事情都告诉眼前这个江寄余,包括没有说过的玉佩空间,‘一体双魂’。 这些事她没有对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说过,但是姜可可觉得其实江寄余可能早就猜到了什么,因为后来她在他跟前根本没掩饰什么,江寄余那么细心那么注意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只不过他没问,姜可可也就没寻着机会说,而且后来她也发现说不说都不是很要紧,半点不会影响他们的生活,江寄余爱的是她不是原身,他们的感情没有介入第三者,他们都是彼此的唯一爱人。 而选择告诉眼前这个江寄余,也不过是为了让他完全相信她的话,然后能尽心尽力帮自己找到玉佩,更是觉得对他说跟对另一世界的江寄余说是没什么两样的,契机到了,说便说了。 而这些堪称是脑洞大开的话,却没有让江寄余再怀疑姜可可撒谎了,而是被震惊到了,玉佩空间,一体双魂。 每一个都是新鲜词,每一个都让他震惊不已,而且,他再也无法说服自己姜可可是对她撒谎,因为谁撒谎能撒成这样,而且,他心里的感觉也骗不了人,从一开始就对眼前这个女人心软,下不去手,降低戒心,随时想哄着她宠着她。 还有对方志军的妻子姜可可,更是一开始便觉得有熟悉感,却没有喜欢的感觉,他很确信这一点,不然凭他的性子,怎么可能会任由方志军娶她而不作为? 如果说那个时候还能用因为小时候他跟姜可可一起玩过,可是,现在却有了个让他觉得更为合理更为相信的解释,那便是因为方志军的妻子姜可可像眼前这个姜可可,因为他心底有模糊的感觉,所以才会那样照顾方志军的妻子却不喜欢她。 所以,眼前这个人才是他另一个世界的妻子吗? 江寄余看着眼前的姜可可,沉默了下,随后道,“玉佩去会去找。很晚了,你先在这里休息,我在隔壁。” 说罢站起来,顿了顿,又道,“刚刚说的那些话以后别再说了。” 我看起来是那么傻的人吗?姜可可很想问这句话,然而还没等她回答,他就已经走了。 姜可可看着关掉的门,一时不知道该做什么反应。 其实她自己现在也还有些乱,完全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来到这里,甚至还有些反应不过来该怎么面对这个江寄余,她心里认为这个江寄余跟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是一样的,但是,眼前这个江寄余又没有关于他们两个之间的记忆,而且,他的人生经历和轨迹也跟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不一样,这让她对他是有一种熟悉感又有一种陌生感,尤其是他对过往紧闭不言。 姜可可心情很复杂,躺在床上脑袋胡思乱想了很久,然后竟然又不知不觉睡着了,而这次,她梦到了江寄余,切确地说,是这个世界的江寄余,从少年时代开始到家逢巨变失去家人,爷爷奶奶去世后又躲着叔叔江红卫偷偷下乡,来到了外公外婆下放的塘边村,然后开始知青生活,在这里偶尔有出现原身姜可可的身影,但是看得出他们基本没什么交集,还有林思然,梦里的林思然勤劳安份,跟她认识的重生后的林思然完全不是同一个人。 塘边村的生活虽有辛劳,但是并没有苦到熬不下去。真正的磨难是在一九七七年高考,江寄余参加了高考却因成分问题,或者说被他叔叔江红卫找人拦住,并且找茬。那个时候江红卫因为提前发现了江寄余爷爷奶奶留下来的财产而搭上了路走了关系,偶然查到了江寄余的去向,然后便对江寄余进行打压,拦住不让到B市申请不提,就是老莫夫妇,也再次被城里来的革委会批抖。 而姜远鹏夫妇也是在这个时候来塘边村接原身姜可可而得知了江寄余和老莫夫妇的下落,对被批抖后重病的老莫夫妇施以援手,然而还是晚了一步,人没了。后来他们想带江寄余回B市去,因为他是世交好友唯一的孩子,也不怕得罪人。 不过江寄余却拒绝了姜远鹏夫妇的好意,他想自己报仇,回了一趟B市,见弄不下来江红卫,并且爷爷奶奶留给他的财产都给江红卫拿走以后,心里头更是燃烧起熊熊怒火,然而,却发现自己根本动不了江红卫,于是南下,坐走私船去了港城。 在港城,这才是真正的惊险经历,姜可可‘看着’他从大帮派的‘马仔’做起,一步步走到帮派老大的位置。而这期间他花的时间不过短短两年半,而付出的是数次九死一生的险境和和无数的算计和谋略,还有身上一道又一道的伤口。 他又狠又聪明又隐忍,弄掉帮派老大自己上位后又花了半年时间用雷霆手段镇压了内部,真正在帮派里做到了说一不二。 之后,又开始赚钱敛财走关系,弄清一切之后回了大陆,把江红卫还有曾经陷害过他们的人都给拉下来,一个都没放过。 而因为这,江寄余在B市的名声一直很差,基本没有人再敢惹他。 一场梦做完,姜可可醒来已经泪流满面,她想过要在这个年代成为帮派老大有多危险,但是远不及“亲眼看到”来的触动,还有那些经历,哪怕是江寄余现在斗倒了江红卫为父母家人报了仇,可是他也是什么都失去什么都没有了啊,而且曾经的痛苦和磨难并没有化成他前行的力量,他全部的支撑来自于心中的恨意,仇恨成就了他,也毁了他。 在后世,那些曾经混过道上的还能有好下场吗?尤其是大帮派的老大,还不是死的死逃的逃。而看江寄余的如今的作态,他竟是觉得人生无趣了,把报复的人都报复之后,身边半个亲人都没有,支撑他活下去并且努力往上爬的仇恨一旦消失,他竟无法找到继续支撑的动力。 一幕幕越是回想越是难过,姜可可心脏疼的要命,掀开被子一下子跳下床就要去找江寄余,然而房门却先一步打开,江寄余走了进来。 “哭什么?”房间没有关严实,窗户打开着,隔壁也能隐隐听到这边的声音,江寄余本来就没睡好,这边动静出来便听到了,走过来一看还真是她在哭,没等他搞懂呢,一个柔软的身体却撞入他的怀里。 “江寄余。”姜可可紧紧地抱住了他,仿佛要确认他还是好的,又仿佛想给他温暖和力量,她的眼泪落个不停,心中连那点儿陌生感都消失了,她现在可以确认眼前这个江寄余跟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是同一个人,哪怕人生轨迹不一样,但是他的思维方式和行为处事都跟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是一模一样的,姜可可可以感觉得出来,她再了解他不过,他就是她的江寄余,而也正是因为如此,对他的心疼便无法控制。 江寄余原本想要推开她,但是听到她的哭声她喊他的名字,落在她肩上的手僵了僵,随即一手挪到了她的背后,不太流利地轻轻拍了拍安抚她,“别哭了。”嗓音都有些没睡好的沙哑。 这样的动作却让姜可可眼泪流的更凶,从他怀里抬起脑袋,微微仰着去看他,一手抚在他脸颊上的伤疤处,指腹擦过他略显粗糙的疤痕,细腻的触感却让江寄余觉得脸颊发烫。 “这里,是不是很疼?”那是他在帮派里成为小头目时候受过的伤,锋利的匕首划过他的脸颊,鲜血顿时涌出来,那时候他没有皱一下眉,因为当时很混乱,而到了事后处理伤口的时候,他却疼得忍不住发出‘嘶’地一声。 他是个很能忍痛的人,可是还是没控制住疼出声来,就是在梦境里姜可可都觉得疼得要命,尤其是当时那情况,要是匕首再向上一点,一只眼睛可能都毁了。 “不疼。”江寄余太久没有感受过这样的温暖,一时之间倒是有些不知所措,微微别开了视线。 “你还撒谎,当时明明都疼出声来了。”姜可可语气都有些难受,“我都梦见了,关于你的全部,还有你身上的伤,腰腹和胸口一共有两颗子弹穿过,肋骨断过一根,后背挨过五六刀,还在三九寒冬在水底下泡过……”一道一道的伤口姜可可念出来,念到最后自己哭得失了声,原来在她不知道的时空,江寄余过得竟然是这样的日子。 而江寄余却完全被姜可可的话给震惊到了,她再一次震惊了他,他身上那些伤口,别说是现在身边最亲近的陈强,有些连他自己都快忘了,可是她却全部都说了出来,连什么时候什么时刻都知道,这不是能打听出来的,那就说她说的‘梦到’是真的? 江寄余没有时间深思这个问题,因为姜可可哭得他心慌,一下子把人抱在怀里,“可可别哭了,那都过去了,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那顺畅的话语和安抚人的模样如同做了千百遍一样,饶是他自己都没发现。 而姜可可却是在这熟悉的动作和语气中真真切切地确认下来,眼前这个人真的是江寄余,只是他没有他们之间的记忆而已,可是这改变不了他是江寄余,是她最爱的人事实,也让她更加心疼难过,当下是抱着他泪流的更凶了。 窗外的雨不知不觉已经停下来了,天还没完全亮,朦朦胧胧有了点光亮。 江寄余就这么抱着姜可可不敢乱动,怕动一动她哭得更厉害,好在哭声是渐渐弱了下来,他舒了一口气的同时忽然发现两人之间的亲密,登时有些僵住,他怎么跟魔怔了一样看到她哭什么都不想了就低声下气哄她?明明他打算再观察一下要怎么对她的,还要查她的身世来历才对啊? 不过,江寄余又想到姜可可之前说的那番话,有些私密的事除了他谁都不清楚,她却能说的出来,就证明她真的没撒谎,那眼前这个人就是他的媳妇了吧?那他抱着自己的媳妇哄自己的媳妇貌似也没什么不对的吧? 而且,他看了眼她哭得水润润的眸子,这么娇娇弱弱的模样,哪能是间谍呢?多小可怜啊。 一瞬间,江寄余的心思就转了好几道,然而心里头的感觉是欺骗不了人的,他对她就是有种难以描述的熟悉感和亲近感,哪怕是她今晚没有说出这番话,其实他也是会忍不住会想顺着她亲近她,尤其是夜里好几次他都有想要跑过来看看她的心思,只是强忍住了而已。 算了,反正都到了如今这模样,那就顺着自己的心意吧? 僵住的身子又恢复正常,江寄余继续轻轻拍着她的背哄她,而姜可可也终于不哭了。 这眼泪停下来,自然也发现了两人之间的亲近,不过她心里却没有异样,那场梦让她对眼前这个江寄余的陌生感基本都消失了,而他这样哄她的姿态跟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也如出一辙,姜可可又有什么不自在呢? 哭完后姜可可想起来正事,“你在港城那么久都没有遇到舅舅吗?” 按道理说莫令璟也在港城,地位也不低,应该会碰见才对,然而在姜可可的梦境里是没有看到莫令璟出现的,她不知道是江寄余没有跟莫令璟有交集还是因为梦境展示的画面不够详细,所以才没有看见。 江寄余摇了下头,“没有。”也不知道该说造化弄人还是怎么回事,在港城那么久,他竟然真的没有发现莫令璟的身影。 不过姜可可想想也是,莫令璟是一心要避开港城的黑/帮,而江寄余是往里头混,还一心想着复仇,港城说大也大说小也小,没有遇见的可能性还真的是挺大的,尤其是这还是书中衍化的世界。 姜可可大抵有些明白了,虽然整个时空不是完全按照着书来,但是书中的剧情肯定会对世界造成一定的影响,比如在这个世界,姜远鹏夫妇还是送原身去下乡,江寄余还是避免不了走上复仇的道路。 不过也有可能是时空创造机制问题,有可能这些世界一开始是从《重生掳获兵哥哥》衍生出来的,会有一个按照剧情走的时空,那个时空是未经修正的,而其他时空是可以修正调整的,好比如她待的时空,就是可以改变剧情的。 而眼前她穿到的这个时空,如果是林思然重生的前世的话,大概多少也会受剧情影响,不过因为前世涉及到的内容不多,所以走完剧情大概就可以修正了,比如她眼前穿过来,便可以把莫令璟的下落告诉江寄余,让他们相认并且团聚。 想到这,姜可可心里头又轻松了许多,还好她穿越到的是林思然重生的前世,如果是林思然重生那一世,并且是书中世界剧情不可修正的那种,那她现在就没那么轻松了,恶毒女配,众叛亲离横死街头,姜可可想想这个下场就觉得可怕。 将思绪拉回来,姜可可跟江寄余重新说正事,江寄余表示莫令璟那儿他会去找,至于江家父母,姜可可也不清楚人还在不在,究竟在哪。虽然说打探不到消息也算好消息,但是那个年代那么混乱,谁清楚打探不到消息究竟是人跑了还是怎么样了,索性这也不是一朝一夕便能找到的事,那么多年都等下来了,她不知道江寄余也不失望。 把人手分为几批,一批去港城找莫令璟,一批去查玉佩空间的下落,一批去观察方志军和他身边的姜可可以及林思然。 不过手下传来的消息是林思然已经去世了,听说是在丈夫跟别的女人厮混时找上去,结果失手给丈夫推倒而亡的。林家人得到消息挺难过,然而最终还是没把那男人送进牢里而是私下解决,她妈妈邱娟淑大哭了一场最后也是默认儿子们的做法没有闹上门去。 对此,江寄余不屑,若是他,怎么也不会私了,要么让男人陪一条命,要么就让他生不如死。 不过这不是他的亲人,他没有什么感觉。 至于方志军和他妻子姜可可,倒是什么事都没有,依旧是恩恩爱爱,方志军爬到这个位置,暂时也还没有战争,原身姜可可是不需要担心他随时会上战场的问题,就算真有战斗,就凭方志军如今的位置,那也是坐镇后方不需要再去前线的。 江寄余问姜可可要不要去看原身姜可可,姜可可心中有好奇,便挑了一个他们外出的日子乔装打扮远远看了一次。 和她记忆里的一样,原身姜可可骄纵傲气但是却并不会惹人讨厌,笑起来也是明眸皓齿,张扬妍丽的,她还看到了方志军,一身军装,在外面和她保持着一定距离,但是视线却是一直落在她身上,眼里的喜欢和纵容无法遮掩。 他爱她。 姜可可脑海浮现这句话的时候,想起了书中的剧情和她生活那一世林思然跟他的纠葛,心里叹了口气,或许是曾经和原身待过同一个躯体的缘故,姜可可是把原身当作姐妹那样的,看到如今他们的恩爱再想到剧情,总是免不了为她心疼,甚至有时候还会忍不住迁怒一下方志军,若是书中那一世真的存在,那原身得被他伤成怎么样啊,还落得那个下场。 不过也不知道算不算报应,在姜可可生活的那一世,方志军和林思然没成好事,之后方志军一直是单身,没有再娶亲的念头。 正感概着,和方志军说话的原身忽然偏了脑袋往她这边看过去,姜可可戴着口罩只露出一双眸子,四目相对,遥遥地,她也不知道原身有没有看清她,在她探究的眼神看过来之前露出了个笑容,随即便和江寄余离开了。 “看什么?”方志军顺着小娇妻的视线看过去,却只看到个拐过墙角的身影,有点像江寄余?他微微皱了下眉。 原身姜可可却没发现这一点,摇摇头,“没什么。只是刚刚心里涌起异样的感觉,远远地好像有熟人来看我一样,结果什么都没看清。” “那你看错了。”方志军落下结论,既然小娇妻没发现那人是江寄余,那他也装作不知道。 原身姜可可笑了一下,没再继续这个话题。 这一边,姜可可看过原身之后便也没再去看她,对她来说,知道她这一世过得很好就行了,至于其他,她也不能说什么,说方志军在另一个时空负过她,那谁又信呢?而且,她这副模样肯定不能去见她的,不仅不能见她,还不能见姜远鹏夫妇,如此相像,跟模子刻出来一样,加上这一世江寄余对原身的照顾,没准他们还要以为江寄余是真惦记原身,才找了跟原身一模一样的人在身边呢。 姜可可不想平添误会,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在这里留多久,便不想要去参与他们的生活,因此连户口都不想着去解决。 江寄余对此提过一嘴之后再没说什么。 而玉佩的事情还没下落前,莫令璟先找到了。江寄余让手下拍了照片录了像,还真是他舅舅,心里不是不激动的,想要回港城去见他一面,哪怕姜可可说莫令璟失忆了也不在意。 他也想把姜可可带去。 “你在B市出行都不便,去港城也不怕别人认出你来。而且玉佩的事情还没着落,等有下落我们再回来行不行?” 姜可可点点头答应,她一个人待在这宅子也没什么意思。 然而却发现她压根没办法离开B市,一离开浑身就疼,像是要被碾碎了一样,她的脸色是当场惨白了,江寄余吓到了,当即什么都不管,赶紧把她带回B市地界,回到原先的宅子时,才渐渐缓了过来。 姜可可疼哭了,回来便睡了过去。 江寄余坐在床边看着她带着泪痕的睡颜,指腹划上轻轻擦过她脸颊上残存的泪珠,看着看着,不由自主凑前在她眼角处吻了一下。 “江江……” 江寄余动作一僵,随即低头一看,却发现她还是睡着的,只是说梦话了。 江江。她对另一个世界他的爱称,可她没对他说过。 江寄余忽地觉得吻过她的唇都是苦涩的,轻轻一舔,像是掺了砒霜的糖。 她爱的是他,却又不是他。江寄余很不想承认,他嫉妒她嘴里的另一个自己。这些日子,仅仅是她在他身边陪着他,没做半点亲密的事,他都觉得自己的心是满的,大仇得报后的空落和无趣都让她给填满,哪怕是一枚笑容,一个发呆,他都觉得有意思,他可以一下午什么事情都不做就看着她,这便足够让他浮起陌生而巨大的快乐。 他相信她是另一个世界自己的妻子,他的感觉不会作假,如果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不是他,那他是绝对不会有这样的感觉,江寄余是情感分明的人,他分得清自己是不是真的喜欢她,如果不喜欢她,哪怕她说的天花乱坠他也不会对她有感觉。 可他不是,他从见到她第一眼就觉得熟悉亲近,甚至是没见过之前都会觉得和她容貌相像的方志军的妻子眼熟却生不出喜爱,而看到她那一秒,他其实完全没有把她当作是方志军的妻子,他心里突然涌起的惊喜情绪骗不了人,只是当时被他掩盖了罢。 若不是对她有感觉,又怎么会信了她一嘴听在外人耳里胡言乱语,怪力乱神一番话?若不是真喜欢她,早早便捆了起来算数,宁可错杀不放过了。 江寄余越是和她在一起越是不想欺骗自己的感情,他喜欢她,想要永永远远和她在一起,可是,她却是更惦记另一个世界的他还有那孩子。 他没有想过自己会有孩子,也没想象过如果自己有孩子会是怎样一番情景,本来他是高兴的,因为那也算是他的孩子,但是一想到她更喜欢更惦记另一个他,江寄余就半点不高兴起来,连带孩子他都不高兴起来,甚至在想,如果没有那个孩子,她是不是会乐意留在这边陪着他,不要再想另一个自己? 喜欢在乎之后,他才发现自己小气得连自己都会嫉妒。 “江江,宝宝……”她又呢喃了一声。 江寄余拳头忍不住握得更紧,如果玉佩怎么都找不到,她是不是不会再想要回另一个世界?是不是不会再惦记另一个他?会不是跟他在一起? 他自认为不是个君子,没有那个奉献精神,哪怕知道另一个世界的也是他,但是他就是不想要让她回去,不想要她陪着另一个他,他只知道他喜欢她,想要她留下来,他会对她好,比另一个世界的他对她好,他的全部情感都可以给她,哪怕她一辈子没办法离开B市也没关系,他可以留下来,留在这里陪她,她想要的,她喜欢的,只要他能给,他就给她,不能给,他也尽力去争取去给,他会比任何人都做得好,这样的话,她会愿意留下来吗? 江寄余低头望着她,只有一个姜可可,他要的就只有这一个...... 眸子一暗,江寄余起身往外走去,刚想喊人来通知什么事情,结果陈强就一脸喜色地走了进来,“老大,您要找的那两块玉佩有了下落,很快就能到手了。” 141.141.正文完结篇 142. 姜可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没有办法离开B市这地界, 但是却是不敢再次尝试要离开, 那种身体要撕裂的痛苦实在是太过深刻,过了好些天都没办法缓过来,身体已经不疼了, 但是心理还会觉得自己是疼的。 这样一来, 江寄余自然没再要她一起去港城见莫令璟, 他自己因为心里怀揣的心思,便在她好了以后让人留下来照顾她, 自己跑去了港城。 这一去, 便是大半个月。 姜可可一个人在小洋楼里有些无聊,或者说忧愁,她没有心思去适应这个世界,她不想适应这个世界,每天问了陈强一句玉佩找到没, 得到否定答案后便蔫蔫的, 一点兴头都没, 也不想着出门,每天就待在小洋楼里,发呆, 或者哭。 她想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想她出生的孩子,想回去。 越是想, 越是难受, 精神气便一天天降下来, 连带着人也跟着消瘦。 而那位据说‘远在港城’办事的江寄余,在和莫令璟见了面后,便早早回来了。 他跟莫令璟见面的情况并不是很顺利,这个世界的莫令璟和另一个世界的莫令璟一样失忆了,但是江寄余却是不同的情况,他现在的身份正是莫令璟避之不及的,哪怕是舅甥关系,对没有恢复记忆的莫令璟来说,江寄余还是危险人物,并不敢多信任。 而江寄余又不像另一个世界的他,外公外婆健在还有心爱的人,早早报了仇心里阳光比阴暗多,没有那么轻松就能对失忆的莫令璟说这些年他经受的磨难撕裂那些伤疤,他沉默寡言,对莫令璟主动不起来,甚至是藏着一丝埋怨,如果他没有中途跑到港城去还失忆,他便不会承担起本该莫令璟承担的责任,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不埋怨是因为他那个时候的生活是阳光幸福的,而这个世界的江寄余没有光,只有黑暗和仇恨,仇恨没了,基本什么都没了。 看到莫令璟平静甚至是防备警惕的眼神,江寄余知道他还活着的欣喜便基本消失殆尽,又想起父母和外公外婆也没了,似乎他们之间连连接的纽带也没了,他的脸色便瞬间冷了下来。 要一个忘了他对他没亲情的舅舅又有何用?江寄余感受不到一丝快乐,也没心情宣泄过往的艰难,平平淡淡便结束了这次会面。 他几乎是连夜坐船回了大陆,可是回来后却也不敢立刻去见姜可可,因为他担心她问他玉佩的下落,担心看到她眼里的失望,担心自己承受不住她的哀求将玉佩的消息告诉她。 江寄余以前是不信鬼神的,若是有鬼神,那之前他叔叔江红卫造了那么大的孽便无法再得到他爷爷奶奶留下来的财产了,若是有鬼神,他爷爷奶奶更不会让他落得如今孤寡地步,若是有鬼神,那枉死的人便不会这么多了。 可是姜可可的出现打破了他的认知,他还是不信鬼神,但是他信她,信她的来历,信她说的话,所以更不敢把玉佩交给她。 如果她得了玉佩真的离开了,那他怎么办? 因着这心思,江寄余便没有早早回去小洋楼里,而是在外头住下,让陈强时不时过来报告姜可可的消息,或者买了东西让陈强送回去给她,想哄她快乐。 然而,姜可可始终是淡淡的神色,只有陈强说那是江寄余从港城寄回来的时候脸上才会多出一些笑,关心几句他在港城的事,可是眉间的忧郁却是瞧得见的。 孕妇和产妇情绪都不稳定,哪怕姜可可身上没有生过孩子的痕迹,但是心理上却还是产妇,刚生完孩子便换了个世界,说不会没有安全感,那是谎话。而且她本来也是娇软的性子,这样一来,产后抑郁症都起了苗头。 偏偏她自己没有意识到这一点,江寄余更不会知道还有产后抑郁症一事,只是见她日渐消瘦,最后也没辙,还是回了小洋楼。 大半个月不见,姜可可看到江寄余还是高兴的,忙问他事情都办好了? 江寄余一一回答,看她比照片上还要消瘦的模样绷紧了脸色,顿了顿,到底什么都没问出口,让人端来了饭菜,一起吃。 许是江寄余回来,姜可可今天也能多吃了几口饭菜,只是胃口到底是小的,一碗饭还剩了一半。 江寄余见了,给她夹了一筷子菜,让她再多吃点。 姜可可摇头,“吃不下了。”顿了下,又问,“那玉佩找到了吗?” 这是她记挂在心上的头等大事,今天还没问陈强,见江寄余回来,便开口问了他。 江寄余动作一顿,随即道,“没有。” 也没过多解释,两个字便让姜可可眼里的期待落下,甚至眼底还浮了一层浅浅的水雾。 江寄余终于吃不下了,筷子一放,屋里安静,他这动作带着气,便显得大声,“如果玉佩找不到呢?” 话音落下,姜可可眼泪却是立马落了下来,如果玉佩找不到,那她是不是永远回不去了? 江寄余垂在身侧的手握紧了拳头,没有去安慰,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姜可可难受得要命,不肯相信这件事,连连问真的找不到吗?都找过了吗?明明之前那么容易便找到了,怎么到了这里就找不着呢? 她陈述地是事实没有指责江寄余不尽心找的意思,然而此刻落在心里藏着事的江寄余心里头,便成了她在隐晦指责他没有用心找,当即生了气,反过来质问姜可可她是不是觉得他没有用心找。 姜可可很久没有见过对她生气的江寄余,不管是另一个世界还是这个世界的,就是开始眼前这个江寄余也是戒备冷淡对她而没生气过,眼下这模样是十足生气了,她自己心里本来就难受,被他这样大声一质问更难过。 江寄余看她眼泪掉的凶跟着难受,难受里还夹着气和心酸,最后落下一句“你心里只有那一个江寄余”便转身走了。 姜可可没有拦住他,也不知道该怎么拦住,拦住后该说什么。承认吗反驳吗?她自己都不知道,明明两个人都是江寄余,是同一个人,她应该也是爱他才对,但是她却不想留在这个时空,想回去另一个时空,她该怎么解释? 姜可可没搞明白。 江寄余又不见踪影了。 天气从晴朗转为阴雨,又晴朗又阴雨,她日日把自己困在房子里,整日也不知道在想什么,也不再过问玉佩有没有找到的消息。 她大概是回不去了。 她回不去另一个江寄余身边,也见不着这个江寄余。 这样的念头浮起来,日子忽地就觉得索然无味起来。 然而雨季堪堪要过去之时,消失许久的江寄余却再次回来了,这一次是被人抬着进来,脸色苍白胸口缠着纱布,白色的纱布上一摊血。 姜可可脸色惨白,有一瞬间眼前是黑的,好在陈强的话将她拉回现实,江寄余没有死,只是受了伤。 这样的伤江寄余受过不知多少次,梦里她也见过不少次,但是这还是第一次实打实地看见,那浸出的血刺痛了她的眼,也刺痛了她的心。 姜可可坐在床前看着闭着眼昏睡过去的江寄余,他胸前受了伤,为了方便上衣便敞着,露出了以前留下的伤痕,一道疤两道疤…… 她数着伤疤心里是疼的,就像另一个江寄余受伤一样,她也是心疼的,可是,她仍旧记挂着另一个世界的江寄余,即使确认了他们是同一个,但是却有两个时空,她不知道该怎么办,她寻不到答案。 在病床前守了一夜,江寄余却没有醒过来,反倒在凌晨时候发起烧来,赶紧让医生过来瞧瞧,又打起了点滴。姜可可看他嘴唇干燥,拿了棉签给润唇,又听医生的安排照顾了半个上午,江寄余的烧总算是退了,人也醒了,只是醒过来看见姜可可,却没有说话,只是静静地看着她。 姜可可对上他那双狭长的眼,情绪转了几道,也不知道说什么。 一时间,两人都是看着对方不言不语,眼底的情绪一团复杂,却又莫名安心。 “回去休息吧。”江寄余开口打破沉默,他看到了姜可可眼底因熬夜而泛起的淡淡黑眼圈,还有眼里一丝血丝。 姜可可听他嗓音沙哑,这才记起来倒杯水给他喝,江寄余也没拒绝,喝了一杯水,她这才回另一间房间去,这段时间她都是搬到那客房休息。 江寄余看她的背影消失,眼里不知闪过什么情绪。 两人的关系蓦地变得不咸不淡,像之前的争吵生气不复存在,姜可可还是会照顾他,会和他一起吃饭,偶尔也说几句话,但是也不再提那玉佩,也不亲密。 这种感觉很奇怪,两人都深有体会,可却都不知晓如何打破,或者说难以打破,唯有一方退让,或她忘记另一个时空留下来,或他把玉佩交给她。 “可可。” 江寄余身上的伤好了些,能自由下地行走后,忽地就提出了要求,“我们今日去老宅走走吧。” 那老宅说的是江家父母以前建的房子,江寄余没有像另一个时空一样把它推倒了重建,还是原模原样。 站在老宅门前,姜可可不可避免想起另一个世界的新房。 江寄余低头看她,“这里,在另一个世界,是你住的新家?” “嗯。”姜可可收住了眼底的清泪,嘴角微微带了笑容,“这个房子其实也是你设计的……” 姜可可推开门进去,仔仔细细地带着江寄余说了一遍另一个世界这里是什么模样,哪里是前院哪里种了花草果木,他们曾在哪里荡过秋千,在那里他给她洗头,字字句句,住进去才一年多光景,却发现里面藏满了他们的记忆。 说到最后,姜可可都不知道自己又掉了眼泪。 “对不起……”姜可可还是承认了自己更想要回去另一个时空,那里不止有江寄余,还有属于她的父母和孩子,那是什么都换不来的。 江寄余抬手抹去她的眼泪,是凉的,却觉得触碰的皮肤发烫。 “给你。”他收回手再伸出摊开,掌心放着两块并蒂莲玉佩。 姜可可猛地抬头,却对上江寄余平静的眸,“半个月前找到了,但是我有自己的私心……现在交给你,随你处置。” 一霎那,姜可可便明白了什么,静静地看着他几秒,而后收回了视线,伸手接过了他手里的玉佩,拇指指腹在上面轻轻磨搓一下,莫名熟悉的触感传了过来。 这是真的。 姜可可再次抬头看了江寄余,眼前的这张脸和另一个时空的江寄余似乎重合了起来,心里微微晃动,抿抿唇,最终还是道,“谢谢你。” 江寄余平静的眸子似是黯淡了一瞬,复又恢复,不答话。 姜可可在说出谢谢你三个字的时候心里就有了答案,因此也没再说什么,用力咬了食指一口,痛意袭来,再从嘴里拿出来,已经出了血。 她将沁出血的食指抹在了两块玉佩上,沾上去没几秒,更多的鲜血从食指涌出来,而后向玉佩四散开去。 姜可可心喜,顾不得疼了,任由食指的血被玉佩吸走。 江寄余见状皱了皱眉,身形动了动想上前去,然而看到姜可可嘴角扬起的弧度,便生生停了下来。 没一会,玉佩终于停止了吸血,被血色包围的玉佩渐渐变得透明,表面上所有的鲜血被吸净之后,又恢复了原先的模样。 姜可可试了试,却发现根本进不了空间! “这……这是怎么回事?” 姜可可看着毫无反应的玉佩一脸苍白。 —— 医院病房里,赵婆婆推开门,看了眼病床前坐着的江寄余,默默叹了口气。走进来把饭盒一放,对着胡子渣拉的江寄余道,“俊俊,先过来吃饭,外婆今天顿了鸡汤,喝一碗,多吃点才有力气照顾囡囡。” 江寄余闻言看了眼赵婆婆,没说话,却站起身来端过鸡汤喝了一碗,又大口囫囵了几口饭菜,便又坐了回去,继续坐在病床前看着一脸苍白昏迷着躺在那儿的姜可可。 赵婆婆顺着视线也看了过去,床上躺着的人儿一脸娴静,若不是小脸苍白,还有那挂着的点滴,都像是睡着了一样。 她叹了口气,有些心疼又有些无奈,原本高高兴兴地准备迎接新生命,却没有想到新生命是出来了,姜可可却…… 如今也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小婴儿的脸都渐渐张开了,皮肤也不再像刚出生那样皱巴巴,而是白皙又滑嫩,五官又挑父母的长处来长,漂亮得不行,然而却撞上了姜可可昏迷不醒这事,家里头也高兴不起来,跟笼罩了一层阴云似的,最要命的是姜可可这样子医生都说悬了,可能真的要变成那种沉睡不醒的植物人,曾外孙子连妈妈的见不着,而身为爸爸的江寄余又迁怒于他,都不待见,别说抱他了,看他一眼都不肯。 这些日子也不是没劝过,还抱着孩子来想让他看看,可是江寄余就是半点都不看,冷了心肠,跟这不是他孩子似的。在他面前劝说这是姜可可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孩子吧,就更气得恨不得他没出生过一样,赵婆婆他们都不敢再劝,更是不敢把孩子抱过来,还是等过段时间吧,也得给个缓冲期。 不过姜可可要是一直不醒……唉,赵婆婆也是愁啊,现在江寄余都不着家了,直接把这病房当家了,而姜远鹏夫妇也是不工作了,倒是没有像江寄余那样迁怒孩子,但是对姜可可一直昏迷不醒那也是心痛得要命,除了偶尔看孩子,便是联系专家,国内外认识的朋友,看看有没有办法治疗姜可可。 赵婆婆又留在病房里看顾了一阵,差不多到了傍晚才离去,姜远鹏夫妇前两天出国去了,好像是联系了什么专家,这也不知道有没有用,莫令璟也去港城找关系了,现在家里头除了她跟老莫教授,也就一个月嫂帮着带孩子。 “晚点外婆再给你送饭过来啊。” 赵婆婆说完看外孙子没什么变化的沉默表情,心里重重叹了口气,也习惯了,提着饭盒走了出去。 晚上医生过来查完房,江寄余便把另一张病床推过来和姜可可的病床并列在一块,然后上床去,两人就跟同床共枕一样。 夜色寂静,这个病房是单人病房,查房之后夜晚一般不会有人过来,因为有江寄余在,值班的护士偶尔会经过,在病房门上透明的玻璃窗看一下,无碍便会离开。每晚这个时候,江寄余便一改白天沉默的模样,在姜可可耳边轻轻地说话,絮絮叨叨,无非是希望她能醒过来。 今晚亦是如此,说到犯困了,这才轻轻地亲了她一口,然后小心翼翼地伸手揽着她,跟揽着举世无双的珍宝一样,合眼睡过去。 这大半个月来他的睡眠非常浅,也睡不久,一开始都不敢闭上眼,闭上眼便是姜可可血淋淋闭着眼睛的模样,现在这几天好了一点,但是仍旧是噩梦连连,时不时就会醒过来,仔细看姜可可有没有哪里不对劲,呼吸心跳体温,确认她还活着,还在他身边,这才安下心来,但是并不代表接下去便能睡得着,往往还是失眠居多,睡了一会又会醒来,如此反复。 不过,今晚的梦境似乎有些不一样,这一晚,他闭上眼睛睡着时,姜可可胸口处的并蒂莲玉佩印记和他掌心的玉佩印记忽地显现并且发烫,按理说往日他早早便会清醒过来,然而此时却毫无所觉似的,眉头还微微皱着。 他梦到了自己,或者更切确地说,他梦到了以前的生活,从婴儿时期到后来长大,家庭遭逢巨变,他下乡去塘边村当知青,在那里有老莫夫妇,有林思然,当然也有姜可可,只是,梦里的姜可可却似乎有些不一样…… 江寄余只觉得这梦境十分荒诞,从姜可可出现,在塘边村跟他见面打招呼相处那几个片段,江寄余便觉察出了不对劲,甚至猛地觉得这应该梦境才是,因为现实中他跟姜可可相处相恋的过程这里压根就没有出现,而最后姜可可竟然还跟方志军结婚?!!! 这很不对劲,一定是梦,江寄余想要清醒过来,却发现压根没办法脱离这个梦境,只能耐着性子‘看’下去,从塘边村到港城再到B市,从被压迫被逼着离开再回来弄死自己的仇人,一幕幕地看下去,看到最后‘自己’复仇完后,江寄余竟也跟着梦境的‘自己’一样觉得生活无趣,而他在那个时候也意识到了梦里的姜可可不是他的姜可可,这是很显然的,哪怕她们两个长得一模一样,身世也是一样,但是他能分辨得出,比梦中那个复仇完无所事事的‘自己’更能清晰地辨认出来,那根本不是他的姜可可。 只是,如果她不是,那他的可可又在哪里? 江寄余觉得很烦躁,很想要从这个梦境里脱离出来,然而依旧是有一股强大的力量,让他出不来。 正当这时候,江寄余使劲想清醒过来的时候,忽地,一个画面闯了进来,梦境里的他在一个雨天回到爷爷留下来的那栋小洋楼时,竟然在‘自己’的床上看到一个女人,他持枪走过来,女人露出来的脸却让他惊讶,她呢喃自语,“江江……” 江寄余猛地愣住了…… —— 另一个时空,姜可可看着毫无动静的并蒂莲玉佩慌了,“怎么会这样?”明明她已经献祭出了鲜血,玉佩也吸收了,但是怎么会半点反应都没有呢?连空间都开启不了!这可是她回去的唯一希望啊! 忽地,姜可可想到了什么,连忙问,“你往玉佩上滴过血了吗?” 当初江寄余也曾往玉佩上滴过血,然后两人便共同拥有了一块玉佩,如今她滴过血给玉佩吸收了,玉佩却没有反应,姜可可只能寄希望于江寄余。 江寄余在她殷切又担忧的眼神里沉默了下,随即,也不知道他在哪里快速摸出一把折叠小刀,锋利地刀刃在掌心一划,蹭亮的刀刃上便沾染了红。 他走上前,握着的掌心在玉佩上空停下,而后松开,鲜血便往下滴,一滴两滴三滴…… 江寄余伤口划得深,鲜血流的又快又凶,一下子便把玉佩染红,而玉佩也像刚刚姜可可滴血一样,没一会儿便开始快速吸血,速度很快,江寄余的手竟然不受控制也被吸附在上面,更加方便地让它‘饮血’。 江寄余对这玄幻的场景在刚刚看到玉佩吸收姜可可的鲜血便接收良好,如今也是一脸镇定淡然,没一会,他感觉到手中的吸附力量消失,试了下,果然成功地松开了手。 而并蒂莲玉佩也恢复了原样。 只是,依旧没有太大变化,也感应不到空间。 姜可可的心顿时掉落下去,这是她回去的最后希望,而如今,她最后的希望也落了空,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一串串地往下掉。 江寄余看到姜可可这样子便知道是不成功了,他心里应该是有一些窃喜的,玉佩没把她带走,那她就可以留下来不是吗?可是,看着姜可可那绝望的模样,所有的窃喜都消失不见,唯有心疼和苦涩。 他想上前让她别哭,然而还没说出安慰的话,一滴眼泪落在姜可可掌心的玉佩上,忽地,原本散开的两块月牙形玉佩粘连在一起,合成一块完整的玉佩,上方空出的位置恰好是水滴型的模样,那滴眼泪滑动到空出的水滴型位置,整个玉佩正式完整无缺,那瞬有淡淡的绿色光芒亮起。 姜可可愣住了,江寄余也愣住了,定定地看着玉佩的变化一时回不过神来。 不过,下一秒江寄余却猛地意识到了什么,上前一步抓住姜可可的肩膀,“可可,不要走!” 到最后他还是反悔了。 然而,此时却不是能够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时候,姜可可怔怔的看着江寄余,嘴巴动了动想说什么,最终什么都没来得及说出口,绿色的光芒将她包裹,整个人突地就消失在原地。 “可可!” 江寄余大喊,却扑了个空,唯有一块失去绿色光芒的玉佩从半空中掉落了下来,原地再没有姜可可的身影。 与此同时,另一时空的医院病房内,陷入梦境挣扎不开的江寄余忽地身体一松,整个人从床上坐起来,睁开眼那瞬有些不太适应,几秒后,很快恢复了回来,福至心灵,猛地向旁边病床看过去。 医院夜里是留有灯的,外面的白炽灯从门窗窗户照射进来,光线不算亮但是能达到可见度,所以,江寄余在转过身看过去的那瞬间,仿佛挨过了无数个春夏秋冬,他一动不动甚至不敢呼吸,却是亲眼看到了病床上躺了大半个月被宣告为植物人的姜可可睫毛颤了颤,随即,缓缓地睁开了眼睛。 似是还没意识到眼前的处境,眼睛有些迷茫,眨了眨,随后在看清眼前人的时候,下意识动了动唇瓣,“江江?” 一滴泪在那瞬砸到她的脸颊上,江寄余红了眼眶,“可可!” 姜可可苏醒的消息一下子传到了整个医院,大半夜医生从办公室里鱼贯而出,这些日子负责姜可可病况的医生有好些个,护士更别提,人刚醒来,立马便推去做各种检查,要确定是否是真的清醒,要知道植物人能清醒过来的,基本能算得上奇迹,尤其是姜可可这种死里逃生过的,还是跟医院主任有关系的,更是要慎重对待。 不过最后的检查结果非常出乎意料又非常乐观,姜可可除了身体虚弱一些,竟没旁的毛病,好好休息一下,观察一两天就能出院。 这个结果让医生大为惊叹,但是这就是事实,检查过后,江寄余可不会让他们再继续打扰姜可可,剩下的时间都是他们的。不过因为也是快到了天亮,还有老莫夫妇姜远鹏夫妇等等人需要通知,江寄余并不能立即就将他失而复得的珍宝藏起来。 出国的姜远鹏夫妇和回港城的莫令璟要通知需要点时间,不过老莫夫妇就容易多了,在家里得知姜可可醒过来的消息后激动得不行,连连说立马就过来医院。 江寄余通知完立马回来就是抱着姜可可不撒手,他现在情绪激动,能想的起来通知医院检查是为了姜可可身体好,通知老莫夫妇他们是姜可可要求,现在事情做完了,他就想霸占着她不离开。 他从来不知道这世上会有一个人像她这样令他牵肠挂肚,从来不知道他已经喜欢她喜欢到这种地步,从来不知道失而复得的感受是这么令人想要落泪,忘记所有的面子所有的大男子主义,从长大家变开始从没掉过眼泪的江寄余,在姜可可醒过来那瞬几乎没有意识到自己落泪了。 而本来满腹难过的姜可可在看到江寄余的眼泪那瞬,也忘记了要哭,而是先心疼他,她的江寄余,又勇敢又强大,该有多激动,才会在她面前掉眼泪呢? 夫妇两人抱在一块,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却都懂得彼此的感受。 他/她是真的,眼前的一切都是真的,他们回到了彼此身边。 姜可可醒过来的消息很快传了出去,在没出院前,不断有朋友亲戚学生过来探望,姜远鹏夫妇和莫令璟都回来了。 姜远鹏夫妇那是下了飞机立马就奔到医院病房,看到姜可可什么都顾不上便流了眼泪,别说邱娟仪,就是姜远鹏都红了眼眶,而邱娟仪是直接抱着姜可可哭,她差点就没了自己的独生女乖囡囡啊,邱娟仪都不知道这大半个月是怎么过来的,她产后大出血的时候她就晕了过去,后来得知变成植物人,更是心如刀绞。 “妈妈没事了,我都好了。”姜可可看着自家的父母瘦成那样子心里也很不好受,反过来安慰他们。 可是这大半个月的担惊受怕又岂是一时的安慰可以安抚住的,邱娟仪还是哭了好久情绪才缓过来,然后便商量着她出院后给她大补的事情,躺了那么久,哪怕天天掉着营养针,这人还是消瘦的。 而老莫夫妇更是在她出院回家那天给准备了火盆给驱驱邪去去霉运,也不讲什么唯物主义观了,人平平安安就好。 江寄余在她出院那天给包裹着紧紧地半点风不透,就怕风吹到她伤了身体,因为现在还是坐月子期间,一切都要注意,路程也不远,直接开了四轮小车过来接,路上也不开车窗,到家了要跨火盆了才给放下来走路,不然就要一直抱着走了。 出了这么凶险的一次事,江寄余再怎么娇惯珍视姜可可大家伙都不会打趣他了,谁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喜欢姜可可,而且也别说是他,就是姜远鹏夫妇都对姜可可的重视又拔高了一个度,疼宠都来不及,哪里会说江寄余娇惯姜可可,他要是不娇惯,他们或许还会生气呢。 跨过火盆又用柳条轻洒了下,这驱邪就算完成了,江寄余弯腰直接把人一抱,又给带到了卧室去。 姜可可要月嫂把孩子也给带过来,醒过来之后,她便亲自抱了孩子,本来以为一出生便能看见,谁知道会发生那种事,对江寄余他们来说她是昏迷了大半个月,但是姜可可却是在另一个时空过了好几个月,还差点回不来,心下能不记挂着这九死一生才生下来的孩子吗? 当时她意识涣散看了孩子一看,压根没看清楚,只是想确认孩子好不好而已,现在回来了,亲眼看到小孩子白白嫩嫩,心软得不行,一腔母爱都爆发了出来,在医院人多怕孩子感染病菌不敢让月嫂经常带过来,现在回到家中只想好好亲亲他抱抱他疼疼他。 老莫夫妇把他照顾得很好,虽然没有喝上母乳,但是奶粉都是最好的牌子,皮肤长开了白白嫩嫩的,看着特别可人。 姜可可抱着自己的亲儿子不肯撒手了。 “可可,把他给月嫂吧,你得休息。”抱了会,江寄余忽然说道。 姜可可不答应,“再抱会儿,他好可爱的,你看他的眼睛滴溜溜地看着人,多乖啊。” 江寄余瞥了眼,没有说话。 沉浸在小婴儿的姜可可没有发现他的异样,自己逗了好一会,才后知后觉发现江寄余没有过来和她一起哄着孩子,便喊他过来,“你快过来看看他嘛,我觉得他眼睛像我,鼻子比较像你,你看是不是?” 被她一喊,江寄余才走过来瞧了两眼,“嗯,你的眼睛好看。”语气却是有些淡的。 姜可可被夸了高兴,“你抱他一下,他肯定喜欢你。”说着要把孩子递给江寄余。 江寄余接了过来,结果小婴儿看了他一眼,竟然哭了。 姜可可见状刚想让他哄哄呢,江寄余转身就喊了月嫂抱出去。 “他饿了,让周妈带他去喝奶粉。”江寄余这样解释。 姜可可闻言虽然觉得有些儿奇怪,但是并没有想太多,而是想到了自己奶水的问题,她好像没啥奶水,昏迷的时候不知道,醒过来这些天也是只有一点儿,不知道是因为那些天昏迷的缘故还是怎么回事,不过现在回到家中,她不太确定要不要吃一些下奶的东西,这样或许会有奶水。虽然她没有生养过孩子,但是后世也听过几耳朵,小婴儿母乳喂养最好了,吃奶粉的话怕是抵抗力不够强。 江寄余却持否定意见,他不想让姜可可母乳喂养孩子,捡的理由也是现成的,她身体还没恢复,这个时候喂养孩子不够,没准孩子还得跟她争营养,到时候就更加补不回来了,而且小孩子喝奶粉也很好,都没见怎么生病,抵抗力跟其他婴儿没什么不同。 姜可可还有些犹豫,问了赵婆婆和邱娟仪的意见,没想到邱娟仪跟赵婆婆都是同一个意思,现在她补身体要紧,小孩子并没有什么不好的,奶粉也是港城国外的好牌子,赵婆婆还觉得奶粉好呢。而邱娟仪考虑外孙子的同时更是要考虑自己的闺女,现在身体虚,自然是得先紧着大人补补,当然也不是不重视小孩子,而是有这个喝奶粉的条件,不会亏了孩子的口。 大家都是这样的想法,放在往常姜可可也就听了,不过这做了母亲才知道母爱是什么意思,还是想问问医生,她这个情况能不能母乳喂养,她半点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抵抗力比别的孩子差。 这事就让江寄余去办,江寄余走了一遭回来告诉她不喝母乳没有多大关系的,小孩子现在抵抗力不错,姜可可这才歇了心思。 不过没两天姜可可还是发现了江寄余的异样,在医院刚醒过来人多事多或许还觉察不到,但是回到家里,朝夕相处,又是了解他的人,自然是很容易便发现江寄余对他们的儿子冷淡一事。 姜可可心里头有些不太相信,但是还是问出口,“我怎么觉得你对我们宝宝太冷淡了?”说是她身体要紧不让孩子一起睡便算了,可是平时却基本没见他抱过自己的孩子,她抱孩子太久也会出声用正当理由交给月嫂,替孩子取名字的时候也是冷冷淡淡半点都没上心的样子。 江寄余不承认,“你想多了。” 但是说这话的时候却没有直视姜可可。 姜可可多了解他啊,当下心里便是委屈,“你撒谎,你不喜欢我们的孩子?” 江寄余看姜可可眼眶一红脸上便是一慌,赶紧上前抱着她要解释,“没有,没有,你别多想。” 却没有说出喜欢孩子的事。 姜可可还有什么不明白,心里一委屈,眼泪就掉下来,“你明明就是不喜欢他,那是我生的孩子你为什么不喜欢他,你凭什么不喜欢他……”越说越难受,那孩子是她九死一生生下来的,哪哪都招人疼,江寄余怎么能对他那么冷淡呢?他还是爸爸呢! 月子期间的准妈妈也是情绪起伏大,一下子便脑补了许多。 这边的动静瞒不住客厅的人,赵婆婆抱着孩子刚好经过,听到这就道,“那是他脑子倔,觉得团宝连累你受苦呢!”团宝是孩子的小名,大名还没取。 姜可可听到这话当即愣住了,“你迁怒孩子?” 赵婆婆见状也不说话,把门给他们关上,自己抱着曾外孙子走了,自家的俊俊就是个倔的,这事还是让姜可可跟他谈,她不掺合进去。 房间里就只剩他们两字,江寄余也跟着沉默下来,顿了会,才道,“我不是迁怒他,我只是心里不舒服,要不是为了生他,你也不会差点……”后面的话江寄余没说,他不敢说,哪怕事情过去了,一想到当时那个场景他心便揪起来,其实不光是迁怒孩子,他还怪自己,为什么要让姜可可怀孕,如果不怀孕,也不会有那么凶险的事情发生。 当初他有高兴姜可可怀孕,在姜可可浑身是血躺在产房里时,他就有多后悔痛恨。 这种心情姜可可明白吗理解吗?换做另一个人身上她或许理解或许明白,但是现在她是母亲,江寄余迁怒的人是她的孩子,是她辛辛苦苦怀胎十月,为自己最爱的枕边人拼死拼活生下来的孩子,哪里能理解能接受。 姜可可当下就要赶他出去,“出去出去!以后我的孩子我来疼,我那么艰难生下他,才不是给你迁怒给你不喜欢的!”她使劲推他,推了几下推不动,自己倒是先哭了起来。 江寄余哪里舍得她受半点委屈,尽管他迁怒孩子是因为她,她怪他也是因为这一点,但是这种账是没办法算清的,当即就认错哄她并且表示不会再迁怒孩子,又剖开自己的真心对她解释,“可可,我知道那是我们的孩子,我也曾经期待他的到来,但是在我心里,你是最重要的,哪怕是我们的孩子,我也不肯他伤害你,你明白吗?” 他想告诉姜可可这一点,不计较面子,不再怕她骑在他投上为非作歹,因为他害怕再有一次,再有一次姜可可躺在那儿无知无觉,他怎么唤都唤不醒,如今她醒过来他就足够感激上苍,不想浪费一点儿时间和她冷战,让她生气,让她难受,他想好好珍惜日后和她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 姜可可又哭了,不再是因为江寄余迁怒孩子而哭,而是也想到了那一幕,想到了那些个她在另一个时空的日日夜夜江寄余守着不言不语不清醒的她心里该有多难受,她醒过来的时候便看到他的脸,瘦了那么多憔悴了那么多,还胡子渣拉,跟遭受了多大的苦难似的。而且换位思考,若是江寄余变成她那样,难道她不会迁怒吗? 她爱孩子,也爱江寄余,在江寄余说出这番话,姜可可再情绪激动无理取闹,都无法再责怪江寄余对孩子的冷淡。 他最重视她最在乎她最爱她,这份沉甸甸又温暖的爱将她包裹,让她再说不出任何一句赶人的话。 不过,哭过之后还是要他放下对孩子的迁怒和芥蒂,毕竟这是她的孩子,也是他的孩子,是他们的宝宝,他们把他带到世上来,就应该把自己能给的最好的东西都给他,包括感情。 这事也不是嘴上说说就算,感情也是培养起来的,姜可可开始让江寄余多抱着孩子,哪怕他不逗他玩,姜可可也要他抱着她来逗孩子,换尿布给孩子冲泡奶粉什么的也要江寄余学,满月过后,姜可可还让月嫂夜里把孩子抱过来,他们亲自带着孩子。 娇惯姜可可的江寄余是拗不过姜可可的,姜可可执意要亲自带着孩子睡,他没办法还是要遵从,夜里孩子哭闹,不需要姜可可提醒就能够第一时间醒过来抱着孩子哄,当然不是因为心里疼爱上了孩子,而是担忧他哭闹把姜可可吵醒。 姜可可已经让月嫂夜里不用醒来带孩子了,所以这喂奶粉也是要自己来,孩子夜里哭闹要么是饿了要么是尿了拉了,他是个爱干净的,有不舒服就会醒过来闹人,江寄余不想让姜可可受累,那这个时候只有自己受累了,换尿布泡奶粉哄孩子,一下子就给练了起来。 渐渐地,江寄余对这些事上手以后,姜可可就很少在夜里会被孩子吵醒,孩子是打了小摇篮在屋里睡的,姜可可和江寄余一张床,她睡在里面江寄余睡在外面,小孩子一哭起来江寄余就睁开眼睛快速过去抱起来,大掌捧着小屁股,没湿呢就是饿了,拿上奶嘴先往嘴巴一塞,给个缓冲,等小婴儿意识到被骗呢,他都手脚利落到外面冲好奶粉给换掉奶嘴了。 喝奶粉的时候倒是比较安静,但是他不是喝完就睡,越是长大点呢越是精神好,喝的差不多饱了还要人抱着他摇,放在摇篮里摇都不想,就得抱着,江寄余一开始不想惯他的毛病,想让他喝完奶粉直接去睡觉,结果一放到摇篮里就哭,没辙,只能抱起来哄。 小孩子夜里一般会喝三次奶粉,睡觉前那一次,半夜一次,快天亮时候又一次,有次在快天亮时候抱出来喝奶粉,开着小灯,这娃娃喝完后又像以往那样要人哄,江寄余摇了摇他,低着头想看他什么时候睡,结果他那双酷似姜可可的眸子乌溜溜地看着他,忽地就咧开嘴笑了。 那瞬,江寄余有些怔愣了。 心里突然像塞了什么一样,往日的迁怒隔阂和冷淡在这个破晓前的笑容里一下子消失了,江寄余绷着的脸也露出一个笑容,“小兔崽子。” 江寄余对孩子态度的变化是很明显的,之前一直是冷冷淡淡,哪怕抱着他,给他换尿布给他泡奶粉都是冷冷淡淡,看不出喜欢,也不会主动去逗他,结果现在是主动会抱他,会逗他笑,那种发自内心的喜欢旁人一眼就看得出来。 在姜可可坐了双月子过后,江寄余的父爱终于迟迟到来。 全家人对此是松口气的,新生命带来的喜悦也开始降临在这个家庭,这下子全家的氛围是真的其乐融融,步上了正轨。 而在出月子那天姜可可终于能痛快洗一次澡,之前别说是江寄余,就是老莫夫妇姜远鹏夫妇都不肯她先洗澡,都是擦擦身子,哪怕家里装了空调不热吧,那这也是夏天,还这么久不洗,她都感觉自己馊了。 洗澡水换了好几波,最后一次躺在定制的浴缸里,姜可可感觉浑身轻松,生活都圆满起来了。 然后第二天出门江寄余便是带姜可可去医院检查了一遍,确认身体状况怎么样,是不是真的好起来,检查结果出来显示一切都好,这才放下心。 接着,拿到检查结果的当天姜可可就被吃了。 “医生说了可以……”江寄余抱着她咬着她的耳朵含糊呢喃。 姜可可被他弄得浑身发软,本来也不想拒绝,推拒了几下,便随他去了。 翻云覆雨过后,江寄余还有些欲求不满,但是没像从前那样再来,而是抱着她亲了亲,便算了事,心里还是多少有些顾忌,不敢太放肆。 弄完后也还不困,就说悄悄话,聊起天来,不知不觉,忽然说到了江寄余的‘梦’,“……你昏迷的时候,我在梦境里看到你了,那个梦境,我在小洋楼看到了你。” 姜可可听到这话那半点儿睡意立马就消失了,整个人清醒了过来,“你梦到了我?在小洋楼?” “嗯,在你醒过来的那个夜晚,我做了梦,梦到了你,也梦到了我……”江寄余絮絮叨叨,没有隐瞒把所有的梦境内容全盘托出,“……最后我亲眼‘看到’玉佩发了光,然后那一直吸附着不让我醒过来的力量忽地就消失了,我从梦里醒过来,没一会儿你就醒了。”说罢江寄余去亲了亲姜可可的额头,神色间没有探究,也没有怀疑,只是很平淡地叙述,用亲吻来表达他的亲昵。 姜可可不知为何心情很放松,“嗯,我也做了跟你一样的梦……或许是穿越时空了?”她轻轻笑了,在这个寂静的深夜里,往日想要隐瞒的秘密,发誓绝不说出来的秘密,现下突然有了倾诉的欲望,“那是我第二次穿越时空了,第一次的时候我来到了这里,变成了姜可可,嗯,这样说有点奇怪,就是你梦到的跟方志军在一起的那个姜可可,不过我不是夺舍,而是胎穿,和她共用一个身体……” 细小又清晰的话如潺潺流水流入江寄余的耳朵,没有激荡,只有平缓,不教人惊讶,也不教人害怕,江寄余对她的身份来历从前其实早有怀疑,后来也曾想过要她全盘托出,只是结婚之后便打消了这个念头,现如今遭遇了那凶险之事便更是不在乎了,所以哪怕姜可可对他说了‘穿书’,江寄余也没半点失态,而是安静地听她叙述,一手轻轻地在她后背流连,时不时亲她一下,没有打断她的叙述。 姜可可在落入另一个时空的时候早就想过要是能回来她便什么都不再瞒着江寄余,她全部的秘密都可以给他知道,不再担忧不再害怕,她愿意把最干净□□的自己交给他,不带一丝防备,而此时气氛来了时机到了,也不畏惧不隐瞒,悄悄和他分享自己的来历和秘密,随着话语的吐出心下只有坦然和宁静,到最后话音落下,更是感觉全身被暖洋洋的气氛包裹着。 江寄余又亲了亲她,“你在另一个时空见到的人,和你猜测的一样,那是另一个我,我能感受得到,也能肯定确认,不过,我还是很高兴你选择回来,选择了在这个时空和我在一起,不然我会嫉妒会发疯的。” 姜可可笑出来,过后又有些惆怅,“那我离开了,另一个你会怎么样啊?” “做个孤家寡人呗。”江寄余对另一个自己没有同情心,反而还隐隐有种得意,这种跟自己比的心态,和另一个时空的江寄余一模一样。“而且反正那个‘我’也是我,我现在拥有你抱着你,不就等同他抱着你拥有你陪伴你麽?” 无赖又辩驳不了的思维真是让人没辙,姜可可娇瞪他一眼也就不再继续这个话题了,虽然最后江寄余冲过来时眼里的后悔难受她看得一清二楚,但是重来一次,她还是选择回到这个时空来。 “睡吧,很晚了,明天我给你做好吃的。”江寄余最后哄她。 两人道了晚安,姜可可在他怀里调整了姿势,慢慢地也睡着了。 而这次,江寄余再次做了另一个时空的梦,梦里那个自己在姜可可离开以后捡起了那块玉佩贴身带在身上,然后很奇妙地,他似乎‘看见’了他,然后两人貌似共享了记忆和感受,是真正的融合了。 这一下,江寄余可以确定另一个时空的自己会更加嫉妒他了,毕竟姜可可对他口述的哪有共享记忆来得感受深刻,这只能看不能碰,不嫉妒不可能。 不过到底是知道是同一个人,又有了记忆,另一个江寄余也没有郁郁寡欢,还慢慢地洗白自己,免得在日后的严打丢了性命。 跟莫令璟的关系也慢慢地修复,虽然没有这一世这样好,莫令璟也没有恢复记忆,但是到底是舅甥,只要一方软和点,还是能走到一块去。 而那个时空莫令璟也是跟他前妻何月玲婚姻失败,不是因为老莫夫妇关系冲突在,而是何月玲本身生了异心,最后也没跟莫令璟走下去,莫令璟依旧独自抚养了三个孩子,在他梦境结束前还是单身。 虽然梦境没有共享全部的记忆,但是江寄余觉得另一个时空的他有了这些记忆之后,会很好地生活下去的,不会像以前那样一副了无生趣模样,更不怕郁郁寡欢,这样,就挺好了,谁让另一个时空是另一个姜可可而不是他怀里这一个呢? 醒过来之后江寄余跟姜可可说了这个梦,现在他们夫妻彼此坦诚信任,没有什么好隐瞒的。 姜可可听到之后自在了许多,这样她就更能放得开,还能当作那是她和江寄余的穿越时空之旅呢。 不过那时候要是江寄余早早共享了记忆,没准她能更早回来呢。 好在眼下大家都好好的,也没什么好强求了。 当然也不是没有缺憾,唯一的缺憾大概是玉佩空间似乎是毁损了,两人还能感应得到,就是进不去也用不了了,应该是那个时候为了治疗姜可可把空间生机都贡献了出来,能量耗损太大才导致了这样的结果。 但还好他们两个都有危机意识,那一批从林思然那儿得到的古董字画早早拿了出来并匿名捐给了国家,其他贵重物品也是放在银行或是家中,剩下在空间里放着的基本没什么,要说最珍贵的还是江寄余亲手种下的那一批果树可惜了。 “没事,以后再给你重新种。”江寄余对空间能祭献出能量来救姜可可是十分感激的,损失一批精心搜集来种植的果树也没什么好心疼的,等到空间修复好了,他会种下更多果树来让空间重新恢复生机。 姜可可闻言笑了笑,摸了摸心口玉佩的位置,忽然觉得,能到来这个世界很好呢。 扬起脑袋,和江寄余交换了一个早安吻,“嗯,你最好了。” 江寄余嘴角扬起亲了过去,“你也最好。” 最好的你,现在在我身边呢。 ——正文完 2018.09.22 142.番外.江家父母 爱你哟订阅的大宝贝们~  赶牛车的是村支书的儿子大壮, 同行的是老莫他婆娘赵婆婆和江寄余,以及姜可可。 按道理说江寄余不该在这时候跟着去,不过他借口说到镇上买东西,便也陪同。村支书将此理解成他是听了姜可可的话想讨好老莫夫妇,毕竟这些知青们没有什么返城手段,要是下放的坏分子真能返城, 江寄余没准能凭借今天这示好和照顾换取一个回城的机会。村支书也理解江寄余的做法, 是人就不可能做到无欲无求,他让大壮跟着去多少也是打着跟江寄余一样的主意。 牛车上, 赵婆婆半躺在干稻草上面,脑袋还枕着老莫教授手工做的稻草枕头,下放的生涯让他学了许多手工活, 也能最大限度利用身边能利用又不打眼的东西来稍微改善他们的生活。他和赵婆婆走过大半辈子, 这次若不是赵婆婆喝了药还烧不止,也不会冒着暴露的危险白天便找来自己外孙子帮忙。好在村支书是同意给送到医院去了, 哪怕他自个不能跟着去照顾,有江寄余在,他也放心许多了。 姜可可看了眼赵婆婆, 她的衣服打满补丁, 头发也白了大半,脸上布满褶皱, 皮肤是常年劳作的粗糙和黑黄, 因为发烧而透着不正常的红, 像极在酷暑下暴晒后的模样, 嘴唇则显得苍白,呕吐和发烧还有牛车的颠簸让她精神不济,昏昏欲睡。这是经历过风霜和困苦的老人。 如果没有这场动荡,她应该是个衣着整洁光线,挽着发髻,笑容温和的知书达理老人家,哪怕脸上会有岁月留下的痕迹,也该是迷人优雅从容的,绝不是现在这样躺在脏兮兮的牛板车上像被摔倒岸上的鱼,无助,麻木,没有希望。 姜可可心里有点不舒服,她努力回想了看到的剧情的读者评论,还是无法确定赵婆婆有没有发生过这场高烧,不过她可以确定的是这场高烧并没有要了赵婆婆的命,在原身捅出江寄余和她关系之后还有她的剧情在。 但饶是如此,赵婆婆这次高烧情况也不容乐观,她看上去十分虚弱,江寄余眼睛不错地盯着,整个人绷得很紧的样子。 姜可可觉得他好像下一秒要爆炸,坐在身边特别没有安全感,连牛车的颠簸都被这低气压给震住了。 瞥了眼背对着他们赶车的大壮,姜可可抿抿唇,从军绿色的挎包里拿出个玻璃杯,那原先是装黄桃果肉的,吃完洗净后被原身拿来装水,出门的时候带一罐,不至于口渴。 入乡随俗,姜可可也拿它来装水,因为没有保温效果,就装了偏热一点儿的温水,此时到了能入口的水温,她递了出去。 江寄余看着那双手捧着递过来的装满水的玻璃杯,瞥见了白嫩纤细手腕上的一些细小划痕和浮起的红点点,视线往上挪了挪,落在她微低的脑袋上,眼皮微垂,小刷子似的长睫毛颤了颤,小巧可爱鼻子下的樱唇轻抿着,有点别扭又有点怕的小模样。 他很可怕吗? 这个念头在脑海一闪而过。 “给婆婆。”三个字又小又轻。 江寄余怀疑自己听错了,下意识就是看了眼前面赶车的大壮,他什么反应都没,好像完全没听见。然而他却看见她的唇瓣动了动,顺着她的视线看向自己的外婆,眼里露出一丝古怪。 她叫他外婆为‘婆婆’? 江寄余觉得自己可能要想歪。 不过却没说什么,一言不发接了过来,是温的。扭开盖子放在一边,扶着赵婆婆给喝了些水,温水滋润了赵婆婆的干涸的唇,也让她稍稍清醒,看了眼近在跟前的外孙子,第一反应不是高兴,而是惶恐地要将他推开。 江寄余似是早有防备,在那之前悄声在她耳边说了“没事,没别人在。” 赵婆婆的动作这才顿了顿,但视线还是很警惕,移了移,看到了坐在一旁的姜可可,她的眼神干净无害,还带着丝丝担忧,让人戒备不起来。 这女娃子? 赵婆婆脑袋清明了,想起了上牛车前的事,也认出了这是村里的知青,干活的时候偶尔听见别的村民说她娇气脾气坏家底好。倒是没听见她跟江寄余闹不合的事,江寄余也没说,所以乍一看到姜可可,先是被她纯良无害幼兽般的眼神给骗过去了,戒心升不起来。 自从被‘打倒’后,赵婆婆还从来没见过这样的眼神。 但是又想到往常那几次看到姜可可的模样,好像不是这样的,脸蛋是一样的,眼神和气质却变了个人似的。 当然赵婆婆也不敢肯定,因为她总共也没见过多少次姜可可。 姜可可感受到赵婆婆隐晦打量又丝丝警惕的视线,赶紧一笑就挪开视线,装作什么都没看见。 这举动让赵婆婆多少放下心来,又看了嘴边的玻璃瓶,不是外孙子的东西。 ‘没别人在’,想到外孙子刚刚说的话,赵婆婆突然猜到什么,难道自家外孙子在跟人闺女处对象?心里有些高兴有些激动,不过想到什么又压下去,凑过去再喝了点水。 还是等确认了再说吧。 赵婆婆喝了水后又渐渐半醒半睡了过去,江寄余把瓶子盖好,没有立即还给姜可可,也没说话,一路就这样沉默着到了镇上。 大壮是个能干又有些老实的壮小伙,路上本来很多次想跟姜可可搭话的,不过见赵婆婆在睡觉就没好说话,虽说赵婆婆是住牛棚的坏分子,但毕竟是老人家,出发前也被他爹拎到一边悄悄叮嘱要照顾好,就没好打扰。 一到了镇上医院,那是立马先下来招呼姜可可下车,“到了姜知青,你快下车来吧。”朴实的脸上洋溢着热情又透着丝对着心上人傻气的笑。